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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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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5-23 10:29: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生機再現(三十六1~15)】
   一、除掉羞辱(1~7)
   二、再現生機(8~15)
——《新舊約輔讀》

【聖潔的來源(三十六16~38)】
   一、神的聖名(16~24)
   二、賜下新心(25~31)
   三、神的自我顯示(32~38)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結三十六1】「“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山發預言說:以色列山哪,要聽耶和華的話。」
  〔呂振中譯〕「『人子阿,你要對以色列眾山傳神言,說:以色列的山哪,你們要聽永恆主的話。」
  〔暫編註解〕“以色列山”。即以色列的山地,這裏應許要拯救它免受一切敵人的侵擾。
         以色列山: 指以色列地和百姓(6:2,3),與前章的西珥山形成對比。聖經常使用這種表現形式(創49:26;申33:15;詩125:2)。
         發預言。以西結的主題現在從對以色列和周圍民族的懲罰轉到鼓勵他的同胞。以色列陷落以後,仇敵一直在歡欣雀躍,奚落辱駡。這種情況不會再繼續下去了。雖然以色列因悖逆而遭到屈辱和懲罰,但神仍然承認猶太人是祂的子民。神子民仇敵人表面上的勝利是暫時的。以色列雖然落魄無助,但她會重新站起來,比以前更加光榮。
         以色列山。這裡復興的應許要與結6章對以色列山的譴責相對照。
         1~7本章論到了以色列地的恢復(1-15節)與選民的復興(16-38節)。前半部又可分為兩個部分,而本文記錄對以色列周邊列國,尤其對以東的咒詛。列國侵犯猶大,並非是單純的領土入侵,他們侵犯的是神的應許之地,是挑戰耶和華。因此 ,神向他們發烈怒,並宣告說必照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
       1-15  以色列山的復興:西珥山的遭審判與以色列山的復興成一對比。此外,6:1-7所描述荒蕪的以色列山這時將煥然一新,得到耶和華的恩典,重振旗鼓。
         36:1~38自34章起所述神要差遣新領袖的預言。神就開始應許以色列將要復興。在本章中,對未來的展望體現在對新地的應許,及對居住在那地之新民的期待。預言的順序是領袖,地和百姓,強調了以色列領袖的重要性,描述了百姓及其所要居住的地之間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從聖約的角度,迦南地具有以下的重要性:①這是神藉亞伯拉罕之約和摩西之約(創15:7;申26:15)所應許的地;②這是神行使王權的聖地(耶25:5;31:40);③最終彌賽亞降臨的地(耶3:15;結34:23)。因此,神應許恢復此地,意味重新把以色列作為自己百姓,並為救贖他們而差遣彌賽亞。今天的基督徒生活在罪惡與不義橫流的世界,此應許使我們能夠仰望將要在末世成就的“新天新地”(賽65:17;66:22;彼後3:13;啟21:1)。
     三十六1~四十七12本書從這裡開始預言:1,巴勒斯坦地的復興(三十六1~15)。2,以色列民復興(三十六16~三十七28)。3,以色列的敵人受審判(三十八1~三十九24)。4,以色列人要敬拜侍奉那位住在他們中間的耶和華(四十1~四十七12)。

【結三十六2】「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仇敵說:‘啊哈,這永久的山岡都歸我們為業了!’」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這麼說:因為仇敵譏刺你們說:“阿哈!” “這古老的荒丘〔傳統:山丘〕都給我們擁有為基業了”,」
  〔暫編註解〕「阿哈」:參25:3.26:2。
       「永久的山岡」:或作「悠久的山岡」。
     永久的山岡: 神賜給希伯來人的迦南地,不單單是“昔日”所應許的地。雖然有時它會落入外邦人的手中,卻是“永久的”應許之地(創49:26;申33:15)。
         永久的山岡(bamoth `olam)。類似於創49:26和申33:15的gib`oth `olam(“永世的山嶺”)。無疑就是指“以色列山”。七十士譯本為“永遠荒涼”(其希伯來語似乎是shimemoth `olam)。
         歸我們為業。參結25:3,8,15;26:2;35:10。

【結三十六3】「所以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敵人使你荒涼,四圍吞吃,好叫你歸與其餘的外邦人為業,並且多嘴多舌的人提起你來,百姓也說你有臭名。」
  〔呂振中譯〕「所以你要發傳神言說:主永恆主這麼說:因為敵人真地使你們悽涼〔意難確定〕,四圍蹂躪你們,要使你們歸於其餘的外國人為業,被鼓舌傷人者的嘴和暴民的讒誹所取笑;」
  〔暫編註解〕「並且多嘴 ...... 臭名」:或作「你也成為人們謠傳的話題以及百姓誹謗嘲諷的對象」。
       所以: 以東貪圖神昔日賜給約民的迦南地,是在向神的主權挑戰。因此,神斷言說必親自報應懲罰他們的罪惡。除了本節之外,4,5,6,7節均重複了“所以”,更加強調了這種警告。神斷不容許自己的聖約遭到毀壞。
     參申28:37;王上9:7;詩44:14。

【結三十六4】「故此,以色列山要聽主耶和華的話。大山小岡、水溝山谷、荒廢之地、被棄之城,為四圍其餘的外邦人所佔據、所譏刺的。」
  〔呂振中譯〕「故此以色列眾山哪,你們要聽主永恆主的話;主永恆主對山和岡陵、對谿河跟平谷、對淒涼荒廢之地、對被棄之城、被四圍其餘外國人所掠劫所嗤笑的、這麼說:」
  〔暫編註解〕大小山岡、水溝山谷將從6:3的荒蕪景況中得到復興的機會。

【結三十六5】「主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我真發憤恨如火,責備那其餘的外邦人和以東的眾人。他們快樂滿懷,心存恨惡,將我的地歸自己為業,又看為被棄的掠物。」
  〔呂振中譯〕「故此主永恆主這麼說:我實在妒火中燒、嚴詞責備其餘外國人和全以東,因為他們滿心歡喜、滿懷輕蔑地將我的地給予自己為基業,好擁有它〔傳統:驅逐它出境〕為掠物;」
  〔暫編註解〕我真發憤恨如火: 耶和華之所以憤恨外邦人,是因他們霸佔了聖約之地,並且輕看了以色列。這憤恨激起了神對列國的審判,為以色列帶來了光榮的收復(39:25)。
       真發憤恨如火。該句還出現在番3:8。參番1:18。把人的情感放在神身上,是為了使人容易理解。
     以東。見結35:15注釋。

【結三十六6】「所以你要指著以色列地說預言,對大山小岡、水溝山谷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發憤恨和忿怒說,因你們曾受外邦人的羞辱。」
  〔呂振中譯〕「故此你要指着以色列地來傳神言,對山和岡陵、對谿河跟平谷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哪,我懷着妒憤和烈怒來說話,因為你們擔受了外國人的羞辱;」

【結三十六7】「 所以我起誓說:你們四圍的外邦人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故此永恆主這麼說:我舉手來起誓說:你們四圍的外國人必定須自己擔受你們的羞辱。」
  〔暫編註解〕「擔當自己的羞辱」:猶如外邦人給予以色列的羞辱。
       外邦人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 復仇屬乎公義的耶和華,他必為選民除去從外邦人所受的羞辱。輕視,責難神選民的人,必也受蔑視和責難。他們或許不會在這世上遭到那種刑罰,卻必在永世中受到懲罰。神在最佳時間,最佳地點施行公義(賽35:4;耶51:6)。
     我起誓。KJV版為“我舉起手”。見結20:5。
         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以色列不得不忍受外邦人對她的侮辱(第6節)。現在外邦人將自己受辱,但這不是報復。他們受辱是因為他們自己的罪。神是不偏待人的。無論哪裡有罪,都要受到公正的懲罰。以色列曾因自己的罪受苦,外邦民族同樣也要受苦。

【結三十六8】「“以色列山哪,你必發枝條,為我的民以色列結果子,因為他們快要來到。」
  〔呂振中譯〕「『但你們呢、以色列眾山哪,你們必發枝條結果子給我人民以色列,因為他們將近來到了。」
  〔暫編註解〕「發枝條」、「結果子」:為要迎接子民重歸故士。
         表明被擄期就要結束,選民的歸還期已臨近了。這也是在預示著神國度的到來。在描繪末後的救恩之時,新舊約常會使用這些強調那日已逼近的預言(哈2:3;羅13:12;彼前4:7;啟1:3;22:10)。正如本節所示,自然界的獲救與對人的救贖密切相關。就像自然界是因人的罪而受到咒詛一樣(創3:17),當人類的罪得赦免,得救贖時,自然界也會得救贖(羅8:19-22)。基督教的救恩觀是宇宙性的(創6:8-22)。
         你必發枝條。以色列山代表以色列的國土,要準備好迎接被擄者回歸。百草要生長,作為動物的食物。樹木要結果,好讓新來的人吃。這就有力地證明了被擄的人一定會回來。
         他們快要來到。這句話要從相對的意義上理解。耶利米所預言的70年,可能還剩下50年(耶25:11)。
       8~15本文與上文形成尖銳的對比。神應許以色列山將要得享肥沃與繁榮,這與神對以東諸山的咒詛形成鮮明對比(35:3,7,15)。應許之地必結出豐盛的果實,歸回的子民也將享用那些出產。對猶大家的40年懲罰期行將結束(4:6),復興的應許即將臨到他們。神的祝福只要臨到了,就必使一切比昔日更美好(11節)。神末後的祝福必大於先前的祝福(約8:7)。我們雖然失去了樂園(創3:24),但神為我們預備了更美的樂園(啟21:10-22:5)。
     8~15 在王國時期,以色列地肥沃,物產豐饒。參看第三十四章25節的腳註。

【結三十六9】「看哪,我是幫助你的,也必向你轉意,使你得以耕種。」
  〔呂振中譯〕「因為你看、我是為你們的,我必轉而垂顧你們,使你們得以耕種和撒種。」
  〔暫編註解〕「我是幫助你的」:原作「我是向著你」,於原文與35:3「我與你為敵」字眼相同,但意思卻相反,這裡是指神為以色列設想。
       「也必向你轉意」:原文作「我的臉向著你」,指神眷顧及恩待以色列。
     得以耕種: 本節可以解釋為如下:①被擄歸回的百姓,將在本地耕種,生產;②遵守神的誡命,營造新的生活。聖徒在基督裡結出“仁義的果子”(林後9:10;來12:11;雅3:18)。
         我是幫助你的。原來說神是攻擊以色列的(結5:8;13:8)。這種變化並不意味著神的改變。神曾因以色列的罪而懲罰了她。如果她悔改,祂就向她施恩。

【結三十六10】「我必使以色列全家的人數在你上面增多,城邑有人居住,荒場再被建造。」
  〔呂振中譯〕「我必使人數增多在你上頭,以色列全家都增多;那麼城市就有人居住,荒廢之處就被重建起來。」
  〔暫編註解〕我必使以色列全家的人數: 神的恩典不會狹隘地只臨到以色列的某一支派,而是會臨到所有支派(37:15-23)。以色列的所有支派都是神的立約百姓,而且既然是立約百姓,都是蒙恢復之恩典的對象。同樣,在新約時代,凡在基督裡面的人,均會蒙神的恩典。
     神計畫讓被擄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回來。他們要重新聯合成為繁榮的國家,種植葡萄園,重建房屋,還有新的牛群羊群。這種光榮的前景鼓勵以色列人接受神所提供的恩典,實現屬靈的復興。這些應許都是為了實現以色列的復興(見第26節注釋)。

【結三十六11】「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他們必生養眾多。我要使你照舊有人居住,並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必使人數和牲口都增多在你上頭;他們必增多繁殖;我必使你們有人居住、像以前一樣,並使你們得福利比先前更多;你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暫編註解〕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 神應許以色列,恢復以色列,使它強似被巴比倫毀滅之前的情形。就像父親設宴款待那回頭的浪子一樣(路15:20-24),神會將更大的安慰與繁榮應許給歸向主的約民。
     以色列被擄回歸以後,這些豐富福氣的應許並沒有充分地實現。神原來對回歸後以色列人的設想要偉大得多。

【結三十六12】「我必使人,就是我的民以色列,行在你上面。他們必得你為業,你也不再使他們喪子。」
  〔呂振中譯〕「我必使人、使我人民以色列行於你們上頭;他們必擁有你以為業,你必做他們的產業,你也不再叫他們喪失兒子。」
  〔暫編註解〕「不再使他們喪子」:可傳宗接代,子孫不絕;或指不再有戰爭災難以至百姓滅絕。

【結三十六13】「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人對你說:‘你是吞吃人的,又使國民喪子。’」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這麼說:因為人對你說:“你是吞喫人的,只叫你本國喪失兒子”,」
  〔暫編註解〕“吞喫人”。眾多的戰爭使大量人民被殺害。
       旁人的嘲笑:這塊地本應培育眾多子民,但以色列卻因此地的戰爭及災難,滅絕無存。
     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 神應許以色列,恢復以色列,使它強似被巴比倫毀滅之前的情形。就像父親設宴款待那回頭的浪子一樣(路15:20-24),神會將更大的安慰與繁榮應許給歸向主的約民。

【結三十六14】「所以主耶和華說:你必不再吞吃人,也不再使國民喪子。」
  〔呂振中譯〕「故此主永恆主發神諭說;你必不再吞喫人,也必不再叫你本國喪失兒子〔傳統:叫……跌倒〕;」
  〔暫編註解〕不再吞吃人。指的是土地,而不是其中的百姓(見民13:32)。有人認為巴勒斯坦周圍的外邦人,先看到迦南人,然後看到以色列人被拔除,就把這些民族的命運歸諸於土地本身的原因,而沒有認識到真正的原因乃是神的手在引導人類和國家的命運。但在先知所展望的黃金時代,百姓將安居樂業,不再有這樣的指責。

【結三十六15】「我使你不再聽見各國的羞辱,不再受萬民的辱駡,也不再使國民絆跌。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不再聽見列國的羞辱,你必不再擔受外族之民的辱罵,也不再叫你本國喪失兒子〔傳統:叫……跌倒〕: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神除去了令自己的百姓蒙羞的根源,使周圍的責難聲徹底消失。當一個民族的國力增強,越來越和平、富饒的時候,他們就不會再遭受列國的羞辱。罪會給任何一個民族帶來羞恥,然而,只要肯在神面前認罪,一切都 會得到恢復。聖徒若犯了罪,就當刻不容緩地向神吐露,求得神的赦免。那時,雖然我們是不完美的存在,卻依然會被稱為義,擁有尊貴的身份參照羅3:28。

【結三十六16】「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又傳與我說:」
  〔暫編註解〕第17-38節是另一個預言,但與本章的第一部份有密切的聯繫。先知簡述了以色列的歷史,說明復興決不是她自己的功勞,而是因為神聖名的緣故。
       16-18  以色列不檢的行為。
     16-38  新心新靈:耶和華首先敘述以色列的歷史:她本有神的應許。但卻干犯神,褻瀆土地,因此受罰,別國也因以色列無法保衛本土而嘲諷她,有損耶和華的威名。所以耶和華將採取行動:以色列人因道德墮落與拜偶像而污穢不堪,他們的心靈必須經過神徹底的潔淨,接受一次全新的改造 (參詩51:10) , 他們失去了的故土也將物歸原主,更見茂盛。這些行動都是耶和華主動作出的,為了保全「我的聖名」,好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16~21以西結再次宣告,以色列的沒落是神在刑罰他們的罪。因著罪,神施行了祂的審判,把以色列分散在列國中。外邦人看見選民從自己的地中被驅逐,就開始蔑視神的名字。外邦人譏誚以色列的神是無力搭救己民的無能之神。為了雪恥,神就使立約的百姓回到原地(20:39;彌4:5;瑪4:2)。在這裡我們瞭解到神救贖人最終是為了自己的榮耀。

【結三十六17】「“人子啊,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
  〔呂振中譯〕「『人子阿,以色列家住在他們本地的時候,以他們所行所作的去玷污那地;他們所行的在我面前就像婦人經期中的婦人那樣的污穢。」
  〔暫編註解〕「正在經期的婦人」:在古代人眼中被看為污穢(參利15:19; 18:19);以色列也在神面前被視為污穢、不可接近。(參利18:28; 申21:23)
       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 作者以正在經期的婦人的污穢形容影響以色列的罪,因為在希伯來人的潔淨概念中月經被視為不潔淨。即流血意味生命的喪失,同時意味罪惡。因此,摩西律法就禁止人與正在經期的婦人接觸(利15:19)。但是,基督的代贖事工,使律法的局限性昇華(太5:17,18,律法的成全——福音)。今天,月經本身不再是不潔淨的,而僅僅是生理現象。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 迦南地是神所賜給自己百姓的應許之地。但是,以色列卻膜拜偶像、背棄所立之約,從而玷污了那地。神就無須繼續將那地賜給毀約之民,倘若神對他們袖手旁觀,那地就有危險淪為充斥著各種偶像與罪孽的撒但之都。
         玷污那地。見民35:34。關於“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見利15:19。
     17~20 以色列人的行為給人的印象是:他們的神跟異教的諸神無異。結果,外邦人諷刺地說:“這是耶和華的民”(20節),意思是:“他們的行為一點也不象耶和華的民”。

【結三十六18】「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污那地,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
  〔呂振中譯〕「故此我因他們在那地所流了人的血、又因他們以他們的偶像去玷污那地,我就把我的烈怒傾倒〔同字:流〕在他們身上。」

【結三十六19】「我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按他們的行動作為懲罰他們。」
  〔呂振中譯〕「我使他們分散在列國,使他們四散在列邦,按他們所行所作的來判罰他們。」
  〔暫編註解〕罪會使人分散。在巴別塔事件中,因著神的懲罰,人們流離四散這並非神妄為的事,而是人的罪惡導致的後果(創11:1-9)。撒但的工作就是分離一切,而神的工作則會使一切同歸於一。撒但千方百計地試圖分離神與人,你和我,靈魂與肉體,但神卻要藉著和好、寬恕和愛使這些對立、敵視與分裂合而為一(弗4:1-6)。
     19-23以色列因亡國被擄,使外邦人有機會羞辱耶和華的名,說以色列的神軟弱無能;但當擄民回到故土時,耶和華的名再一次被高舉,證明祂是一位無所不能、按聖潔統治以色列的神。

【結三十六20】「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
  〔呂振中譯〕「他們到了所去的任何列國,總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們總是談論他們說:“這些人是耶和華的人民,卻又不能不從耶和華之地出來!”」
  〔暫編註解〕這些話是鄙視之詞。外邦人對以色列,世人對那些有名無實的信徒,都會鄙棄。
       「耶和華的民」、「耶和華的地」:都是耶和華親自揀選的,但別國見到以色列被擄、國土陷落,笑稱此民此地的神不能保護他們,使 的名被褻瀆。
     因著以色列百姓分散到列國,神的聖名被玷污,在此有兩種原因。一是因著百姓的罪神的聖名被玷污(羅2:24)。即倚仗選民之特權,行為既不潔淨又腐敗,甚至淪落為欲望和情欲的奴隸。另一個是外邦人以為神無力保護遭到滅亡的百姓,認為神甚至無力履行約定,從而藐視神。倘若以色列百姓徹底悔改,按照聖靈的引導生活,那麼絕不會發生這種事。這表明聖徒的一舉一動均與神的榮耀相關,暗示聖徒當如何生活參照太6:33;加5:19-24。
         以色列人的行為和隨之而來的悲劇,在外邦人的眼中羞辱了耶和華。他們自然以為,以色列的神既然這樣對待祂的子民,那比他們自己的神也好不到哪裡去。外邦人只把耶和華視為以色列的民族之神(見民14:16;耶14:9)。

【結三十六21】「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呂振中譯〕「然而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去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暫編註解〕祂將按祂聖名的榮譽而行動。祂復興祂的子民,不僅是為了他們的緣故,也是為了祂自己的聖名。

【結三十六22】「“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呂振中譯〕「『為此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永恆主這麼說:以色列家阿,我將要行事、並不是為了你們,乃是為了我自己的聖名,就是在你們所去到的列國中你們所使它被褻瀆的。」
  〔暫編註解〕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 本節告訴我們神成就救恩的理由。耶和華施行救恩的動機是:①為彰顯自己的榮耀;②為見證慈愛、恩惠、聖潔等神的屬性。因此,要曉得我們得救是因著神的榮耀和慈愛(20:41,42),而非因自己的功勞,因此在神面前要更加謙卑。
       耶和華為了祂聖名的緣故將復興祂的子民(參出32:12-14;民14:13-20)。百姓不要以為自己有什麼值得上天稱道的地方。是神揀選這個民族作為實現祂拯救整個世界旨意的工具。特權增加了,責任也就增加了。
     22~32本文生動地描述了以西結的舊約神學。他不僅預言了神將如何行事,也明確表明了為何要成就那事。這是為了恢復神的榮耀,也是為要警戒列國,兩者密切相關。換言之,神喜悅自己的名能夠得稱為聖,列國均認識耶和華是掌管全地的神,而非一個民族的神。在成就此事的過程中,以色列起著通道的作用。屬靈的以色列——教會。教會的使命就是為要盡心竭力在全地見證神的名字和榮耀(彼前2:9)。

【結三十六23】「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的尊大之名在列國中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一定要使它彰顯為聖;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彰顯為聖時,外國人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耶和華將在拯救以色列的行動中表明祂的聖名。
     有些希伯來語文稿和亞蘭語聖經為“在你們眼前”。兩種譯文都有道理。“在你們眼前”說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百姓要通過悔改,首先使神在他們眼前顯為神聖,然後祂才在外邦人的眼前顯為神聖。祂的聖名因自命為祂子民的人不聖潔的生活而“在列國中已被褻瀆”。以色列的復興將在外邦人中為祂的聖名做見證。那時將證明耶和華不像外邦的虛無的神。祂乃是全能之神(見申28:58;瑪1:11)。

【結三十六24】「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
  〔呂振中譯〕「我必從列國中收取你們,從列邦國中招集你們,帶你們到你們本地。」
  〔暫編註解〕這裏又再應許分散各地的以色列人最終必從列國招聚返回自己的本國;這預言將要在災難時期結束時應驗(太二四31;比較耶一六15)。
       神的榮耀和威嚴,不僅表現在他的審判上,也彰顯在救恩上。神使分散在列國中的以色列民歸回本土,恢復他們的處境而彰顯了自己的榮耀。對立約百姓而言,歸回故土是救恩史上的一個轉捩點<拉 緒論,被擄歸回的屬靈意義>。
     24-28  復興故土的步驟:耶和華必領以色列歸回故土,但百姓這次必須有全面的更新,這更新分三個階段:1 廢除惡習,潔淨自身(25);2 獲賜新心新靈(26);3 蒙耶和華將 的靈放在他們心中(27)。

【結三十六25】「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呂振中譯〕「我必用清水灑洗你們,你們就潔淨、沒有任何污穢;我必潔淨你們、除掉你們一切的偶像。」
  〔暫編註解〕「清水」:原指潔淨禮儀上的污水(參出30:17-21; 民19:17-20),這裡象徵神除掉選民的罪惡,尤其是他們拜偶像之罪。這觀念可能影響了新時代的施洗約翰:約翰本人也區分水的施洗與聖靈的施洗(參1:26, 33) ; 約3:5論到重生的真理時,又把水與聖靈聯結在一起。
       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 以色列人通常認為身體的潔淨象徵宗教上的潔淨。本節中的儀式可視為潔淨被偶像崇拜所玷污的以色列。在潔淨罪行的角度上,這與新約時代的洗禮具有相同的意義<徒19:3,關於水洗>。生活在罪惡中的我們總會有意無意地犯下諸多罪,玷污我們的心靈,因而當努力潔淨我們的心靈。
         這個比喻無疑來自儀文律法中所規定的各種潔淨的方式(見民8:7;19:9,17,18)。潔淨是要用水的。
     25~28 與以色列所立的新約(將要在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在他們中間開始;羅一一26,27)給活在當時的猶太人提供一種屬靈的重生(這裏明確的應許是:潔淨、新的心和聖靈的同在)。

【結三十六26】「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呂振中譯〕「我必將新的心賜給你們,將新的靈放在你們裏面;我必從你們肉體中除掉石頭之心,將血肉之心賜給你們。」
  〔暫編註解〕「新心」:是內在意志心靈的更新(參耶31:31-34; 林後3:3)。
       「石心」:指頑梗悖逆的心靈。
     「肉心」:指對神敏銳的心靈。
         就像耶利米預言新約一樣(耶31:31),以西結也明確指出,神的目的不是懲罰自己的子民之後再恢復他們,乃是要更新他們。也就是說,神要將新心和新靈賜給立約的百姓。在這裡的“新”並非與過去全然斷絕的“新”,而是與過去相聯的“新”。並且,“心”和“靈”不是指人的某一部分,而是指全人。心是包括智、情、意在內的人性所在之處,靈則是控制人的思想和行動的內在本質(帖前5:23)。神等於是在應許約民,他們將要成為具有嶄新人性的,新約的百姓(耶31:31)。
         本節是以西結教訓的主題。復興的應許是以百姓屬靈和道德的革新為條件的。從西奈山的日子以來,神一直設法啟示新約的原則,但百姓拒絕接受(見結16:60注釋)。他們不明白:沒有神的恩典和內心的改變,他們就不可能有所需要的順從。這就是眾先知所要引導百姓達到的更高經驗。以西結在本節中懇勸被擄的以色列人,告訴他們將來成功的唯一基礎。他們會不會最後放棄自以為義,而接受新約的光榮條件呢?他們會不會停止徒勞地建立自己的義而接受神的義呢?恩典已經向他們提供了。然而歷史記錄他們不但拒絕了,而且更加頑梗。
         在當今真光啟明的時代,人們存在著選擇生活在舊約條件下的更大危險。他們認識到順從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他們的努力是出於未經潔淨的內心。他們的嘗試是徒勞的。他們在灰心之餘呼喊說:“我真是苦啊”(羅7:24)。但他們在絕望的時候能找到耶穌,那麼,“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祂就會使他們能夠遵行(羅8:3)。因為基督住在心裡,“律法的義”就成就在他們身上了(羅8:4)。

【結三十六27】「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呂振中譯〕「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謹守而實行我的典章。」
  〔暫編註解〕「我的靈」:不只是理智方面的覺察力,更是一種力量,促使有這靈的人能履行神的道,遵守約的律例。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 聖靈被差來是彌賽亞時代標誌性特徵(賽42:1;44:3;59:21;珥2:28-32)。以西結熟知這些事實,在下文也再次論及(37:14;39:29)。對他而言,以色列的恢復意味著末世即彌賽亞時代的開始。新約的聖徒因著聖靈的內住,過著新時代的新生活。這並非靠著自己的努力,而是完全來自聖靈的恩典。因此,基督徒的生活目標必須是“唯將榮耀歸給神”。
     見結11:20注釋。

【結三十六28】「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 神。」
  〔呂振中譯〕「你們要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做我的子民,我呢、要做你們的神。」
  〔暫編註解〕本節的主題是神與子民立約。聖經中所有的神人之約,均重複了這一主題,從而達到了整體的統一性。以馬內利的主題是所有聖徒的幸福基礎和房角石。更加準確地說,那就是神國度<可1:15,神國度的概念>本身(啟21:37)。
       這個應許是以上述的屬靈純潔為條件的。如果實現了復興,他們就會永遠住在那塊土地上。耶路撒冷將永遠堅立。和平的鴿子將會從她那裡把真宗教的影響帶到全世界。“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見結11:20;參耶7:23;11:4;30:22),說明了耶和華與以色列人之間的立約關係。這份聖約不但包括民族的獨立和繁榮,還包括使以色列成為世界佈道屬靈核心的整個計畫。拒絕聖約(見太21:43)導致了屬靈特權的取消。但不是說猶太人永遠不可能建立起政治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以色列國絕不意味著古代預言的應驗。任何一批猶太人回到巴勒斯坦都不能算這些預言的實現。耶穌明確地宣佈(見太21:43),聖約的應許已經轉給了另一個“民族”,就是基督的教會。神現在正通過這個團體把福音傳給世界(見羅2:28,29;9:6;加3:29)。
     28~32 以色列重生的結果包括擁有他們的土地(28節上),與神在關係上的更新(28節下),土地豐收(29,30節),以及因過去的罪而悔改(31,32節)。

【結三十六29】「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也必命五穀豐登,不使你們遭遇饑荒。」
  〔呂振中譯〕「我必拯救你們脫離你們一切的污穢;我必呼喚五穀,叫它豐登;不使饑荒來苦害你們。」
  〔暫編註解〕神應許賜下恩典,防止我們回到老路上去。這種經驗要求每天獻身,接受新的屬靈能力,對敵人不斷保持警惕。
     29-31  以色列重生後的其他結果:承受土地,五穀豐登,脫離罪汙,但卻忘不掉以前的惡行,反引為警惕,免得重犯故罪。

【結三十六30】「我必使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好叫你們不再因饑荒受外邦人的譏誚。」
  〔呂振中譯〕「我必使樹木的果子和田地的出產都增多,好使你們在列國中不再因饑荒而遭受恥辱。」
  〔暫編註解〕這些屬世的福氣本來是在以色列進入迦南時賜給他們的(申28:3-6)。罪惡帶來了乾旱和饑荒。這些應許並不直接或按字面上適用於今日的基督徒。從前神是與一個民族合作,範圍也比較小。這個民族的興旺要成為其他民族的範例。如今的基督徒散佈在世界各地,分擔著各自國家所遭遇的災難。但神沒有忘記祂患難中的子民。祂經常出面干預,予以保護和祝福。

【結三十六31】「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
  〔呂振中譯〕「那時你們必想起你們的壞行徑、和不好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厭惡的事而討厭自己。」
  〔暫編註解〕見結20:43注釋。當天門敞開迎接堅持真理的人進來的時候,他們還會有一種深為不配的感覺。當贖民看見那超過人想像的榮耀時,他們就會把冠冕放在他們救贖主的腳前,把一切榮耀都歸給祂。
     31~32以色列蒙受神出人意外的慈愛和恩典,他們的悔改不再是出於對律法的恐懼,乃是出於內心深處的覺悟。他們自發地痛悔昔日的罪,不是因為強制性的要求,乃是為神的奇異恩典所打動。真正經歷神恩的人必然會結出悔改的果子<路13:1-9,關於悔改>。真正的悔改不僅僅是決志開始新生活,而是首先有對過去的徹底懺悔。不徹底清除過去的罪就決志要過新生活,如同穿戴破舊不堪的禮服參加宴席一般(太22:11-13)。

【結三十六32】「“主耶和華說:你們要知道,我這樣行不是為你們。以色列家啊,當為自己的行為抱愧蒙羞。」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我這樣行、並不是為了你們的緣故,這是你們要知道的;以色列家阿,你們倒要為你們自己的行徑、而抱愧蒙羞呢。」
  〔暫編註解〕警告以色列不要因故土復興而沾沾自喜,須知耶和華此舉完全是為著祂 的名。
     見第22節注釋。

【結三十六33】「“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罪孽的日子,必使城邑有人居住,荒場再被建造。」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這麼說:我潔淨你們、除掉你們一切罪孽的日子,就要使你們的城市有人居住,使荒廢之處重建起來。」
  〔暫編註解〕比較阿摩司書九章14節。
       33~36神的計畫終將成就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猶大荒廢的城邑將重新修築,曾經的不毛之地也將百花盛開。這是在預言以色列的廢墟之地將成為蒙福之地,如同墮落之前的伊甸園一般(賽11:6-9;51:3;珥3:18;摩9:13-15)。本文強調,這種恢復是藉著神的創造事工而得到成就的,就像神創造伊甸園一樣。雖然人類墮落了,背叛了,但是神的救贖事工會恢復原始的創造狀態。
     33-38  城邑的重建:荒廢的以色列地重建後將如伊甸園,其間必再充滿人群羊群。

【結三十六34】「過路的人雖看為荒廢之地,現今這荒廢之地仍得耕種。」
  〔呂振中譯〕「在所有過路之人眼中看來、這地雖然荒涼,但這荒涼之地仍得耕種。」
  〔暫編註解〕外邦人無意中發覺廢墟已成華城。

【結三十六35】「他們必說:‘這先前為荒廢之地,現在成如伊甸園;這荒廢、淒涼、毀壞的城邑,現在堅固有人居住。’」
  〔呂振中譯〕「人們必說:“這先前荒涼之地、如今已像伊甸園了;這些荒廢淒涼毀壞的城市、如今已有堡壘、有人居住了。”」
  〔暫編註解〕成如伊甸園: 伊甸園是舊約以色列百姓的理想之地,因此迦南變成伊甸園的樣子,對他們而言意味著最高的祝福。
     巴勒斯坦的繁榮和興旺將與伊甸園媲美。這個應許也是以百姓的忠誠和順從為條件的。以色列的悖逆妨礙了它的應驗。但人的失敗絕不能破壞神永恆的旨意。“屬靈的以色列人已經恢復了神子民在脫離巴比倫時所有的權利”。贖民很快就會承受“新地”(啟21:1)。它將和伊甸園一樣美麗並富饒。

【結三十六36】「那時,在你們四圍其餘的外邦人,必知道我耶和華修造那毀壞之處,培植那荒廢之地。我耶和華說過,也必成就。」
  〔呂振中譯〕「那時在你們四圍的其餘外國人就知道我永恆主修造了這些毀壞之處,栽植了這些荒涼之地:我永恆主說了,我必作成。」
  〔暫編註解〕「四圍其餘的外邦人」:可能指耶和華審判列國的事已成過去,劫後餘生的邦國卻作了耶和華復興以色列一事的見證人。
       我耶和華說過,也必成就: 神是聖潔的,斷不會說謊(民23:19)。神既對自己的百姓應許了救恩,就必會成就此應許。縱觀救贖史,以色列頻頻毀棄與神的立約,但神卻一次都未離棄其約,並且藉著耶穌基督終極地履行了約定。
     以西結在描述他們本來會達到的狀況。神的計畫是藉著以色列的復興,向世界展示真神的仁慈,以致吸引所有的國家,使他們有機會分享新的屬靈福氣。不幸的是猶太人被擄回歸以後給人留下了完全相反的印象。其他的國家非但沒有受到吸引,反而褻瀆這些頑梗的百姓所自稱敬拜的神。
         現在的情況發生了變化。神不再使用一個民族來表現祂計畫的優越。祂正呼召基督徒個人,讓自己的生活吸引他人也尋求他們所敬拜的神。

【結三十六37】「“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要給他們成就。」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這麼說:對以下這事我還要讓自己受到以色列的求問,而為他們作成;以增多他們的人數、如同羊群。」
  〔暫編註解〕耶和華再度讓子民求問 (比較14:3; 20:3, 31)。
       原來神是拒絕垂聽的(見結14:3,4;20:3)。但時候將到,“以色列家”經過身體和心靈上的管教以後,學會了依靠神,尋求祂的勉勵和指導,否則作為一個民族,他們就不可能實現為他們安排的崇高命分。
     37~38上文記載了神要恢復聖約之地的應許,本文是後記,預言立約百姓的繁榮昌盛。這裡所使用的比喻法出自於以色列節期時用以獻祭的動物擠滿耶路撒冷的小巷。在此以西結將立約百姓比喻為獻祭的羊群,可謂意味深長。他強調說不僅信徒的數目將增多,而且應以其祭物事奉神。似乎是要強調聖徒自己當獻給神作活祭的使命(羅12:1)。

【結三十六38】「耶路撒冷在守節作祭物所獻的羊群怎樣多,照樣,荒涼的城邑必被人群充滿。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像做祭牲的羊群〔原文:像聖物之羊群〕,像在制定節期中耶路撒冷的羊群;照樣,這些荒廢城也必充滿着人群。他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暫編註解〕荒涼的城邑再次復興,這是以色列民晝夜等待的應許。
       耶路撒冷……的羊群。在預言中把擁擠在巴勒斯坦的人群,比作在年度大節期中聚集在耶路撒冷的龐大羊群。
     他們就知道。關於這句《以西結書》中經常出現的句子,見結6:7注釋。它在本章裡出現了四次(第11、23、36、38節)。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以西結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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