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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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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7 11:5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耶穌所受的苦難】(徒廿六22後半~23;賽五十三章)
   一、是預先定下的(賽五十三4~6,10;約十11,15;十三19;十四29;十六1,4;徒二22~24)
   二、是無緣無故的(約十五25;賽五十三8末三句;彼前二22;路廿三4,14,22,25,41,47~48)
   三、是代替罪人的(賽五十三5~6,8,11~12;彼前三18;羅五18;四25)
   四、是極其悽慘的(路廿二44;太廿七45~50)
   五、是顯明大愛的(約十五13;羅五6~8;約壹三16;四9~10)
   六、是不可辜負的(徒四12;來十28~29;十二25,28~29)
── 丁良才《經題模範》

【主耶穌代替罪人】(提前一15;賽五十三1~12)
賽五十三章上用十一種說法顯明主耶穌所受的蒯難是代替罪人的。今提出於左:
   一、擔當我們的憂患(4節)
   二、背負我們的痛苦(4節)
   三、為我們的過犯受害(5節)
   四、為我們的罪孽受傷(5節)
   五、因祂受的行罰我們得平安(5節)
   六、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5節)
   七、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6節)
   八、祂受鞭打…是因我們百姓的罪過(8節)
   九、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10節)
   十、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11節)
   十一、祂擔當多人的罪(12節)
── 丁良才《經題模範》

逐節詳解

【賽五十三1】「我們所傳的(或作“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呂振中譯〕「我們所聽見的、有誰能相信呢?永恆主的膀臂向誰現露過呢?」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膀臂”:指神顯神蹟的能力。
         這節大概回應上章尾僕人從受苦而高升的信息,表明這事太奇妙,幾乎無人能相信,無人能明白。
         有誰信呢?誰相信神的僕人彌賽亞屈辱和高升的信息呢(見賽52:7,13-15注釋)!賽52:13-53:12的主題是救主無私之愛和祂替人犧牲的故事。這是最驚人的信息,是關係到現在和永恆的最大“佳音”(見賽52:7注釋)。(注意章的劃分應在賽52章的12節和13節之間,而不是這裡)。
         現代的猶太解經家否認本章關於受苦“僕人”的生動描寫(見賽52:13注釋)具有任何預言的意義,或適用於彌賽亞。現代的基督教解經家一般也贊成這樣的看法。他們把賽53章用於猶太人在敵人手中受苦,或以賽亞時代某一個猶太人的悲慘經歷。有人認為先知在這裡描寫的是他自己的經歷。但一些《新約》的章節,如太8:17和約12:38,則明確地把賽53章用於基督。
         膀臂。指一個人達到自己目的的手段。在本節指神為拯救人類而顯示的“膀臂”或能力。
       1~3 這個受苦僕人。“耶和華的膀臂”(1節)代表耶和華在過往行神蹟以及將來在彌賽亞身上行神蹟(2節)的能力。“嫩芽”(2節)。直譯作:乳兒;即脆弱的(與第十一章1節成為對照)。“象根出於乾地”(2節)。指彌賽亞卑微的背景。祂的外表沒有什麼吸引人之處(2節下)。祂要經歷“痛苦”(3節),但其它人卻看不出祂受苦的價值。
     1-3  僕人受苦的一生:本章1-10節裡,先知可能是代表少數認識僕人受苦意義的猶太人,描述僕人的事蹟。
         1~3我們看見他的時候: 由於人的眼睛的局限性不能分辨心靈深處。我們不可受肉眼的限制(約壹2:16),應當培養屬靈的分辨力(弗1:18)。在2節談到消極的藐視、虐待,在3節談到更積極的逼迫。我們當除去如此對待真理的愚頑。神的真理並非人隨意左右的抽象思辯,乃是自有永有的神關於生命的真理,終有一日,這真理將審判我們。

【賽五十三2】「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幹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羡慕他。」
  〔呂振中譯〕「他在永恆主面前長起來像幼樹秧,像根出於乾旱之地;他沒有佳形威儀讓我們瞻仰他,也沒有美容使我們羨慕他。」
  〔暫編註解〕「在耶和華面前」:表示僕人的遭遇是耶和華所容許的。
       他。就是賽52:13的“僕人”彌賽亞(見賽41:8注釋)。
     在耶和華面前。或“在神面前”,順服從祂的旨意,接受祂的照顧(見路2:49注釋)。
         如嫩芽。基督在靈,智,體方面長大成人的過程,完全符合人體生長的自然規律(見路2:52注釋)。植物怎樣從土壤汲取養份,祂也要汲取神的智慧和能力。“嫩芽”的比喻,似乎與賽11:1的“枝子”有聯繫。
         乾地。幹地裡的植物似乎生長遲緩,沒有魅力。猶太的領袖們認為耶穌的品格無吸引力。“幹地”也可能指猶太民族及其枯燥無生命的形式主義宗教。耶穌生為猶太人。但祂所過的生活和所傳的信息決不是產生於當時墮落的猶太教。猶太教的荒地不可能長出以賽亞所說的“嫩芽”。
         無美貌。直譯是“沒有外貌”,即引人注目之處。人被基督所吸引,不是憑著超自然榮耀的顯示,而是藉著公義生活的美。祂作為一個完全的人行走在人間。但以賽亞並不是描述不是基督的外貌,而只是指出祂不是猶太人所感興趣的那種彌賽亞(見路4:29注釋)。關於耶穌的外貌,見路2:52注釋。

【賽五十三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呂振中譯〕「他被藐視,被絕交,是個多受痛苦、熟知憂患的人,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他被藐視,我們並不算他為甚麼。」
  〔暫編註解〕被藐視,被人厭棄。基督的一生,飽嘗了仇恨,淩辱和拒絕。
       多受痛苦。基督道成肉身以後,體驗了人類的一切痛苦,悲傷和失望。耶穌的神性藉著人性,經歷了必死的人類所繼承的一切。祂經常遭受惡人和惡天使的敵視和迫害。祂的苦難在祂受審和被釘十架時達到了高潮。
     掩面。人們沒有同情基督的受苦,卻以惡毒和藐視的眼光看待祂。他們絲毫不憐憫祂,反而辱駡祂不幸的命運。見太26:29-31;27:39-44。連祂的門徒也離開祂逃跑了(太26:56)。

【賽五十三4】「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
  〔呂振中譯〕「其實呢、我們的憂患是他擔當了,我們的痛苦他背負了;我們呢、卻以為他是被痛擊,被神擊打,而受苦楚的。」
  〔暫編註解〕《馬太福音》引用這句話說明基督醫治我們的疾病(太八17)。有人根據這點說基督的死使我們的罪和身體上的疾病,統統都得蒙救贖。但是,《馬太福音》引用五十三4上半句時,只是說明基督在世上醫病的工作,並沒有提到基督贖罪而死一事。這樣看來,基督只是施行神蹟而醫治。他死是為了贖我們的罪,而不是為我們的疾病。
         我們的痛苦。第4-6節強調基督是代替人受苦和受死的。祂受苦和受死是為了我們,而不是祂自己,這在4-6節裡重複了九次,並又在第8,11節中提到。祂為我們的緣故受苦。祂主動承擔了我們該受的痛苦,羞恥和淩辱。
         被神擊打。仇敵使耶穌所受的痛苦,顯得似乎是神因祂是個罪人而給予祂的報復性懲罰。如果真是這樣,祂就不可能是人類的救贖主了。
       4-6  僕人代世人受苦:僕人的受苦是要承擔世人的罪孽和刑罰,叫世人罪得赦免並與神和好。僕人以個人身分擔當團體的罪,有別於希伯來人傳統上整體擔當個人的罪(參出2:5; 書7:25),或被擄時代個人擔當自己的罪。(參耶31:30; 結18:20)
     4~6 僕人的受苦。人以為神使僕人為自己的罪受苦,但實情卻是祂代替他們的罪而受苦。“受害”指被刺穿(5節)。這用語可用來指釘十字架。“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即他所受懲罰為我們取得平安或安寧。
         4~6對偽善的“我們”(9次)與受難的耶穌(7次)進行對比,使紮耶穌的荊棘與抽耶穌的鞭聲刺痛聖徒的良心。人們偽善地怡然自得地觀望受苦的僕人在呻吟,人的罪性與神的慈愛形成鮮明的對比。因此我們只能屈膝在主面前。

【賽五十三5】「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呂振中譯〕「哪知道是他為了我們的過犯而被刺透,為了我們的罪孽而被壓傷;那加於他身上的刑罰使我們得了安康;因他受的鞭傷、我們纔得醫治。」
  〔暫編註解〕「平安」:這裡指身心靈的健康。
     刑罰是為了使我們與神和好(見羅5:1)。

【賽五十三6】「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呂振中譯〕「我們都如同羊、走迷了途,各人偏向自行的路;永恆主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罪罰都集歸在他身上。」
  〔暫編註解〕我們都如羊走迷。這似乎是一句諺語(詩119:176;參亞10:2;太18:11,12)。關於解救“迷失的羊”,見路15:1-7注釋。關於牧羊者和祂羊群的關係,見約10:1-18注釋。

【賽五十三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呂振中譯〕「他被壓迫,受苦楚,總不開口;就如小羊被牽到屠宰之地,又如同羊在剪毛人面前無聲,總不開口。」
  〔暫編註解〕本節引於新約徒8:32-33,該處記述腓利向埃提阿伯太監指明這位僕人是耶穌。
         「卻不開口」:即毫不反抗。
         卻不開口: 耶穌放棄抵抗和辯護。面對耶穌的沉默,聖徒能感受到主愛的長闊高深。沉默的羔羊暗示罪惡的嚴重性;也暗示神的愛藉著無辜成為祭物的羔羊之沉默表現出來了。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約1:29)。在舊約時代,罪人以無罪羔羊的血,作為罪的工價代替本該死的生命。從人的立場來看,這是指從罪中得釋放;從羊的立場來看,這是毫無價值的犧牲。耶穌從受尊崇的地位,降卑成為一隻被宰殺的無罪羔羊。
         不開口。在抗議,控訴或辯護的時候,沉默表示沒有意見,完全順服(見太26:39-44)。彌賽亞所做的,是出於自願和樂意,為了拯救註定遭劫的罪人。關於這個預言的應驗,見太26:63;27:12,14注釋。
       7-9  僕人默默地受苦與受死。
     7~9 受苦僕人的不抵抗。“卻不開口”(7節)。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3、64節;當耶穌必須起誓的時候,祂才證實自己的神性。“他被奪去”。即祂被殺。兵丁視祂為罪犯,意圖把祂與“惡人”葬在一起。然而,祂卻尊貴地安葬在亞利馬太之約瑟的墳墓裏。比較第9節和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7至60節。
         7~9彌賽亞的順服。強調僕人面對苦難順服的態度及純潔,他像純潔的羔羊一般柔弱、純潔、溫順,在默默承受苦難。面對這樣的張力,聖徒不禁心如刀絞。

【賽五十三8】「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呂振中譯〕「他因受威壓、受審判而被奪取了性命,他那世代的人誰還思想到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為了我人民的過犯而被鞭打呢?」
  〔暫編註解〕這裡預言基督,將由於人的不公平審判而死。
       「因受欺壓 ...... 奪去」:意指僕人在不公允的審判下被處死。
     他被奪去。就是被“死亡“奪取,即“祂死了”。
         受欺壓。雖然表面上履行了司法程式,但彌賽亞並沒有得到公正的審判。所作的判決也完全是不公正的。
         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原文的含義不很清楚,有各種譯法。這段話是詩體的,因此第8節第一個對句第二分句的意義,通常應與第一分句相關。這個分句可譯為“誰將宣佈祂的世代?”或按詩體譯為 “誰會關心祂的命運?”即“祂所要遭遇的”。第一分句顯然指耶穌的受審和被定罪,第二分句的上述譯文是指沒有人站在祂一邊或保護祂。“祂獨自承擔這一切”。也有人認為這個分句是指耶穌沒有肉身的後嗣來延續祂的家系。
         因我百姓的罪過。關於基督代替人類受苦受死,見第4-6節注釋。

【賽五十三9】「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呂振中譯〕「他雖沒有行過強暴,他口中雖沒有詭詐,人還使他的墳墓跟惡人在一起,使他的丘墳〔傳統:在他的死〕跟富人在一道。」
  〔暫編註解〕“使他與惡人同埋”:從控告和殺害神僕的人來看,他是惡人,應與惡人同埋。“誰知…與財主同葬”:財主以不義的手段增添財富,相信金錢不信神,與惡人無大分別(例如詩三十七16;箴十八23)。此處的“財主”與上半“惡人”對應,並無尊榮之意。新約福音書記載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將耶穌安葬在他給自己預備的墳墓裡。聖經說,他已作了基督的門徒,這樣做乃出乎對主耶穌的敬愛(太二十七57~60)。先知的預言完全且超過所說的應驗了。
       「與惡人同埋」、「與財主同葬」:僕人受羞辱而死,原被分配像給惡人那樣的安葬,但至終被高舉,與財主一起獲得禮葬。日後耶穌被釘在兩個囚犯當中,給葬在財主的新墳墓裡,(參太27:28; 57-60)按子面地應驗了這裡的預言。
     與惡人。義僕(見賽52:13注釋)是以罪人的身份,而不是以聖徒的身份被埋葬的。祂為罪人放棄了自己的生命,死後與他們同葬。
         與財主。祂要埋葬在富人的墳墓裡,就是亞利馬太人約瑟的墳墓(太27:57-60)。
         雖然。基督雖然蒙受了罪人的命運,但這不是祂所該受的。

【賽五十三10】「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呂振中譯〕「永恆主雖定意用憂患將他壓傷,但他〔傳統:你〕將本身獻為賠罪祭時,他卻要看到他的後裔,並且延年益壽,而永恆主定的旨意也必在他手中順利地實現,」
  〔暫編註解〕雖然本節沒有「復活」之類的字眼,但承接上段僕人的死亡(8下-9),這裡提及僕人「必看見後裔」及「延長年日」,暗示僕人從死亡中復活過來。
       「贖罪祭」:7節已將僕人比喻為羊羔,這裡更暗示僕人獻上生命作贖罪的祭牲。
         「看見後裔」:僕人的犧牲把活在罪惡權勢下的人贖出來。
         提及基督成為贖愆祭。以賽亞分別談論贖罪祭與贖愆祭,因為兩種祭的含義不同。前者是在違背神旨意的情況下所獻的祭,祈求贖罪;後者是在侵犯神的權威及鄰人的權利時所獻的祭,賠償的意味濃於前者(利5:14-6:7)。所含的意義上看,前者具“赦免”之意;後者具“滿足”之意。以賽亞區分作為贖愆祭和贖罪祭的基督,因他認識到:惟有基督能擔當這兩種角色,成就完全救贖的使命。基督作贖愆祭,滿足神的公義;作贖罪祭,使神赦免人的罪孽。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神並不樂意讓祂的僕人(見賽52:13注釋)彌賽亞受苦。但為了人類的永久福利和宇宙的安全,祂只能受苦。“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就是“神的旨意”。只有這樣,救恩的計畫才能成功。基督的受苦是永恆計畫的一部分(徒2:23;3:18)。
         他。希伯來語是nephesh。指“祂自己”或“祂的生命”(見王上17:21;詩16:10注釋)。祂的生命替換了我們的生命(見賽53:4注釋)。
         犯罪的結果使人類喪失了自己的清白,他愛神和順從祂的能力,他的家,他對地球的主權,甚至是自己的性命。基督降臨永遠恢復了這一切,不但在地上,而且在全宇宙。
         贖罪祭。希伯來語是'asham(見利5:6)。這種祭是在需要對人或神進行補償的情況下奉獻的。神僕人的死為罪所造成的損失提供了有效而可以接受的補償。這種祭對於人類的救贖和恢復是很重要的(約1:29;17:3;林後5:21;彼前2:24)。
         後裔。就是祂的後代,指那些願意接受祂,“信祂名的人”(約1:12)。他們是“重生”的人(約3:3)。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 ,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12:2)。基督“看見”祂的後裔,清楚地暗示祂從死裡復活。
         延長年日。這裡更加清楚地確認復活(見來7:16,25;啟1:18)。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就是神的旨意。基督樂意遵行祂天父的旨意(太26:39,42;約4:34;5:30;6:38)。神的旨意也通過祂普及人間(太6:10;7:21;約17:6)。彌賽亞的使命一定會取得成功。
         10-12  僕人復活與得賞。
     10~12 受苦僕人的結局。祂整個人都獻作“贖罪祭”(10節)(這用語在利六~七用來指贖愆祭,此祭要求得罪人者作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賠償;利六5)。祂的“後裔”(10節)是那些相信祂的人。祂獻祭後要“延長年日”,就必須有身體的復活。“認識我的義僕”(11節)。比較羅馬書三章26節。“位大的”(12節)。直譯作:許多人,如在第11節。

【賽五十三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呂振中譯〕「他受了致命苦難以後、必得見光明;他必心滿意足、因知自己無罪〔同詞:稱義〕,我的僕人必使許多人得稱為無罪〔同詞:稱義〕;他們的罪罰是他要背負的。」
  〔暫編註解〕勞苦的功效。就是祂勞動的成果。七十士譯本和兩份死海古卷《以賽亞書》抄本是“他必從自己勞苦的功效中看到光明”。
       心滿意足。祂的犧牲不是徒然的。因為祂的死使許多人得生;祂的受苦使許多人獲得永遠的平安和喜樂(參來12:2)。結果充分證明十字架的犧牲是達到這一目的所必需的。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這句話的含義不很清楚,似乎是指基督熟知天父的品格和旨意。祂來就是把這一切向人顯示(見賽11:2;50:4;太11:27;約1:18;5:19;8:28;10:15;17:3)。
         我的義僕。天父在這裡是說祂的兒子彌賽亞(見賽41:8;52:13注釋)。
         並且祂要擔當。這裡重複第4-6,8,10節所強調的:彌賽亞的犧牲是代人受過。
     11-12   神直接說話,表明僕人受苦的功效是使多人在神面前得稱為義,而他本人則獲高升。

【賽五十三12】「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呂振中譯〕「故此我必將許多人分給他做業份,他必分得強盛的為擄掠物,因為他將自己傾倒至死;他被數算跟罪犯同列,卻是他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又為罪犯們代求。」
  〔暫編註解〕「他與位大的 ...... 均分擄物」:與先前卑微的身分(見52:14;本章1-3)迥然不同。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神將在全宇宙之前獎賞祂得勝的僕人極尊貴的地位。
     擄物。凡因罪而喪失的一切(見第10節注釋),都將得到恢復。基督將成為“承受萬有的”,與那些祂從仇敵手中救出來的人一同分享(來1:2;羅8:17;西1:12等)。他們將分享祂的勝利。他們不是奴僕,而是祂的寶血所贖回並與祂永遠一同作王的人(提後2:12;啟5:10;22:5)。祂將接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在祂面前“無不屈膝”(腓2:9,10)。
         他將命傾倒。見第10節注釋。
         代求。這裡清楚地預言基督的代求的工作(羅8:34;來7:25;9:24;約壹2:1)。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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