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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十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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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28 10:58:1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神豈像流乾的河道(十五1-21)】
   一、神向耶利米表示祂會降災難於以色列人身上
   二、耶利米向神表露他內心的孤單和惘然
   三、神再也不顧惜祂的百姓(1-9)
   四、先知的自白(10-21)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耶十五1】「耶和華對我說:“雖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顧惜這百姓。你將他們從我眼前趕出,叫他們去吧!」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我說:『就使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來代求,我的心也不向着這人民。從我面前給打發走趕,叫他們出去!」
  〔暫編註解〕即使“摩西和撒母耳”要為猶大代求——他們昔日曾成功做到(出三二11~14;民一四13~24;申九18~20,25~29;撒上七5~9,一二19~25)——神也不會放過猶大。
         「摩西」、「撒母耳」:是以色列歷史中兩位為百姓代求而蒙神應允的人物 ( 參出32:11-14, 30-32; 民14:13-19; 撒上7:8-9; 12:19-25)。 但如今百姓已敗壞不堪,神不再顧惜憐憫他們,毀滅已經命定臨到猶大。
         摩西和撒母耳: 一個是出埃及時代以色列的領袖,另一個是士師時代的屬靈領袖,神對他們的眷愛遠遠超過聖經中的其他人物,他們也盡心竭力地促成了以色列百姓與神之間的和睦(出32:11-14,30-34;民14:13-25;撒上7:5-11;12:19;詩99:6等)。神之所以以摩西和撒母耳為例,是要表明無論是誰為百姓獻上代禱,神都不會收回已定意要降下的審判。以西結也曾以挪亞、但以理和約伯為例(結14:4)。由此可知:①神賜的時機不容錯過(太25:10-12 ;林後6:2);②若有人無視神的審判,等待著他的將只有審判。人的代禱與基督的代禱有本質上的不同。在死亡面前,基督曾為那些殺害他的人獻上了“父啊,赦免他們……不曉得”(路23:34)。不僅如此,就結果而言,摩西、撒母耳等的代禱沒有蒙應允,而耶穌的代禱卻蒙了應允。即義人的禱告雖大有功效(雅5:16-18),卻不及流自己的寶血成就救贖事工的基督的代禱。從這種角度我們可以思想,舊約時代律法的有限性和與之相對的新約時代之福音的絕對功效,即因信得救的話語。但是,內在於舊約律法中的公義也常伴隨著慈愛(賽42:3),而且臨到以色列百姓的審判也不是單純意義上的審判,其目的在於磨煉。如此一來,律法亦可以與新約時代的福音相協調<太5:17,18,律法的成就——福音>。
       1~9神對先知祈禱的答覆。“摩西和撒母耳”都是著名的為百姓代禱而蒙垂聽的人(出三十二11~14;民十四13~24;申九18~20,25~29;撒上七5~9;十二19~25)。這裡是說,神降罰的意旨已定,不會收回。
         1-9  神的否定答覆與降災宣告。
     1~9對耶利米之禱告的回答: 耶利米在第三次代禱中,以神的聖名與聖約呼求神施行憐憫,本文是神的回答。在人看來,以謙卑的態度熱切的禱告的耶利米,理應得到肯定性的應允。然而,斷不容忍罪惡的公義之神,卻更加具體而深入地宣告了審判。因為,百姓的不信與惡行已到了極點,即便神賜下赦免和恩典,最終他們還會惹動其它審判(1節)。神必將恩典賜給那些認識其價值的人(太7:6)。
         本章顯然是第14章信息的延續。這兩章的日期可能是一樣的,似乎是神與耶利米之間的繼續討論(見第1-9節)。神再次宣佈拒絕為背道的以色列人所作的一切求情。提到摩西和撒母耳,無疑是因為他們曾向神求情,並取得成功(見出32,:9-14;民14:11-20;撒上7:8,9;參結14:14)。

【耶十五2】「他們問你說:‘我們往哪裡去呢?’你便告訴他們:‘耶和華如此說:定為死亡的,必致死亡;定為刀殺的,必交刀殺;定為饑荒的,必遭饑荒;定為擄掠的,必被擄掠。’”」
  〔呂振中譯〕「他們若問你說:“我們要出去到哪裏呢?”你便對他們說:“永恆主這麼說:『那該遭疫癘〔同詞:死亡〕的,就遭疫癘〔同詞:死亡〕;該被刀殺的、就被刀殺;該受饑荒的,就受饑荒;該被擄的,就被擄。』”」
  〔暫編註解〕因瘟疫而“死亡”。
       此節所提到的災禍都是與戰爭有關(參14:12注)。
     「死亡」:這裡可能是指瘟疫。
         這樣的分類無疑是為了讓百姓認識到,逃脫是不可能的。

【耶十五3】「耶和華說:“我命定四樣害他們,就是:刀劍殺戮,狗類撕裂,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吞吃毀滅。」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我派了四種類來罰他們:刀劍來殺戮,狗來拖拉,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來吞喫來毀滅。」
  〔暫編註解〕描述被刀劍所殺之人的屍體會怎樣。
       刀劍殺戮,狗類撕裂: 刀劍與狗類的特點是它們均傷害人。這就象徵眾多百姓將因仇敵的入侵而死去。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 它們共同特徵是處理死屍。這就象徵因戰爭而死去的猶大百姓,得不到葬埋而成為鳥獸之食。這些語辭均強調神之審判的確鑿性與破壞性。
         刀劍是死亡的直接工具。動物和食肉的野獸和飛鳥將吞噬屍體(見申28:25,26;王上21:23,24;耶7:33)。
     3-4正是應驗申28:25-26的預言。

【耶十五4】「又必使他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都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
  〔呂振中譯〕「我又必使他們成了地上萬國所不寒而慄的對象,都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的緣故,因為他在耶路撒冷行了惡事。」
  〔暫編註解〕關乎瑪拿西的惡行,可參看《王下》二十三26;二十四3.
       “瑪拿西”把惡劣的偶像膜拜引進猶大(王下二三26,二四3)。
     「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應作「令天下萬國感到震驚」,乃形容神嚴酷的刑罰(參耶29:18)。
         「瑪拿西」:是猶大國追隨異教最狂熱的一位君王。(參王下21:1-9),對整個國家有莫大的影響,猶大覆亡他要負起絕大部分的責任(參王下21:10-15; 23:26; 24:3)。
         拋來拋去。直譯是“顫抖”或“恐懼”,即這個民族將會受其他的民族的藐視(見代下29:8;見申28:25注釋)。
         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百姓對於這個惡王最近的邪惡統治,依然記憶有猶新(見王下21:1-18)。他們頑固地追隨這個惡王,造成了是他們當下的苦難。本節提到義王希西家,是為了強調父子之間品格上的區別。

【耶十五5】「耶路撒冷啊,誰可憐你呢?誰為你悲傷呢?誰轉身問你的安呢?」
  〔呂振中譯〕「誰要憐惜你呢,耶路撒冷阿?誰要為你悲傷呢?誰要轉身來給你問安呢?」
  〔暫編註解〕5~9本段預言耶路撒冷被圍困時將要遭遇的災難。“寡婦…比海沙更多”:神應許以民祖先,後裔象沙一樣多,現在剛好相反(創二十二17)。“滅命的午間來“:看六4~5注。“滅命的”指巴比倫。

【耶十五6】「耶和華說:“你棄絕了我,轉身退後,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毀壞你。我後悔,甚不耐煩。
  〔呂振中譯〕「永恆主發神諭說:你擯棄了我,直轉身退後;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殺滅你:我憐恤到不耐煩了。」
  〔暫編註解〕「轉身退後」:原文作「繼續後退」,形容選民的悖逆持續下去,並且每下愈況。
       「後悔」:原文作「憐憫」,指神已不斷憐憫猶大,現在已感到厭倦,不再寬待他們。
     我後悔,甚不耐煩: 強烈地暗示了神的審判方針不會變更。然而,本節表明神有可能取消昔日所定的心意,這似乎與神不變的屬性相衝突。亦即,貫穿神的存在、完全性、舊約、應許等不變性,與可以改變審判宣告的暗示,似乎相互矛盾。然而,神的旨意看似改變了(出32:10-14;拿3:10),這是因為人的視角有限。正確地來講,改變的並非是神而是人,這是因為人對神的態度發生了變化。因此,本節是借用人所說的話來陳述,神原本計畫只要人悔改就赦免人,百姓卻因持續性的悖逆失去了那機會,而神則對此大失所望的事實。
         見創6:6,7注釋。對於猶大的罪人,已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就像洪水以前的人類一樣。

【耶十五7】「我在境內各城門口(或作“我在這地邊界的關口”)用簸箕簸了我的百姓,使他們喪掉兒女。我毀滅他們,他們仍不轉離所行的道。」
  〔呂振中譯〕「我在境內各城門口用簸箕簸了我的人民,使他們喪掉兒女,使他們滅亡,他們仍不轉離他們所行的路。」
  〔暫編註解〕「簸箕」:指草耙,農夫打谷後用它將穀粒和穀殼一併揚在空中,讓風吹掉穀殼,先知以此比喻神拋棄祂的子民。
       簸箕(mizreh)。“揚穀叉”,用於把穀揚起來,讓風吹走糠枇(見詩1:4;太3:12)。
     各城門口。見耶1:15注釋。
         他們仍不轉離。“仍”意在加強語氣。

【耶十五8】「他們的寡婦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我使滅命的午間來,攻擊少年人的母親,使痛苦驚嚇忽然臨到她身上。」
  〔呂振中譯〕「他們的寡婦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我使滅命者中午來到,攻擊壯丁的母親,使驚愕之激動與驚惶嚇突然臨到她身上。」
  〔暫編註解〕「午間」:敵人通常是在深夜進行侵略,但此時猶大勢力衰弱,對敵軍的入侵根本無從招架,所以敵人毫無顧忌,不需借助黑夜的掩護。
       他們的寡婦。這裡說侵略者在戰爭中殺死這些女人的丈夫。
         母親。顯然指父親已經被殺。年長的女人只好依靠兒子來保護。但這一切都是徒然的。失敗是不可避免的。
         午間。也許“滅命的”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時刻來臨,就是在大多數軍兵休息的時候(見耶6:4注釋)。
         她(`ir)。通常指城市,也指 “激動”。後一個詞義雖然罕見,但更加適合本節,故可譯為“我突然使她激動和恐懼”。七十士譯本為“我突然向她投擲顫抖和憂慮”。
     8-9描繪殘酷戰爭帶來悲慘的情景:猶大不少壯丁戰死沙場,留下無數的寡婦(8)和悲痛欲絕的母親(9)。

【耶十五9】「生過七子的婦人力衰氣絕,尚在白晝,日頭忽落,她抱愧蒙羞。其餘的人,我必在他們敵人跟前,交與刀劍。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生產七次的婦人衰萎而氣絕;還在白晝、其日就落;她失望狼狽;餘剩的人我必交與刀劍,就當其敵人面前交出;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即使生了七個戰士的母親,也要在外敵入侵的時候死去。
       「生過七子」:本是極大的福氣(參得4:15; 撒上2:5), 但在敵人來襲時卻成為悲慘的咒詛,因為年青力壯的兒子都在戰爭中被殺。
     生過七子的婦人力衰氣絕: 膝下有七子的婦人,原期待晚年因這七子得享喜樂,而降臨的審判則會傾刻間擊碎那種期待。凡離棄神的人,不論他擁有多麼完美的屬世價值判斷標準和幸福,均會被神的審判所摧毀。尚在白晝,日頭忽落:  “日頭”有時用以象徵“永不更改的盼望或期待”(摩8:9)。此處的“日頭”是婦人所全心依靠的子女。耶利米的此番話語教導我們,倘若不植根于永恆之神的聖約,人的依靠與期待終會成為泡影。
         生過七子。生這麼多兒子暗示為將來作了充足的準備。
         日頭忽落。比喻“抱愧蒙羞”之母親的傷心,因為她們沒有兒子和後代(見創16:4;30:1,23;賽54:4;見得4:15注釋)。

【耶十五10】「我的母親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為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駡我。」
  〔呂振中譯〕「我母親哪,我有禍了,你生了我做對遍地吵鬧分爭的人!我素來沒有拿錢借給人來取利息,人也沒有拿錢借給我來取利,然而人人都咒罵我。」
  〔暫編註解〕先知報憂不報喜的使命令他陷入極度的苦悶與孤單中,在四面楚歌的情形下他開始自怨自艾(參12:1-4, 27-18)。
         「相爭相競」:指先知成了眾人鬥爭和指控的對象。
         我的母親啊……為全地相爭相競的人: 耶利米看到自己對百姓的熱切之愛招來的竟然是譏誚,便如挫折中的約伯一樣(伯3:1),咒詛了自己的出生之日(20:17,18)。由此可知,當時耶利米承受著巨大的心理痛苦,對自己的存在抱有極大的懷疑。即便如此,耶利米需要學會更加超然地依靠神。基督曾在更加冷竣的光景中,作到了將一切交托給神,且按著神的旨意成為承受隱忍痛苦的典範(太26:39)。
         我有禍了。一想到自己的信息所產生的後果,先知突然意識到,他的使命就像基督的使命一樣,“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
         借貸。見出22:25注釋。逃債的人和逼債的人都為人所不齒。耶利米沒有借貸,卻似乎受到深深的傷害,因為他被大家視為使“遍地相爭相競的人”。
       10~11 耶利米因他出生之日而悲傷,但神重新給他保證。
     10~21這是耶利米繼十一18~23;十二1~4的自白,毫不隱諱內心的掙扎:不明白何以受人逼害。神不斷鼓勵他(11,19~21節)。
         10-21  先知的哀歌與神的訓斥。
         10~21神對第三次代禱的斷然拒絕,使耶利米倍感絕望。不僅如此,隨著耶利米的信息逐漸傾向審判時,百姓就愈加逼迫他,最後甚至咒詛他(太5:12)。耶利米感到,揀選自己的神與心愛的百姓均遺棄了他,便茫然自失地向神發出了歎息。耶利米重複了兩次歎息(10,15-18),每逢其時神均安慰了他,使他鼓起勇氣(11-14;19-21節)。

【耶十五11】「耶和華說:“我必要堅固你,使你得好處。災禍苦難臨到的時候,我必要使仇敵央求你。」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就這樣吧〔傳統:永恆主說〕!我若沒有為他們的福利而懇求〔意難確定〕你,我若沒有在禍患和災難時為〔為:經點竄翻譯的〕敵人向你祈求,就情願受咒罵!」
  〔暫編註解〕先知耶利米可作以色列余民的代表。他們是從不信的群眾中分別出來的。他們要受被擄的災難,因為他們本身也犯了罪(13節)。但是懲治過後,他們要得著潔淨。
       「堅固」:原文作「放開」,指拯救。
     「仇敵」:指逼迫先知的猶太人;當災禍臨到時,他們會認出耶利米果是耶和華的先知,並前來求問他(參21:1-2; 37:3, 17; 42:1-6)。 有學者根據古譯本此節譯成耶利米向神的祈禱:「耶和華啊,我實在存著好意事奉你,就是在災禍苦難臨到的時候,為仇敵向你求情」。
         我必要使仇敵央求你: 本節是指“至今為止,你的仇敵嘲笑敵對了你;但是,自那天以後,你的仇敵要向你求助”,回答了耶利米的第一個歎息(10節)。後來,猶大的末代君王西底家派人向耶利米尋問神的旨意(38:14),成就了此預言。
         本節的原文含義模糊。大致可理解為“耶和華說,我必要讓你受苦,使你得好處;在災禍苦難臨到的時候,我必要使仇敵央求你。”神似乎在安慰先知,應許把他從敵人手中拯救出來。
         11-14  這是耶和華給先知的答覆:神要先知把注意力從個人的困難轉到更大的爭戰,國家的敵人逼在眼前,而神掌握這一切,先知須肯定自己使命的意義與真實性。

【耶十五12】「人豈能將銅與鐵,就是北方的鐵,折斷呢?」
  〔呂振中譯〕「鐵能將鐵折斷麼?又是北方的鐵和銅?」
  〔暫編註解〕“北方的鐵”:指巴比倫。
       猶大(“人”)不能抵擋巴比倫(“北方的鐵”)。
     指來自北方的巴比倫陣如銅鐵,猶大根本無法與之匹敵。
         關於 “鐵”與更硬的“北方的鐵”之間的關係, 有各種解釋: 1.說明神指出:不論耶利米的祈禱多麼懇切(見耶14:7-9;19-22),都不能改變神懲罰百姓罪孽的旨意。2.說明猶大無法抵抗“北方的鐵”——迦勒底人征服天下的力量。3.說明與從北方入侵的尼布甲尼撒大軍相比,南方埃及的法老尼哥軟弱無力。以色列人卻想靠他來抵擋巴比倫的進軍。4.說明耶利米的敵人無法阻擋先知神聖的使命。他的能力被比作更硬的“北方的鐵”。5.說明耶利米無法力制服心地硬如“北方的鐵”的百姓頑固不化的罪惡。
         銅(nechosheth),即“青銅”。
         12~14對百姓的警告: 11節是神關於耶利米個人的回答,本文則是關於百姓的回答。亦即,11節安慰了歎息的耶利米;本文則警告了戲笑耶利米的百姓。因此,11節的人稱代詞“你”是指耶利米個人;本文中的“你”則指犯罪的全體猶大百姓。警告內容是,“北方的鐵”巴比倫(1:13)將侵略猶大,不僅擄掠其資財,還要俘虜他們去所不認識的巴比倫地。

【耶十五13】「“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一切罪,把你的貨物財寶當掠物,白白地交給仇敵。」
  〔呂振中譯〕「『因你在你四境之內所犯的一切罪,我必將你的資財寶物做代價〔“做代價”傳統作:毫無代價地〕交給仇敵為掠物。」
  〔暫編註解〕「你」:指頑梗的猶太人。
       你的貨物。這些話顯然是對耶利米說的。他是百姓的代求者,所以是他們的代表。
     白白地。比喻完全拋棄。不幸的是,神不得不因他們的罪而撇棄祂的子民,就像人白白拋棄無用的東西一樣。

【耶十五14】「我也必使仇敵帶這掠物到你所不認識的地去,因我怒中起的火要將你們焚燒。”」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在不認識之地服事你的仇敵〔傳統:我必使你的仇敵過去到你所不認識之地〕;因為我怒中有火燒起,要把你們都焚燒掉。』」
  〔暫編註解〕「我也必 ...... 不認識的地去」:有古卷作「我也必使你在你所不認識的地上服事你的仇敵」(參耶17:4)。
       「將你們焚燒」:有古卷作「直燒到永遠」。
     許多希伯來語抄本是“事奉”,而不是“跟隨”。“到……去”也可譯為“在”。

【耶十五15】「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求你紀念我,眷顧我,向逼迫我的人為我報仇,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淩辱。」
  〔呂振中譯〕「你是知道的;永恆主阿,記起我,眷顧我;向逼迫我的人為我報復吧!不要向他們忍怒來要我的命哦。要知道我為了你的緣故是怎樣擔受了」
  〔暫編註解〕「不要向他們忍怒取我的命」:應作「按著你忍怒的耐性不要取我的命」。
         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 耶利米雖然蒙應允受到了安慰(11節),卻又向神吐露了另外一個歎息。直到猶大滅亡,百姓對耶利米的逼迫和耶利米的痛苦,一直持續。但是,這第二個歎息的語氣要比第一個歎息溫和。表明耶利米的心境因著神的第一次安慰而安靜了許多。
       15~17 耶利米希望神為他伸冤,因為他吸取(“吃了”)神的話語(16節),逃避壞朋友(17節),並且因猶大的罪“滿心憤恨”(17節)。
     15至18節是餘民對11~14節耶和華的話的回答。
         15-18  先知再向神祈禱:指出神原知道先知本人的忠心和遭遇,故求神眷顧。
         耶利米在第15-18節中抒發了他心中強烈的感情。先知所說的話表面上有復仇的意思,但實際上並非如此。耶利米所求的是伸張正義。

【耶十五16】「耶和華萬軍之 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
  〔呂振中譯〕「藐視你話之人的羞辱呀。消滅他們吧,使你的話成了我的喜樂,我心中所歡喜的哦〔傳統:要知道我為了你的緣故是怎樣擔受了羞辱呀。你的話一被發現,我便喫了它們。你的話就成了我的喜樂,我心中所歡喜的〕;因為永恆主萬軍之神阿,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呀。」
  〔暫編註解〕「稱為你名下」:即「屬於你」。
       耶和華萬軍之神。見耶7:3注釋。
     我得著你的言語。也許他想到自己作為神的代言人的使命(見耶1:1,2)。於是他談到了自己與神交往的奇妙經歷。他以神的話語為糧,心中得到“歡喜快樂”。他覺得這些話語“比蜜甘甜”(見詩19:10)。參以西結的經驗(見結3:1,3注釋)。
         稱為你名下的人。直譯為“你的名呼召了我”。耶利米意識到自己已被接納到天上的家庭。他現在有了這個家庭的名號(見弗3:15),所以據此懇求在仇敵面前得到保護(耶15:15)。

【耶十五17】「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我因你的感動(“感動”原文作“手”)獨自靜坐,因你使我滿心憤恨。」
  〔呂振中譯〕「我沒有坐在嘻嘻笑鬧者的集會中去歡躍呀;因你手的控制,我獨自坐着;因為你使我滿了義怒。」
  〔暫編註解〕「感動」:原文作手,指從神而來的使命。
       「憤恨」:指恨惡罪人的惡行。
     我因你的感動獨自靜坐: 耶利米因宣告百姓所厭棄的神的話語即審判,而受到排斥,飽受孤獨的痛苦。倘若他像假先知一樣,單單宣告百姓所愛的“平安”,就不致于遭受百姓的逼迫與嘲笑。然而,神的感動(王上15:46;結1:3)強有力地臨到他,使他不得不宣告責備的信息,結果就免不了屬靈的孤立。詩篇作者曾將這種屬靈孤立描繪為“房頂上孤單的麻雀”(詩102:7)。對人而言,這是極大的痛苦,因為人是社會性存在、屬靈的被造物。然而,義人斷不會與惡人一同坐席,真先知也不會與假先知同行(1:1),耶利米是甘心承受這種苦難。
         宴樂人。或“開玩笑的人”,“尋歡作樂的人”。
         獨自。耶利米從蒙召的時候起,顯然就沒有享受社交的快樂。作為神所揀選的人,他無法從同尋歡作樂的人交往中獲得快樂。
         因你的手。因為神的要求,先知過著節制的生活。但他並不總是欣然克己的。有時他心中也有怨恨和忿怒。參以西結的經驗(見結3:14注釋)。

【耶十五18】「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不能痊癒呢?難道你待我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嗎?」
  〔呂振中譯〕「我的傷痛為甚麼長久不止呢?我受的擊傷為甚麼無法醫治,拒絕受治療呢?難道你待我、就像欺人的河流,靠不住的溪水麼?」
  〔暫編註解〕口渴的人發現所找到的只是一條“流幹的河道”,大失所望。
       “有詭詐”。更可作:像哄人的小溪。正如一個口渴的旅行者找到乾涸的小溪那樣失望,耶利米也感到神令他失望。
     受迫害的先知再向神提出哀怨的問號,為何在他最痛苦的時候神不施予援手,好像一條流乾的河道、變化無常的溪流(另參2:13),令人失望,不能信賴。
         流乾的河道: 指徒有河床卻沒有河水的狀態。以色列的水極其珍貴,因此尋找河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倘若費盡千辛萬苦找到了河川,卻發現內中沒有水,就會大失所望。與此相同,耶利米因信神是拯救者而信靠了他,卻發現從他得不到任何安慰,便以這句話表現了自己的失望(伯6:15;詩55:2)。倘若他認識到這是神的磨練,就會隱忍不發怨言。
         有詭詐(kemo 'akzab)。一些古版,七十士譯本,古拉丁語譯本和亞蘭語譯本均為“像騙人的水”。所以許多學者認為原文應該為keme 'akzab(“像騙人的水”),就是會消失或乾涸的水,欺騙前來取水的人。巴勒斯坦的許多河道水流奔瀉,到夏天就乾涸了(見撒上17:3注釋)。

【耶十五19】「耶和華如此說:“你若歸回,我就將你再帶來,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
  〔呂振中譯〕「所以永恆主這麼說:『你若轉回來,我就要將你帶回,讓你侍立在我面前,你若將寶貴的和賤劣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做我的口舌;他們必轉回來歸於你,你卻不可轉去歸於他們。」
  〔暫編註解〕“不可歸向他們”:先知不可和百姓同流合污。
       “你卻不可歸向他們”。不要下沉到百姓的境地。
         先知必須先分別貴賤優次,專心作神的代言人,不必在意百姓的反應。
         「站在我面前」:即「事奉我」(參申10:8)。
         「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指百姓須倚賴先知的指導才曉神的旨意,先知卻毋須理會百姓對他的攻擊嘲諷。只要先知認清使命,堅持到底,神必予助佑。
         你若歸回。暗示責備先知的態度。神向耶利米保證,如果他恢復正確的態度,“我就將你再帶來”。先知將蒙准真正站在神“面前”,繼續擔任神的代言人(見王上17:1;18:15)。
         分別出來。作為神的代言人,耶利米必須善於在他所服侍的百姓中和自己的心裡,辨別黃金與渣滓,“寶貴的”與“下賤的”。
         他們必歸向你。一些百姓將會傾聽耶利米的話,“歸向”他,服從他的指示,追求他的屬靈經驗,但先知絕不可被任何不敬虔或失敗的念頭誘惑而“歸向”百姓,為討他們的歡心而在自己的使命上與他們妥協。
     19-21  神的回答是祂並未失信:祂仍與先知同在,反而是先知對神失去信心。先知每每呼籲百姓悔改歸向神,現在神卻呼召先知自己先歸向祂。
         19~21耶利米的歎息和神的安慰: 耶利米的歎息(10,15-18節)中隱藏著以下兩種錯誤思想:①認為自己被孤立審判的結果;②訴說自己因痛苦和悲傷所受到的挫折,應是神的責任。耶利米的歎息一覽無遺地暴露了他的軟弱。神將以下兩點安慰賜給耶利米,勸勉他當以嶄新的態度擔當先知的職分。你若歸回: 意指何因百姓的錯誤判斷受到迷惑,也無須在意他們所說的話,而只須單單信靠神。必使你向這百姓成為堅固的銅牆: 這是耶利米蒙召作先知時,神所賜給他的應許(1-18),意指神要與耶利米同在。神不僅將這樣的應許賜給了受挫的耶利米,也賜給了今天的屬靈領袖。

【耶十五20】「我必使你向這百姓成為堅固的銅牆,他們必攻擊你,卻不能勝你,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向這人民成為堅固的銅墻;他們必攻擊你,卻不能勝過你;因為是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要援救你: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暫編註解〕我必使你。神設法用這些寶貴的應許鼓勵耶利米。但神也認為需要讓祂的僕人看到他將來的一些艱難。在第20,21節中,神警告了耶利米,“惡人”會來“攻擊”他。這樣,耶利米就不會為今後工作中所遇到的嚴酷迫害而感到意外。既已得到警告,最好應該有所準備。
     銅。就是“青銅”。在耶利米時代還沒有黃銅。把先知比“銅牆”,就像把他比作“高臺”(見耶6:27注釋)一樣。

【耶十五21】「我必搭救你脫離惡人的手,救贖你脫離強暴人的手。”」
  〔呂振中譯〕「我必援救你脫離壞人的手,必贖救你脫離強暴人的手掌。』」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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