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教會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45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2024年6月1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Rank: 8Rank: 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6-1 07:30: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6-1 07:31 編輯

【提後一6】「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

    〔原文字義〕「如火挑旺」再使燃燒熾熱,煽火。

    〔文意註解〕「為此我提醒你」:『為此』是指提摩太既然有了真實無偽的信心(參5節),因此必然會從神領受了恩賜;保羅在此提醒提摩太要善用所得的恩賜(提前四14),勇敢地為主作見證,與保羅為福音同受苦難(參8節)。

                注意,保羅在三到六節共用了四個不同的詞彙,來表達關心之情:(1)『想念』(3節);(2)『記念』(4節);(3)『想到』(5節);(4)『提醒』(6節)。

          「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按手』的屬靈意義是聯合和傳遞祝福(利一4;創四十八14~15);『恩賜』是神所賞賜給我們,叫我們藉以服事祂的屬靈裝備

                『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表示使徒和長老(提前四14)乃代表基督的身體,將神的恩賜藉著與被按手者的聯合,傳遞到他的身上,正如膏油從元首流通到身體中的肢體一樣(參詩一百卅三2;雅五14~15)。

          「再如火挑旺起來」:意指恩賜需要不斷操練運用,正如火需要不斷挑旺一樣。火若不挑旺,就會逐漸轉弱,終至熄滅;恩賜若不操練運用,就會被隱藏起來,終至無用(參太廿五25~30)。

    〔話中之光〕(一)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有所『要求』,而沒有『供應』;但我們所信的神,是先有『恩賜』,而後才有工作的『要求』。

          (二)我們的神從不交託工作給任何人而不賜予他那特別的恩賜。

          (三)神看重身體(教會)中的配搭服事,因此連服事所需的恩賜,也是藉著長者的『按手』而賜給的(參雅五14~15;詩一百卅三2)。

          (四)神所賜給我們的恩賜,仍需我們加以發展――使它如火挑旺起來;未經發展的恩賜,不能充分應付工作的需要。

          (五)我們內心的冷淡或膽怯(參7節),會影響我們對恩賜的運用,減弱恩賜的功效和力量。

          (六)恩賜要不斷操練運用,才能越來越豐富,像火一樣挑旺。

【提後一7】「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

    〔原文直譯〕「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靈,乃是剛強、仁愛、清明的靈。」

    〔原文字義〕「心」靈(指人的靈);「剛強」能力,權能;「仁愛」愛(agape);「謹守」自制,自律,節制,清明,自我操練。

    〔文意註解〕「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心』字原文是靈,指人重生的靈;我們信徒從神所得重生的靈,並不是懦弱、膽怯的靈,而是剛強的靈。

          「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剛強』指能使人堅定的力量,特別關係到我們的意志;『仁愛』指完全、無條件的愛,特別關係到我們的情感;『謹守』指清明而能自制,特別關係到我們的心思。

                『心』字原文也是指人重生的靈。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們信徒從神所得重生的靈,能影響我們的魂,使我們有剛強的意志,仁愛的情感,以及清明的心思。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事奉所應當帶給人的,不是怯懦的恐懼,乃是勇氣。作基督徒必須常帶著勇氣;這種勇氣藉著時刻清楚基督的同在而獲得。

          (二)我們的事奉工作,乃是藉著剛強的靈得以推行,藉著仁愛的靈得以維持其價值,藉著謹守的靈得以影響他人。

          (三)剛強的靈,叫我們有勇氣為真理爭戰;仁愛的靈,叫我們有負擔傳揚福音;謹守的靈,叫我們在事奉工作中謙卑地倚靠神。

          (四)在真實基督徒的生命之中,有一種剛強的力量,使我們在困境和苦難中,仍能挺身站住,承擔那難以忍受的事工。

          (五)在教會中服事主,最重要的不是話語的恩賜,也不是勇敢、剛強的心志,而是一顆愛弟兄的心;愛心所能得的果效,遠勝其他。

          (六)愛是首要的屬靈恩賜(參林前十三13)。人若有『仁愛』的靈,就願意犧牲自己,在教會中關愛別人,幫助別人。

          (七)不能控制自己(即不能謹守)的人,不能治理別人;主的僕人首先應當學習自我管制,然後才能帶領別人。

【提後一8】「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

    〔文意註解〕「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指為主傳福音;『為恥』意指膽怯懦弱,因此而不敢有所作為。

          「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意指因他被囚坐監而不敢與他認同;這種心態是許多同工離棄他的原因(參15節)。

          「總要按神的能力」:『神的能力』的反面就是自己天然的能力。

          「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按原文並無『我為』二字,可譯為『與這(定冠詞)福音同受苦難』,也就是與主耶穌的福音同受苦難,表示我們為著傳福音的緣故,所遭受的苦難,正好證明我們所傳揚的乃是純正的福音,因為惟有純正的福音才會遭受迫害。

    〔話中之光〕(一)不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乃是際此世風日下,人們越發鄙視、反對福音的情況下,仍能盡職的基本條件。

          (二)神是信實的,祂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林前十13);祂必賜我們能力,使我們能以承受苦難。

          (三)任何信徒若單憑自己的能力,實在難以承擔苦難;我們能為主受苦多少,乃在乎神賜給我們多少能力。

          (四)主的恩典夠我們需用;並且祂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們應當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們(林後十二9)。

          (五)凡是以傳揚福音為己任的人,都要準備好去迎接那突如其來的苦難。

【提後一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

    〔原文字義〕「旨意」預定的安排,計劃,志向。

    〔文意註解〕「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本句中的『救』和『召』兩字的原文都是過去時式;『聖召』指分別出來歸與神的呼召。這裏是說神的救恩一面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西一13),一面又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帖前四7)。

          「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旨意』指神揀選人的旨意(參羅九11);救恩是單憑神的恩典,而非憑人的行為(羅三28;十一6;弗二8~9;多三5)。

          「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意指神救人的恩典,是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耶穌裏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弗一4;彼前一20;啟十三8)。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本質上應有分別,因為基督徒是服從神的聖召,願意走聖潔道路的人。

          (二)我們的得救既非靠自我努力的行為,因此得救之後的生活和工作,也當不靠自己的力量,而靠神的能力(參8節)。

          (三)神的救恩,並不是一種偶然而有的施捨,乃是祂在創世之前就早已定好的計劃;神是處事周詳的神,祂必也已考慮到我們達成祂計劃所將面臨的種種困境,祂絕不會棄我們於不顧,因此我們儘管安然信靠祂的恩典和備辦。

【提後一10】「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祂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原文字義〕「廢去」取消,使之失去功效。

    〔文意註解〕「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基督耶穌的顯現』指祂的道成肉身,並祂在世人中間所成就的事工;『表明出來』指神在基督耶穌裏所賜給我們的恩典(參9節),得以被我們看見、領會並享受。

          「祂已經把死廢去」:指祂藉著十字架上的受死,已經將死的權勢和毒鈎消除了(參來二14~15;林前十五56~57),並且最後還要將死亡完全消滅(林前十五26)。

          「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藉著福音』指藉著福音所帶給相信之人的好處;『不能壞的生命』按原文可譯為『生命和不能朽壞』,這生命是指神的生命,凡相信並接受福音的人,可以得著神的生命,而神的生命在信徒的裏面,會展現出它那不能朽壞的特性。

    〔話中之光〕(一)信徒所經歷的福音,乃是我們能夠為福音受苦的原因,和力量的來源。

          (二)基督教若不能改變人的生活,就不是真的信仰。認識福音的拯救大能之人,是個被神改變之人,在他的職業、娛樂、家庭、和人格中都應該表現出改變的樣式。

          (三)一切受造之物都在敗壞的轄制底下(參羅八21),因此都要漸漸地朽壞,唯獨我們這在基督裏的人,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因我們裏面有那『不能壞的生命』。

          (四)撒但在人身上最大的權勢,乃是藉著死亡的威脅來奴役人(來二15),但我們信徒卻不用怕牠(太十28),因我們的裏面有那不能朽壞的生命。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