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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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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25 11:20: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施洗約翰傳道】
   一、約翰的職事(1~3節)
    二、約翰的生活(4節)
    三、人的接受(5~6節)
    四、論真實的悔改(7~10節)
    五、引到基督(11~12節)

【王的受浸】
   一、主的降卑(13節)
    二、約翰的見證(14~15節)
    三、父神的見證(16~17節)

貳、逐節詳解

【太三1】「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
    ﹝原文字義﹞「那時」那些日子;「洗」(原文是『浸』,意即全然浸入水中);「傳道」宣講,公開報信。
    ﹝背景註解﹞猶太人的祖先出埃及後,曾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故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曠野』是神帶領與施恩的地方。
    ﹝文意註解﹞「那時」指耶穌即將年滿三十歲(路三23),可以正式出來傳道之前不久的那些日子,暗示它們是具有關鍵性的時刻。
          「施洗約翰」在約翰名字之前冠以『施洗』職銜,以資與使徒約翰識別。
          「猶太的曠野」位於死海的北面和西面,包括約但河谷之廣大地區。
          「傳道」宣講天國的信息,為主耶穌作開路先鋒(參2~12節)。
    ﹝靈意註解﹞「施洗」是將悔改的人浸在水裏,藉以表明受浸者對自己的看法已有所改變,自己只配死,故把他埋葬。
          「曠野」象徵與世俗有分別。施洗約翰是叫人悔改、為主豫備道路的(2~3節),所以他站在與世界相反的地位上,以『曠野』為家。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與世界分別,才能為主作見證(傳道)。
          (二)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壹二15),所以服事神的人,首先要從世界「出來」,憑信心過仰望神的生活。
          (三)約翰生長在曠野(路一80),傳道也在曠野,這表示他所傳講的信息和他的生活完全一致。

【太三2】「『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原文字義﹞「天國」諸天的國;「近了」就在眼前(指地方),即將到來(指時間);「悔改」心思的轉變,思想上的改變。
    ﹝文意註解﹞「天國」是屬天的國度,就是神掌權治理的範圍。
          「天國近了」神原是『諸天和地的主』(創十四22),但因地上的人背叛了神,致神的旨意只能通行在天上,不能通行在地上(太六10),所以神變成了『天上的神』(拉一2;尼二4),如今,神要藉著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在地上彰顯諸天的權柄,所以說天國近了。
          「你們要悔改」指人的心思原來是遠離神、背向神,如今為著進入屬天的國度,必須從心裏歸向神。『悔改』在原文並不含行動的意思,而是指在思想、看法上有所改變。
          『天國近了』是一個事實,所以『應當悔改』;不是說你們悔改,天國才近了。
    ﹝話中之光﹞(一)何地人不順服屬天的權柄,何地就無屬天的國。
          (二)悔改不是行為的改變,所以不是棄惡從善;悔改乃是心思的改變,是將心思從一切在神之外的人事物轉向神自己。
          (三)人在神面前最大的罪,乃是心中背逆、不順服神;這也就是我們在悔改時所要認的『罪』。人一切的罪都是出於背叛神。
          (四)我們甚麼時候心中回轉歸向神,甚麼時候就是把天國帶下來。
          (五)我們的心若只顧到宗教、道理、儀文、事奉,而忽略了主自己,那麼我們也應當悔改。
          (六)我們自己先要讓神掌權,然後才能把別人帶到神的權下。

【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背景註解﹞古時君王出巡時,有一批先遣人員在前呼喝開路,遇道路有坑洞或崎嶇難行時,必先修補使之平坦。
    ﹝文意註解﹞「這人」即指施洗約翰。
          「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下面的話引自以賽亞四十章三節。
          「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舖路──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掌權作王。注意這裏是指『主』的道和『祂』的路,並不是指我們信主之後所要走的『義路』(詩廿三3)。
    ﹝話中之光﹞(一)聲音轉瞬即逝,無影無蹤;約翰只不過作主『出口』而已,並不為自己留下甚麼;我們見證主,不是見證我們自己。
          (二)一個事奉主的人,應當盡力把人引到主面前,而不計較自己的得失、地位和名利,更不企圖叫人跟隨自己。
          (三)「喊著說」表明約翰裏面真是滿了負擔,使他不能不喊;我們事奉主,必須是出於負擔,並且滿心要把裏面的負擔傾倒出來。
          (四)我們原來的心不但高低不平,並且有許多彎曲;真正的『悔改』就是鏟平並修直,也就是「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五)我們的心不只要轉向主,並且也要讓主在我們的心裏有通達的道路,好叫祂能佔有我們心中的每一角落。
          (六)主僕的首要任務是為主豫備道路;凡不是讓主在人的裏面越過越有路的工作,就不是服事主的工作。
          (七)主的道路不是一些外面的教訓、規條、方法、制度,而是我們這些『人』;『人』對了,主才有路。

【太三4】「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背景註解﹞施洗約翰的父親是作祭司的(路一8~13),祭司是在耶路撒冷聖殿中供職,其衣食均需嚴守規定(利八6~9;十12~15);猶太人向來是子承父職,但如今約翰身在曠野,他的穿著和吃食,完全違反祭司的規定,所以他在此不是作祭司,而是作先知,故主耶穌說他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太十一14)。注意約翰的裝束,與先知以利亞極為相似(王下一8)。
    ﹝靈意註解﹞『衣服』象徵行事為人(啟十九8);『食物』象徵生活能力的源頭,和生命的供應。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信息的中心是叫人悔改,所以他站在和世人相反的地位;他的飲食和服飾,都與世人不同。今天我們基督徒不能照字面來學習施洗約翰的飲食和服飾,以免被世人誤以為基督徒都是『怪人』;但我們要照靈意來學習。
          (二)「駱駝」的特點是跪在主人面前承受和卸下重擔,在野地裏載重跋涉;我們也該時常跪在主前,從主接受負擔,勞苦服事主。
          (三)神的工人不但要忍辱負重,並且要常常跪在神面前,與神有親密的交通;神的工人總要以祈禱為念(徒六4),不禱告就不要作工。
          (四)作主的僕人,生活行為應當受約束(「束腰」),才能作好服事的工作(路十二35;十七8);特別是在人面前要以謙卑束腰(彼前五5)。
          (五)「腰束皮帶」象徵十字架治死我們天然的生命,作了我們的約束。
          (六)「蝗蟲野蜜」都是天然的產物;我們的生活應當單單仰望神(提前六17),而不依靠人為的供應。
          (七)主的工人生活不宜奢華,衣食越簡單,事奉越有能力;今天有些傳道人,享受是一流的,事奉卻是三流的。
          (八)站在超脫的立場(在『曠野』,而非城裏),沒有華麗的外表(「穿駱駝毛的衣服」),行為受約束(「腰束皮帶」),不仰賴人為的供應(「吃的是蝗蟲野蜜」),乃是先鋒的生活見證。

【太三5】「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旦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裏」
    ﹝文意註解﹞本節是概括性的講法,指『許多人』,而非『所有的人』,但我們可以確定,約翰的傳道,已經引起廣大群眾的注意,究其原因,想必是因為他有:
                1.神的話(路三2)。
                2.劃時代的信息(2節)。
                3.獨特的風格和生活見證(4節)。
    ﹝話中之光﹞(一)約翰身在罕無人跡的曠野裏傳道,卻能吸引人潮;作主工不在乎地點,而在乎工作是否出於主,出於主的就能吸引人。
          (二)約翰所傳的信息非常簡單,所過的生活非常簡陋,卻能影響全猶太一帶地方的人,這是因為他言行一致──所傳的就是他所行、所經歷的,所以他的信息是活的,是有能力的。

【太三6】「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裏受他的洗。」
    ﹝文意註解﹞「承認他們的罪」就是承認他們心中離棄神的罪,人所有的罪行都是由於離棄了神。
          「在約但河裏受他的洗」約翰的浸與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受浸不同,因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與基督的聯合,包括消極方面的埋葬,即與基督同死,也包括積極方面的復活,即與基督同活(羅六3~5)。約翰的浸,則是領人相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那一位(參11節),僅重在消極方面的對付,藉浸入水中,將已往離棄神的罪行,作個結束,所以又稱作『悔改的浸』(徒十九3~4)。『悔改的浸』不是歸入基督,乃是受浸者對自己看法的改變;人來受約翰的浸,是向他承認自己的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所以是藉著受浸宣告自己只配死。
          有些傳道人以本節作為勸人要在『公眾面前認罪』的根據;但是,本節的受浸在當時既是個人的行為,可見認罪也應是個人的行為,因此我們不能同意上述『公開認罪』的主張。
    ﹝話中之光﹞(一)那些悔改的人到約翰那裏作兩件事:一是『承認自己的罪』,一是『受他的浸』。每一個真正悔改的人,都應該是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人,也知道自己必須置於死地。
          (二)認罪在受浸之先;人若不承認自己有罪,自己該死,就表示他對自己的看法從來沒有改變過,也就從來沒有悔改過,而沒有悔改的受浸,只是一種儀式,絲毫沒有意義。
          (三)我們必須恨惡自己,覺得自己在神面前『無地自容』,所以才來要求受浸,好把自己埋在水裏。

【太三7】「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利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
    ﹝原文字義﹞「法利賽」分別的,分開的;「撒都該」正的,對的。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原屬注重遵守律法儀文,並與世俗隔離的團體,但後來逐漸演變成墨守成規,拘泥傳統(太十五1~9),只注重外表形式,而忽略了內心實際(太廿三章),當時的文士多屬法利賽人。
          「撒都該人」猶太人的世襲貴族,多從事祭司職務,他們思想開明,只承認摩西五經,反對法利賽人所遵守的口傳規條,他們也不信鬼魂、天使、復活等道理(太廿二23~32)。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他們是當時宗教界的領袖人物,可見約翰所傳的信息業已在猶太教中引起了極大的震撼。
          「也來受洗」他們之中有很多人是假意悔改的,以為只要接受約翰的浸,就能免受神的審判。
          「毒蛇的種類」指裏面心性敗壞的罪人(太十二34)。
          「將來的忿怒」指神對罪人所積蓄的忿怒,要在審判的日子完全顯露出來(羅二5)。
          約翰責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話,或係引用先知耶利米的警告,指他們如同棲身樹林中的蛇類,當人們砍伐樹木,放火焚燒林野之際,蛇類倉惶逃命(耶四十六22)一樣,當耶和華的審判將臨之際,他們打算藉著接受約翰的浸,逃避神的忿怒。
    ﹝靈意註解﹞「法利賽人」代表注重儀文、規條、字句的保守派基督徒;「撒都該人」代表注重頭腦、理智、推理的不信派(新派)基督徒。
    ﹝話中之光﹞(一)新派基督徒甚麼都不信,舊派基督徒只相信信條,卻不曉得神的大能,所以都是「毒蛇的種類」。
          (二)照人原來的本相,我們都是「毒蛇的種類」;我們若沒有這樣的看見,恐怕作基督徒會作得不像樣子,終歸要失敗。
          (三)今天在基督教裏面,有很多所謂的傳道人,乃是「毒蛇的種類」;他們不只自己有罪,且他們的教訓裏面有毒素,能以毒害、影響別人。
          (四)我們必須在神的大光底下,看見自己並不比別人好,才會俯伏下來,仰望神的恩典。杯子要裝水,必須放在水壺下方;受恩者必俯伏在灰塵中,神的恩典才能落在他身上。
          (五)對於虛情假意的人,施洗約翰當面抵擋,直言定罪,這乃是主工人該有的態度。
          (六)約翰有先知屬靈的眼光,能透視人裏面的存心;今天事奉主的人缺乏屬靈的分辨力,難怪教會裏面有太多的閒雜人。
          (七)今天只要人肯受浸歸主,不問是出於真心或假意,一律歡迎接納,結果教會的人數是增多了,但教會屬靈的份量卻減少了。

【太三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文意註解﹞約翰的意思是說,人若要逃避神的忿怒,不可只在外表上受浸,而須以實際生活和行為的改變,來證明裏面的悔改。
    ﹝話中之光﹞(一)神不重看外表的形式,乃重看屬靈的實際。
          (二)真正的基督徒,要有實際的生活和行為,來證明裏面的悔改;所以得救之後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不要再像外邦人的樣子(弗四17~22)。

【太三9】「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袓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原文字義﹞「祖宗」父親;「興起」復活,起來,使生出。
    ﹝背景註解﹞猶太人非常遵重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認為他們自己才是神應許給亞伯拉罕子孫祝福的合法承受者,其他各族人(包括以實瑪利、以掃等人的後裔)都與神的祝福無分無關。
          「不要自己心裏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袓宗。」猶太人有俗語傳說:『祖宗亞伯拉罕坐在地獄門口,不許他任何一個子孫下入地獄。』這是認為有亞伯拉罕在,神必善待猶太人。
    ﹝文意註解﹞「我告訴你們」這是先知藉著聖靈的運行,運用權柄說話的口吻。
          「石頭」指沒有生命的東西;亞伯拉罕的肉身如同已死,只因著信心,蒙神祝福,竟得興起許多子孫來(羅四17~20)。
          本節施洗約翰的話,乃在指出:血肉之體和亞伯拉罕根本不發生關係。亞伯拉罕肉身生的,不一定就作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亞伯拉罕肉身生的,反而作了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這裏面暗示『信心』的功效,人惟有藉著信心,才能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一)神所看重的,不是我們的身份,乃是我們裏面實際的情況;不是我們屬靈的家譜,乃是我們現在屬靈的光景。
          (二)悔改歸主是個人的事,與傳統無關;一切屬靈的事,必須親身經歷才算得數,別人不能代替我們。
          (三)基督徒不要自認為已經得救了,不會滅亡了,就放心去過醉生夢死的生活;要知道神是公義的,我們得救以後的情形仍要受神審判。
          (四)不僅猶太人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自詡,以為甚麼都沒有問題了,今天也有許多基督徒,自以為是屬於某某團體,某某屬靈偉人的門下,就都是得勝者了。

【太三10】「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文意註解﹞「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喻指隨時會把樹砍下來,藉以警告時日無多,要把握機會悔改。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指假意悔改的人,因為裏面沒有重生的經歷,自然外面也就沒有神生命的流露。
          「就砍下來丟在火裏」指將來必遭審判,而被神丟棄。
    ﹝話中之光﹞(一)甚麼樣的樹(生命),結出甚麼樣的果子(行為);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8)。
          (二)凡從天然生命這棵樹上長出來的,沒有一件事能蒙神的悅納,都要連根砍掉;外邦人因為『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所以才會『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7~19)。
          (三)凡不能把基督(「好果子」)表現出來的,在永世裏都要失去價值。

【太三11】「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背景註解﹞猶太人出外,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進入室內則脫鞋。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文意註解﹞「那在我以後來的」指耶穌基督。
          「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自認為連作祂的僕人也不配。
          「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不可把『火』靈然解作『舌頭如火焰』(徒二3)或『心裏火熱』(羅十二11)。根據『與』字在原文是連接詞,表示上下兩詞是同類的,所以『聖靈』既是按字面解釋,則『火』也必須按字面解釋。這裏說出主耶穌兩面的工作:
                1.對於真實悔改相信祂的人,祂要用聖靈給他們施浸,就是把他們浸到聖靈裏,使他們得著神的生命,成為基督的身體──教會(林前十二13;徒二2~4)。
                2.對於不肯悔改信主的人,和掛名的基督徒,祂要用火給他們施浸,就是火的審判(啟廿15)。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是主的先鋒,他的任務是領人悔改,指向基督;我們也應當如此把人們引到主面前。
          (二)悔改不是目的,而是一條道路,要把人引向基督(「但那在我以後來的」)。悔改是叫人失去自己,信心是叫人得著基督;悔改是消極的,信心是積極的。悔改必須加上信心;光是悔改沒有用,那不過叫我們一直注意自己的失敗,像以前注意自己的好一樣。
          (三)基督為天國的君王,乃是帶著屬天、超越的權能的(「能力比我更大」)。
          (四)事奉主者,應該有像施洗約翰那樣謙卑、溫柔的態度(「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
          (五)人若不肯悔改、接受水浸,將來就要受到火浸;凡肯悔改、接受水浸的人,今天也就同時領受靈浸(林前十二13)。
          (六)今天不好好活在靈裏的,將來就免不了遭受火燒(林前三13)。

【太三12】「祂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收割麥子後,在打禾場上曝曬、碾壓,使穀粒脫離糠皮,然後用簸箕將混有糠秕的麥子迎風拋向空中,較重的穀粒會落在身邊近處,而較輕的糠皮則被風吹到遠處,藉以分開麥子和糠皮,再把乾淨的麥子收在倉裏,至於糠皮則作爐火的材料,被火燒掉。
    ﹝文意註解﹞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要作分別和審判的工作;祂要判定誰是有神生命的麥子,誰是虛有其表的糠;前者會被收在天上的倉裏(即進入永生),後者要被扔到火湖裏燒掉(即永遠滅亡)。
    ﹝話中之光﹞(一)撒但是要篩麥子(路廿二31),我們的主則是要「揚淨」糠;我們若作有份量的「麥子」,只在今世有苦難;作沒份量的「糠」,則要永遠受苦。
          (二)主審判的目的,是「揚淨」,是純潔,是分別;凡在今天肯接受主審判的,也必通得過將來的審判。
          (三)掛名的基督徒就是「糠」:外表和「麥子」差不多,但裏面沒有生命。
          (四)主不願信祂的人,一輩子都在原來的世界裏,總有一天,信和不信的要永遠分開。
          (五)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只有從靈生的,才是靈;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一直要作分開的工作。
          (六)十字架要剷除舊造的生命,凡出於天然的,都要被毀滅。

【太三13】「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
    ﹝文意註解﹞「當下」就是約翰在約但河給人施浸的期間。
          「要受他的洗」這並不是說,祂承認自己有罪,須要領受悔改的浸,而是表明祂要站在人的地位上,履行神對所有人的定規。
    ﹝話中之光﹞(一)約翰福音不記主耶穌受浸,因為約翰表明祂是神;其他三本福音書都記,因為表明祂是人。凡是人,都須置於死地。
          (二)主耶穌在約但河受浸,這是說所有屬於人的,無論好壞,都必須經過死,才能為神所用。
          (三)主不從猶太的耶路撒冷來,而從外邦人住的「加利利來」,表明這恩典不僅是猶太的,並且要達到全世界。

【太三14】「約翰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裏來嗎?』」
    ﹝文意註解﹞「約翰想要攔住祂」不是拒絕,而是自覺不配給耶穌施浸。四本福音書,只有馬太福音如此記載,因為表明祂是王。
          「我當受你的洗」這是向主歸服,承認耶穌就是那位比他能力更大的。
    ﹝話中之光﹞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太十24);我們作主的僕人,必須永遠謙卑。

【太三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譯:禮)。』於是約翰許了祂。」
    ﹝原文字義﹞「暫且」現在,如今;「盡」成就,成全,履行,達成;「義」公正,合理。
    ﹝文意註解﹞「你暫且許我」主不認為約翰的態度錯了,但為著手續上的權宜,主仍要約翰給祂施浸。
          「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義』指因順服神的定規而顯出的公正,就是合理合法。主是站在作人的地位上,順服神對人的定規,盡祂作人的本分,這對神、對人都是合理合法的。
    ﹝話中之光﹞(一)主原無罪可悔改,毋須受浸,但祂情願站在罪人的地位,向神歸順,並且承認人是該死的;我們豈不更該悔改歸向神嗎?
          (二)主以受浸開始祂在地上的工作,這說出祂事奉的原則,正是藉死亡供應生命。
          (三)主是藉受浸──置自己於死地──來盡諸般的義;這說出主是藉著在十字架上受死,來成全律法的要求。
          (四)我們信徒也須置自己於死地──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如此,律法的義,才能成就在我們身上(羅八4)。

【太三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裏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
    ﹝文意註解﹞「從水裏上來」表明祂受浸時,是全身浸入水裏。
          「天忽然為祂開了」『天開』意即人眼可以看見天上的景象(徒七56),『為祂開了』並非只有祂才能看見天開,而是說天因著祂的緣故而開了,使人藉著祂能夠看見屬天奧秘(約一51)。
    ﹝靈意註解﹞「鴿子」聖靈的表記,象徵聖靈的柔和、溫順、單純。神的靈降在耶穌身上,表明祂就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意即『受膏者』)。
    ﹝話中之光﹞(一)教會要受水浸與靈浸之先,主卻在此都受了,這說明教會一切屬靈的原則和實際,都先積蓄在元首的裏面;豐滿的基督乃是一切屬靈豐富的源頭。
          (二)天只能向死而復活的人打開;我們信徒若站在與主同死同復活的地位上,天也照樣要向我們打開。
          (三)因著主服了天的權柄,那從前因著人的背叛而閉塞的天,忽然為祂開了,從此帶下了一切屬天的豐富──神的靈、神的話和神的喜悅。
          (四)各樣屬天的福分莫不由祂承受,我們也只有聯於祂,才能有分於天和一切屬天的。
          (五)我們應當求主用聖靈厚厚的澆灌在我們身上(多三6),好叫我們得著屬靈的能力,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徒一8;二18~21)。
          (六)滿有聖靈的人,必會像鴿子一般的對人柔和,對神專一、純全。
          (七)膏油乃是表明神的所有權(利八12,30);我們若要被神所佔有,便須經過死而復活的手續。

【太三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文意註解﹞「從天上有聲音」是父神的聲音(彼後一17)。
        「這是我的愛子」是父神向人們的宣告和介紹,表明耶穌的神性,祂到地上來彰顯父神(約一18)。
        「我所喜悅的」承認祂的所是和所作,在在深蒙父神的喜愛,含意要我們都聽從祂(太十七5)。
    ﹝話中之光﹞(一)耶穌是神的愛子──兒子是父親的彰顯和表明──我們惟有藉著主耶穌,才能看見並認識神。
          (二)基督是神所喜悅的──我們若要討神的歡喜,便須單單聽從主,又要住在主裏面。
          (三)父神對主耶穌的稱讚表明:
                1.在此之前,三十年來主耶穌的為人,滿足神的心意。
                2.主耶穌藉受浸所表達順服神的心意,蒙神悅納。

叁、靈訓要義

【先鋒的職事】
   一、「天國近了」(2節)──宣告天的權柄
    二、「那在我以後來的」(11節)──向人指明基督
    三、「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3節)──為主豫備人心

【認識悔改】
    一、悔改的理由──因為「天國近了」(2節)
    二、悔改的表現──認罪並受浸(6節)
    三、悔改的好處──「逃避將來的忿怒」(7節)
    四、悔改的功效──結出相稱的果子(8節)
    五、悔改的目的──相信那以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11節)

【先鋒的生活見證】
   一、「在曠野」(3節)──站在超脫的立場
    二、「身穿駱駝毛的衣服」(4節)──沒有華麗的外表
    三、「腰束皮帶」(4節)──行為受約束
    四、「吃的是蝗蟲野蜜」(4節)──不受人為的供給

【先鋒的靈】
   一、不為自己求榮耀,只作『聲音』(3節)
    二、「喊著說」(3節)──裏面滿了負擔
    三、對人沒有避諱──直言定罪(7節)
    四、指引正路(8節)
    五、為主作見證(11~12節)
    六、謙卑,守住身份(11,14節)

【如何才能有分於天國】
   一、應當悔改(2節)
    二、要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3節)
    三、認罪、受浸(6節)
    四、要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8節)

【天國的性質】
    一、是一種情況,能使人逃避將來的忿怒(7節)
    二、是一種生命,能使人結出聖潔、公義的行為(8節)
    三、是一種屬天的關係,它和人肉體的出身無關(9節)
    四、是一種分別,凡未和天國發生關係者,要被丟在火裏(10節)
    五、是一種導向,引人認識基督(11節)
    六、是一種歸宿,凡屬祂的人要永遠與祂同在(12節)
    七、是一種境界,帶下屬天的祝福(16~17節)

【三種的浸(11節)】
   一、約翰的水浸──叫人悔改認罪
    二、主的靈浸──叫人得著靈生命
    三、主的火浸──審判,燒掉神之外的一切

【兩種的人(12節)】
    一、「麥子」──具有生命的內涵──要被「收在倉裏」
    二、「糠」──虛有其表──要被「不滅的火燒盡了」

【主耶穌受浸所表明的教訓(15節)】
   一、人天然的生命(舊人)都須要被了結和埋葬
    二、每個人都有當盡的義,沒有人可以不理會作人的本份

【主耶穌受浸所得的結果(16~17節)】
   一、天為祂開了
    二、神的靈像鴿子降在祂身上
    三、從天上有父神讚賞的聲音,為祂作見證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太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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