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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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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5 16:1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飛卷與婦人(五1~11)】
  一、飛卷(五1~4;啟五1~10)。表明神的審判速速來到。
     1、書卷所記載——“這是發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詛”。
     2、書卷的關係——“凡偷竊的”,包括偷竊神的榮耀;“凡起假誓的”。
  二、婦人(五5~11;出十六16;結四十五11)
     1、有婦人在量器中——量器指買賣的工具,世界的買賣中有罪。伊法中的婦人指罪惡的真相。
     2、量器以上蓋以圓——帖後二7~8:“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這不法的人乃指“大罪人”;還有“那攔阻的被除去”,乃因聖靈住在教會裡,等教會被提,聖靈升天時,大罪人“必顯露出來”。
     3、量器被運到示拿地去——大罪人是以示拿地為根據地。
     4、示拿地市他自己的地方。
——賈玉銘《聖經要義》

逐節詳解

【亞五1】「我又舉目觀看,見有一飛行的書卷。」
   〔呂振中譯〕「我又舉目觀看,見有一卷書飛行著。」
   〔暫編註解〕書卷會“飛行”:表示這些書卷是公開的。古時書卷是用皮子或草紙造的,用軸卷起,但此書卷好象一張攤開的大紙四處飛翔供人察閱(五2~3)。
         「書卷」:於此指神的律法(見3) 。 書卷的「飛行」象徵神的咒詛要臨到不守誡命者,將他們剷除。
     我舉止觀看。在第六個異象中(1-4節),神用飛行的經卷向撒迦利亞說明祂如何處理以色列中那些拒絕換掉污穢衣服(亞3:4)和對抗聖靈指引的人(亞4:6)。見亞1:8注釋。
         飛行的。可能指它正在完成它的工作。
         書卷。撒迦利亞所看到的可能是皮卷。它被稱為“咒詛”,所以裡面一定寫著字。
         ●「書卷」:「卷軸」,通常是用皮革做成。
         1~4第六個異象,斥責立法的人犯法,神要把犯罪的人從猶太人中除滅。“書卷”寫的是神的話語(拉六2;耶三十六2,4,6;結三1~3)。神要審判罪惡。這裡講到兩件罪(五3)。“偷竊”和“起假誓”:一是侵犯人的權利,一是漠視神的尊嚴。正是十誡所嚴禁。
         1~4 大型的“飛行的書卷”裏象徵神對罪人的審判。它是展開的,因為它能夠被量度(30 x 15英尺,或9 x 4.5米;一肘是18英寸,或45公分)。
         1-4  飛卷 ── 觸犯律法者必受詛被滅。

【亞五2】「他問我說:『你看見甚麼?』我回答說:『我看見一飛行的書卷,長二十肘,寬十肘。』」
   〔呂振中譯〕「他問我說:『你看見了什麼?』我說:『我看見了一卷書飛著,長二十肘(一肘等於一呎半),寬十肘。』」
   〔暫編註解〕「長二十肘,寬十肘」:這恰是會幕聖所及聖殿廊子的尺寸(參王上6:3),可能顯示此書卷與聖殿有關。
     他問我說。就是解釋的天使。
         長。撒迦利亞既能估算出書卷的尺寸,書卷一定是敞開的。按現代的尺寸,書卷約為17乘以34英尺。由於它的尺寸與聖幕(出26:1)和所羅門聖殿(王上6:3)的廊子相同,有人 把“飛行的書卷”與聖所聯繫聯繫起來。然而咒詛雖源於違背聖幕和所羅門聖殿中刻在石版上的十誡,尺寸的相似卻不能證明其間的聯繫。書卷的篇幅特別大,可以寫許多東西。所以書卷的尺寸可能表明咒詛的嚴重。
         ●此書卷非常大,而且比例特殊,長只有寬的兩倍。通常書卷的長度是寬度的三十倍。一肘是56公分,所以此書卷是11.2公尺x5.6公尺。死海古卷發現的以賽亞書卷長約24呎、寬11呎。

【亞五3】「他對我說:『這是發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詛。凡偷竊的必按卷上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話除滅。」
   〔呂振中譯〕「他對我說:『這是發出的咒詛、行於全地上的:凡偷竊的必按卷上這面的話被清除;凡奉我的名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話被清除。」
   〔暫編註解〕“卷上這面的話…卷上那面的話”:書卷並非卷起,內外兩面的字都可以看到。“咒詛”:神對罪惡施行審判。
         書卷既然兩面都能閱讀,可見它並沒有捲起來。其中提到兩項誡命的違反,是代表其它律法也被違反。
         「偷竊的」及「起假誓的」:這兩項罪行分別觸犯了十誡中的第八和第三條,而這兩條誡命代表了一切處人和對神的誡命。
     「這面」及「那面」:書卷兩面都寫上字,如摩西的法版一樣(出32:15)。
     偷竊的。偷竊代表得罪人,發假誓代表得罪神(見太5:33-37注釋)。流亡回歸後的猶太人可能普遍犯下這些罪行,所以作為違背道德規範的例子而提出來。
         除滅。為了完成神的旨意,以色列必須恢復純潔。約書亞換衣服的異象(第3章),說明了神為處理罪惡所做的安排。每一個悔改的人都會得到寬恕。凡接受安排的人將披上基督完美的義袍。然而要穿上這件義袍,人必須放棄自己的罪行。拒絕放棄的人將遭遇飛卷所宣佈的咒詛。
         ●「咒詛」:「咒詛」、「誓言」、「立約的宣誓」。
         ●這書卷代表律法,是與神立約之後的誓言,因此神會照誓言的約定審判人。
         ●「偷竊的」:指道德方面的罪,寫在書卷的一面上。
         ●「起假誓的」:指宗教方面的罪,寫在書卷的另一面上。
         ●「偷竊的」和「起假誓的」概括了律法上一切的禁令。
         ●「除滅」:「免除」、「除去」的意思,表達這樣的人將被由立約人的身份、地位與權益中除名。
         ◎這段異象跟立約有相當的關係,「咒詛」是立約時說宣示違約將受的懲罰,因此書卷也只不過是把當時立約的誓言拿出來要求以色列人罷了。神與以色列人立約就頒布十誡,因此神只是按照十誡來審判以色列人。當然,相反的守約就會有「福氣」。
         ◎前五個異象都沒有提到神的審判,但這個異象開始就提到審判。神介入,當然會帶來復興,不過聖潔的神也一定不會不處理罪惡。

【亞五4】「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使這書卷出去,進入偷竊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石都毀滅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我必使這書卷出去,進入偷竊之人的家、和奉我名起假誓之人的家;這書卷必留他家中去消滅它,連木料帶石頭都滅盡。』」
   〔暫編註解〕「連房屋 ...... 毀滅了」:參利14:45,顯示神要從猶太人中徹底除滅罪惡。
     罪人是無法逃脫的。咒詛將進入盜賊和發假誓者的家中,並“常在”裡面直至達到目的,包括房屋主人的毀滅。

【亞五5】「與我說話的天使出來,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見所出來的是甚麼?』」
   〔呂振中譯〕「那跟我說話的天使出來,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看這出來的是什麼。』」
   〔暫編註解〕第七個異象象徵(5-11節)從地上除去罪惡。見亞1:8注釋。
         5~11第七個異象。不但犯罪的個人,整個犯罪的體制必須除去。
         5~11 在這異象中,有一婦人坐在一個“量器”裏(原文作伊法,雖然一伊法通常只有五分之三蒲式耳,但這量器的大小足以讓一個婦人坐進去),上面的“鉛”蓋代表“罪惡”。她被合宜地驅逐到“示拿”(巴比倫;比較創一一2;啟一七3~5)。
         5-11  量器抬至巴比倫 ──罪惡必須遠離神的子民。

【亞五6】「我說:『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來的是量器。』他又說:『這是惡人在遍地的形狀。』」
   〔呂振中譯〕「我說:『這是什麼呢?』他說:『這出來的是個量器(希伯來文:伊法):下同。』他又說:『這是他們在全地上的罪孽(傳統:眼睛)。』」
   〔暫編註解〕“量器”的原文作“伊法”,是希伯來量固體物質的最大單位,約為22公斤,在此處說明地上罪惡極大,故神須予阻止,使義人仍可住在地上,量器上的一片“圓鉛”乃口上的鉛蓋,代表神阻遏罪惡。罪惡的體制也必須從聖地消除,量器“飛”到示拿地代表送回罪惡源出之地,就是拜偶像和褻瀆神的大本營巴比倫。比較《啟示錄》十八章。“示拿”是人類最早背叛神的地方(創十一2~10)。此處指巴比倫。
         「量器」:原文作「伊法」,是舊約猶太人採用乾量最大的單位,約等於22公升(五加侖)。
     「惡人在遍地的形狀」:原文為「全地上的眼睛」;換句話說,量器及其容物象徵地上的罪惡已告滿盈。
     量器。乾量單位,相當於5加侖。由於這麼大的容器放不下一個女人(7節),有人認為這裡指的是形狀,而不是容積。
         形狀。原文“眼睛”。換掉一個字母就成了“罪惡”。七十士譯本和RSV版就是採用這種譯法。
         ●「量器」:原文是「伊法」,乾物的度量衡單位, 一依法等於 3細亞, 10 俄梅珥;和液體度量衡單位罷特相同,約為英制 9 加侖 (40公升)。但在猶太祭司的著作中只有一半的容量(20公升)。這裡指的應該是一伊法大小的容器,這是猶太人量度固體物件最大的容器。40公升的容器應該也裝不下人,不過這裡見到的應該是一種象徵,也有可能這個容器是超過一伊法大小的。
         ●「這是惡人在遍地的形狀」:原文是「這是他們的眼睛」,很可能應該是「這是過犯」或「這是形狀」。大概以「這是過犯」最有可能。指的應該是商業道德或社會正義方面的邪惡。也有可能是指著容器的內部裝「罪惡」,因此問起整個容器,天使就說「這是過犯」。

【亞五7】「(我見有一片圓鉛被舉起來。)這坐在量器中的是個婦人。」
   〔呂振中譯〕「看哪,有一片圓鉛被舉起來。這坐在量器中的是個婦人。」
   〔暫編註解〕「圓」:原文可作「他連得」,是舊約常用最大的重量,相等於三千舍客勒(重三十公斤);「圓鉛」在此指量器的上蓋。鉛蓋的重量把婦人牢牢困於量器中,代表罪惡受到阻遏。
     圓鉛(kikkar)。直譯為“圓盤”。這裡指量器的圓鉛蓋。揭開以後,撒迦利亞看見一個女人坐在裡面。
         ●「婦人」:「罪」在原文是陰性字,故用婦人來象徵罪。
         ●「圓鉛」:在此處是作為蓋子,但重量相當沉重,有說是108.29磅。圓鉛蓋住容器,將使罪惡無法逃脫。
         7~8這異象用婦人代表“邪惡”(罪惡)或因希伯來文“罪惡”一字的陰性。婦人亟欲逃脫不受審判,但天使使她就範,“扔在量器中”(五8)。

【亞五8】「天使說:『這是罪惡。』他就把婦人扔在量器中,將那片圓鉛扔在量器的口上。」
   〔呂振中譯〕「天使說:『這乃是邪惡』;就把婦人扔在量器中,將那重的鉛片扔在量器口上。」
   〔暫編註解〕「把婦人 ...... 量器中」:按7節 ,  婦人原坐在量器中,大概當蓋子打開時,婦人逃出,故須把她再次扔進量器中。
     這個女人象徵神要除掉的以色列墮落的罪。所以這個異象與上一個有聯繫(見1-4節注釋)。有人認為這兩個異象實際上是一個。但其實它們是兩種不同的表現手法。
         把婦人扔在。蓋子揭開時那個女人顯然試圖離開,但天使把她扔了回去。
         圓鉛。就是鉛蓋。這麼重的蓋子無疑是為了把那個女人關在裡面。

【亞五9】「我又舉目觀看,見有兩個婦人出來,在她們翅膀中有風,飛得甚快,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她們將量器垾起來,懸在天地中間。」
   〔呂振中譯〕「我又舉目觀看,見有兩個婦人出來,在他們的翅膀中有風;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他們將量器抬起來在天地之間。」
   〔暫編註解〕“兩個婦人”和“風”都是神所揀選的,只有神可除去罪。“如同鸛鳥的翅膀”:很大的翅膀。
         “兩個婦人”。是神的代理人或邪惡的勢力。
         「鸛鳥」:是翅膀有力,可飛遠程的候鳥。
     為什麼選擇長著鸛鳥翅膀的婦人來消除罪惡,天使並沒有解釋。就是猜測也是無用的(見亞1:8注釋)。
         ●「她們翅膀中有風」:也可以翻譯成「她們翅膀中有靈」。
         ●「鸛鳥」:在舊約中是一種不潔淨的鳥 申 14:18 ,擁有大而強壯的翅膀。

【亞五10】「我問與我說話的天使說:『她們要將量器垾到哪裏去呢?』」
   〔呂振中譯〕「我問那跟我說話的天使說:『他們要將量器帶到哪裡去呢?』」
   〔暫編註解〕“量器”(代表罪惡)被人抬走,表示神將罪惡除掉和三章約書亞“污穢的衣服”得以脫掉(三4)的意思一樣。

【亞五11】「他對我說:『要往示拿地去,為它蓋造房屋;等房屋齊備,就把它安置在自己的地方。』」
   〔呂振中譯〕「他對我說:『要在示拿地給它蓋造廟宇;等廟宇齊備了,就把它安置在它自己的基地。』」
   〔暫編註解〕邪惡從以色列出去,(合宜地)被送往拜偶像之地巴比倫。
         「示拿」:即巴比倫──人類首次背叛神的地方(創11:2-10)。
     將量器及婦人抬至巴比倫,是表示罪惡必須徹底從應許之地挪除,歸回叛逆神與拜偶像的發源處。有學者認為,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後,從此不再拜偶像,正應驗這個異象的預言;另有人認為這異象是預言彌賽亞國度裡人不再拜偶像偏離神。
     「蓋造房屋」:意即蓋造廟宇。
     「把它安置 ...... 地方」:指將量器及婦人放在廟宇中供拜偶像者膜拜;這是個大諷刺,另一意思是不許罪惡返回,要徹底清除。
     示拿。就是巴比倫(見但1:2注釋)。巴比倫是罪惡的聚居地。離開巴比倫的人應該放棄那裡的罪惡。現在已對罪惡採取了措施(見番3:1-5;見亞5:3)。正如神的選民蒙召離開巴比倫,他們中不肯改變品格的人也將從以色列召喚出來,回到巴比倫去。
         ●「示拿」: 創 10:10 是巴別(巴比倫)、以力、亞甲、甲尼等城市的所在地。很早就是敵對神的地區  創 11:1-9 。
         ●「房屋」:亦作「廟宇」或「殿」。
         ●「蓋造房屋」:可能就是建造廟宇,也許與巴別塔有關係。
         ◎這裡顯然是說神要除去以色列地中的罪惡。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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