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教會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61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2024年5月2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Rank: 8Rank: 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5-28 07:44: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5-28 07:45 編輯

【徒十六16】「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凓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文意註解〕「她被巫鬼所附」:『巫鬼』原文指希臘神話中的蟒蛇神,被亞波羅神(Apollo)殺死,但其精靈仍在,四處附在人身上。

          「用法術」:意指能占卜、說預言,料事如神。

    〔話中之光〕異教徒也會行超自然的異能、說出不可思議的預測;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單憑一個人能作些神奇的事,或說些常人所不能說的話,就認定他是從神來的。

【徒十六17】「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文意註解〕「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至高神』是用來稱呼猶太人的神,表示祂遠超外邦眾神,乃是惟一至高的真神。

          「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這話表面上是正確且有助益,但實際上卻包藏著撒但的詭計:(1)使人正邪不分、神鬼混淆,誤以為她也是為至高神效力;(2)打岔聚會、叫人分心,不能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參14節)。

【徒十六18】「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文意註解〕「保羅就心中厭煩」:『厭煩』原文指強烈的厭惡。

          「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這個使女有沒有得救,因為這裏沒有明確的交代,所以不得而知。但也有解經家認為這裏似乎暗示她也被主得著了,因此腓立比教會最初所得著的三班人,呂底亞代表來自社會的上層,而使女則來自下層階級,後面的禁卒(參29~34節)則來自中層階級。

    〔話中之光〕(一)撒但常躲在人、事、物的背後,「一連多日」在那裏折磨屬主的人,目的要消耗他們的精神、喜樂、靈性。

          (二)保羅並未一開始就趕鬼,而是忍耐了「多日」之後,「心中厭煩」了才趕鬼;這表示他裏面的主不動,他就不動。他凡事都隨從裏面的帶領,連趕鬼也不例外。

          (三)保羅所「厭煩」的是「那鬼」,不是那個使女。許多時候,我們會搞錯了對象,而對人發脾氣;其實我們所該恨惡的是鬼魔,不是人。

          (四)保羅趕鬼,並沒有先停下來禱告,而是一轉身奉主的名吩咐鬼,鬼就逃跑了。這是告訴我們,保羅一直都與主同在,主已經把祂自己託付給了他,所以他隨時可以在『主的名裏』採取行動。

【徒十六19】「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

    〔文意註解〕「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注意,保羅在腓立比所受的逼迫,不是來自猶太人,而是外邦人。在《使徒行傳》中,外邦人反對福音的兩次主要事件,都是因為危害他們既得的經濟利益(徒十九23~29)。

          「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首領』指當地的高級行政長官。

    〔話中之光〕(一)異教背後的權勢(「使女的主人們」),他們只會利用別人謀取自己本身的利益,而未顧及別人的身世與幸福。

          (二)基督福音的特質卻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四18)。

          (三)世人和基督徒的最大分別點,乃在於對錢財的看法與態度不同:世人是視財如命,每當有人觸到他們的錢包時,便會起而對抗;基督徒則樂意與人分享(林後八2~3)。

          (四)為主作工,最大的障礙乃是人性的自私;每當工作涉及別人既得的利益時,攻擊和苦難便會隨之而來。

【徒十六20】「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

    〔背景註解〕「這些人原是猶太人」:根據推算,大約就在此時之前一年,羅馬皇帝革老丟下令驅逐猶太人出羅馬城(徒十八2)。

    〔文意註解〕「又帶到官長面前說」:『官長』原文是指『執政官或司法官』(the praetors)。

    〔話中之光〕今天在信仰不自由的地區,人們也常以『擾亂治安』的罪名來控告基督徒。

【徒十六21】「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

    〔背景註解〕在羅馬帝國境內,任何宗教均須經官府核准,方算為合法。當時,猶太教雖已被承認是合法的,容許猶太人信奉自己的宗教,但不可向羅馬人傳教。至於基督教,當時的羅馬人尚不知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分別,而把基督教當作猶太教的一個分支。

【徒十六22】「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

    〔文意註解〕「用棍打」:『棍』在原文是指官長的侍從(原文『持棍者』)所持的棍;它是一根束棒,可作為官吏的徽章。

    〔話中之光〕(一)撒但慣用的手法,便是用暴力來對付屬主的人,一面叫他們灰心喪膽,一面嚇阻其餘的人。

          (二)今天所謂的民主制度,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然而多數人所贊同的事,不一定就合乎真理和公義,所以民主制度並不就是公義制度。難怪許多人以『民主』為名,作的卻是抹煞事實、顛倒是非、屈枉正直人的事。

          (三)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羅十三3);然而當掌權者黑白不明時,就不再是神的用人,反而成了魔鬼的工具。

【徒十六23】「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裏,囑咐禁卒嚴緊看守。」

    〔原文字義〕「棍」打擊,傷口;「下」拋擲,放在;「禁卒」獄吏,看守監牢的人;「嚴緊」安全地,妥當地。

【徒十六24】「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裏,兩腳上了木狗。」

    〔文意註解〕「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裏」:『內監』指監牢最內部及最嚴密的地方,如地牢。通常『內監』是關重罪犯的地方。

          「兩腳上了木狗」:『木狗』指一種木製的刑具,上面有許多可以開合的孔,用來銬住囚犯的雙腳、腕部或頸項,通常用鐵鍊牢牢釘在牆上,以防囚犯逃脫。因為它有許多孔,可以把兩隻腳遠遠地分開,令人覺得極不舒服,甚至非常痛苦。

    〔話中之光〕(一)「內監」和「木狗」是人所能想出的最佳安全措施,但它們雖能捆住我們的身體,卻不能捆住我們的心靈(參25節)。

          (二)撒但想盡辦法要禁閉主的工人,但神卻能把禁閉之地轉成福音的出口(參31~34節)。

【徒十六25】「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

    〔文意註解〕注意,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的情境相當特別,是平常人所不能作到的:(1)時間――半夜;(2)地點――內監(參24節);(3)身體狀況――挨了多棍(參23節)、有棍傷(參33節)、兩腳上了木狗(參24節),痛苦難受。

    〔話中之光〕(一)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說:『當人的心靈在天上時,兩腳雖在木狗中也不覺得痛苦。』

          (二)信徒的肉身雖然被綑綁,心靈卻未被綑綁;肉身雖然在監裏,心靈卻可升到天上與主同在。

          (三)出自內心真誠的禱告、唱詩、讚美神,不但神垂聽,連不認識神的眾囚犯也受吸引側耳而聽。

          (四)信徒喜樂的源頭來自天上,所以能完全不受地上環境的影響。

          (五)基督徒外面物質的所有――衣物――可以被剝除(參22節),但基督徒裏面心靈的所有――主的同在與喜樂――永遠不會被奪去。

          (六)基督的十字架,不會被痛苦所摸著,反而能讚美神。當我們在背十字架的時候,如果一直在那裏覺得沉重、痛苦、難受,就恐怕那個十字架不是從主來的,對我們並沒有益處。

【徒十六26】「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話中之光〕(一)禱告和讚美(參25節)能夠震動黑暗權勢的根基,打開一切的束縛,釋放罪的囚奴。

          (二)禱告乃是屬靈的爭戰,讚美乃是屬靈的誇勝。讚美,乃是撒但所最忌恨的事,若是可能,牠要盡牠所有的力量使我們不能讚美。

          (三)禱告,許多時候,不容易開啟監牢的門;但是讚美,很容易把它開起來。當你禱告的時候,你乃是在那個環境裏面;但當你讚美的時候,你是爬到那個環境上面去。

          (四)當神的兒女愚昧的時候,就只看自己的處境,只摸自己的感覺,而停止讚美。但如果神的兒女認識神,就會超越過艱難的處境和『不可能』的感覺,連監牢也是可唱詩、讚美的地方;結果,監牢的門就全開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