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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四十六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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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1 10:45:2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埃及的命運(四十六1~28)】
   一、迦基米施之戰(1~12)
   二、巴比倫入侵埃及(13~24)
         1、埃及只是虛有其表,名聲大卻無能(17)
         2、尼布甲尼撒來勢洶湧(18)
         3、面對強敵,埃及人沒法抗拒,只好躲避(19)
   三、埃及受罰只是暫時的,時間一到,就有復興之望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耶四十六1】「耶和華論列國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那傳與神言人耶利米、論到列國的。」
  〔暫編註解〕耶和華……話(debar-Yahweh)。這句話在《耶利米書》出現了50餘次。Debar(“話”)往往比“誡命”語氣更重(見申4:13,其中“十條誡”直譯是“十句話”)。debar 還可指“事務”(見出24:14;書2:14;代上26:32)。所以這裡的“耶和華的話”是耶和華關於祂與各國之間事項的權威論述。
         論列國。本節開始了《耶利米書》一個新的部分。耶46-51章是十首關於以下國家和民族的詩歌:埃及(耶46),非利士人(耶47),摩押(耶48),亞捫人(耶49:1-6),以東(耶49:7-22),大馬士革(耶49:23-27),基達(耶49:28,29),夏瑣(耶49:30-33),以攔(耶49:34-39)和巴比倫(耶50:1-51:58)。“論”的原文是`al,主要涉及神的懲罰,也包含復興的應許(見耶48:47;49:6,39)。
       1-12  迦基米施之役:迦基米施是敘利亞北部幼發拉底河(即伯拉河)流域一個重要城鎮,昔日為赫人的首都,主前六○五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與埃及之間決定性的戰役在此發生,結果北上支援亞述抗巴比倫的法老尼哥慘敗而遁,埃及帝國稱霸近東的野心受到挫折,本段對此役有精彩的描述。
         1-28  論埃及。
         46:1~28對埃及的審判: 在列國中,第一個預言對象是埃及,宣告於約雅敬第4年,即B.C.605。當時,新巴比倫帝國已登上舞臺,蹂躪著巴勒斯坦北部,而埃及則為了奪回自己對巴基斯坦的控制,遠征迦基米施。在國際形勢如此風雲突變的時期,耶利米屢次預言了埃及的慘敗(3-12,13-26節)。這是因為他看到當時的巴比倫帝國遠比埃及強大,更重要的是,他知道巴比倫是神為審判猶大,以及拜偶像的眾列國而興起的器皿(21:1-7;43:10)。
     四十六1~五十一64這六章為耶利米對曾經侵略猶大的外邦列國的預言,計有:埃及(四十六章)、非利士(四十七章)、摩押(四十八章)和巴比倫等(五十~五十一章)。
         46-51章  論及列國的信息:七十士譯本將本段置於25:13之後,而以25:15-38總結,顯示本段曾以一個獨立的單元流傳一時。正如其他幾個大先知專論外邦列國的信息,也是插在給選民的信息中間 (參賽13-23章; 結25-32章) , 表明舊約一個重要的主題:耶和華不僅是以色列的神,也是統管列國的君王,外邦人的命運同樣 在以色列的神手中,而巴比倫乃是神用來對付列國的鞭子。
         46:1~51:64神對列國的審判: 採用與賽13-23章和結25-32章相類似的表達方式,記錄了神對周邊9國的審判,他們都曾給猶大帶去惡劣的影響。這些信息是耶利米在事工中期(B.C.610-590年)所宣告的<緒論,各章的歷史背景>,卻集中記錄在本書的結尾部分。這是為了:①給所宣告的信息提供史料證據;②見證神對罪惡的一貫原則。本文的中心思想是,列國之間的政治矛盾只是改變國際政局的外在手段,根本原因則在於統治萬國而掌管歷史的神。

【耶四十六2】「論到關乎埃及王法老尼哥的軍隊:這軍隊安營在幼發拉底河邊的迦基米施,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所打敗的。」
  〔呂振中譯〕「論埃及。關於埃及王法老尼哥的軍隊:這軍隊在伯拉河邊的迦基米施,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四年所擊敗的:」
  〔暫編註解〕迦基米施位於幼發拉底河上游,是一個重要戰場。幫助亞述的埃及軍在此役中敗于巴比倫王。巴比倫興起成為大帝國,時為主前605年。
       主前605年的“迦基米施”之戰——埃及在此戰役中被打敗——使巴比倫在軍力上佔了優勢。
     迦基米施: 是連接米所波大米和西方世界以及埃及南部的交通、軍事要地,極欲南下的巴比倫和想要維護現有勢力的埃及,勢必會為爭奪此地而發動戰爭。
         法老尼哥。關於“法老”,見創12:15注釋。尼哥二世(西元前610-595年)登上埃及王位的時候,這個國家正經歷著一場政治,文化和經濟的新生。他的父親薩姆提克一世(西元前663-610年),得到亞述在政治上的和軍事上的支持,與統治埃及達一個世紀之久的古實人抗衡。亞述帝國瓦解以後,他宣佈脫離亞述而獨立,建立了第二十六王朝,即賽斯王朝。他發展與希臘和腓尼基的貿易,在經濟上興旺起來。新獲得的獨立和繁榮喚醒了這個民族的自豪感和活力。
         隨著西元前612年尼尼微的傾覆,主宰近東事務二個半世紀多的亞述帝國結束了,留下了一個政治的真空。埃及人看到了在這種形勢下重建一個西亞帝國的機會。在西元前610年,尼哥二世繼承他父親即位後不久,就派遣一支埃及軍隊援助亞述人。他們剛被巴比倫人從臨時的首都哈蘭驅逐出去。這次出征未能奪回哈蘭。次年(609年),尼哥顯然重返巴勒斯坦和亞蘭。這一次他的軍隊似乎打敗了猶大軍隊,在米吉多戰役中殺死其國王約西亞(王下23:29,30;代下35:20-27),然後向北揮師進攻幼發拉底河邊迦基米施的巴比倫人(代下35:20)。三個月以後回來,在利比拉(王下23:31,33)囚禁了猶大的新國王約哈斯,並把約雅敬放在了王位上(王下23:34)。約雅敬顯然民族意識比較淡薄,比較願意接受外國的控制支配。四年之後,就是“約雅敬第四年”,尼哥的軍隊再次來到迦基米施。
         迦基米施。位於幼發拉底河西岸,控制著該河最重要的渡口之一,是抵禦西方的軍隊侵入美索不達米亞的天然屏障,所以具有軍事和商業上的重要地位。
         尼布甲尼撒。見但1:1注釋。尼布甲尼撒是父親拿波坡拉撒(Nabopo-lassar,西元前626-605年),與瑪代人和西古提人聯合,消滅亞述帝國。他既控制了肥沃的新月地帶的東部,自然也就想控制其西部。他是尼哥的主要敵手。尼哥企圖在巴勒斯坦和亞蘭的重新建立埃及的統治。我們不清楚拿波坡拉撒在西部取得了何種程度的成功,因為缺乏有關他統治後期巴比倫和埃及方面的資料來源。但我們確知,到西元前605年尼布甲尼撒繼承他父親王位的時候,巴比倫已準備發起決戰,與埃及人爭奪巴勒斯坦和亞蘭的控制權。
         約雅敬第四年。據耶25:1,約雅敬第四年就是西元前604年,尼布甲尼撒元年。
         但許多歷史學家認為第二次迦基米施戰爭是在西元前605年,就是在尼布甲尼撒出征埃及時,因父親的去世(見但1:1注釋)而被召回繼承王位之前。因此貝羅蘇斯(Berosus)所記錄拿波坡拉撒“官長”的勝利,被許多歷史學家視為本節尼哥與尼布甲尼撒迦基米施戰役的巴比倫版。
         矛盾之處是,既是第二次迦基米施戰爭,貝羅蘇斯卻說它發生在尼布甲尼撒登基之前,而耶利米則說迦基米施戰爭是在約雅敬第四年,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至少是他登基以後幾個月。約瑟弗斯贊同耶利米關於迦基米施戰爭是在尼布甲尼撒登基之後的說法(《上古史》x.6.1)。
         由此可見,要麼貝羅蘇斯對自己的記錄不清楚,要麼他所指的是西元前605年迦基米施戰爭以前的事件。鑒於缺乏西元前609-604年有關巴勒斯坦和亞蘭事件的歷史資料,一般都認為巴比倫人在第一次迦基米施戰爭(可能是西元前608年)以後不久,就佔領了巴勒斯坦和亞蘭。若是這樣,貝羅蘇斯所指的就是一次針對他們統治的叛亂。尼布甲尼撒登基那一年(約雅敬第三年,見但1:1;耶25:1注釋)入侵猶大似乎與此相符。然後尼布甲尼撒因他父親的死突然被召回巴比倫,為尼哥企圖重新佔領西布地區提供了機會。結果第二年如耶46:3-12所描述的,他在迦基米施被完全打敗。這幾節經文顯然是有關這場戰爭的唯一歷史記錄。

【耶四十六3】「你們要預備大小盾牌,往前上陣。」
  〔呂振中譯〕「『你們要把小盾大牌擺好,前進去上陣!」
  〔暫編註解〕你們要預備。即“要作好準備”。
       小盾牌(magen)。圓形的小盾牌,為輕裝備部隊所使用的。
         大盾牌(sinnah)。是防護全身的長盾牌,為重裝備部隊所使用的。
     3~12根據埃及將要在迦基米施被巴比倫所擊敗的預言,或2節的“論到關乎……迦基米施……所打敗的”,就可以知道本文是迦基米施戰役結束之後所記錄的。如此一來,宣告此信息,時間要早于本章的其它預言,是為了突出“埃及被巴比倫所擊敗”的主題,而與其它預言一起記錄的。本文的內容,是始於對埃及之強大軍事力量的讚譽,卻以遭到慘敗的哀聲結束。這表明人的任何手段均無法勝過神的審判。

【耶四十六4】「你們套上車,騎上馬,頂盔站立,磨槍貫甲。」
  〔呂振中譯〕「要套上車,騎上馬!頂盔站在陣位上!磨槍貫甲!」
  〔暫編註解〕最優良的馬匹來自埃及(王上一○28)。“貫甲”的“甲”指盔甲。
       磨。就是“擦亮”。
     甲(siryonoth)。“盔甲”。

【耶四十六5】「我為何看見他們驚惶轉身退後呢?他們的勇士打敗了,急忙逃跑,並不回頭,驚嚇四圍都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怎麼啦!我看見他們都驚慌,轉身退後呀!他們的勇士被擊敗了,倉倉皇皇逃跑,並不回頭呀!四圍盡是恐怖!是永恆主發神諭說。」
  〔暫編註解〕為何?先知為埃及人的失敗而吃驚。他可能親眼看到埃及人在巴比倫人追擊下從迦基米施撤退。
     這是耶和華說的(ne'um-Yahweh)。這個神的肯定詞在《耶利米書》中出現了160多次。

【耶四十六6】「不要容快跑的逃避,不要容勇士逃脫(或作“快跑的不能逃避,勇士不能逃脫”)。他們在北方幼發拉底河邊絆跌僕倒。」
  〔呂振中譯〕「輕快的也逃跑不了,英勇的也不能逃脫;就在北方伯拉河邊都絆跌仆倒。」
  〔暫編註解〕北方伯拉河: 間接地稱呼迦基米施。
     北方。見耶1:14注釋。

【耶四十六7】「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之水翻騰的是誰呢?」
  〔呂振中譯〕「『這像尼羅河漲起、其水翻騰像江河的、是誰呢?」
  〔暫編註解〕尼羅河。希伯來語是ye'or,源於埃及語'iteru(“河”,即尼羅河,見創41:1,2;出1:22;2:3;7:15,17-21,24,25)。埃及基本上是一個無雨的國家,其灌溉全靠尼羅河每年的氾濫。尼羅河在九月和十月的漲水,是一年中的最重大的事件,自古以來均有詳細記錄。先知這裡用尼羅河的氾濫,來比喻埃及軍隊蹂躪巴勒斯坦和亞蘭(見耶46:8)。
       7-8  埃及自從主前十二世紀便失去在敘利亞及巴勒斯坦一帶的勢力,此處高漲的河水乃形容埃及在法老尼哥的領導下捲土重來,企圖再次在北方立足。
     7~8 尼羅河的水會週期性地溢出兩岸;埃及也效法尼羅河(“漲發”即氾濫)那樣去征服更多的領土。

【耶四十六8】「埃及像尼羅河漲發,像江河的水翻騰。他說:“我要漲發遮蓋遍地,我要毀滅城邑和其中的居民。」
  〔呂振中譯〕「埃及像尼羅河漲起,其水翻騰像江河;它說:我要漲起,淹滿這地,我要毀滅〔傳統加:城市與〕其居民。」
  〔暫編註解〕埃及像尼羅河漲發: 每年10月是尼羅河達到最高水位的時期,在水利設施尚未完備之前,每年都要氾濫<出4:9,河水(尼羅河)>。耶利米藉著每年均要大肆淹沒農田和房屋的尼羅河,比喻了當時埃及的趾高氣揚。只有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局限性,才能正確地信仰神,並且得到永恆的生命。然而,狂傲的人今生來世均會走向滅亡<43:2,謙卑和驕傲>。

【耶四十六9】「馬匹上去吧!車輛急行吧!勇士,就是手拿盾牌的古實人和弗人(又作“利比亞人”),並拉弓的路德族,都出去吧!」
  〔呂振中譯〕「馬匹上去吧!車輛狂奔吧!勇士出陣哦!手揮盾牌的古實人和弗人哪!〔此處加:手拿着〕拉弓的路德族阿!」
  〔暫編註解〕這些軍旅都是埃及的雇傭兵。古實在埃及南方。“弗”:在非洲北岸。“路德”:在小亞細亞。
       “古實人”(從尼羅河上游而來)和“弗人”(或呂彼亞人,從非洲北面海岸而來),以及“路德族”人(小亞細亞的居民)被埃及人聘用為雇傭兵。
     「古實人」、「弗人」、「路德族」:是非洲的土著,為埃及的雇傭兵。
         古實人: 指埃及南部的埃賽俄比亞人;弗人:  指埃及西部的利比亞人;路德族: 則指埃及北部的理底亞人。他們是與埃及締結軍事同盟,被迫參與埃及與巴比倫之間的戰爭。可見,倘若屈服于惡人的淫威而參與違背神旨意的事,就必與惡人一同滅亡(箴1:15,16)。
         古實人(Kush)。見創10:6注釋。
         弗人(又作利比亞人)。Pût。可能指住在非洲東岸的蓬特人(見創10:6注釋)。
         路德族(Ludim)。不知道這裡所提到的路德族是來自小亞細亞西部的呂底亞人,還是一個靠近埃及的非洲部族。亞述國王亞述巴尼帕(Ashurbanipal)的碑文提到在尼哥的父親薩姆提克一世的軍旅中有路德國王吉格斯(Gyges)所提供的部隊。說他們是非洲部族,是依據路低是含的兒子麥西的後裔這一事實,所以他們與埃及人關聯。這當然不排除他們很早從非洲遷到小亞細亞的可能性(見創10:13注釋)。
         路德族不要與閃的兒子路德的後裔混淆。因為他們似乎是北美索不達米亞的部族(創10:22;代上1:17;見創10:22注釋)。

【耶四十六10】「那日是主萬軍之耶和華報仇的日子,要向敵人報仇。刀劍必吞吃得飽,飲血飲足;因為主萬軍之耶和華在北方幼發拉底河邊有獻祭的事。」
  〔呂振中譯〕「那日是主萬軍之永恆主的日子、是伸冤的日子──向他的敵人伸的冤;他的刀劍必吞喫得飽,喝血喝得滿足;因為主萬軍之永恆主有宰祭的事,就在北方之地,伯拉河邊。」
  〔暫編註解〕神的刑罰藉著迦基米施戰役臨到埃及人。“獻祭”:指殺戮而說。
       這裏的“耶和華……的日子”不是指末世的日子(也見於賽一三6),而是指神的干預,祂要審判埃及。
     「報仇」:可能指法老尼哥殺死約西亞王一事(王下23:29)。
         「有獻祭的事」:指獻祭時把牲畜宰殺,作者以此比喻埃及人被殺(參賽34:6; 結39:17-20; 番1:7-8)。
         主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注釋。
         刀劍必吞吃得飽。原文說刀劍是有嘴的。“刀劍”直譯就是“刀”(創34:26)或“兩刃的刀”(箴5:4)。刀劍的柄有時做得像動物的頭,刀刃從動物的口中伸出。
         獻祭(zebach)。源於 zabach。“犧牲”或“屠殺”。本節似乎指“屠殺”。
         北方。見耶1:14注釋。

【耶四十六11】「埃及的民哪(“民”原文作“處女”),可以上基列取乳香去;你雖多服良藥,總是徒然,不得治好。」
  〔呂振中譯〕「埃及的子民〔原文:處女〕哪,上基列去取止痛乳香吧!你雖多用良藥,總是徒然,新肉你總不長的。」
  〔暫編註解〕譏刺埃及敗亡,創傷不能復原。“基列”是巴勒斯坦約但河東之地。“乳香”為治傷藥物。
       “乳香”。參看第八章22節的腳註。“良藥”。埃及早已發展成熟的醫藥並不能醫治戰敗的傷口。
     「乳香」:是古時一種藥物,這裡代表救援。乳香是從基列輸入埃及(見創37:25)。
         基列位於約但河東部,盛產藥材。耶利米之所以向埃及人提及此地是為了指出埃及人所患的病,並非身體上的疾病,任何藥材均無法醫治。醫治屬靈疾病的唯一方法就是誠實地向神悔改(申30:1-3)。
         處女。這是耶利米經常使用的詞彙,指以色列百姓(見耶14:17;18:13;31:4,21;哀1:15;2:13)。但這裡指埃及。
         你雖多服良藥。既可譯為將來時態,也可譯為現在時態(英RSV版)或過去時態(英RSV版)。在古代近東的民族中,埃及人的醫術是很出色的。已經發現了兩份重要的埃及藥方:《愛德溫.史密斯外科紙草文稿》和《伊伯斯醫療紙草文稿》,說明埃及的醫術在很早就達到很高的水準。醫師們治療骨折有方,懂得量脈膊診斷病人的病情。他們差不多發現了血液的迴圈。希羅多德(iii.1,129)說到波斯皇帝居魯士和大流士聘用了埃及的醫師。希臘人從埃及吸收了大量的醫學知識,甚至把他們的醫神阿斯克勒庇俄斯(羅馬人稱為埃斯柯拉庇俄斯),認定埃及第三王朝的醫師和聖人伊姆霍特普。先知似乎認為,埃及雖然產生了世界上最偉大的醫師,但在受到懲罰的日子裡無法治療自己的創傷。

【耶四十六12】「列國聽見你的羞辱,遍地滿了你的哀聲,勇士與勇士彼此相碰,一齊跌倒。」
  〔呂振中譯〕「列國聽見你的聲音〔傳統:羞辱事〕,你的哀號聲滿了遍地;因為勇士跌踫勇士,二者一齊仆倒。』」

【耶四十六13】「耶和華對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論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來攻擊埃及地:」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神言人耶利米所說的話,論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來攻擊埃及地的事。」
  〔暫編註解〕話。見第1節注釋。本節是散文體的。第3-12節,14-24節,第27,28節是詩體的。第13節引出了一段新的預言信息,是關於尼布甲尼撒入侵埃及的。
       論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要來攻擊埃及地。由於缺乏確鑿的歷史證據,許多學者懷疑本章和耶43:8-13;44:30;結29:1-20所預言巴比倫人對埃及的入侵。約瑟弗斯說:“耶路撒冷遭劫五年以後,也就是尼布甲尼撒統治的第二十三年,尼布甲尼撒……入侵埃及,要征服該地,在殺死了當時執政的國王並任命了另一個以後,他再次擄走了該國中的猶太人,把他們帶到巴比倫”(《上古史》x.9.7)。約瑟弗斯的這份記錄不完全可靠,因為事實上亞比裡斯(合弗拉)是從西元前589年至570年為埃及國王的,沒有在尼布甲尼撒的第二十三年(西元前582年)被殺。也沒有同時代的旁證證明埃及在當時受到入侵。一些歷史學家以前把亞比裡斯治下的厄勒番丁島的總督尼蘇赫(Nesuhor)的一個碑文,解釋為說明尼布甲尼撒曾入侵埃及,而且向南遠達阿斯旺(Assuan,又拼作Aswan)。但後來的研究表明,這個碑文被誤解了。它是指上埃及的希臘人和亞洲人所發動的一場的叛亂。
         但有一份標為尼布甲尼撒第37年(西元前568年)的巴比倫書板殘片,記錄了尼布甲尼撒與埃及的亞馬西士之間的一場戰爭。雖然無法確定這次入侵的細節,但它是發生在亞馬西士推翻他的前任亞比裡斯之後不久。這似乎說明尼布甲尼撒想利用埃及的內亂征服那個虛弱的國家,以擴大他帝國的版圖。這件事也為約瑟弗斯的敘述提供了正確的背景(見上一段)。以西結關於巴比倫征服的預言(結29:17-20),發佈在“二十七年”(西元前571年或570年),進一步增加了約在此時入侵的可能性。世俗的歷史沒有說明巴比倫這次入侵成功的程度。也許不止有一次的征戰。但有人認為耶利米所描述的就是這場戰爭。
         有人認為耶利米可能是耶46:13-26所描述之事件的目擊者。這時耶利米已是高齡。入侵的時間是西元前568或567年,離他開始說預言的西元前628或627年差不多有60年了。
     13-24  預言巴比倫入侵埃及:此次入侵的年代不清楚,主前六○四年尼布甲尼撒開始西進,襲卷非利士人的城市亞實基倫(參47),進而向埃及壓境;也可能是指五六七年的入侵(參43:8-13注)。
         13~26埃及受審判所帶來的教訓: 在宣告B.C.568,埃及將遭到巴比倫侵略的預言(44:30)之後,耶利米在本文,向埃及宣告審判信息。埃及雖然在迦基米施戰役中遭到了慘敗,卻依舊召聚盟軍而欲對抗巴比倫。此預言的成就,告訴我們:①若神的百姓不倚靠神,而倚靠其他,就等於是倚靠海市蜃樓;②惡人的勝利不會長久,而且也無法阻擋神的計畫(彼前4:17-19)。

【耶四十六14】「你們要傳揚在埃及,宣告在密奪,報告在挪弗、答比匿說:要站起出隊,自作準備,因為刀劍在你四圍施行吞滅的事。」
  〔呂振中譯〕「『你們要傳揚於埃及,要宣告於密奪,宣告於挪弗和答比匿,說:“要站出來在陣位上,作好了準備;因為有刀劍在你四圍吞滅着人呢。”」
  〔暫編註解〕“密奪”、“挪弗”、“答比匿”都是埃及城邑(參四十四1注)。
       “密奪……挪弗……答比匿”。參看第四十四章1至14節的腳註。
     埃及北境首先被警告;此節之地名參44:1, 15注。
         密奪: 位於埃及北部;挪弗: 位於西部;答比匿:  則位於東部,這些均是埃及的主要城市。向這些地區傳講信息,就是在強調“向埃及全地傳講信息”。所要宣告的信息是:①警告戰爭已迫在眉睫;②對抗巴比倫已於事無補。有些人主張神之所以特意命令要向這三個城邑傳講信息,是因為這些地方有許多猶大難民。可藉著預言教導他們依靠埃及是虛妄至極的事情,從而使他們恢復對神的信仰。
         密奪。見耶44:1注釋。
         挪弗。即孟斐斯(見耶2:16注釋)。
         答比匿。見耶2:16注釋。
         值得意的是,這裡所提到的所有城市都是在下埃及,說明巴比倫的入侵沒有遠達尼羅河流域。

【耶四十六15】「你的壯士為何被沖去呢?他們站立不住,因為耶和華驅逐他們,」
  〔呂振中譯〕「怎麼啦!阿庇斯逃跑了阿!〔原文:將“摔倒”一詞分為兩個字,即作“阿庇斯逃跑了”。“阿庇斯”乃埃及神牛之稱〕你的雄壯神牛站立不住?因為永恆主把他推倒了!」
  〔暫編註解〕“壯士”可譯為“阿庇斯”,指埃及的神牛。
       「壯士」:原文可譯作「牛」,隱指埃及某神只的象徵──阿比斯。
     「被沖去」:原文作「倒伏」。另外15上或可譯作「為何阿比斯逃走?你的壯牛站立不住?」(參七十士譯本)。
         壯士: 意指強大的埃及軍隊或埃及的公牛神(亞皮斯)。本節可以說是指出了,埃及為要對抗巴比倫而作出的所有努力均將付諸東流,也可以說是指出埃及的宗教是毫無益處的虛假宗教。
         壯士為何被沖去。改變母音的位置,可譯為“切普(Chep)逃跑了”,與七十士譯本一致:“埃皮斯為什麼逃跑?”埃皮斯的埃及語是Hep,源于古代孟斐斯的神牛。幾份來自第二十六王朝(當時耶利米在埃及)的碑文,說Hep安放在孟斐斯的主神蔔塔的廟宇中”。據認為埃皮斯附身在代代相承的神牛上。這些神牛極其優裕地養在孟斐斯,供崇拜和占卜。這些牛死亡的時候,要製成木乃伊,予以厚葬。
         1850年,法國考古學家馬里伊特(Mariette)在撒卡拉(Sakkara)發現了瑟拉彼恩(Serapeum)。這是孟斐斯的古代墓地之一,由兩個地下的回廊構成,約有366米長,兩旁的墓室裡安放著從西元前十四世紀到西元前二世紀的六十多具公牛木乃伊。第二個回廊是耶利米的同時代人薩姆提克二世所建的,說明埃皮斯崇拜在耶利米的時代佔有重要地位。
         先知在這裡很可能想到埃皮斯了神牛。因為希伯來語“壯士”('abbir)也可譯為“公牛”,見詩22:12;50:13;68:30;賽34:7。就像摩西的時代埃及的假神暴露出他們的無能一樣(見出8:2;10:21注釋),現在耶利米形象地描述埃及人的失敗,似乎在指出神牛的無奈。

【耶四十六16】「使多人絆跌,他們也彼此撞倒,說:“起來吧!我們再往本民本地去,好躲避欺壓的刀劍。”」
  〔呂振中譯〕「你中間的雜族人絆跌〔傳統:他使許多人絆跌〕仆倒,彼此對說〔傳統:彼此對撞,就說〕。“起來,我們回到我們本族人那裏,回我出們出生之地去,好躲避欺壓人、的刀劍。”」
  〔暫編註解〕「使多人絆跌」:可意譯為「到處都是絆倒的人」。
     我們再往本民本地去。這句話顯然是雇傭軍說的。當時的埃及軍隊普遍雇傭希臘人,非洲各部族,一些來自小亞細亞的民族。他們對埃及本無忠誠之心,所以一旦意識到失敗,就馬上逃跑。

【耶四十六17】「他們在那裡喊叫說:“埃及王法老不過是個聲音(“不過是個聲音”或作“已經敗亡”),他已錯過所定的時候了。”」
  〔呂振中譯〕「把埃及王法老的名字叫做〔原文:他們在那裏喊叫埃及王法老〕“喧嘩”吧!“一個錯過時會的人”!」
  〔暫編註解〕“是個聲音”:意指埃及自誇自大、自吹自擂。
       “錯過所定的時候”。埃及的君王錯失了成功對抗巴比倫的機會。
     「聲音」:原指大水的響聲或群眾的哄嚷,這裡是指埃及虛有其表,聲勢浩大但實際上軟弱無能,在最危急的關頭未能把握時機,證明自己的實力。
         「錯過」:有學者指出此字於原文與當時的法老名相似。七十士譯本將此節譯作「你們要叫埃及王法老的名字為聲音 ...... 」。
         法老……已錯過所定的時候了: 亞述遭到剪除,巴比倫成為新興勢力之際,對埃及人而言是稱霸中東地區的最好機會。但是,埃及卻在迦基米施戰役中遭到慘敗,對巴勒斯坦的的統治權就落入了巴比倫手中。本節就是埃及人為此發出的無限哀歎。這種沒有建立在真理和正義之上的權勢,或許會暫時淩駕於他人,卻必然會被神公義的事工而消除淨盡。因為所有權力都出於以真理和公義推動歷史的神(羅13:1)<箴24:21,基督徒的國家觀>。
         在那裡喊叫說。稍微改動其母音,就可譯為“呼叫埃及王法老的名字:‘吵鬧的一位……。'”(英RSV版)
         法老。不是國王的名字,而是他的稱號(見創12:15注釋)。不清楚這裡所提到的統治者是誰。七十士譯本確認他為尼哥,但這只是解說性的譯文。
         他已錯過所定的時候了。由於缺乏耶利米在這裡所描述之戰爭的歷史資料(見第13節注釋),我們不知道這句話是不是指法老未能利用有利的時機與巴比倫人交戰。
         這裡也許是指埃及民族錯過自己的時機。每一個民族都賦有機會來決定他們是不是實行神的旨意。一個民族如果錯過了機會,她的榮耀也就離去了(見但4:17注釋)。

【耶四十六18】「君王,名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尼布甲尼撒(原文作“他”)來的勢派必像他泊在眾山之中,像迦密在海邊一樣。」
  〔呂振中譯〕「『其名叫萬軍之耶和華的王發神諭說:我指着永活的我來起誓;必有一位要來,就像他泊在眾山之中,像迦密在海邊一樣。」
  〔暫編註解〕“他泊”、“迦密”是巴勒斯坦地雄踞高峻的山嶺,喻尼布甲尼撒王氣吞鬥牛,盤踞埃及,其勢好比他泊和迦密。
       正如“他泊”和“迦密”支配巴勒斯坦北部的地勢,尼布甲尼撒的勢力也會支配埃及。
     真正有實力的君王,名叫耶和華。此節描寫尼布甲尼撒來勢洶洶,好像巍峨高的他泊山與迦密山,非埃及所能抵抗。
         “他泊山”(561米)和“迦密山”(546米)雖然不太高,卻屹立在平原之上,故其威儀不亞于黑門山(2,815米)。此處則用以比喻,巴比倫王攻打埃及時的尼布甲尼撒的雄姿。此比喻表明了:①被神所使用的人和國家,可戰勝任何勢力;②神必成就欲藉著器皿而成就的計畫。巴比倫當為了神的榮耀和旨意而使用這種力量,切不可為此狂傲、自誇。

【耶四十六19】「住在埃及的民哪(“民”原文作“女子”),要預備擄去時所用的物件,因為挪弗必成為荒場,且被燒毀,無人居住。」
  〔呂振中譯〕「住埃及的人民〔原文:女子〕哪,為自己豫備流亡時用的器物哦!因為挪弗必荒涼,必被燒燬,無人居住。」
  〔暫編註解〕“挪弗”是埃及城邑。
       埃及必如猶大遭遇擄掠和毀壞的命運。
     「被燒毀」:原文「荒廢」。
         挪弗。見耶2:16注釋。

【耶四十六20】「“埃及是肥美的母牛犢,但出於北方的毀滅(“毀滅”或作“牛虻”)來到了!來到了!」
  〔呂振中譯〕「『埃及是美麗的母牛犢,但出於北方的牛虻〔傳統:來到了,來到了〕來到牠身上了。」
  〔暫編註解〕「毀滅」:指一種傷害牲畜的害蟲。
       埃及是肥美的母牛犢: 耶利米比較了事奉牛犢的埃及和母牛犢。在巴比倫侵略埃及之前,他們如肥美的母牛犢一樣,耽於窮奢極欲的生活。但是,當神的工具尼布甲尼撒向埃及進軍之時(43:10),他們將悲慘如踏進屠宰場的母牛犢。他們的命運與伯沙撒(但5:1-30)或愚頑的財主(路12:16-21)相似,前者曾大肆褻瀆神,在迷醉於酒肉歌舞之時,突然慘遭殺害;後者則是在為了積攢更多的財寶而修築倉房之時,被取去性命。
     毀滅(qeres)。該詞在聖經中只出現一次。其詞根意為“掐”、“捏”,說明qeres 可能指一種會叮咬的昆蟲刺痛埃及的母牛犢,使之逃跑。英RSV版為“出於北方的牛虻已經臨到她”。
         北方。見耶1:14注釋。

【耶四十六21】「其中的雇勇好像圈裡的肥牛犢,他們轉身退後,一齊逃跑,站立不住,因為他們遭難的日子、追討的時候已經臨到。」
  〔呂振中譯〕「牠中間雇傭的兵也像圈裏養肥的牛犢;因為就在他們遭遇災難的日子、受察罰關頭臨到他們身上時,他們也竟轉身、一齊逃跑,沒有站住。」
  〔暫編註解〕「雇勇」即雇傭兵(參9)。
       「圈裡的肥牛犢」:只供宰食之用,它們全無抵抗能力,在危難時只能逃走。
     雇勇: 指埃及人用錢買來的傭兵。他們也像埃及人那樣,沉浸在驕奢淫逸的生活中,卻沒有實際戰鬥力。追從邪惡勢力的人,只知謀取私利,起不到任何作用。但是,聖徒作為為基督而爭戰的十字架軍兵,為了神的榮耀,必會冒死與邪惡勢力爭戰,直到最後的那一刻(弗6:13;提後2:3,4)。
         雇勇。進一步指出雇傭兵在這段時期的埃及軍隊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見第9,16節注釋)。
         追討(paqad)。經常被用來表示懲罰(見出20:5;伯35:15;詩59:5;賽26:14;耶14:10)。耶利米經常使用“追討的時候”,“追討之年”的說法(見耶8:12;10:15;11:23;23:12;48:44;50:27;51:18)。但paqad 也可指神的祝福(見創21:1;詩80:14)。耶和華追討埃及的日子並非單為懲罰,也是為呼籲人悔改歸正(見耶46:28)。

【耶四十六22】「“其中的聲音好像蛇行一樣。敵人要成隊而來,如砍伐樹木的手拿斧子攻擊她。”」
  〔呂振中譯〕「『牠的響聲像蛇行的響聲一樣;敵人必成隊而來,就如砍伐樹木的手拿着斧子來攻擊牠。」
  〔暫編註解〕以被驚嚇的蛇比喻埃及,敵人勢如破竹,它只能從樹林藏身處滑行逃走,嘶嘶作聲。
       「成隊」:或作「勢力強大」。
     其中的聲音好象蛇行一樣: 埃及人受到巴比倫的侵略之後,如同躲在草叢中的蛇一樣,不戰而逃。以西結把這種悲慘的結局比喻為大魚(結29:3)。關於“蛇”請參照賽27:1。
         像蛇行一樣。埃及軍隊的撤退聲不像秩序井然之軍隊的腳步聲,而是在“成隊而來”的巴比倫人來到之前悄悄地溜走。

【耶四十六23】「耶和華說:“埃及的樹林,雖然不能尋察(或作“穿不過”),敵人卻要砍伐,因他們多於蝗蟲,不可勝數。」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埃及的森林雖茂密難測,敵人卻要把它割下;因為他們多於蝗蟲,簡直無數。」
  〔暫編註解〕「不能尋察」:稠密不能通過,這裡可能指獵人在密林中找不到蛇,於是把樹木通通砍掉;作者以此形容敵人趕盡殺絕,如蝗蟲傾巢而出,盡行毀滅。
       樹林……要砍伐: 暗喻將會發生殘酷的殺戮,從而形象地表現出反抗神旨意的惡人之結局。
     樹林。可能比喻埃及兵員的龐大,或人口的稠密。從字面上很難理解,因為當時埃及沒有森林。

【耶四十六24】「埃及的民(“民”原文作“女子”)必然蒙羞,必交在北方人的手中。”」
  〔呂振中譯〕「埃及的人民〔原文:女子〕必然蒙羞,必被交於北方族民手中。』」
  〔暫編註解〕北方。見耶1:14注釋。

【耶四十六2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必刑罰挪的亞捫(埃及尊大之神)和法老,並埃及與埃及的神,以及君王,也必刑罰法老和倚靠他的人。」
  〔呂振中譯〕「萬軍之永恆主以色列之神說:『看吧,我必察罰挪的亞捫神跟法老和埃及、以及埃及的神和她的王、〔七十子無:“跟法老和埃及、以及埃及的神和她的王、”一段〕跟法老和倚靠法老的人。」
  〔暫編註解〕“挪的亞捫”。更可作:提比斯的亞捫,他是上埃及的大神明。
       「挪的亞捫」:指上埃及的首都挪(即底比斯)所膜拜的神祇。
         萬軍之耶和華。見耶7:3節注釋。
         挪的亞捫('Amon minno')。挪就是埃及城市底比斯(現為盧克蘇爾和卡納克),位於開羅以南約300英里處,尼羅河的東岸。阿蒙(亞捫)原是底比斯地方的神,所以埃及人稱底比斯為Niut 'Imen(“阿蒙之城”)。“挪”是該城市埃及名稱希伯來音譯的第一個部份。
         隨著在埃及中期王國的開始(大約西元前2000年),和在底比斯建立首都,當地的阿蒙在埃及諸神中的地位迅速提高。他被賦予太陽神Ra`(拉)的特性,於是兩個神合而為一,稱為阿蒙拉(Amen-Ra`)。阿門內姆哈特(Amenemhet)和阿孟霍特普(Amenhotep)這兩個名字說明了阿蒙的重要性。四位中期王國的國王取名阿門內姆哈特。帝王時期有四位國王取名阿孟霍特普。還有幾位法老,如圖特安哈門(Tutankhamen)的名字裡也含有“阿蒙”。在第二十一王朝(大約從西元前1085年到950年)時期,阿蒙的大祭司實際上作為國王統治著埃及。在耶利米的時代,阿蒙的女大祭司是由王室的公主來擔任的。關於阿蒙拉(Amen-Ra`)重要地位的最好證據也許是卡納克的阿蒙了。卡納克是古代底比斯的一部份,雖然已成廢墟,依然是古代世界保存下來的最大建築遺址之一。
         藉著應許懲罰阿蒙和法老,神預言祂的憤怒將臨到埃及的整個宗教和政治體系。
     25~26“挪的亞捫”:上埃及的首都挪所拜的假神名。“必再有人居住”:埃及被攻佔只是暫時的,將來要恢復其主權。
         25-28  埃及受抑,選民蒙救。

【耶四十六26】「我要將他們交付尋索其命之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與他臣僕的手,以後埃及必再有人居住,與從前一樣。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將他們交於那些尋索他們性命的人手裏,交於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他臣僕手裏。此後埃及必再有人居住,像昔日一樣;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以後”。可指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的時候(結二九10~16),也可指基督第二次降臨時(賽一九19~25)的復興(與以色列一起,27,28節)。
       暗示神無毀滅埃及,埃及只是暫時受罰,將來仍要復興。(參48:47; 49:6, 39)
     以後……與從前一樣: 在上文。神向埃及宣告了無情的審判,而在預言之尾卻宣告了恢復。此應許並不意味著神要完全撤回對埃及的震怒。這只是為使他們認識到,神會在審判中向猶大人和外邦人施行相同的憐憫,從而勸勉外邦人來信靠神(珥2:13;路6:35;來5:2)。神對人類的心意是恢復和救贖,而不是滅亡和破壞。
         本節揭示了神懲罰埃及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徹底消滅她,而是要通過降卑而使她悔改。

【耶四十六27】「“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
  〔呂振中譯〕「『但你呢、我的僕人雅各阿,你不要懼怕!以色列阿,你不要驚慌!因為你看吧,我必從遠方拯救你,從你被擄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返回,平平靜靜,安安逸逸,無人使他驚嚇。」
  〔暫編註解〕見三十10~11,為安慰被擄之民的話。
         本章在展示了埃及失敗的可怕畫面以後,給了以色列一個希望的信息。神對以色列鄰居的懲罰,和對她的懲罰一樣,都是為了使她回歸神。
       27~28是30:10,11的重複,與以色列百姓的恢復有關。亦即,意指神必將為救贖以色列百姓而審判列國,猶大百姓切不可因被擄而喪膽。猶大應該認識到,自己被擄是公義之神施行審判的結果,受罰期間只需悔改。神原本是向埃及宣告審判,卻突然對以色列宣告了這些安慰之言,這是為了使被擄的百姓認識到,對列國的審判並非出於偶然,或是一般的歷史事件,而是神救贖以色列的計畫之一,從而促使百姓更加信靠神。
     27-28內容與30:10-11重複,也是給被擄選民的安慰書。

【耶四十六28】「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因我與你同在。我要將我所趕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不罰你”或作“以你為無罪”)。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的僕人雅各阿,你、不要懼怕!永恆主發神諭說:因為是我與你同在,因為我必將我所放逐你到的列國盡行毀滅;你呢、我卻不你盡行毀滅;我要合乎常度地懲罰你,卻不能讓你免受刑罰。』」
  〔暫編註解〕「從寬」:見30:11注。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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