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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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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6-7 07:53: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6-7 07:55 編輯

【徒二十17】「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

    〔文意註解〕「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米利都』擁有四個海港,是一個希臘文化大佔優勢的城市;以弗所就在米利都北面約五十公里處。

【徒二十18】「他們來了,保羅就說:『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西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

    〔文意註解〕「他們來了」:按當時的速率推算,他們到達的時間大概是保羅停留在米利都的第三天。

          「保羅就說」:從本節到卅五節,是《使徒行傳》中惟一記載專向教會領袖傳講的信息。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的「為人如何」,乃是有目共睹的,是長老同工們所共同「知道」的;所以主的僕人應當謹慎生活為人。

          (二)一個傳道人所必具的基本條件有三:『傳』、『道』、『人』;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人』若不對,無論『傳』的方法如何佳妙,『道』理如何超絕,在神面前就無價值可言。

          (三)甚麼樣的器皿,作甚麼樣的工;神的工人若要作偉大的工,就需要作一個大的器皿。我們若想知道行傳十九章保羅的工作為何如此偉大,便需瞭解保羅「始終為人如何」。

【徒二十19】「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

    〔文意註解〕「凡事謙卑」:『凡事』指一切的事,包括大事或小事、公開或私下,都存著謙卑的心態。

          「眼中流淚」:保羅流淚的原因,應不是為著他自己的受苦,乃是因著教會和信徒的屬靈情況而心裏難過痛苦(參31節;林後二4;腓三18)。

    〔話中之光〕(一)「服事主,凡事謙卑」:事奉主最重要的是要存著謙卑的態度;不是操權管束主的群羊,乃是作眾人的僕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廿25~28)。

          (二)屬靈人絕不是冷血動物;越是屬靈,就越顯得感情豐富,但這不是常人之情,乃是像主那樣的心情(參來四15;五7)。

【徒二十20】「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

    〔文意註解〕「凡與你們有益的」:注意,與別人有益的話,未必是對方所喜歡聽的。

          「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避諱不說』意即因有所顧慮而隱瞞不言。保羅雖然凡事謙卑(19節),但並不是畏縮的,對所該傳講的道,毫無顧慮與保留,勇敢率直地公然講述。

          「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前者指在公共場合,例如在會堂和推喇努學房(徒十九8~9);後者的接觸對象多半是各人的家人(徒十六32)和親屬密友(徒十24)。

    〔話中之光〕(一)一個主的僕人,最要緊的是能認識:甚麼是與聖徒有益的,甚麼是與聖徒沒有益的;凡有益的就都說,凡沒有益的就不說。

          (二)凡是在教會中該說的不敢說,有所「避諱」的,就不是主忠心的僕人,因為他若不是顧忌人情的喜厭,怕得罪人,就是不肯出代價,怕叫自己受苦。

【徒二十21】「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

    〔原文字義〕「證明」熱心作見證,鄭重囑咐;「向」歸向,歸入;「信靠」信入。

    〔文意註解〕「當向神悔改」:『悔改』原文意思是『心思的轉變』;聖靈作工在人的心裏,叫人看見自己原來是背逆神,因而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產生出一種決志,回轉歸向神,這就是悔改。

          「信靠我主耶穌基督」:『信靠』原文意思是『信入或接受』;信靠主就是相信主的名,接受祂作救主(約一12)。

          『悔改』和『相信』是福音裏的兩個基本元素,如同硬幣的兩面,缺一不可。沒有悔改的信心,恐怕不是真相信;沒有信心的悔改,也沒有甚麼價值。人若真心悔改歸向神,就必信入耶穌基督;人若真心相信主,就必悔改歸向神。

    〔話中之光〕(一)「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主的工人應當沒有種族或宗教背景的歧視。

          (二)「當向神悔改」這話說出:叫人接受救恩的悔改,不是向善、向對或向別的悔改,乃是向神悔改;不是以神之外的事物為目標,乃是以神自己作目標。

          (三)一個人若不真正感覺自己從前遠離神的罪惡,就不會真實的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因此,悔改雖然不是人得救的條件,但卻是真心相信主必有的前提現象。

          (四)我們對主耶穌基督的相信,若僅止於頭腦知識上的『認知』,或情感上的『認同』,而沒有真正的『信入』祂,就我們還沒有真正的相信祂。

          (五)真實的相信,必然叫我們今後不敢再靠自己生活為人,而把自己完全交託給主,靠祂而活。

【徒二十22】「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是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裏要遇見甚麼事;」

    〔原文直譯〕「看哪!在我靈裏是被捆著去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心」靈;「迫切」綑綁,被栓;「在那裏」在其中。

    〔文意註解〕「心甚迫切」:『心』原文是『靈』,指信徒重生的靈;保羅在他的靈裏感到有一種的拘束、催促、逼壓和強迫,似乎不去耶路撒冷便不得輕鬆、自由和釋放。

          「不知道在那裏要遇見甚麼事」:此話表示保羅靈裏預感此去耶路撒冷,將會有事情發生在他身上。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行事,常不是出於頭腦理智的推斷,乃是出於心靈的催促與引導。

          (二)靈裏的催促、逼壓、強迫,會使人輕看患難,不以性命為念(參23~24節);因為只有順服,裏面才會感到釋放。

【徒二十23】「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

    〔文意註解〕「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這句話含有兩層的意思:(1)聖靈直接向保羅不斷地作見證;(2)聖靈藉各地的信徒先後向保羅作見證。

    〔問題改正〕有人認為保羅不應該不聽聖靈多次的警告與勸阻,因此才會在耶路撒冷被捕入獄。但是聖靈在此所作的,乃是一種的『預告』性質,而非命令式的『阻止』(參徒十六6~7);預先告知不好的遭遇,並不一定含有禁止的意味,因此我們不能據此來斷定保羅去耶路撒冷是違背聖靈的意旨。

    〔話中之光〕(一)保羅明知在耶路撒冷將會「有捆鎖與患難等待」著他,但仍面向耶城而去,正如主耶穌明知祂將會在耶城受死,卻仍定意向耶城而去(路九51)。

          (二)傳道人的行蹤,全依靈裏的負擔和指引,而不受前途是否平安或患難所左右。

【徒二十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

    〔原文直譯〕「但我不計任何代價,也不以我自己的性命為寶貴,倒要歡樂地行完我的路程…」

    〔原文字義〕「性命」魂。

    〔文意註解〕「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這話涵示保羅預感自己最終將要殉道。

          「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按原文含有『可歡樂地』行完路程的意思。

          「證明神恩惠的福音」:『恩惠的福音』和『神國的道』(參25節)似乎同義,但『時代論者』認為它們是有分別的。

    〔話中之光〕(一)每一個信徒從得救那一天開始,便有一條路程擺在他的面前,需要奔跑前進的(來十二1)。

          (二)走主的道路,不可以自己性命的安危為行止的考慮因素,乃要以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為念。

          (三)事奉主的人最要緊的有兩件:(1)忠心;(2)有見識(太廿四45)。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清楚主所分派給我們的職事,知道主所要我們行的路程;並且一旦清楚知道了,就要忠心到底,行完路程,成就職事。

          (四)主不是叫我們每個人都作殉道者,但我們需要有殉道者的態度,就是不愛自己的性命。這個性命就是我們的魂生命。保羅對於自己的魂生命不但是不愛,也不看為寶貝。這乃是每個事奉主的人該有的態度。

          (五)一個人若以性命為念,就必怕死;一個人若一生怕死,就一生作死的奴僕(來二15)。這樣的人,當然就不配作主的奴僕了。

          (六)人的「路程」就是人的「職事」,完成這些的資本是人的「性命」和性命所屬的『光陰』。我們所擁有的性命與光陰,都是神賞賜給我們的資本,叫我們用來行走路程並成就職事。

          (七)認識主的人,知道自己的前途際遇都是主所量給的,並且凡事都有祂的美意,因此放心往前,只求完成主所託付的使命。

【徒二十34】「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背景註解〕「我這兩隻手」:保羅以製造帳棚為業(參徒十八3);聖經學者Dean Alford說,當時的帳棚是要染顏色的,所以當保羅說『我這兩隻手』的時候,想必他的兩隻手也沾上了五顏六色,與眾不同。不但如此,他的兩手因為工作的緣故,想必是粗硬的,甚至可能起繭。

    〔文意註解〕「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並不是說,主的工人都必須親自作世俗的工作來維持生活;乃是說當教會的情況不能供養工人時,工人就必須有不辭勞苦、一面就業一面事奉主的心志。

    〔話中之光〕(一)神賞賜給我們一張嘴巴、兩隻手,是要我們少說多作;我們所作的,比我們所說的更響亮。

          (二)主的工人在教會中不單是要傳講神的道,並且也要把「兩隻手」擺進去;千萬不可學文士和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太廿三3)。

【徒二十35】「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文意註解〕「扶助軟弱的人」:『軟弱的人』指身體較虛弱、經不起勞苦作工,因此收入不敷支出,需要別人的幫助。

          「施比受更為有福」:在四福音書裏沒有記載這句話,因此有兩種可能:(1)保羅以這句話來總結主耶穌『論福』的教訓(太五1~12;路六20~23);(2)保羅聽別的使徒口傳,謂主曾經說過這句話。

    〔話中之光〕(一)錢財留在自己的手中,所能享的福有限;若能拿出來幫助別人,必要帶進更大的祝福。

          (二)我們若肯為主有所捨去,就必從主得著更多;無論是物質的,或是屬靈的,都可應用這個原則。

          (三)主的祝福是傾倒給那些樂意使自己成為別人的祝福的人。

          (四)我們的喜樂,在乎我們為別人所作的事,多於別人為我們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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