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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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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21 11:28: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醉酒的領袖(廿八1~29)】
   一、北國被踐踏(1~6節)──此段是神指責北國以法蓮的話,肥美穀的山是撒馬利亞
   二、南國的剛愎(7~22節)──猶大的宗教領袖們,包括了祭司和先知,也犯上同樣的弊病
         1、被酒所困,失去屬靈的悟性與能力
         2、墮入可憐的光景而不自覺
         3、譏誚先知的教訓認為是多餘的,不再像嬰孩一般受教
         4、與死亡立約,與陰間結盟——指他們採用迷信的通靈巫術,或指與埃及結盟,企圖藉此逃過亞述的攻擊
   三、務農的智慧(23~29節)──神的審判並不是隨意、漫無目的,而是有祂奇妙的謀略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賽二十八1】「禍哉!以法蓮的酒徒,住在肥美谷的山上,他們心裡高傲,以所誇的為冠冕,猶如將殘之花。」
  〔呂振中譯〕「以法蓮被酒灌倒的醉漢,高傲的華冠有禍阿!他那燦爛美麗、行將將凋殘之花、在肥美平谷之山頂上的、有禍阿!」
  〔暫編註解〕“以法蓮”指北國以色列。“肥美谷的山上”和“冠冕”指以色列國的首都撒瑪利亞城,此城雖居高臨下,景色絕美,但只是“將殘之花”。
       “以法蓮”。北國以色列一個主要的支派,首都是撒瑪利亞。
         「以法蓮」:即北國。
         「酒徒」:參摩4:1; 6:1, 6;這裡指出北國人好酒的情形。
         「肥美谷的山上」:北國華麗的首都撒瑪利亞建於山上,人民都引以為榮,然而這冠冕卻如將殘的花,快將滅亡。
         “冠冕”,希伯來語亦譯為“王冠”,這裡指北國以色列首都撒瑪利亞。
         以所誇的為冠冕。或“驕傲的冠冕”。
         以法蓮的酒徒。本章是以賽亞唯一專門責備北方以色列王國的信息,儘管在第14節裡也提到耶路撒冷。所以它發佈的時間一定在西元前723或722年撒瑪利亞於被亞述人攻陷以前。酒徒之國“驕傲的冠冕”撒瑪利亞不止一次因酗酒而遭到斥責(摩4:1,2;6:1,6)。眾先知經常發佈針對這種弊端的警告(賽5:11,12;28:7,8)。但是從上下文來看,以賽亞主要是針對北方王國的領袖。他們在現實中和寓意上都酗酒,無法引導國家與神的旨意和諧。
         將殘之花。從耶羅波安二世西元前753年去世,到以色列30年以後的亡國,以色列力量和輝煌的日漸衰微是有目共睹的。國家正在迅速瓦解(見王下15:29;代上5:26注釋)。以賽亞發佈這個信息時,以色列正是“將殘之花”。
         肥美谷。撒瑪利亞位於美麗肥沃的山丘上。
         1-6  論北國的滅亡:本段為較早前(主前七二二年北國亡以前)先知向北國說的預言,表明它即將滅亡,先知以此警告猶大,指出南國的命運也是如此。
         1~6為審判之日作預備的生活。根據預言內容來看,此預言是在撒瑪利亞被亞述攻陷之前,即B.C.722前宣告的。在國際形勢日益緊迫的情況下,以法蓮人仍過著奢侈淫逸的生活(6:4,6),花天酒地、驕傲自大(摩4:1;6:13)。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去世,撒縵以色五世即位之後,亞述就大力擴張領土,以法蓮處於隨時遭受外敵入侵的情勢中。生活在新約時代的信徒,要接受以法蓮因奢侈與驕傲遭受滅頂之災的教訓,應預備迎接世界末日永恆的審判(彼前2:11,12)。
         1~9神施行審判的根本原因。如前所述,希西家時代信仰的墮落是以色列與猶大受到責備的最大原因:①對內社會公義普遍墮落;②對外不再信靠神,依賴自己的財富與外邦軍事力量(王下18:21)。
         1~10神對罪人的審判與安慰。整卷以賽亞書交叉傳遞審判與安慰的信息,1:1-39:8為責備部分,40:1-66:24為安慰部分。本段經文以當時的歷史背景為中心,主要論及神對以色列、猶大、包括外邦列國罪人的審判與安慰。1:1-12:6的政治背景主要是亞哈斯時代(B.C.742-725)。此部分政治背景是下一代君王希西家時代(B.C.728-697),不過並非全部如此。本段經文分為兩部分 :前部分是責備的信息(28:1-31:9),後部分是末世性預言,給予以色列及聖徒安慰(32:1-35:10)。
         28:1~29對以色列與猶大的責備。本章分為四個部分:①審判的預言(1-6節);②闡明選民的墮落是神施行審判的原因,警告對此負有責任的宗教領袖(7-13節);③警告政治領袖(14-22節);④神藉著農夫的比喻教訓將要遭遇這一切事的選民(23-29節)。
     本章至三十五10一共記有六禍(二十八1;二十九1;二十九15;三十1;三十一1;三十三1),而以宣告列邦的刑罰(三十四章)和被救贖之人的歡欣作結(三十五章)。
         28:1-32:20  警告猶大勿仰賴埃及:本段的歷史背景是希西家在亞述的威脅下,一反乃父亞哈斯親亞述的政策,欲與埃及聯盟對抗亞述。先知警告說:政治上的結盟是尋求人的幫助,無異於棄絕神的庇護。先知以顯眼的標題「禍哉」開始各小段的警告(見28:1; 29:15; 30:1; 31:1)。

【賽二十八2】「看哪,主有一大能大力者,像一陣冰雹,像毀滅的暴風,像漲溢的大水,他必用手將冠冕摔落於地。」
  〔呂振中譯〕「看哪,主有一個大能大力者,像一大陣冰雹,一陣毀滅的暴風,像漲溢橫流的大水,他必用暴力的手把它摔落於地。」
  〔暫編註解〕暗喻亞述為主所用的「大能大力者」,其摧毀力如暴風雨一般。
       大能大力者: 指神的審判工具亞述,詩17:13以“神的刀”稱呼亞述。從舊約先知書與新約啟示錄的預言中,可以認識神的主權掌管歷史,神亦計畫與掌管個人的生活<民 緒論,神的主權>。
     一大能大力者。就是神的“怒氣的棍”亞述(見賽7:17-20;10:5注釋)。

【賽二十八3】「以法蓮高傲的酒徒,他的冠冕必被踏在腳下。」
  〔呂振中譯〕「以法蓮醉漢高傲的華冠必被踐踏於腳下;」
  〔暫編註解〕「高傲的酒徒」:包括驕傲的領袖及百姓。
     藉著亞述的侵略者。

【賽二十八4】「那榮美將殘之花,就是在肥美穀山上的,必像夏令以前初熟的無花果;看見這果的就注意,一到手中就吞吃了。」
  〔呂振中譯〕「她那燦爛美麗、行將凋殘之花、在肥美平谷之山頂上的、必像夏令以前早熟的無花果:看見它的就注意看;一到手中就吞喫了。」
  〔暫編註解〕初熟的無花果一旦給發現便立刻被人吃掉,作者以此比喻以法蓮迅速亡於亞述。
     初熟的無花果。見可11:13注釋。作物一般在八月份成熟。但最早的無花果是在六月成熟的,被視為美味佳餚(見何9:10;彌7:1),很快會被人一搶而光人。撒瑪利亞的命運也是這樣。

【賽二十八5】「到那日,萬軍之耶和華必作他餘剩之民的榮冠華冕,」
  〔呂振中譯〕「當那日子、萬軍之永恆主對剩下的人民、必做美麗的華冠、燦爛的華冕;」
  〔暫編註解〕神除去百姓矜誇的冠冕,自己則作余民的華冕。
         以色列亡國以後,猶大的百姓對神仍是比較忠誠。對於他們來說,神是榮耀的冠冕。關於以色列亡國以後猶大與神的關係,見何1:6,7;4:15-17;11:12。
       5~6與前面的經文形成鮮明對比。對惡人而言,神是可畏的審判者,對餘民——真正的聖徒,神是:①榮冠(象徵榮耀);②華冕(象徵美好與喜樂);③行審判者(公義的代言人,保護者);④力量(能力、權柄、勝利的根源)。
     5-6  神應許在番判後仍施憐憫。

【賽二十八6】「也作了在位上行審判者公平之靈,並城門口打退仇敵者的力量。」
  〔呂振中譯〕「也必做在位上行審判者公平之靈,做城門口打退敵陣者之力量。」
  〔暫編註解〕當時北國社會秩序淩亂不堪,但將來神親自作公平的裁決,並為民退敵。
       公平之靈。神賜給義王希西家智慧和審慎的靈,使他能在危難時刻作出聰明的決定,拯救他的民族免遭北方以色列的厄運。神也應許賜給神子民今日的領袖們同一智慧的靈。
     城門口。亞述人曾進軍到耶路撒冷的城門口。耶路撒冷似乎在劫難逃了。但神趕走了亞述的軍兵,拯救了猶大(見賽37:35-37)。

【賽二十八7】「就是這地的人,也因酒搖搖晃晃,因濃酒東倒西歪。祭司和先知因濃酒搖搖晃晃,被酒所困,因濃酒東倒西歪。他們錯解默示,謬行審判。」
  〔呂振中譯〕「這些人也因酒而搖晃不定,因濃酒而迷迷忽忽;祭司和神言人都因濃酒而搖晃不定,因酒而昏昏亂亂,因濃酒而迷迷糊糊;他們搖晃不定於異象,顛顛倒倒行裁判。」
  〔暫編註解〕以毒酒代表祭司與先知墮落的原因。令他們墮落的原因是所有罪惡,包括貪婪、淫亂、理性驕傲、與政權勾結的腐敗等。毒酒帶來的最大損害是身體器官的麻痹,在靈性上象徵良心的麻痹。
       就是這地的因酒搖搖晃晃。猶大的百姓,特別是他們的領袖,也成為酒的奴隸。甚至連本該樹立完美榜樣的祭司和先知,也經不起誘惑。他們醉生夢死,暈頭轉向。假先知們陶醉自己所傳的假信息中。祭司們在他們神聖的崗位上跌倒。他們沉湎於酒精之中,無法“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利10:9,10)。
         被酒所困。無法進行清醒而合乎邏輯的思維。
     7~8 醉酒的“祭司和先知”不能履行他們的職責。
         7-13  責備不敬虔的先知和祭司:經文從有關北國的預言轉到猶大的身上來。當時有些先知與祭司嗜酒失職,並藐視、譏笑以賽亞的教訓,以賽亞於是預言說:他們既藐視神的話,神便要他們聆聽難懂的,亞述軍隊的鄉音。
         7~22對領袖的責備。以色列與猶大即將毀滅之前,神對極度墮落的社會領袖痛斥嚴責。在舊約時代施行神政時、新約時代建立教會時、或維持社會秩序時,神並未親自治理,而是藉著統治與教育體系進行治理。領袖絕對影響整個社會的墮落與復興。值得注意的是,神責備領袖時,首先斥責宗教領袖,之後才責備政治領袖<結33:6,宗教領袖的責任>。

【賽二十八8】「因為各席上滿了嘔吐的污穢,無一處乾淨。」
  〔呂振中譯〕「因為各席上都滿了嘔吐、污穢,並無一處乾淨。」
  〔暫編註解〕描寫祭司與先知醉酒時的情況。
     描繪了最噁心的醉酒場面(見第8節)。祭司和百姓無論在現實或屬靈方面,都污穢不堪。

【賽二十八9】「譏誚先知的說:“他要將知識指教誰呢?要使誰明白傳言呢?是那剛斷奶離懷的嗎?」
  〔呂振中譯〕「『他要將知識指教誰呢?要叫誰明白所傳給人聽的呢?是剛斷奶的、剛離母懷的麼?」
  〔暫編註解〕本應教導百姓的祭司和先知,自己卻受了誤導,因此不能履行自己的職責(見太23:16注釋)。他們非常糊塗,以致神無法教導他們。所以要把他們棄在一邊,選擇溫順,甘心,警覺並有屬靈悟性的新領袖。原來的領袖既然在屬靈上盲目,就必須被神能夠向他們傳達祂真理和智慧信息的人所代替。這些人可能被有學問的祭司們視為嬰孩,但他們是謙卑可教的,能夠學習神的道。
       9-10以賽亞引譏誚者的話:他們以為自己不是小孩,毋須由他教訓他們。以賽亞大概是責備他們醉酒,引致在教導和審判上犯了錯誤。
     9~10 眾領袖因以賽亞把他們當作小孩子來教導而忿怒,他們嘲笑他的教導方法(10節)。
         9~10譏誚先知的: 指不稱職的領袖,“他”指以賽亞。由此可知,假領袖不僅自己違背神的話語,還阻攔神的話語。

【賽二十八10】「他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
  〔呂振中譯〕「是的,那不過是糟啦糟、糟啦糟的字母,糕啦糕、糕啦糕的字音,這裏一點兒,那裏一點兒罷了。』」
  〔暫編註解〕譏諷先知的再三叮嚀和嚴格要求;或可能是重複譏諷者酒醉時說話的語氣。
     必須清楚而合乎邏輯地表達真理,一點自然而然地引出另一點。只有這樣,人才能徹底明白真理。要像教導小孩子那樣,要言不煩,循循善誘,使被罪遮暗的心靈能夠理解。這樣的教誨看似簡單,卻很有效。

【賽二十八11】「先知說:“不然,主要藉異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對這百姓說話。”」
  〔呂振中譯〕「是的,主真地要用外國人結結巴巴的嘴脣和別族人的舌頭來對這人民說話呀;」
  〔暫編註解〕“異邦人”、“外邦人”指亞述人。以色列民既然拒絕神的教導,神便把他們交在亞述人手裡;不久之後,他們要聽到亞述人用難聽的本地語言去教訓他們。此乃神的刑罰。在新約,保羅引用了這句話,說明神賜下的“方言”恩賜,是要提醒猶太人及早悔改(林前十四21)。
       不久,神要透過(以色列人認為)難懂、亞述征服者的語言來向他們說話。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1節引述本節,指出說方言表示給不信者的指示。
         異邦人的嘴唇。即“一種外語”。神藉著祂的使者先知用他們本國的語言對祂的子民說過話,可是他們不聽。現在祂要藉著其他途徑對他們說話,先是亞述人,後是巴比倫人,波斯者和羅馬人。在林前14:21中,保羅把這句話用於那些說話別人聽不懂的人。
     11~13異邦人的嘴唇和外邦人的舌頭: 以賽亞對譏誚之語的回答,既然他們不肯聽從用母語宣告的預言,就必被未曾謀面的外邦人毀滅。13節重複10節的內容,表明惡人對以賽亞的嘲笑將成為審判他們的根據。這與“自高的必降卑,驕傲的必屈服”悖論性表現手法一樣。仰面跌倒,而且跌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 與以賽亞其他預言相仿,以色列驕傲的領袖必淪為亞述與巴比倫的俘虜,惡人敗亡時必會仰面跌倒束手無策。

【賽二十八12】「他曾對他們說:“你們要使疲乏人得安息,這樣才得安息,才得舒暢。”他們卻不肯聽。」
  〔呂振中譯〕「他曾對他們說:『這就是安歇,你們要使疲乏人得的歇息:這就是安然』;他們卻不肯聽。」
  〔暫編註解〕神的話是要指示猶大如何在動盪的局勢下仍然安穩,可是百姓沒有聽從。
     只有聽從神所顯示的旨意才能得到真正的安息。耶穌邀請勞苦的人到祂那裡來,並應許賜給他們安息(太11:28)。但是以色列和猶大不肯聽從(見賽6:9,10注釋),所以得不到本來可以屬於他們的安息。又見來3:18,19;4:1-11注釋。

【賽二十八13】「所以耶和華向他們說的話是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裡一點、那裡一點。以致他們前行仰面跌倒,而且跌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
  〔呂振中譯〕「因此永恆主的話在他們看來就只是糟啦糟,糟啦糟的字母,糕啦糕,糕啦糕的字音,這裏一點兒,那裏一點兒罷了;以致他們雖往前行,卻必往後仰而跌倒,而且跌碎,並且陷入網羅而被纏住。」
  〔暫編註解〕譏誚者既以為神說話嘮叨,他們因此必陷在敵人手中。
     神已經用簡明的話語對祂的子民說話。他們是無可推諉的。所以祂本來要帶給他們福氣的勉言,現在倒成為不利於他們的證據。真理的“房角石”成了他們“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彼前2:6-8;參賽28:16)。本來賜下來幫助人的東西,反倒造成了他們的跌倒(見羅7:10注釋)。

【賽二十八14】「所以,你們這些褻慢的人,就是轄管住在耶路撒冷這百姓的,要聽耶和華的話。」
  〔呂振中譯〕「所以褻慢人哪,管轄這在耶路撒冷的人民的阿,你們要聽永恆主的話。」
  〔暫編註解〕「褻慢的人」這些領袖不聽從神藉先知所說的話。
       褻慢的人: 指淺薄驕傲的人。這些人不敬畏造物主,輕慢神,自以為是,自高自大。
         你們這些褻慢的人。神子民的領袖藐視祂的教誨,嘲笑賜給他們的警告。以賽亞正在向那些以屬世的智慧嘲笑他的勸告,堅持把國家引向毀滅之方針的人說話。先知嚴厲地責備這些領袖,明確地告訴他們面前的厄運(見第21-23節注釋)。
     14-22  虛假的避難所:耶路撒冷的領袖以為與鄰國結盟聯手對抗亞述是穩妥的做法,誰知這倚靠人而不倚靠神的做法會使他們不得安枕。

【賽二十八15】「你們曾說:“我們與死亡立約,與陰間結盟;敵軍(原文作“鞭子”)如水漲漫經過的時候,必不臨到我們,因我們以謊言為避所,在虛假以下藏身。”」
  〔呂振中譯〕「因為你們曾說:『我們跟死亡立了約,我們同陰間結了盟〔傳統:我們派了見異象者在陰間那裏〕;橫流猛漲的大水〔傳統:鞭打〕經過時,必不會淹到我們;因為我們以謊言為避難所,以虛假為隱匿處』;」
  〔暫編註解〕“死亡”和“陰間”代表埃及人的神。以色列人以為與埃及結了盟,便可抵抗入侵的亞述。先知指斥其妄。
       那親亞述的黨派寧願信靠他們的“與死亡立約,與陰間結盟”(也許包含巫術),也不相信神。
     「與死亡立約 ...... 結盟」:猶大領袖以為透過迷信的通靈巫術,或藉與埃及結盟,便能逃過亞述的攻擊,建立安全的避難所。
         「謊言」、「虛假」:喻國際盟約的不可靠。
         你們曾說。這是第14節的褻慢人所說的話。這是他們對1-13節嚴肅警告所作侮慢的回答。
         與死亡立約。以賽亞曾警告說,這些人將“仰面跌倒,而且跌碎,並陷入網羅,被纏住”(第13節)。褻慢人卻一笑置之,不當回事。他們說,死亡已經同意讓他們不顧天國的律法而活著。“我們犯罪不一定會死”(見創3:4注釋)!
         陰間。希伯來語是she'ol,比喻死人的領域(見箴15:11注釋)。She'ol 表示“褻慢的人”與之立約的一個外國。該國的國王是“死亡”。
         自稱為神子民的領袖們竟犯罪墮落到公開嘲笑真理和公義的地步。希西家的父親、惡王亞哈斯與亞述結盟,公開接受亞述的神和崇拜;他把耶路撒冷神的祭壇換成異教的祭壇(王下16:7-18)。他們希望藉著侍奉魔鬼而逃脫他的懲罰。
         漲漫經過。就是以賽亞所預言神的懲罰(見賽8:8)。
         以謊言為避所。這些褻慢人說自己的信念和策略是“謊言”。他們知道自己在撒謊,但因為他們自己的原因,他們寧願依靠謊言而不依靠真理。
         15~18與死亡立約,與陰間結盟: 諷刺當時的政治領袖,與埃及、亞述等外邦勢力勾結;從屬靈的角度,指罪人在世上與撒但的勢力勾結,以為一切都相安無事(詩12:4)。惟有神才與人立約,只有此約才能使人從死亡中得到釋放(伯5:23;何2:18;林前3:22)。

【賽二十八16】「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
  〔呂振中譯〕「因此主永恆主這樣說:『看哪,我在錫安放置一塊石頭、一塊片岩石、為根基、一塊寶貴的房角石,奠得很穩固:『信靠的人必不至於着急。』」
  〔暫編註解〕“石頭”:指神為以色列所立的真正可靠的根基。彌賽亞就是這塊石頭(羅九33;十11;彼前二4~6)。
       彌賽亞在救贖上是一塊“根基”的石頭,因其受試探而成為“試驗過的石頭”,而在祂與子民的關係上,是一塊“寶貴的房角石”。參看第八章14節、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節、羅馬書九章33節和彼得前書二章6節。“急”。更可作:受驚恐。
         錫安。見詩48:2注釋。
         根基。猶大的領袖們在沙土的根基上建造。他們完全受騙了。如果領袖們繼續自行其是,國家就無法避免毀滅的命運。他們需要一個更好的根基。
         寶貴的房角石。只能是指彌賽亞(見太21:42;徒4:10,11;羅9:33;弗2:20;彼前2:6-8)。這是一塊經過考驗的石頭。教會可以安全地在其上建造。無論什麼樣的風暴襲擊這根基上的建築,它永不動搖(見太7:24-27注釋)。關於古代房角石的性質和用途,見太21:42注釋。關於基督是教會在其上建造的磐石,見太16:18注釋。
         不著急。原文還有“不要驚慌”,“不要衝動”的意思。依靠基督的人可以滿懷信心地前進,絕不需要倉促逃跑。在艱難的環境中他決不會害怕,而是會信賴神(見賽26:3,4注釋)。
     16-17   神親自為子民提供穩固的倚靠,信靠的人必不致動搖,不信靠的則要受審判。

【賽二十八17】「我必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砣。冰雹必沖去謊言的避所,大水必漫過藏身之處。”」
  〔呂振中譯〕「我必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暴冰雹必將謊言之避難所沖去,大水必漲溢橫流、漫過虛假之隱匿處。』」
  〔暫編註解〕「準繩」、「線鉈」:藉以量度建築物是否垂直穩固的工具。
       「冰雹必沖去 ...... 藏身之處」:比喻在神的審判下,無人能逃脫。
     我必以公平為準繩。世上普遍存在不公平的現象,所以彌賽亞(見第16節注釋)要使律法發揚光大(賽42:21),讓人重新明白應如何正確對待神和同胞(見太5:19-22注釋)。以賽亞在這裡延續了第16節建造房屋的比喻。神的教會要以基督為“房角石”,滿足祂公義的標準(見彌6:8注釋;參彼前2:5-10)。
         線鉈。用來確定牆,窗和門是否與地基真正保持垂直。
         冰雹必沖去。只有在基督及其公平,公義和真理的標準上建造,才能穩固(見太7:24-27注釋)。在虛謊的根基上建造,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參啟16:21。
         藏身之處。就是“謊言”的“避難所”(見第15節注釋)。

【賽二十八18】「你們與死亡所立的約必然廢掉;與陰間所結的盟必立不住。敵軍(原文作“鞭子”)如水漲漫經過的時候,你們必被他踐踏,」
  〔呂振中譯〕「那麼你們跟死亡所立的約就必被解除,你們跟陰間所結的盟〔傳統:我們派了見異象者在陰間那裏〕就立不住;橫流猛漲的大水〔傳統:鞭打〕經過時,就立不住;橫流猛漲的〔傳統:鞭打〕大水經過時,你們就必被蹂躪了。」
  〔暫編註解〕你們必被他: 在地上貪婪追求的所有虛妄之事,最終成為令人掉進地獄的原因(林前15:55)。
       與死亡所立的約。見第15節注釋。無視神的計畫,最終會使策劃者痛苦地失望。
     18~20 當亞述背叛以色列的時候,他們的聯盟也“必然廢掉”;甚至從埃及而來的幫助也不足用(20節)。

【賽二十八19】「每逢經過必將你們擄去。因為每早晨他必經過,白晝黑夜都必如此。明白傳言的必受驚恐。」
  〔呂振中譯〕「它經過時必把你抓去、足夠有餘;因為一早晨一早晨總要經過;無論白天黑夜它總要橫行;要使人明白這消息、簡直是令人不寒而慄的。」
  〔暫編註解〕敵人的侵擾和擄掠必接踵而來;明白這預言的必然驚慌和恐懼。
       每逢經過。先知繼續洪水衝擊房屋的比喻。褻慢人(第14節)以為永遠不會有這樣的洪水,他們謊言的建築將會堅立(見太7:26,27;參彼後3:3-7)。及至他們明白過來時,才發現自己的房屋已經土崩瓦解。
     驚恐。只有到為時太晚的時候,這些褻慢人才會明白以賽亞現在所傳針對他們的“傳言”或“信息”(見耶8:20)。那時他們“必受驚恐”,沒有例外。

【賽二十八20】「原來床榻短,使人不能舒身;被窩窄,使人不能遮體。」
  〔呂振中譯〕「因為床鋪太短,手腳伸不直;手腳縮作一團,被窩太窄。」
  〔暫編註解〕喻埃及的幫助無濟於事。
       大概借用當時的箴言,比喻猶大不得保護、無法安舒。
     床榻……,被窩: 象徵人的能力,僅靠人的力量無法承受神的審判。
         床榻短。再次更換了比喻。“床榻”代表猶大的領袖們所採取的策略。他們宣稱這種策略會給國家帶來安寧與和平。但以賽亞警告說,這種策略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他們不瞭解自己民族的真實狀況,不明白有利於國家的補救辦法,即“床榻”。他們的辦法過於狹隘,解決不了人們所處險境的需求。他們所相信的辦法救不了他們。人們所經常採用的辦法,看上去巧妙,卻沒有效果,只能給人帶來失望和惱怒。在艱難的時候,唯一可靠的避難所,就是信賴神,並且行善(見詩37:3)。

【賽二十八21】「耶和華必興起,像在毗拉心山;他必發怒,像在基遍谷。好作成他的工,就是非常的工;成就他的事,就是奇異的事。」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必興起,像在毘拉心山;他必發怒,像在基遍谷,好作他的工,不平凡的工,好成他的事,奇異的事。」
  〔暫編註解〕“毗拉心山”和“基遍谷”都是神曾經使以色列人戰勝非利士人的地方(撒下五20;代上十四11,16)。
       正如大衛在“毗拉心山”潰敗非利士人(撒下五17~25),神也要懲罰祂自己的子民(祂“非常的工”)。
     往日神幫助祂的百姓在毗拉心山擊敗非利士人,又在基遍谷殺敗迦南五王(參串),現今神卻起來攻擊自己的百姓,作出「奇異的事」。
         倘若猶大墮落,神亦會擊打,猶如擊打猶大的仇敵。神不會離棄他所揀選的,但對他們的過錯必嚴懲不貸(撒下12:9-12)(27:7-11)。他的工: “工”,希伯來文的意思為“事”、“事務”、“事業”。
         像在毗拉心山。大衛在受膏成為以色列國王的時候,非利士人前來攻擊他,卻在毗拉心山和基遍穀被擊潰了(代上14:8-16)。神怎樣顯示自己制服大衛的敵人,祂也必在末日裡制服錫安的敵人。
         非常的工。神的本性是有恩典,有憐憫和恒久忍耐的(出34:6,7;結18:23,32;33:11;彼後3:9)。使受造者遭受痛苦,懲罰和死亡,不符合祂的品性。但同時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有時神的懲罰似乎長期拖延,以致人們以為它不會來了(傳8:11;番1:12;瑪2:17;3:14),可以繼續犯罪作惡而不受懲罰。這裡警告那些誤解神忍耐和恩慈的人,懲罰肯定會臨到的(見結12:21-28;見賽28:14,22,23注釋)。當基督以勇士的身份出現要制服祂的敵人時(啟19:11-21),人們將發現祂的身份與他們以前所瞭解的大不相同。神的羔羊成了“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啟5:5,6)。

【賽二十八22】「現在你們不可褻慢,恐怕捆你們的綁索更結實了。因為我從主萬軍之耶和華那裡聽見,已經決定在全地上施行滅絕的事。」
  〔呂振中譯〕「如今呢、你們不可褻慢,恐怕捆你的繩索綁得更緊;因為我聽見有毀滅之事、鐵定之事、要由主、萬軍之永恆主、去行於全地上。」
  〔暫編註解〕勸勉百姓不可再褻慢神的話,恐怕刑罰更重,因為神已定意審判猶大,而全地也不能倖免。
       「捆你們的綁索」:描寫他們如戰俘或犯人被索捆綁,拉去行刑。
     你們不可褻慢。見第15節注釋。以賽亞懇勸不要藐視有關即將來臨之毀滅的警告。
         綁索更結實。違抗只能罪上加罪,加重懲罰(見耶28:10,13)。
         決定在全地上施行滅絕的事。就是在地上消滅罪和罪人。

【賽二十八23】「你們當側耳聽我的聲音,留心聽我的言語。」
  〔呂振中譯〕「你們要側耳聽我的聲音,要留心聽我說的話。」
  〔暫編註解〕作者用農夫耕種的比喻來說明神管教百姓的智慧,種子不同,撒種和耕耘,收割的方式也不同;神教導祂子民的方法也同樣獨特。
         以賽亞在第23-29節中提供了一個來自農業生活,包括耕田,播種和打穀的教訓,把解釋留給讀者自己。正如每一種農活都有定時,天國的農夫也將按時候對待人類(見賽5:1-7;雅5:7)。褻慢人(賽28:14,21,22)不要誤以為收穫的時間會無限期地推遲。神對待人是按照他們個人的需要,有時用懲罰,有時用仁慈,但始終是為了他們的最高利益。
       23-29  農夫的比喻:農夫聰明地按著種子的類別,以不同方式撒種、收割,同樣神亦滿有智慧地用獨特方法對待 的百姓,藉此管教他們、教導他們。
     23~29 正如農夫使用適當的工具來打不同的穀物,神也試圖透過獨特的審判從祂的子民顯出公義。
         23~29農夫的比喻。以賽亞將神比作撒種的農夫,將選民比作種子,藉此教導神的護理 :①首先,神按適宜的方法、所定的時日、順序與比例,統治自己的百姓(23-25節);②從種子的角度來看,種子的殼——罪惡必須得到清除。以賽亞將除去罪孽的責備與磨練比作打場(26-28節)。稗子將被燒滅,種子雖然經歷打場之苦,但在末日卻得以收回放入神的穀倉——天國(太3:12 ;13:24-30);③一切智慧與能力皆在於神,確保預言的真實性與權威(29節)。

【賽二十八24】「那耕地為要撒種的,豈是常常耕地呢?豈是常常開墾耙地呢?」
  〔呂振中譯〕「犁田的人哪有終日不斷地犁呢?哪有時時刻刻〔傳統:以便撒種〕開墾而耙地呢?」
  〔暫編註解〕這些修辭式的問題暗示否定的答案。
     沒有一個聰明的農夫會專門耕田或播種,儘管這些農活都是少不了的。重要的每一種農活都必須適時,不能一成不變。天國的農夫也是這樣。

【賽二十八25】「他拉平了地面,豈不就撒種小茴香,播種大茴香,按行列種小麥,在定處種大麥,在田邊種粗麥呢?」
  〔呂振中譯〕「他既拉平了地面,不是要撒種小茴香,播種大茴香,按行列種小麥,在定處種大麥,在田邊種粗麥麼?」
  〔暫編註解〕所提及的穀物是昔日猶大常見的田產。
       拉平了地面。每一種作物都要按自己的特殊方式在規定的地方播種。有些種子播撒的,有些是按行列種下的,還有一些則是條播的。神對待各人的方式都是根據他們的最高利益。
     小茴香。希伯來語是qesach。原來認為是一種飼料作物。但最近被確認為是Nigella sativa(黑茴香),通常叫作茴香花或豆寇花。這種作物高約1.5英尺,一般開黃花(但有時開藍花)。長著許多辛辣芳香的黑籽,在東方被用作調味品或消化藥。
         大茴香。希伯來語是kammon。即新約時代的Cuminum cyminum(見太23:23注釋)。其氣味和外表很像葛縷子,但味道略為遜色。它和黑茴香一樣,在東方也用作消化藥。
         小麥。原文指一種較次的麥類,為貧窮階層所食用。
         粗麥。是一種品質較次的野麥。
         在田邊。KJV版為“在他們的地方”。

【賽二十八26】「因為他的 神教導他務農相宜,並且指教他。」
  〔呂振中譯〕「因為他的神教導他,將對的方法指教他。」

【賽二十八27】「原來打小茴香,不用尖利的器具,軋大茴香,也不用碌碡(原文作“車輪”。下同);但用杖打小茴香,用棍打大茴香。」
  〔呂振中譯〕「小茴香原不是用尖銳器具打碎的,大茴香也不用碌碡〔原文:車輪〕軋的;小茴香乃是用杖打的,而大茴香是用棍子的。」
  〔暫編註解〕收成的時候,大、小茴香等細小的籽粒宜用杖、棍來打。
       如果農民用裝著鐵輪的大車去碾本來只需用杖敲打的作物,就會被視為是愚蠢的。以賽亞認為有些人像小茴香和大茴香一樣,稍經敲打,就有滿意的效果。神對待他們,要比祂對待其它人更加溫柔。
     27~28農人收割茴香,不僅不用尖利或粗重的器具,甚至在大、大茴香上用的器具都有分別。大茴香用棍,小茴香只用輕小的杖,擊打出子粒來。神對待祂的子女的方法也是因人而異,以收到積極的管教之效。

【賽二十八28】「作餅的糧食是用磨磨碎,因它不必常打;雖用碌碡和馬打散,卻不磨它。」
  〔呂振中譯〕「作餅的穀子是輾碎的;從來沒有人給打碎的:農夫的碌碡〔原文:車輪〕雖輥過去,他只是把穀子鋪開〔傳統:他的馬〕罷了,並沒有碾碎它。」
  〔暫編註解〕28節可譯為:用穀粒作餅要用磨來磨碎,雖然打出穀粒時要先用馬拉著碌碡(車輪)來輾,但不用一直輾下去。神雖然要刑罰以色列人,但祂的行動有次序也有步驟,適如其量。
       「作餅的 ...... 磨碎」:原文顯然是修辭式的問句,應作:「作餅的穀粒豈是碾碎的呢?」。
     下句表示這種穀粒不是用重物如馬拉的車輪(「碌碡和馬」)來碾碎的。
         作餅的糧食是用磨磨碎。根據下半句的暗示,這可以被視為一個問句:“作餅的糧食是用磨磨碎的嗎?(英RSV版)”打穀的目的不是要碾碎穀粒,而是使穀粒和外殼分離。但是用輕打茴香的方法(見第27節注釋)來處理做餅的糧食是無效的。對於小麥,小米,大麥之類的穀物,往往用裝著鐵輪的大車去碾,或用牛馬去踹。同樣,神對有些人要採取比祂對待其他人更加嚴厲的方法。但即使是最重的懲罰也不會永遠延續。神的目的不是毀滅。祂只是要把無用的穀殼和寶貴的穀粒分開來。目的一旦達到,就停止打穀。

【賽二十八29】「這也是出於萬軍之耶和華,他的謀略奇妙,他的智慧廣大。」
  〔呂振中譯〕「這也是出於萬軍之永恆主:他的計畫奇妙,他的謀略廣大。」
  〔暫編註解〕「謀略」、「智慧」:在這裡是針對神以苦難磨煉祂的百姓而言。
       祂的謀略奇妙。神的懲罰不是出於報復,而是憑著公義和智慧。人一旦認識了神的道,就會發現祂的確是奇妙的策士(賽9:6)。
     祂的智慧廣大。直譯是“祂使有效的工作出色。”神不僅是無所不知的,也是無所不能的。在實施自己旨意的時候,“祂的謀略奇妙”,“祂的智慧廣大”。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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