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6-19 07:31 編輯
【加五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原文字義﹞「站立得穩」堅定不屈,拒絕撤退;「挾制」服從,甘受(是現在式,表示進行中的動作)。 ﹝背景註解﹞「軛」:是放在牲畜頸上的木具,用於挾制牲畜,使牠不能隨意行動,而完全照主人的意思勞役。 ﹝文意註解﹞基督的救恩,已經使我們脫離罪和律法的奴役,得以有靈裏的自由。基於這種有福的情形,「所以」:我們要在基督裏的自由中站穩立場,以免再度被迫淪入那曾令我們長久奴役的軛下。 「自由」:在原文有定冠詞,表示這種自由不是一般世人所稱的『自由』,而是基督救贖所成功的自由,惟獨基督徒才擁有這種自由。 本節的「站立得穩」:乃指不要因為畏敵而讓步倒退,去選擇一條容易奔走的路。 ﹝話中之光﹞(一)牲畜在軛下完全沒有自由,人在律法下也無自由。 (二)在基督裏的自由,必要帶領我們進入自由的生命;在基督裏自由的身分,一定要帶出影響行為的自由經歷。
【加五2】「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原文直譯﹞「看哪!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 ﹝背景註解﹞猶太人的男嬰,出生後第八天須受割禮,做為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的記號(創十七10~14)。 ﹝文意註解﹞猶太人受割禮,並不攔阻他們成為基督徒;但外邦人卻不需要受割禮,才算屬乎基督。 加拉太人若是為得救的緣故而受割禮,便是拋棄救恩的磐石──基督,因為受割禮等於使基督的死徒勞無益。他們以為受割禮在得救的事上,是基督的附加,但保羅認定這是他們以割禮來代替基督。對於加拉太人,割禮成為選擇律法還是選擇恩典的象徵。因守律法是另外一條路,所以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割禮事小,但關係太大。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不要接受任何規條做為得救的條件,因為任何附加的條件,都會更動我們與基督之間的關係。 (二)基督對於一個信徒,若不是他的『全有』,就會變成他的『全無』。 (三)今天的基督教異端,並不是全面否定基督,而是在基督之外,再加上這個和那個,但他們的『加』,使基督與他們無益了。 (四)守律法與信基督,只能二者擇其一,不能又要守律法,又要信基督。
【加五3】「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原文字義﹞「確實」見證,證明;「欠債」該,當,受義務束縛。 ﹝背景註解﹞猶太主義者大概對加拉太信徒說,猶太人須要遵行全部律法,但外邦人受割禮只須遵行一部分就夠了,律法所規定的習俗、禮節等,儘可隨便。 ﹝文意註解﹞保羅要他們明白,若真能靠行律法稱義,單受割禮沒有用,必須遵行全部律法才能稱義。但世上沒有一個人能遵行全部律法。 ﹝話中之光﹞守法難,犯法易;因守法需遵行全部的律法,犯法只需違法其中的一條。
【加五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原文直譯﹞「...離開基督歸於無用...」 ﹝原文字義﹞「這...的」任何,凡是;「隔絕」脫離,離開;「墜落」脫落下來,用於指凋謝的花或鬆脫的鎖鍊。 ﹝文意註解﹞凡意欲倚靠律法以稱義的人,他們是離開基督而歸於無用。 「從恩典中墜落了」:指從恩典的領域中脫出,跌進律法的領域中,停止依賴神的資源,而依賴人自己的資源。 ﹝話中之光﹞(一)與基督隔絕就是從恩典中墜落,可見基督自己就是恩典。 (二)人不能同時倚靠基督,又倚靠律法;兩者不能共存。 (三)人若想倚靠基督以外的任何人事物以得救,便等於廢掉了對基督的倚靠。 (四)恩典是神豐富的祝福;人若想靠行為稱義,便是關閉神祝福的門。 (五)甚麼時候我們知道自己無何可恃,而專一仰賴主的恩典,甚麼時候我們就會發現祂的恩典與能力都在支撐著我們。
【加五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原文直譯﹞「因為我們...熱切期待義的盼望。」 ﹝文意註解﹞「靠著聖靈」:指『靠聖靈得生』(參25節);「憑著信心」:指『因信稱義』(加三8)。 「等候所盼望的義」:指我們信徒乃是『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 基督今天是我們的義(林前一30),將來是我們義的盼望──將來面見祂時,我們要得著全部的義(約壹三2)。 我們對這義的盼望,因著聖靈,並憑著信心,有確實的把握,故在此耐心等候。 ﹝話中之光﹞(一)救恩如何因著聖靈的運行並人的信心,而在人身上產生功效;照樣,盼望的實現,也因著聖靈的大能,和我們堅持不放的信心。 (二)新約信徒和猶太主義者間的不同點有三:(1)前者靠聖靈,後者靠肉體;(2)前者憑信心,後者憑行為;(3)前者等候未來,後者是回顧過去。 (三)基督徒若要在真道上站立得穩,必須倚靠聖靈做三件事:(1)憑著信心;(2)堅守盼望;(3)生發愛心(參6節)。
【加五6】「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原文直譯﹞「因為在基督...惟獨藉著愛運作的信心...」 ﹝原文字義﹞「生發」作工,運行;「有功效」有力量,能夠。 ﹝文意註解﹞「受割禮」或「不受割禮」,並不能使一個基督徒得到所盼望的義,惟有在基督耶穌裏藉著愛心運作的信心才能。 活潑的信心是藉著愛心運行作工的。 ﹝靈意註解﹞割禮的屬靈意義就是對付肉體(西二11),也就是『死己』;真正死己的人,才有真實的愛心與信心。 ﹝話中之光﹞(一)只有一件要緊的事,就是在基督裏有信心。而真信心是用愛心來表達的(參雅二14~19)。 (二)有愛心便算遵守了律法(14節)。 (三)僅憑一些外面的規條、習慣來事奉神,是沒有甚麼價值的,惟有存著真實的信心和愛心,才有屬靈的價值。 (四)律法只不過給人生活的規範與知識,但真信心卻給人生命的能力,以遵行神的旨意。
【加五7】「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原文字義﹞「順從」:說服,信從,包含『控制人行動』的意思。 ﹝背景註解﹞賽跑有一定的規則,不可以違反。即使開頭時跑得好,但中途若違犯規則,離開指定的跑道,就會前功盡棄。 ﹝文意註解﹞「跑得好」:的意思是不停止、不取巧、不繞圈,按照正常的規矩前進。加拉太人在信仰生活上本來跑得好,但在中途卻被猶太主義者攪擾、迷惑、阻擋,他們竟選擇讓行動不受恩典福音的真理所控制。 「攔阻」:一詞的時態,表示他們『已經』受阻,縱然還不知道賽事的最後結果怎樣。
【加五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原文直譯﹞「弟兄們,因為你們蒙召原是為得自由...」 ﹝原文字義﹞「情慾」肉身,肉體,身體,血氣;「機會」是軍事用語,代表攻擊的時機;「服事」是現在式,意即它是一種繼續不斷的態度和行動。 ﹝文意註解﹞從律法得自由,並不是犯罪的自由。脫離律法的捆綁,就是從罪惡的權勢得著解放。但若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就成了罪惡的奴僕。 「情慾」:是指與聖靈作對的墮落、敗壞的人性。 「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總要用』意即無論別人怎樣我們,總是要用愛心待他。『互相服事』意即作彼此的奴僕;這顯示這種愛心的服事是雙方面的。 基督徒蒙召得著了自由,乃是要作愛的奴僕,在愛裏互相服事。 ﹝話中之光﹞(一)自由不同於放任,我們有了這自由,應該用在彼此相愛、互相服事上。 (二)有自由而無愛心,自由便會為人誤用,因為有肉體的情慾在那裏作用。 (三)自由像信心一樣,要在愛心中實踐。 (四)我們不可單單受人的服事而不服事人,乃要彼此服事。 (五)若要被人服事,就得先主動地用愛心服事別人。 (六)彼此服事,可以互相激發愛心。
【加五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原文字義﹞「包在...內」應驗,完成,成就,充足,盡;「愛」指無私的愛。 ﹝文意註解﹞「全律法」:就是十誡和其他舊約的律法要求。 「一句話」:指一項準則。 本節的意思是說,我們若能作到愛人如己這一項的話,就已經行了全律法(羅十三8~10)。
【加五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原文字義﹞「咬」蛇咬,撕片;「吞」吃盡,侵吞。 ﹝文意註解﹞「相咬相吞」:是禽獸的行為,不是基督徒相處之道。加拉太信徒不顧律法的真諦實意,而執迷於律法的條規,結果正走向滅亡之途,必要彼此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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