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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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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21 10:54: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十二1-17)】
   一、耶利米的疑惑(1-4)
   二、神的回答(5-17)
         1、神預言猶大將會面臨大災禍
         2、神亦告訴耶利米那些惡人(指亞述、摩押、亞們、巴比倫)將會受到祂的審判及懲治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耶十二1】「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我和你辯訴時,你都是對的;但有一個案件、我還要跟你理論。惡人的路為甚麼順利亨通?大行詭詐的為甚麼安享興隆呢?」
  〔暫編註解〕我與你爭辯的時候。耶利米似乎對惡人的亨通深感困惑。雖然他相信神是“義”的,但他無法把他對神的觀念與人間的現實完全地協調起來。其他聖徒也曾遇到同樣的難題,如約伯(伯21:7-13)和大衛(詩73:1-12)。如果本章的時間是介於11章和13章的話,耶利米就可能依然處在亞拿突人的敵意和陰謀之中。
         安逸。直譯是“舒服”或“安寧”。
     1~4理解惡人為何亨通: 當耶利米得知連鄉人都欲謀害自己的事實,就向神控訴他們,繼而詰問神惡人為何亨通。伯12:6;詩37:7-9均記錄了神對此問題的回答。亦即,惡人的亨通與繁榮均是神暫時允許的,智慧之人不可為此發怨言。這一教訓包含著,倘若繼續行惡作孽,終必受到審判而永遠滅亡的思想。
       1~6耶利米與神對話的第二段。先知問何以惡人得勢。神的答覆是來日患難還要多,須作準備。
     1~6 耶利米發出古老的問題:為何惡人得以興旺呢?神以警告來回應他;神說他必受到耶路撒冷百姓(“馬”,5節)更大的反對,比他在亞拿突(“步行的人”,5節)所經歷的更甚。“約但河邊的叢林”。約但河邊有野獸居住的肥沃低地(比較四九19)。
         1-6接著先知提出一個歷來困擾人類的老問題: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神並未直接答覆先知的抱怨,卻提示他作心理準備去面對將來更大的挑戰與逼迫。

【耶十二2】「你栽培了他們,他們也紮了根,長大,而且結果。他們的口是與你相近,心卻與你遠離。」
  〔呂振中譯〕「你栽培了他們,他們也扎了根;他們長大,也結了果子;他們口裏說,你很相近;他們心腸〔原文:腎〕裏卻想,你很遠離。」
  〔暫編註解〕「他們的口 ...... 遠離」:指他們常題說神的名,但心卻背叛祂。
       你栽培了他們……長大而且結果: 是耶利米對自己的問題“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的解答。亦即,耶利米知道他們是因神的栽培,也就是因著神的護理而昌盛。這表明了神的護理超越了簡單的因果報應法則,也與神的恩慈有關。那就是雖然惡人專事悖逆,神卻願意賜給他們機會回轉(太5:45;路6:35)。
     栽培了。見耶11:17。
         他們也紮了根。比喻惡人興旺。
         心。直譯是“腎臟”。被視為情感的所在。因此“心”指“心思意念”(見詩26:2)。

【耶十二3】「耶和華啊,你曉得我,看見我,察驗我向你是怎樣的心。求你將他們拉出來,好像將宰的羊,叫他們等候殺戮的日子。」
  〔呂振中譯〕「但你呢,永恆主阿,你深知我;你看透我,你察驗我對你怎樣;求你將他們拉出來、如同屠宰的羊,將他們分別出來、以備殺戮之日。」
  〔暫編註解〕「叫他們等候」:原文作「把他們分別出來」,以便在指定的日子宰殺。
       耶和華啊。耶利米相信神瞭解他的誠意,等待神為他辯護。
     將宰的羊。見耶11:19。耶利米懇求使他的敵人遭受他們想施加於他的懲罰。
         叫……等候(qadash)。常譯為“使……神聖”,本節顯然指“安排”(見耶6:4注釋)。

【耶十二4】「這地悲哀,通國的青草枯乾,要到幾時呢?因其上居民的惡行,牲畜和飛鳥都滅絕了。他們曾說:“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
  〔呂振中譯〕「這地悲哀,遍野的青草枯乾,要到幾時呢?因這裏的居民所行的壞事、牲口和飛鳥都被掃滅掉,因為人們說:『他〔可指着神言人;亦可如七十子指着神而言〕看不到我們的結局。』」
  〔暫編註解〕「悲哀」:有學者認為原文此字應解作「枯乾」(參串4;但見耶9:10; 12:11)。
       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 悖逆的猶大百姓確信神的審判與追討已過去了。他們相信自己所信靠的要塞與城牆必然能夠抵擋任何患難,且輕看了神的震怒與審判。過於自信,而且按私意解釋神的統治秩序之輩,斷不能倖免神嚴厲的審判。
     我們的結局。七十士譯本為“我們的道路”。

【耶十二5】「耶和華說:“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累,怎能與馬賽跑呢?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
  〔呂振中譯〕「『你若跟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得累,怎能跟馬賽跑呢?你在平安之地尚且要匍匐而逃〔傳統:雖然安穩〕,在約但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
  〔暫編註解〕此語是說,耶利米先知所受的苦難會越來越厲害。“步行的人”代表反對他的亞拿突人(十一18~23)。“馬”代表耶京的領袖。“約但河邊的叢林”是野獸出沒之地(四十九19),喻有危險來到。
       神告訴耶利米,他將來的景況將要比現在更困難。
     這節的思是:將來先知所要面對的敵人,比目前所遇到的惡人(可能是指11:21所提到的亞拿突人)更難應付。
         「雖然安穩」:原文或作「尚且跌倒」。
         「約但河邊的叢林」:指位於約但河西岸的密林;這是獅子的住處(參耶49:19; 50:44),用以比喻仇敵出沒的危險地帶。另一解釋以「叢林」解作「洪水」。
         平安之地: 指耶利米的故鄉亞拿突。此地雖遭到巴比倫的入侵,親朋卻依然能夠居住在一起。 約旦河邊的叢林:  (韓文聖經的翻譯為“約但河氾濫時”)每年4、5月,約但河就會氾濫浸吞周邊的莊稼。這喻指了以下兩個事實:①政治宗教領袖對耶利米的逼迫,將如洪水一樣臨到時;②巴比倫軍隊將像氾濫的約但河一樣席捲猶大全地之時(49:19)。不論是哪種解釋,若與“平安之地”相聯繫,則就是“倘若你在平安之地都發怨言,如何置身於苦難之中呢”。如此耶利米為惡人的亨通發怨言,神便激勵他,現在還是平安之時,將來必有更大的苦難臨到,當為了預備那時而剛強壯膽。
         步行的人。把普通的人生浮沉,與“馬”或“騎馬的人”所代表的更加艱難的經歷相對比。一般的人都可能會追趕自己的同胞。如果他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累,那麼他與馬賽跑,將是何等的艱巨呢?賜給古代先知的這個教訓,今日的人都得好好領會。如果我們疏忽日常生活中較小的義務,我們又怎能承擔所面臨更大的職責呢?如果我們屈從日常生活中較小的誘惑,我們又怎能克服生活上更大的危機呢?如果我們不能忍耐生活中較小的困難,我們怎能忍受將來所臨到更可怕的苦難呢?如果我們不能憑著信心應付今日的局面,我們又怎能承受“大艱難時期”幾乎無法忍受的患難,和幾乎制服一切人的迷惑呢?
         同跑。神要耶利米把自己的小悲傷與別人的大悲傷,或即將臨到他的大患難進行比較。
         叢林(ga'on)。“高地”,“傑出”或“驕傲”。ga'on 在《舊約》中一般譯為“驕傲”。不清楚本節是指 “約旦的驕傲”,還是“約旦的高地”。有人認為是指收割季節約旦河水的氾濫(見書3:15;代上12:15)。也有人認為是指“約旦河邊的大樹”,加上下面的灌木和小樹,成了獅子和其他野生動物的棲息地(見耶49:19;亞11:3)。不論是指約旦河的“高地”,還是指“洪水”或“叢林”,都是與“平安之地”進行對比。

【耶十二6】「因為連你弟兄和你父家都用奸詐待你。他們也在你後邊大聲喊叫。雖向你說好話,你也不要信他們。”」
  〔呂振中譯〕「因為連你的族弟兄和你父的家都以詭詐待你,連這些人都大聲追喊着你;他們雖向你說好話,你可不要信他們。』」
  〔暫編註解〕“你弟兄和你父家”:指亞拿突人。
       「在你 ...... 喊叫」:原指獵人或獅子(見8)捕捉獵物時所發出的聲音。
     你弟兄。要麼指耶利米的親屬,要麼指耶利米擔任聖職的“弟兄” 亞拿突人(見耶1:1注釋;參耶11:23)。
         在你後邊大聲喊叫。直譯是“跟著你喊”。

【耶十二7】「“我離了我的殿宇,撇棄我的產業,將我心裡所親愛的交在她仇敵的手中。」
  〔呂振中譯〕「『我撇下了我的家,丟棄了我的產業,將我心裏所愛的交在她仇敵手中。」
  〔暫編註解〕“我的產業”指猶大國的民。
         「殿宇」:原文作「家」。
         「產業」:指神的子民(參申9:29; 王下21:14; 珥3:2)。神任由敵人殘害選民,猶如人放棄自己的家產和愛人,必定心如刀割。
         我的殿宇。如下所示,這顯然指以色列人,而不是指聖殿(見何8:1;提前3:15;來3:6)。說話的無疑地是神,而不是耶利米。
         撇棄。原文指不再關照被“撇棄”的人或事物。
         7~12神對惡人的懲戒: 面對發怨言的耶利米,神在本文直接回答他。因為神說要剪除耶利米的主要抱怨對象——亨通的惡人。剪除的方法就是使他們成為戰俘。本文須留意以下幾個詞語:①我的產業(7節):“產業”派生于“繼承”一詞,更為貼切的譯法是“所有”。這就使他們想起猶大異于其他百姓,是蒙神揀選的族類;②我心裡所親愛的(7節):亦可譯為“我所親愛的”,直接抒發了神對以色列的眷愛;③林中的獅子(8節):喻指猶大百姓的性情,他們逼迫奉神的名宣告信息的真先知;④斑點的鷙鳥(9節):喻指猶大百姓,他們不信靠獨一真神,而與其它宗教混雜;⑤我的葡萄園(10節):首先是指以色列疆土;其次是指猶大百姓(賽5:1-1)。作神審判工具的外邦人,表現出了攻擊性和野蠻傾向被比喻為:①仇敵 ;②鷙鳥;③田野的百獸;④毀壞葡萄園的牧人;⑤滅命的。
       7~13 耶利米描述即將來到的毀壞,好像是已經發生了一樣。
         7-13  神為祂的子民悲哀:以色列被稱為神的「殿宇」、「產業」、「所親愛的」、「葡萄園」、「分」,他們因犯罪行惡而被神管教,被交在仇敵的手中。
     7~17神為自己的子民要受到的刑罰而難過,同時警告,邪惡的鄰邦也要受罰。

【耶十二8】「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她發聲攻擊我,因此我恨惡她。」
  〔呂振中譯〕「我的產業對於就像森林中的獅子;她發聲攻擊我;因此我恨惡她。」
  〔暫編註解〕8~9神的先知受到本族本地人(“林中的獅子”)的逼害,他們反象食肉的“斑點的鷙鳥”攻擊先知。現在這些攻擊神的人要受到敵國(“鷙鳥”、“田野的百獸”)的圍攻。

【耶十二9】「我的產業向我豈如斑點的鷙鳥呢?鷙鳥豈在她四圍攻擊她呢?你們要去聚集田野的百獸,帶來吞吃吧!」
  〔呂振中譯〕「難道我的產業對於我就像斑點鷙鳥,以致鷙鳥都四圍攻擊她麼?你們去聚集田野的百獸,帶來吞喫吧。」
  〔暫編註解〕「鷙鳥」:是一種食肉鳥,經常與其他野獸爭奪猛獸所捕取的獵物,作者以此形容以色列攻擊神,反成了敵國圍攻的對象。另一解釋是以「斑點」解作「彩色」,大意指以色列因她美麗的羽毛而驕傲,終引起仇敵注意而群起攻擊她。
     本節的鳥是食肉的。

【耶十二10】「許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踐踏我的份,使我美好的份變為荒涼的曠野。」
  〔呂振中譯〕「有許多敵性牧人毀壞了我的葡萄園,踐踏了我的業分,使我可喜愛的業分變為荒涼的野地。」
  〔暫編註解〕“牧人”指領導百姓走錯路的猶大國領袖(二8)。
       「牧人」:指敵人的領袖,即「滅命的」、「耶和華的刀」(12),他們是神手中的工具,為要完成神審判百姓的計劃。
     「分」:原指所分到手的財物或產業,這裡是指屬於神的子民。
         牧人,把侵略軍的首領比作牧人。他們的羊群搶劫莊稼(見耶6:3)。

【耶十二11】「他們使地荒涼;地既荒涼,便向我悲哀。全地荒涼,因無人介意。」
  〔呂振中譯〕「他們使地荒涼;地既荒涼,便發悲哀,使我憂愁;遍地荒涼,也〔傳統:因為〕無人介意。」
  〔暫編註解〕地既荒涼,便向我悲哀: 猶大地之所以變得荒涼,並非因土地的過錯,乃因猶大居民的罪行。因此,當猶大地變成荒地時,猶大百姓理應為此悲傷。然而,耶利米卻運用擬人手法,說地向神悲哀,從而抨擊猶大已對罪失去敏感的反應,甚至不再為理應悲傷的事悲傷。
       荒涼。出現三次,是為了加強語氣。
     無人介意。漠不關心,使以色列人罪上加罪(見賽42:25;57:1,11)。

【耶十二12】「滅命的都來到曠野中一切淨光的高處;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盡行殺滅。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
  〔呂振中譯〕「來到野地裏一切無草木的高處上有毀滅者來到;因為永恆主的刀從地這邊到地那邊進行着吞滅之事呢;凡有血肉的沒有一個得平安。」
  〔暫編註解〕這裡是說巴比倫軍隊施行毀滅。“淨光的高處”:看三2注。“耶和華的刀”:喻敵人,為神刑罰用的工具。
       “耶和華的刀”。巴比倫的軍隊,被神操縱使用來懲罰祂的子民。
     耶和華的刀。因為尼布甲尼撒所率的巴比倫軍隊的神懲罰祂子民的工具(見申32:41注釋;參賽7:20;10:5,6)。
         平安。見耶6:14注釋。

【耶十二13】「他們種的是麥子,收的是荊棘,勞勞苦苦,卻毫無益處;因耶和華的烈怒,你們必為自己的土產羞愧。”」
  〔呂振中譯〕「他們種的是麥,收割的是荊棘;累壞了,也無益處;因永恆主的烈怒、他們必為自己的〔傳統:你們的〕出產而失望。』」
  〔暫編註解〕勞勞苦苦……為自己的土產羞愧: 猶大收穫的並非豐盛的土產,而是絕望與痛苦。他們試圖依靠埃及而使國家安定繁榮,卻因此而提前遭到了滅亡。埃及為了幫助猶大而出征,卻在迦基米施戰役(B.C.605)中被巴比倫擊潰。
       收的是荊棘。或“已收了荊棘”。
     土產(tebu'oth)。指土地的出產。

【耶十二14】「耶和華如此說:“一切惡鄰,就是佔據我使百姓以色列所承受產業的,我要將他們拔出本地,又要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
  〔呂振中譯〕「『關於我一切的壞鄰居,就是那些染指於我所使我子民以色列擁為己有之產業的、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將他們從他們的本地拔出來;我也必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
  〔暫編註解〕“惡鄰”:指亞蘭、摩押、亞捫等國。
       “一切惡鄰”。敘利亞、摩押和亞捫,他們與猶大一同受到巴比倫的懲罰。
         我要將……拔出來: 論及了神的兩個懲戒對象:①猶大的周邊國家:指入侵耶路撒冷的巴比倫和因耶路撒冷淪陷幸災樂禍的以東、亞捫、非利士、摩押等國(詩137:7)。②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百姓。但是,懲戒兩者的目的卻有所不同。懲戒周邊國家,是為要削弱其勢力;懲戒猶大,是為要使他們從異國回到故鄉。“拔出本地”和“拔出來”,兩者所運用的希伯來語詞根完全不同,這就為上述解釋提供了有力證據。
         一切惡鄰。指以東人,摩亞人,亞瑪力人,非利士人等周圍民族,在猶大遭難的時候,他們幸災樂禍,落井下石(見王下24:1,2)。
         將他們拔出。這些外邦民族也將被囚擄,遭到與猶大一樣的懲罰(見耶25:15-29)。
     14-17  對以色列鄰邦的應許與警告:以色列的鄰邦雖是神用以懲罰選民的工具,卻同時是審判的對象。但他們若轉向神,接受神最高的主權,與以色列一同學習認識神,則必蒙復興(參48:47; 49:6, 39),與神進入新的立約關係中。
         14~17懲戒的終極目的——悔改與恢復:神聽到耶利米的怨言(1-4節),便應允他將從猶大地驅逐那些作惡之徒,然而自始至終卻沒有放棄對他們的愛。因為,他們雖然行惡,卻依然是神的選民。神還是借著先知宣告,猶大雖將被擄,但不久就將得恢復。耶利米以此應許結束了主題為“猶大廢棄聖約”的第四篇講道。

【耶十二15】「我拔出他們以後,我必轉過來憐憫他們,把他們再帶回來,各歸本業,各歸故土。」
  〔呂振中譯〕「但我將他們拔出以後,我必轉回來憐憫他們,把他們帶回來,各歸本業,各歸本地。」
  〔暫編註解〕「預言被擄異邦的猶大人和鄰國的民終必回歸自己的土地,只要他們肯認識神(16節)。
       「轉過來」:原文或作「再次」。
     「本業」:即自己的產業。

【耶十二16】「他們若殷勤學習我百姓的道,指著我的名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正如他們從前教我百姓指著巴力起誓,他們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
  〔呂振中譯〕「將來他們若殷殷勤勤學習我子民的道路,指着我的名來起誓,說:“永恆主永活着以為證”,正如他們教了我子民指着巴力〔即:外國人的神〕來起誓一樣,那麼他們就必得建立於我子民中間。」
  〔暫編註解〕「殷勤」:應作「真的」。此字乃強調學習是必要的條件。
       「道」:即「信仰」。
     「指著 ...... 起誓」:指對神的敬拜和效忠。
         他們若……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 神曾宣告,他要驅逐列國,使他們不得再苦待以色列(14節),然而,他也應許待到以色列解放之後,就要使列國歸回本土(15節)。在本節,耶利米將這些歷史事實應用在屬靈的事情上。亦即,與以色列百姓一樣,外邦人也能得到拯救。這是在應許救恩並不會僅屬於以色列,乃會擴展到外邦。但是,外邦人若想參與這應許,必須得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離開至今以來所事奉的偶像,願意遵行神的律例,且單單事奉神。神的慈愛與恩典,並不局限在某一特定國土和人種上。新約時代更加完全地成就了此原理(可16:15;路2:31;提前3:16)<太8:11-13,救恩的真實條件與物件>。
         如果一個異教民族轉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他們就會被“建立在”祂的子民中間,被視為屬於祂的。神的旨意是要這些民族轉向祂,加入祂子民以色列的行列。

【耶十二17】 「他們若是不聽,我必拔出那國,拔出而且毀滅。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但任何國若是不聽〔七十子:不轉回〕,我就必將那國拔出來,不但拔出,而且毀滅: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民族與個人一樣,都有一段寬容的時期。時間過去 ,如果仍不悔改,就會落在神的怒火之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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