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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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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5-23 10:30:2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以西結書第卅七章】
   一、枯骨復生(三十七1~14)
   二、永遠的福分(三十七15~28)
         1、兩國復合(15~23)
         2、永遠之約(24~28)——四個永遠的承諾
               (1)應許之地(25a):永遠住在列祖所住之地
               (2)大衛為王(25b):永遠有凓最強盛的國度
               (3)平安之約(26a):永遠享有從神而來的平安
               (4)居於聖所(26b~27):永遠享受與神同在的福分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結三十七1】「耶和華的靈(原文作“手”)降在我身上,耶和華藉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手按在我身上;永恆主藉着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安放在峽谷〔或譯:平原〕充滿着骸骨。」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靈」:指耶和華的能力。
         「平原」:參3:22;這裡可能是指同一地方。
         平原(biq`ah)。參結3:22。也許兩處指同一個地方。
         本章分成二個部份:枯骨的異象,和預言將來以色列和猶大聯合的象徵之舉(第15-28節)。枯骨的異像是要說明表面上絕望和分散各地的以色列人將要蘇醒和得到復興。
         有人可能要問:這段預言究竟有沒有涉及到將來的複呢呢?許多人認為先知沒有想到復活。這裡所象徵的只是以色列民族的復興。這段預言主要涉及神復興猶太民族的計畫。但隨之而來的將是先祖和所有神聖徒的最後復活,分享新的國度。不必把這一事件完全排除象徵之外。整個表號是要說明如果猶太人與神合作,實施祂對於他們的計畫,那段時間和以後將會發生什麼事情。但不信和悖逆妨礙了神的旨意。我們務須查考《新約》,瞭解被擄回歸後本應實現的事,將如何實現在基督教時代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
         1-2這裡所描寫的枯骨不只是死亡的象徵,而且是指完全喪失生命的景況。
       1~ 2 “這平原遍滿骸骨……極其枯乾”。以西結在第三十七章預言國民在政治和屬靈上的復興(1~14節),以及南北支派的再次聯合(15~28節)。枯骨指在戰役中被殺的軍隊,正好用來形容當時以色列人沒有盼望的光景。
         1~2平原: 與3:22節中的“平原”相同。這些詞彙可能是指同一地名。昔日,以西結曾在那地看到神莊嚴而榮耀形象的地方,如今卻在那裡看到為奴之地的淒慘光景,就像在荒涼的戰場上被人遺忘的屍體一樣,遍地的骸骨,無人埋葬他們,肉已腐爛而去無蹤影,骨頭與骨頭也紛紛脫落,長久以來的風吹日曬使骸骨枯乾。這些骸骨象徵著背逆的以色列百姓和今天的不信之人與靈已死去的聖徒(啟3:1)。
         1-10  異象的內容。
         1-14  枯骨復生的異象:耶和華把先知帶到充滿骸骨的平原,吩咐他向骸骨說預言。骸骨應聲而起,骨與骨互相聯絡,並包上了肉皮,耶和華的靈吹在其上使它們活起來。這個異象代表耶和華對被擄之以色列人的應許,在絕望中耶和華帶來復興的訊息。這可說是本書最著名的異象,是完全象徵性的異象,主要指以色列國將來的復興,而非論及個人復活的教義。
         1~14本文描繪了枯骨平原的異象。枯骨指生活在為奴之地的以色列百姓(11節)。本異象可分為兩部分。首先是命令枯骨當聽從耶和華的話。枯骨聆聽命令之後,骨與骨相互連結長肉,有了人的樣子。而後,以西結替神命令生氣(風或靈),進入骸骨而使之復活。此時骸骨才成為有活力的完全之人。這兩個階段的重要性和區別是什麼呢?以西結向截然不同的兩個物件替神發出命令,先是向骸骨,之後是向靈。前者是向處於絕望中的百姓宣佈神的話語,雖有一定的果效,卻有局限。後者的性質與禱告相似,就是求神將氣息吹進死人(創2:7)。此時,救恩大功告成。聆聽話語並非聖徒生命的終點,終點是時刻禱告常與聖靈相交(弗6:1-8)。
         37:1~28本章是以西結書最著名的一章,但對本章的誤解也是最嚴重的。人們認為枯骨平原的異象,僅僅是舊約對復活教訓,或對屬靈重生的比喻;兩根木杖象徵著合一的以色列即永恆的天國。然而,只有仔細察看本章的上文下理,才能夠正確地認識本章。在上文,以西結為約民勾勒出了將要臨到他們祝福的藍圖,包括新領袖,恢復之地,修建的城邑及彌賽亞時代的其他特徵。然而,以色列對以西結卻表現出懷疑。耶路撒冷的滅亡意味著信仰的破滅,而重整信仰難如重建城池。而且,目前他們還是俘虜,就像枯骨那樣毫無指望。然而,在一切均令人絕望的光景中,以西結看到神使無指望成為可能的莫大能力。倘若神定意要復興以色列,就必成就這事。本章講述的就是這些信息,枯骨重新復活的異象指重新恢復生機的以色列(1-14節)。兩杖連結為一,象徵分裂的猶大和以色列必重新攜手共建一個國度(15-28節)。
     耶和華宣告了以色列復興的信息(三十六24~38),在這裡再用異象和象徵,宣佈成全這件事情的方法。三十七11是中心。骸骨代表復興的以色列民。墳墓(三十七12)代表他們所在的各國。以色列民復興的步驟是:1,神領他們從墳墓出來(三十七12)。2,神領他們進入以色列地(三十七12)。3,悔改(三十七13)。4,被聖靈充滿(三十七14)。兩枝杖代表猶大國和以色列國十二個支派,共同聯合起來,成為一個統一的民族(三十七19~28)。

【結三十七2】「他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誰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極其枯乾。」
  〔呂振中譯〕「他領我從骸骨的四圍來回地經過;只見在峽谷上面、極其之多,而且極其枯乾。」
  〔暫編註解〕平原上的“骸骨”代表潰敗的以色列軍隊。骸骨復活(三十七10)代表以色列得著大復興。
       「極其枯乾」:指已死去有一段長的時間。
     指已經死亡很久了。可能是強調復蘇的無望。

【結三十七3】「他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能復活嗎?”我說:“主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
  〔呂振中譯〕「他問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活起來麼?』我說:『主永恆主阿,惟有你知道。』」
  〔暫編註解〕「你是知道的」:是一聲感歎。在人的力量來說,完全喪失生命力的骸骨是絕對無法有生機的,但耶和華的力量不會因人的絕望而消失,只有耶和華曉得並且有能力使它們復活。
       這些骸骨能復活嗎?神質問在毫無指望中能否找到一線希望。在人看來,那是絕不可能的,但是對使無變為有的神而言那是可能的(羅4:17)。因為神能夠從無造有(羅4:17)。問題不是神能與不能,乃是信與不信(約11:23下)。
     這些骸骨能復活麼?這個問題似乎強調在人看來是根本不可能的。
         你是知道的。參啟7:14。

【結三十七4】「他又對我說:“你向這些骸骨發預言說:枯乾的骸骨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呂振中譯〕「他又對我說:『你要向這些骸骨傳神言,對它們說:枯乾的骸骨阿,要聽永恆主的話。」
  〔暫編註解〕比喻枯骨頭有知覺。

【結三十七5】「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對這些骸骨這麼說:看吧,我必使氣息〔同字:靈或風〕進入你們裏面,你們就活了。」
  〔暫編註解〕神在創造人的時候,將生氣吹進用塵土造的人的鼻孔裡,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本節的“氣息”是為了描繪聖靈生動的再創造工作而使用的(創2:7)。
     氣息(ruach)。在第9節裡譯為“風”;在第14節裡譯為“靈”。ruach 象徵神賜給生物的活力。當神把生命的氣息吹入人的鼻孔時(創2:7),祂不但把氧氣充入亞當的肺,而且賦予他生命,使無生命的組織變成有生命的細胞。

【結三十七6】「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給你們包上皮,使你們有氣息〔同字:靈或風〕,你們就活了;你們便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暫編註解〕復活的過程和人類當初被造的二個步驟是一樣的(創2:7)。

【結三十七7】「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
  〔呂振中譯〕「於是我照所受吩咐的去傳神言;正傳神言的時候,忽有響聲,有轟轟的震動,骸骨全都集合攏來,一骨對一骨。」
  〔暫編註解〕「有地震」:或指骸骨移動時發出格格響聲。
       有響聲,有嘎嘎之聲: 有些譯本把這些“嘎嘎之聲”譯作伴隨著奇跡的地震。但是在此處,嘎嘎之聲只是描繪了骨與骨互相聯絡的情形,響聲也是指骨之間相聯絡時發生的聲音。

【結三十七8】「我觀看,見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還沒有氣息。」
  〔呂振中譯〕「只見骸骨上居然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包在上頭;只是沒有氣息〔同字:靈或風〕。」
  〔暫編註解〕要使以色列成為復興的民,神必須向他們吹氣,正如祂向亞當吹氣一樣(創二7)。要成為一群重生的民,聖靈也要參與其中。

【結三十七9】「主對我說:“人子啊,你要發預言,向風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原文作“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
  〔呂振中譯〕「主對我說:『你要向風〔同詞:氣息〕傳神言,人子阿,你要傳神言,說主永恆主這麼說:對風〔同詞:氣息〕說:主永恆主這麼說:氣息〔同字:靈或風〕阿,要從四面的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起來。』」
  〔暫編註解〕「風」、「氣息」:與「靈」是同一個字(參約3:8)。當這氣息進入骸骨時,骸骨便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參14, 創2:7)。
       發預言: 神的話語和傳講神話語是拯救靈魂的絕對必要的要素。救恩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沒有話語為基礎的恢復和復興,救恩是不可能發生的。
     平原遍滿骸骨。這些人似乎是在戰爭中被殺的。

【結三十七10】「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
  〔呂振中譯〕「於是我照主所吩咐我的來傳神言,氣息〔同字:靈或風〕就進入骸骨裏面,骸骨便活了起來,並且站起來,成了極大極大的軍隊。」
  〔暫編註解〕「極大的軍隊」:指龐大的數字。

【結三十七11】「主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
  〔呂振中譯〕「主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看哪,他們常說:“我們的骸骨都很枯乾;我們的指望都滅沒了;我們都被割絕淨盡了。”」
  〔暫編註解〕自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時代起,以色列分裂為南北二國:南國猶大,北國以色列。以法蓮代表以色列。二杖接連為一,表示以色列從此不再分裂。
       「我們的骨頭」:指整個人(參詩35:10; 箴17:22)。
         骸骨: 指在絕望中得不到任何幫助的以色列百姓。
         以色列全家。聖靈現在解釋這個象徵性的異象。其主要目的無疑是描寫民族的復興,即“以色列家”的復興。這些枯骨十分貼切地象徵以色列當時的狀況。
         我們滅絕淨盡了。原文的意思就是 “我們被消滅了”。
         11-14  以色列必復興。
     11~14 異象的解釋。“骨頭”代表無望和無助的以色列。“墳墓”指她在政治上的敗亡。“靈”是聖靈,祂要使百姓重生。這異象所描述的不是個人身體的復活,而是以色列在政治上(在基督第二次降臨之前)和屬靈上(在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的復興。

【結三十七12】「所以你要發預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
  〔呂振中譯〕「因此你要傳神言,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我的人民哪,看吧!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我必領你們進以色列地。」
  〔暫編註解〕「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正如出埃及時一樣。
       我必開你們的墳墓: 對以色列而言,巴比倫的俘虜生活如同在墳墓裡的生活。這不單單是因為主權、領土和百姓是國家的必備要素,更是因為作為神的選民,本應過屬靈的生活,而在被擄之地他們卻無法過屬靈的生活。
     第2節說骸骨 “在平原中”。這裡則說在墳墓裡。這個新的比喻可能代表更大的應許,指喚醒那些懷著對神國度的盼望進入墳墓的人。沒有明顯的理由可以證明這個光榮的前景不能實現在虔誠的以色列身上。這個事件標誌著整個復興的高潮。在另一方面,也不要把這個預言理解為主要是預言基督教時代結束時的最後復活。神復興的最初計畫是以復活為高潮的。但沒有應驗在肉身的以色列人身上。神在以色列民族中沒有實現的旨意,現在要通過基督的教會來實現。隨著環境的變化,預言的某些特徵也發生了變化。《新約》的作家告訴我們,這些本應早就應驗的預言,是如何最後實現的。這些作家清楚地描寫了最後復活的時間和背景(約5:28,29;帖前4:16,17;啟20:1-5等)。

【結三十七13】「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人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起來,你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暫編註解〕對以色列百姓而言,被擄歸回的喜樂可與死人復活相媲美。此處彰顯了神絕對的能力和榮耀。

【結三十七14】「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你們就活起來;我將你們安置在你們本地時,你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我說了,我必作成: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惟有神賜盼望和活力給以色列百姓,且帶領他們歸回本土。與此相同,唯有神才能賜給我們力量和盼望,並引導我們作天國的百姓,神是藉著耶穌成就此事的(約14:6)。

【結三十七15】「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又傳與我說:」
  〔暫編註解〕15~23在本文,以西結用兩根木杖,宣告神的預言。這裡包括以下三個意義:①以色列王國的統一:在耶羅波安的帶領下,以色列的10個支派分離出去自行建立了北以色列王國(代下10:16,17),自此之後,王國就一直處於分裂狀態。這期間兩個王國之間一直存在著彼此的仇視,忌恨與戰爭。因此,兩根木杖連為一的預言指在神的護理下,分裂王國將合而為一 ;②在基督裡面,神人和好:因著罪,神與人類隔離,兩者之間形成了敵對關係。但是,基督以和睦者的身份降臨,從而拆毀神與人之間隔斷的牆,如本文中的兩個杖那樣合而為一;③在福音裡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在舊約時代,以色列和外邦人在種族和宗教方面總是存在反目和仇視。但是,耶穌的降臨使野橄欖(外邦人)得接在真橄欖樹(猶太人)上(羅11:17),肉身沒有受割禮者也接受了屬靈的割禮(羅2:29;加5:6;西2:11),並在基督裡面合而為一。
     15-28  邦國復合:以西結以兩根木杖為喻,預言南北兩國將重歸合一。按所羅門王死後不久,以色列與猶大即告分裂(參王上12:19-20), 希西家王與約西亞王曾企圖修好(參代下30:1; 34:6-7, 9),可惜為期甚短。先知以賽亞、耶利米都曾預言兩國的複合。新約時代以色列原則上包括十二支派(參太19:28; 徒26:7; 雅1:1; 啟7:4-8)。

【結三十七16】「“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
  〔呂振中譯〕「『人子阿,你要取一根木棍,上面寫上:“代表猶大和跟他聯合的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棍,上面寫上:“代表約瑟(以法蓮〔傳統:以法蓮木棍〕)和跟他聯合的以色列全家”。」
  〔暫編註解〕“猶大”代表分裂後的猶大國(南國)。“約瑟”代表分裂後的以色列國(北國)。以色列將要合而為一,成為一個國。
       “猶大”。南國主要的支派。“他的同伴”。即便雅憫、西緬和利未。“約瑟”家由兩個強大的支派——“以法蓮”和瑪拿西——組成,他們是北國的核心。
     「木杖」:可指樹枝或樹本身(參6:13; 17:24) , 或木匠用木料(參15:3),但這裡更可能指預表以色列支派首領的杖。(參民17:1-6)
         「約瑟」:指北國以色列,因為約瑟是以法蓮支派鼻祖的父親,以法蓮支派又是北國最具領導力的支派。在以西結的預言中,「以色列」通常是指整個國家,包抱南北二國,這裡用「約瑟」以免產生混亂。
         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 有些人推測“他的同伴以色列人”指屬南猶大的便雅憫,西緬、利未支派的少數人和從北國以色列王國中經過幾代遷移到猶大的敬虔之人(代下11:13;15:9;30:11;31:1)。根據下面的句子,此見解是恰當的。 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的全家:  以法蓮、約瑟及以色列均指北以色列。在這裡以色列是指“猶大”,與北國即約瑟和以法蓮相對應。在木杖上寫名字,是神用以證實亞倫之祭司職分的方法(民17:2下)。這表明,將來神會使以色列和猶大合而為一。
         第15-28節的預言沒有標明日期,但可能就在第1-14節的異象以後不久。這兩個預言密切相關。分裂的以色列將要重新聯合,接受大衛的仁慈統治。

【結三十七17】「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
  〔呂振中譯〕「你要使這兩根彼此相接,連為一根木棍,好在你手中成為一根。」
  〔暫編註解〕先知大概是要使兩根木杖頭尾相接,用手握在一起,看起來好像是一根杖。

【結三十七18】「你本國的子民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不指示我們嗎?’」
  〔呂振中譯〕「你本國的子民若問你說:“你這有甚麼意思,你不告訴我們麼?”」
  〔暫編註解〕18-24  向困惑的子民解釋象徵性動作:此動作又有雙重的意義:1 耶和華要使分裂的南北國重新複合(19-20, 22, 24);2 神還要從列國中聚集子民,合為一股,領他們回歸故土,重建家園,成為神聖潔的子民(21)。這些預言指向彌賽亞的國度。

【結三十七19】「你就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根。」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取約瑟的木棍(就是在以法蓮手中的)和跟他聯合的以色列棍棒、就是以色列族派,將這些棍棒跟猶大的木棍連在一起〔經點竄翻譯的〕,使他們作為一根木棍,叫他們在我手中成為一根。』」
  〔暫編註解〕在我手中成為一根: 祈願分裂的王國再次統一,是初期預言的特點之一(賽11:13;耶3:18;何1:11)。

【結三十七20】「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
  〔呂振中譯〕「你所寫上的那兩根木棍在他們眼前拿在你手中時,」

【結三十七21】「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列國中收取回來,從四圍招集他們,帶到他們本地。」
  〔暫編註解〕從外邦之地回來,是實現神應許的第一步。這些餘民要由接受流亡的教訓,在屬靈上已經潔淨的人組成。由於在所羅巴伯率人回來以前和之後,都沒有達到作為先決條件的復興,這些應許的實現受到了阻礙。神對於以色列人的頑固抗命已經仁至義盡。但是他們依然悖逆。所以祂最後不得不完全拋棄他們。本節和下列各節所闡述的神應許,展示了如果以色列人實行神的旨意而能達到的狀況。
     21~28 神給予以色列人、將要在基督再來時應驗的應許包括:返回巴勒斯坦地(21節),兩個王國的聯合(22節),脫離一切的偶像膜拜而得潔淨(23節),有彌賽亞來統治他們(24節;參看三四23的腳註),永遠擁有他們的土地(25節;比較創一五18~21),以及神的同在和神的聖所在他們中間(26~28節)。

【結三十七22】「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
  〔呂振中譯〕「我必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眾山、成為一國;有一個王做他們眾民的王;他們必不再作為兩國,決不再分為兩個國家。」
  〔暫編註解〕第24節稱為“我的僕人大衛”。但由於這些計畫無法按原先的意圖實現,《新約》就說彌賽亞坐在大衛的寶座上(路1:32)。

【結三十七23】「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並一切的罪過玷污自己。我卻要救他們出離一切的住處,就是他們犯罪的地方,我要潔淨他們,如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 神。」
  〔呂振中譯〕「他們必不再因他們的偶像和可憎之像以及任何罪過、來玷污自己;我卻要拯救他們脫離他們的背道〔傳統:住所〕、就是他們藉以犯罪於其中的;我必潔淨他們;這麼、他們就可以做我的子民,我就要做他們的神。」
  〔暫編註解〕「住處 ...... 地方」:有古卷作「背道罪惡的事」。

【結三十七24】「“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呂振中譯〕「『我的僕人大衛必做王管理他們;他們必歸於一個牧民者。我的典章他們必遵行,我的律例他們必謹守而實行。」
  〔暫編註解〕「我的僕人大衛」:參34:23-24注。合併以後的以色列將歸於大衛(彌賽亞)的統治之下。
       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 以西結主要用王來稱呼將來所要出現的大衛那樣的領袖(7:27;12:10)。並且,還論到了他永恆的王權(25,26,28節),預言那王不是大衛家系的王,而是從神而來的超自然君王,是將要實現公義與和平的彌賽亞。這就告訴我們,唯有基督才能作萬民之王(提前1:17;啟17:14)。
     24~28本文預言了將來要在末世成就之理想的彌賽亞王國<西 緒論,啟示的漸進性>。耶穌基督的降臨已開啟了神的國度,但神國度的完全成就是基督的再臨所要實現的未來性事件。重要的是,新約聖徒已經預嘗了神國子民所要得享的祝福<可1:15,神國度的概念>。在這種意義上,我們應當努力履行神賦予的義務,更當盡上神國度公民的責任。

【結三十七25】「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裡。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
  〔呂振中譯〕「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以及他們子孫的子孫、直住到永遠;我的僕人大衛必永遠做他們的人君。」
  〔暫編註解〕這裡強調新國度的永恆性,說佔領土地和大衛為王乃是永遠的。據第26-28節,“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 “平安的約,作為永約”。請參閱以下有關神旨意的論述:“如果以色列人保持效忠神,這座輝煌的殿宇就必永遠存在,作為神特別眷愛祂選民的永久標誌”。“以色列國如能對上天保持忠順之心,耶路撒冷城就必堅立直到站立,為神所特選的”。以西結描述了他們本應達到的狀況(見路19:42)。
     25-26  將來的救贖是永久的:以西結透過「永遠」一詞表達將來救贖的永久性:1 選民必能在故土居住,直到「永遠」;2 大衛(彌賽亞)的統治權綿延不斷,直到「永遠」;3 這救贖之約是「永」約(參賽55:3; 耶32:40),在這約的保證下,百姓生養眾多,直到永遠;4 耶和華的聖所必立在 子民當中,直到「永遠」。神在以色列中間設立聖所的信息可作為40-48章的楔子。

【結三十七26】「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
  〔呂振中譯〕「我必給他們立個平安興隆之約,這必做永遠之約、跟他們立的;我必施恩眷顧〔意難確定:與下“施恩設立”一詞同字〕他們,使他們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施恩設立我的聖所到永遠。」
  〔暫編註解〕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 重建聖所具有以下的意義:①保證神揀選了自己的百姓;②確立以色列對神的敬拜制度(出25:8);③以色列將作為祭司之國而拯救外邦民族(賽49:3;羅3:2;9:4,5)。
     使他們的人數增多。這是因為人口的自然增長,以及積極的傳道活動導致外來人口的湧入。

【結三十七27】「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呂振中譯〕「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上面;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暫編註解〕這是神國度終極的情形(啟21:3,7)。天國的本質在於“以馬內利”的應許,而不在乎外在的修飾之美。對基督徒而言,最大的幸福和喜樂就是與神同在(約1:14)。

【結三十七28】「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聖所在他們中間到永遠,列國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使以色列成聖別的。』」
  〔暫編註解〕「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在此並非代表神的保護,乃是神揀選以色列的保證,表明神要將自己的子民分別出來歸屬自己。
       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 藉著以色列的復興,神向列國彰顯自己是活神,以色列是自己的百姓。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以西結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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