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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七十五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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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6 15:13: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成事在天(七十五1~10)】
一、奇妙的故事(七十五1)
二、審判官的話(七十五2~5)
三、公平的異象(七十五6~8)
四、永遠的榮耀(七十五9、10)
──《丁道爾聖經註釋》


逐節詳解

【詩七十五1】「神啊,我們稱謝你,我們稱謝你,因為你的名相近,人都述說你奇妙的作為。」
  〔呂振中譯〕「〔亞薩的詩;一首歌;屬於指揮集;調用「休要毀壞」。〕我們稱謝你,神阿,我們稱謝你,呼求你的名,敘說〔傳統:你的名很近,他們敘說〕你奇妙的作為。」
  〔暫編註解〕“因為你的名相近”亦作“那些呼求你名的人”。
         邀請人同來稱讚神。
         「因為你的名相近」:古譯本作「他們稱頌你的名」。
         我們稱謝你。主語用複數,說明本詩是用於公眾禮拜的。重複是為了禮儀上的強調。
         名。見詩5:11;7:17注釋。
         相近。神顯示大能,把以色列人從仇敵手中救出來,表明祂的親近(見申4:7)。
         人都述說你奇妙的作為。英文KJV版為“你奇妙的作為宣告”。
         75:1-10  這是一篇帶有先知傳神諭言色彩的詩。
       這首詩雖短,但包括讚美、神諭、預言及感恩,勉強可列為“先知詩”。全詩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神曉諭眾民,祂必會施行審判(2~5節);第二部分是神諭的解釋和百姓(會眾)的歡呼讚美(6~10節)。
     詩七五 在這首會眾的感恩詩裏,亞薩讚美將要審判全地的神(1~3節),警告惡人這審判即將來臨(4~8節),並誓言要讚美神(9,10節)。“休要毀壞”。參看詩篇第五十七篇的腳註。

【詩七十五2】「我到了所定的日期,必按正直施行審判。」
  〔呂振中譯〕「我擇取了所定的日期,我要按正直施行審判。」
  〔暫編註解〕所定的日子(mo′ed)。“定期”,“集會”,“集會的場所”。神為宣告者(見詩46:10)。祂選擇適宜的時間,就是最符合祂旨意的時刻。我們出於人性的急躁,往往跑到神的前面(見哈2:3)。
       正直。神的審判對於所有的人都是公正的(見撒下23:3;詩58:1)。
     2-5  敘述神的諭言:神隆重宣告,當所定的日期來到時,祂必施行審判。

【詩七十五3】「地和其上的居民都消化了。我曾立了地的柱子。細拉」
  〔呂振中譯〕「地和地上的居民都震撼崩潰,而我呢,我卻使地的柱子穩定。(細拉)」
  〔暫編註解〕“消化”指無助、驚恐的情形。“柱子”指根基。全節可意譯為“當全地和其上的人民震動,我牢牢握住地的根基”。神是萬事萬物的掌握者。
       說明即使大地和居民都因惡人而恐懼(「消化」),神仍在掌管一切。
     「曾立了」或作「穩定」。
         消化了。當大地似乎將要在入侵者面前融化的時候,神會介入支持。沒有神,一切都會失敗。
         柱子。把大地比作有柱子支撐的堅固建築。

【詩七十五4】「我對狂傲人說:“不要行事狂傲。”對兇惡人說:“不要舉角,」
  〔呂振中譯〕「我對狂傲人說:『不要狂妄傲慢』;對邪惡人說:『不要昂首舉角;」
  〔暫編註解〕“不要舉角”即不要自鳴得意,目中無人。“角”是力量、尊嚴、驕傲等的象徵。
       “不要舉角”。即不要因自己的力量而驕傲自誇。
     「不要舉角」:不要高傲,自以為大有能力。
         角。經常用來象徵力量(見撒上2:10;詩89:24)。

【詩七十五5】「不要把你們的角高舉,不要挺著頸項說話。”」
  〔呂振中譯〕「不要高舉你們的角;不要逞傲慢以言詞頂撞磐石〔即:神之表象〕。』」
  〔暫編註解〕挺著頸項。就是傲慢自大,專橫跋扈,頑固不化。“硬著頸項”經常出現在《摩西五經》中(見出32:9;33:3,5;申9:6,13;31:27)。
     5~8這是會眾回應神的話,到神審判惡人時,不能從地的任何一方得到幫助。神把忿怒的酒傾倒,地上的惡人非喝盡不可。“杯”為當得的份。“攙雜”有加添香料的意思,使酒力增強。全段是說,惡人必受盡當得的刑罰。

【詩七十五6】「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
  〔呂振中譯〕「因為不是從東或從西,不是從南或從山嶺〔傳統:高舉〕。」
  〔暫編註解〕沒有提到北面,因為亞述人正從那方向迫近。沒有人能指望從北方得到幫助,那裏只有侵擾(賽三六;三七可能是這首詩篇的背景)。
       總意是:當神審判惡人的時候,他們不能期望從地的任何一方獲得救援。
         成功並不取決於地理位置的優越,或住在四方的居民,而在於人是否與神永恆的計畫和諧。最後的決定權在神(見第7節)。
     6-8  解釋神的諭言:神是最高的審判官,祂必刑罰惡人。

【詩七十五7】「惟有神斷定,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呂振中譯〕「乃是神做判斷者,是他使這人降低,使那人升高。」
  〔暫編註解〕斷定。見創18:25;詩50:6;82:1;94:2。
     降卑。對於個人和民族來說,都是這樣的(見撒上2:7,8;詩147:6;但2:21;4:17)。

【詩七十五8】「耶和華手裡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內滿了攙雜的酒。他倒出來,地上的惡人必都喝這酒的渣滓,而且喝盡。」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手裏有個杯;那酒是紅的;滿了攙雜的料;他倒出來,連渣滓都倒盡;地上所有的惡人必都喝這酒,喝到乾杯。」
  〔暫編註解〕用喝苦杯的比喻描寫惡人被神刑罰的情景。
       「攙雜的酒」:叫惡人更受吸引,拚命去喝,直至喝盡。
     杯。這裡說神在手裡拿著杯子要人喝(見詩60:3注釋;參賽51:17,22;啟14:9,10)。
         滿了攙雜。配有香料,增加酒的強度,和醉人的能力(見箴9:2;23:30;賽5:22)。
         渣滓。惡人必須把杯中的一切都喝完。這個形象的畫面說明神公義的審判,是經過精心審理的,以引起人對罪惡的恐懼。

【詩七十五9】「但我要宣揚,直到永遠,我要歌頌雅各的神。」
  〔呂振中譯〕「但是我,我要宣揚到永遠;我要唱揚雅各的神:」
  〔暫編註解〕我。詩人為自己說話,並且作為公眾禮拜之舉,也代表以色列人說話。
       要宣揚。詩人保證要宣揚神對待人類的公正(見第1節)。
     9-10  稱頌神:既然神會消滅惡人,詩人乃要高舉神,直到永遠。

【詩七十五10】「惡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斷;惟有義人的角必被高舉。」
  〔呂振中譯〕「惡人的角、他〔傳統:我〕都要砍斷;惟獨義人的角必被高舉。」
  〔暫編註解〕“角”:動物的力量表現在角上,此處是說惡人的力量和高傲將給消滅,義人要得到能力和尊榮。
       「角」:在這裡代表能力。
     角。見第4節注釋。
         我要砍斷。“我”可能指神。希伯來語中經常有人稱代詞的突然轉變。詩人可能代表神說話,也可能代表人民說話,深信神會幫助他們戰勝惡人。
         本詩以廣泛宣揚神公義的政權而結束。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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