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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四十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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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1 10:44: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前途問題(四十五1~5)】
   一、巴錄在情況中愁苦和恐懼
   二、為記載自己同胞的罪惡和對猶大國厄運的預言付出很大的犧牲
   三、犧牲前途,更要與先知同遭人逼害,性命難保
──《新舊約輔讀》

【從巴錄的經歷中所學習的功課(四十五1~5)】
   一、跟隨神是需要付代價的,但神一定會保守跟隨祂的人
   二、 神施行刑罰時,祂同樣是極度痛苦的。因為我們是祂造的,也是祂揀選的
   三、 在磨難的日子中,我們不應太擔憂及太多為自己籌算一切,只需完全順服倚靠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耶四十五1】「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耶利米說:」
  〔呂振中譯〕「神言人耶利米對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所說的話、是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四年、巴錄由耶利米口傳將這些話寫在書上時所聽到的;他說:」
  〔暫編註解〕時為主前605年。本章繼續36章的信息,時間上比40至44章所記的事要早。巴錄寫在書上的,就是三十六2~4所記的話。
       “約雅敬第四年”。即主前605年。本章與第三十六章的事件有關聯。
         巴錄。本章描述了耶利米忠實秘書的品格。
         約雅敬第四年。根據這個日期,本章是接在耶36章後面(見耶36:4;見耶36:1注釋)。
     1-5  給巴錄的信息:先知的秘書巴錄因記錄審判的宣告而滿腔愁苦,他承襲了先知憂國憂民的胸懷,也掛慮個人未來的命運。他對耶利米的效忠,使自己前途盡毀、甚至性命難保。神藉先知提醒巴錄,神對 自己所施行拆毀,拔出的審判,憂傷是更大的;同時安慰巴錄,神的審判雖是普世性的,但神應許他可保存個人的生命。本章應是36章的附錄,插在這裡可能為表明巴錄可免於所要施予埃及地的猶太人之災禍。
         45:1~5約雅敬第四年: 是B.C.605,這一年埃及在迦基米斯戰役中被巴比倫所擊敗,從而大大威脅了施行親埃及政策的猶大之存亡。若說36章是對全體的預言,本章則是給巴錄個人的預言。巴錄曾代替被禁止出入聖殿的耶利米(26:6-24),宣告了36章的預言。他因著同胞所受到的懲罰,和自己所將遭遇的苦難而大大悲傷。耶利米指出懲罰選民的神是何等悲痛欲絕,從而安慰了巴錄。無論人如何努力,神依然會施行審判的警告,體現了神的公義;而將要從困境中搭救巴錄的應許,則體現了神的慈愛(5節)。聖徒之所以能夠在患難中剛強壯膽,是因認識神的公義是掌管歷史的法則,而神的慈愛則是看顧聖徒的原理。

【耶四十五2】「“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
  〔呂振中譯〕「『巴錄阿,永恆主以色列之神對你這麼說:」

【耶四十五3】「‘巴錄(原文作“你”)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
  〔呂振中譯〕「你曾說過,“我有禍阿!永恆主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之上;我歎息得困乏了,總不得安寧。”」
  〔暫編註解〕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 以遞進手法,描述了加諸巴錄的痛苦。亦即,僅僅記錄祖國將要滅亡的預言,已令他極度痛苦;更何況,百姓還會拒絕自己所宣告的預言,每當念及此處,他就越發痛苦。由此可知:①即使是神的僕人,雖然起初會勇敢地執行事工,但持續的痛苦,必然導致他們的軟弱;②當試煉逼近時,極端民族主義和對現世的迷戀,會使我們變得很軟弱。因此,聖徒應該揚棄對世俗的過度迷戀,而仰望擴展到全宇宙的神國度(西3:1-3)。
     耶利米下了獄。國王和他的謀士們不聽先知的信息。於是巴錄灰心了。他本希望自己在復興的猶大國佔有重要的地位(第5節)。但耶利米工作表面上的失敗,使他的希望落空了。先知十分理解他秘書的感受,所以要幫助他,因為他自己也經歷過慘痛的失望(耶15:10-21;20:7-18)。巴錄和大家一樣,需要品嘗痛苦和甘甜,失敗和成功(見伯2:10)。

【耶四十五4】「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
  〔呂振中譯〕「如今〔傳統加:你要這樣對他說〕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所建立的我必傾覆;我所栽植的我必拔除;拔除全轄地。」
  〔暫編註解〕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 本節表現了神的主權,強調了下文所賜應許的根據和賜下應許者的權威,目的在於使巴錄更加信賴神。倘若巴錄素來信賴神的主權,就會像約伯那樣在患難中告白堅定的信仰(伯1:21)。然而正因他沒有這樣做,神才會講述這些。神不僅創造和治理萬物,也會審判萬物(羅11:36)。

【耶四十五5】「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因為你看,永恆主發神諭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一切血肉之人;但你無論往甚麼地方去,我總要使你掠得你自己的性命。』」
  〔暫編註解〕“以自己的命為掠物”:即得以保存性命,免去一死(參二十一9注)。
       神勸巴錄不要自憐(3節),卻要思想猶大的罪令神多麼心疼(4節),又叫他不要為自己“圖謀大事”(5節)。“為掠物”。即他的賞賜就是性命得以保存。
     「你為自己 ...... 不要圖謀」:由於要來的審判、災禍十分嚴重,巴錄一切人為的籌算都無濟於事,只能指望神保存他的性命。
         「以自己的命為掠物」:指保存性命(參21:9注)。
         為自己圖謀大事嗎: “為自己”起到了強調的作用。意指巴錄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神的事工更為重要,為了保護自己而擬定了某種計畫。神斷然斥責了巴錄,同時又應許將要保守他的性命,亦即“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除本節之外,這句話共出現了三次(21:9;38:2;39:18)意指“從千鈞一髮的危險中拯救出來,並保守他十分平安”。
         不要圖謀。就巴錄而言,世上的成功根本比不上神希望他做的工作那麼重要。在神的偉大計畫中,每個人都有他本人才合適的位置。
         無論往哪裡去。這句話似乎暗示巴錄將成為流亡者。我們確知他曾下到埃及(見耶43:5-7)。相傳他死於埃及或巴比倫。
         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神安慰文士巴錄,應許要憐憫他。這裡把神降在猶大“全地”的報應(第4)和因巴比倫的入侵而“臨到凡有血氣的”的災禍(王下25章)進行鮮明的對比。巴錄的性命會得到神的保護。巴錄所羡慕的那些成功而有地位的人,多半沒有這樣的保障,而只能在耶路撒冷的毀滅中時死亡。
         為掠物。見耶39:18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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