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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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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7 11:40: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神所喜悅的僕人(四十二1~17)】
   一、祂的身分(1~9)
         1、祂是耶和華的僕人,是神所揀選、所喜悅的(1)
         2、祂是眾民的中保(6),站立在神與人的中間
         3、祂是外邦人的光(6)
   二、耶和華的僕人的特性
         1、被聖靈充滿,有著屬靈的智慧與能力
         2、謙卑柔和(2),並不張揚顯露名聲
         3、滿有憐憫的心腸,顧念軟弱寒微的人
         4、不灰心、不喪膽
   三、祂的工作
         1、將公理傳給外邦
         2、在地上設立公理(1、3~4)
         3、帶給人類盼望、醫治與釋放(7)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賽四十二1】「“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呂振中譯〕「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我心裏所喜悅的;我將我的靈賜於他身上,他必將正義傳出到列國。」
  〔暫編註解〕“僕人”。這裏指一個人(耶穌基督,根據太一二18~20),祂要執行一分卑微的職事,並且(在祂第二次來臨的時候)將要為全世界帶來公義(一一3~5)。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指已賦予他能力去從事指派的工作(參撒上10:10)。
         神所介紹的僕人的真正身份(Identity),揭示耶穌的神性起源與權威。告訴我們耶穌與神之間的關係,也指出聖徒與神當有怎樣的關係。聖徒當跟隨耶穌,作單單服侍神的僕人。作為蒙神揀選、領受聖靈的人,當依靠神,在世上施行公義,將榮耀歸給神。
         我僕人。關於本章的背景,見賽40:1注釋。本節的“僕人”是指基督(見賽41:8注釋)。在太12:18,這段預言明確地用於基督。的確,本章的許多話語只能用在基督身上。耶穌經常說自己是奉祂天父的差遣來執行特定使命的(約4:34;6:38;14:31)。關於祂工作的性質,祂宣稱自己“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祂在祂的子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22:27)。在本章和以下各章中,以賽亞以對彌賽亞和祂在地上的使命作了《舊約》中最詳細的描述。主要是因為這些章節,以賽亞被譽為“福音先知。”
         喜悅。見太3:17注釋。
         將我的靈賜給他。以賽亞在這裡清楚地提到神的三個位格:“將我(天父)的靈(聖靈)賜給他”(僕人,彌賽亞”,太12:18)。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聖靈是在基督受洗的時候降臨在祂身上的(見太3:16;路4:18注釋;又見約1:32,33;徒10:38)。
         公理。或“公義”。《以賽亞書》的這段經文強調基督對於外邦人的使命(見賽45:22;49:6,7,12,22;54:3,5;56:3-8;60:3-5;62:2)。神恩典的信息不是單給猶太人的,而是賜給全人類的。這是以賽亞所特別闡述的真理之一。
         1-4  耶和華的僕人。
       1~4《馬太福音》引用此處經文在基督的身上(太十二17~21)。
         1~9神的僕人彌賽亞。以賽亞的4首著名的僕人之歌中的第1首(49:1-6;50:4-9;52:13-53:12),內容為:①彌賽亞作為神僕人的神性權柄(1,5節);②神僕人謙卑的性情(2節);③神僕人的慈愛(3,7節);④神僕人的治理(4節);⑤神僕人的獨一性(8節);⑥神僕人事工的目的(9節)。這首僕人之歌是對耶穌的描述。
         42:1~25藉彌賽亞應許救恩。41章和42章經文是漸進的,彌賽亞救恩的啟示逐漸明確。41章的猶大民族得救的歷史性事件是本章聖徒得救事件的影子;歷史中的拯救者古列,部分象徵永恆的救主彌賽亞。本章分為三部分:①介紹神的僕人彌賽亞(1-9節);②彌賽亞的得勝與喜樂(10-17節);③神為不肯悔改者發出歎息(18-25節)。
         從本章起至53章共載有四首“僕人之詩”,指的都是彌賽亞。
     第一首為四十二1~4;第二首見四十九1~6;第三首為五十4~9;第四首為五十二13~五十三12.雖然歷來有人說僕人乃指以色列人,或波斯王古列。但若從所描寫的僕人地位、工作及交托的使命來看,只有基督耶穌才能完美承擔。祂是最理想的以色列(四十九3),以色列要成為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而彌賽亞則是大祭司,要擔當世人的罪(五十三4~12);古列為將猶太人自巴比倫手中拯救出的波斯王(41章),耶穌基督則將全人類從罪惡中救贖出來;而53章更說明祂不但是大祭司,且是祭品,成為替罪的羔羊,完全獻上,背負眾人的罪。
         從本章起至53章,共有四首「僕人之歌」:1 42:1-4;2 49:1-6;3 50:4-9;4 52:13-53:12。有關這僕人的身分,歷來有許多爭論,事實上,僕人有時可指以色列人(42:19),有時可指古列(45:1),有時又似乎指以賽亞本人(50:4-6)。  我們若細察先知所描述的僕人之身分、地位、工作及使命,便會發現這些只有在日後耶穌基督的身上,才完全應驗, 就是那受苦的僕人。本段的僕人之歌描繪了他的使命及完成之法。

【賽四十二2】「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呂振中譯〕「他不嚷叫,不揚聲,不使街上聽到他的聲音。」
  〔暫編註解〕這僕人是安靜、柔和、謙卑地作工。
       不……不……不: 耶穌作為僕人的謙卑態度,體現基督教的真理。耶穌雖有資格與能力得到君王當受的榮耀,卻選擇卑微的僕人身份,是為了將我們驕傲的靈魂引向得救之路。世界的邏輯是“弱肉強食”,人會說 :“倘若耶穌是政治、經濟界的巨頭,我就會相信他 ;若他是僕人,我就不能相信他。”然而耶穌建立的並非是“征服與屈服”的關係,而是“眷愛與信賴”的關係,因此,他取了奴僕的樣式。
     彌賽亞要默默無聞地完成祂的偉大使命,不誇張,也不炫耀。

【賽四十二3】「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呂振中譯〕「壓傷的蘆荻、他不折斷,將熄的殘麻、他不撲滅;他只忠實實把正義傳出去。」
  〔暫編註解〕彌賽亞要溫柔地對待軟弱的人。
       他的使命不是毀滅世人,而是來施拯救,並有效地將真理傳開。
         「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指受壓逼、孤苦無助與心靈破碎的人。
         壓傷的蘆葦。見太12:20注釋。彌賽亞要溫柔地服侍軟弱,受傷,和被壓迫的人。祂是謙卑悔改的罪人,就是每一個感覺自己需要之人的朋友。那些在自己和別人看來幾乎沒有希望的人,將在祂裡面得到他們所非常需要的安慰,力量和勇氣。
         將殘的燈火。就是將要熄滅而顫動的亞麻燈芯。
     3~4傳揚福音需要很多努力,並且會遭遇精神、肉體的逼迫。因此在傳福音過程中我們很容易受到傷害、灰心喪膽。聖經教導我們效法耶穌,直到臨終還在傳福音( 路23:39-43),教會也應堅韌不拔地擔當宣教使命( 徒1:8)。傳福音的前提是有火熱的心,憐憫“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 57:15)。

【賽四十二4】「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呂振中譯〕「他不斥責人,也不壓制人,直到他在地上立定了正義,沿海地帶都等候着他的指教。」
  〔暫編註解〕「海鳥 ...... 訓誨」:這僕人所傳的真理是萬民所渴望的。
       公理。或“公義”。 彌賽亞雖然要面對重重困難,仍堅持自己的目標,就是在地上恢復宇宙公義的律法。
     海島。或“沿海地區”,在《舊約》裡通常指地中海沿岸國家,這裡相當於“外邦人”。
         等候他的訓誨。英KJV版是“等候他的律法”。死海古卷1Qisa為“祂將促使擁有(或繼承)祂的律法”。希伯來語的torah(“律法”)包括神所顯示的一切旨意(見詩19:7;箴3:1注釋)。以賽亞在這裡展望外邦人的悔改。

【賽四十二5】「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 神耶和華,他如此說:」
  〔呂振中譯〕「那創造諸天,展開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都鋪開,賜氣息給地上萬族之民,又賜靈性給行於地上的人的神永恆主他這麼說:」
  〔暫編註解〕以神創造的作為冠於神的名前,重申神掌管歷史的主權。
         見賽40:12,26,28注釋。
       5~8描述僕人的事工:①擔負神與百姓之間的中保(49:8)使命;②成為聖徒的盼望(帖前1:3);③幫助受試探者(來2:18);④堅固軟弱的聖徒(61:1-3;來2:15);⑤榮耀神(約17:4);⑥彰顯公義(但9:24);⑦成全律法(羅10:4)。耶穌全然信靠神的應許,完成這些使命,絲毫未靠人的智慧與聰明。
     5-9  神以公義召其僕:本段與前段的關係有兩種解釋:1 本段連接1-4節,預言神使用 的僕人作中保,叫在黑暗勢力下的人得到釋放,歸向神;2 本段中,以色列民是神的僕人(6),神要使他們脫離巴比倫的轄制,重返家園(7)。

【賽四十二6】「“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約”),作外邦人的光,」
  〔呂振中譯〕「『我永恆主憑着義氣召了你,我拉你的手,守護着你;我使你向萬族之民做立約證,做列國之光,」
  〔暫編註解〕先知書中論到基督與外邦人的關係是:1,基督作外邦人的光,賜救恩給外邦人(本節;路二32;徒十三47~48),這是在教會時代中神最特別的工作(羅十一17~24;弗二11~12)。2,基督是耶西的根,要在彌賽亞國度中管治外邦人(十一10;羅十五12)。3,相信主的外邦人和相信主的猶太人,在今天共同組成了他(基督)的身體(教會,弗一23)。
       義僕的職務是要履行那向以色列“眾民”應許的“約”,以及為“外邦人”帶來“光”明。
     「作眾民的中保」:原作「眾民的約」,顯示這僕人是神賜恩典給眾民的媒介,叫他們得著救恩。
         憑公義。救恩的計畫不但要拯救人類脫離罪惡,而且要在全宇宙面前證明神公義的品格。見約17:4,6注釋。
         攙扶你的手。關於基督在實施祂地上的使命時每日所得到的引導,見可3:13;路2:49注釋。我們應該追隨祂的腳蹤。
         中保(中保原文作約)。基督不僅是聖約的調停者,而且就是聖約本身。祂是聖約的中心和實質。祂不但帶來和睦,而且“是我們的和睦”。我們原“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但“靠著祂的血”,與神“得親近了”(弗2:12-14;彌5:5)。
         光。沒有基督,人就會在黑暗中探索,蹣跚前進。但是在基督裡,那些最不幸和最愚昧的人也有權得到生命的光(見賽49:6;路2:32;約1:4-9;徒13:47)。

【賽四十二7】「 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呂振中譯〕「去開瞎子的眼,去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暫編註解〕古列把被擄的猶太人從巴比倫的牢獄釋放出來,但神的僕人要把一切相信的人從罪的“牢獄”拯救出來。
     見路4:18注釋。基督好幾次恢復了人肉身的視力,證明祂有能力賜給人屬靈的視力(約9:1-9;參賽61:1-3)。

【賽四十二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呂振中譯〕「我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的榮耀、我不給予別的神,我受的稱讚、我不給雕刻的像。」
  〔暫編註解〕關於耶和華的名稱,見出3:14,15注釋。

【賽四十二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將新事說明,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
  〔呂振中譯〕「先前豫言過的事麼,看哪,已實現了,新的事呢,我現在宣告出來;事情未發生,我先說給你們聽了。』」
  〔暫編註解〕「你們」:即與先知同代的以色列民。
       先前的事: 字面意思是指猶大將被擄至巴比倫。新事: 指古列將要解救猶大。對今日聖徒而言,前者意味著我們因罪淪為罪惡世界的奴隸;後者意味著作為罪惡世界的奴隸,我們將藉耶穌基督得以釋放。聖經常常教導這些真理,然而,今日許多聖徒,如同以色列百姓,後悔出埃及,仍然留戀埃及(出14:11,12;16:2,3;17:2,3;民11:5,6;14:2,3),繼續迷戀世界、忘恩負義。
     先前的事。以賽亞和其他先知以前所發的預言已經應驗。這些過去預言的應驗,增加了現在賜給百姓之驚人預言的分量(見耶28:9)。
         這事未發以前。預言就像種子,在以賽亞發佈的時候,還沒有任何實現的跡象。但七個世紀以後,這段預言在基督身上得到了光榮的應驗。

【賽四十二10】「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海島和其上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
  〔呂振中譯〕「你們要唱新的歌頌讚永恆主,從地儘邊極唱頌讚他的歌!願海和充滿於海中的澎湃如雷〔傳統:那些下海的〕!願沿海地帶與其居民都呼號!」
  〔暫編註解〕猶大正處在黑暗和沮喪的日子。前面還有更加黑暗的日子。但以賽亞宣佈了一個安慰和希望的信息(賽40:1,2)。當百姓展望光榮的未來時,他們現在就可以歡欣歌唱,感謝神奇妙的恩典和慈愛。
       10-11   海島位於巴勒斯坦西面,曠野一帶位於東面,兩地居民泛指萬民。
         10~12勸勉人讚美神。以賽亞督促眾人,既然已經宣告“新事”,就當唱新歌讚美神。以賽亞不僅呼喚耶路撒冷居民,也呼喚外邦民族及自然萬物唱救贖之歌。體裁與詩47,93,96,97篇相同。神的恩典日新月異(來4:16),因此我們要唱新歌頌贊耶和華。
     10-17  向耶和華唱新歌:耶和華施行救贖的工作,萬民都要來稱讚祂(10-12)。祂為祂的子民報仇,如熱血戰士、產難婦人般喊叫,甚至將大自然變成荒涼乾地(13-15)。祂要使祂的子民離開被擄之地,回歸本土,顯明祂沒有撇棄他們,那些倚靠偶像的人必蒙羞(16-17)。

【賽四十二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呐喊。」
  〔呂振中譯〕「願曠野與其城市都揚聲,願基達人住的村莊都高唱;願西拉的居民都大聲歡呼,在山頂上吶喊。」
  〔暫編註解〕“基達”:住在巴勒斯坦東邊曠野的亞拉伯民族(創二十五13)。
       “基達”。以實瑪利的第二個兒子(創二五13),他的後裔在巴勒斯坦以東的曠野過遊牧生活。
     「基達」:見耶2:10注。
         「西拉」:以東的首都,見俄3, 6注。
         基達人。一個阿拉伯部落,是以實瑪利的後裔(創25:13;見賽21:13,16;結27:21)。他們住黑帳棚(歌1:5),飼養羊和駱駝(賽60:7;耶49:28,29),在本節與“西拉”(或“ 佩特拉”)的“居民”(見王下14:7注釋)並提(見賽16:1注釋),作為遠方民族的代表,要傾聽神恩典的信息,唱歌讚美歸向祂。

【賽四十二12】「 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贊。」
  〔呂振中譯〕「願他們將榮耀歸與永恆主;願他們在沿海地帶宣揚稱讚他的事。」
  〔暫編註解〕海島。就是地中海沿岸地區(見第4節注釋)。

【賽四十二13】「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戰士激動熱心,要喊叫,大聲呐喊,要用大力攻擊仇敵。」
  〔呂振中譯〕「永恆主像勇士出戰,像戰士激動着熱心;他喊叫,他大聲吶喊,顯其勇力以攻仇敵。」
  〔暫編註解〕本節要在哈米吉多頓得到完全的應驗。
       耶和華……出去: 神為除去世界的罪惡,保護所揀選的百姓脫離邪惡勢力,以大能降臨。以賽亞將神描述為征戰在即、威風凜凜的將軍。出15:3、詩29:8也使用同樣的表現手法。
     熱心。“熱情”或“憤怒”。神熱心維護祂聖名的尊嚴和純潔(見第8節)。

【賽四十二14】「“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我要急氣而喘哮。」
  〔呂振中譯〕「許久我都緘默靜寂,自己忍住,現在我卻要號呼、像臨產的婦人,一直噓噓喘氣。」
  〔暫編註解〕「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神容讓仇敵肆意活動,尤其容許巴比倫將祂的子民擄往異地。
       我……靜默不語: 字面意思為“我為永恆,長久忍耐”,即神為使以色列得到永恆祝福,暫行審判。作為審判的方法,神允許巴比倫苦待猶大。但現在不再坐視不管,神迫切的心情轉為對仇敵的憤怒——“急氣而喘哮”。我們在世受苦,神願意將我們聚攏在他的翅膀蔭下,神比我們更痛苦,比我們更痛恨仇敵,這使我們得到莫大的安慰(伯15:11;詩119:50;亞1:13;林後1:3;7:4)。
     許久。希伯來語是`olam。見出21:6注釋。這裡顯然指一段時間,快要結束了。
         閉口不言。神復仇的時候終於來到了。長期以來,神容忍了惡人的罪行(見傳8:11)。現在祂要與他們算帳了。祂要施行“非常的工”(賽28:21),按惡人的行為報應他們。
         急氣而喘哮。比喻神忍耐的結束。

【賽四十二15】「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都乾涸。」
  〔呂振中譯〕「我必使大山小山變為荒場,使其花草都枯乾;我必使江河變為乾旱之地〔傳統:沿海地帶〕,使池塘都乾涸。」
  〔暫編註解〕本節用十分形象的修辭手法描述了神報應那些藐視祂恩典的人。關於基督復臨時所發生的地震,見啟6:14-17;16:17-21;參賽24:1,3,5,19-21。

【賽四十二16】「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行,並不離棄他們。」
  〔呂振中譯〕「我必領瞎子行不認識的路,他們不知道的路徑、我必帶他們走。我必使黑暗在他們面前變為亮光,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作,決不放棄。」
  〔暫編註解〕“瞎子”。信心倒退、拜偶像的猶太人。詳情可見於第17至22節。
       瞎子。指那些屬靈上盲目的人(見第7節注釋)。神要報應故意拒絕真光的人(第13-15節)。但那些真誠的人雖然愚昧,卻會來就真光,並獲得機會接受神的恩典。
         使彎曲變為平直。見賽40:4注釋。
     16~17生動地對比看似瞎子卻蒙神引領的以色列與看似智慧實則愚昧的拜偶像者的結局。以色列百姓因罪居於黑暗之中,被喻為瞎子。他們需要神的引領。信靠及求告虛妄之神的拜偶像者,不能被引進光明,終必遭到滅亡。

【賽四十二17】「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
  〔呂振中譯〕「那倚靠雕刻之像的、那對鑄造的像說:『你們是我們的神』的,這種人必退後,全然蒙羞。」
  〔暫編註解〕當神顯示祂自己的時候(第14節),那些信賴假神的人將看到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他們行為的愚蠢。他們的神將無法幫助他們。

【賽四十二18】「“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能看見。」
  〔呂振中譯〕「耳聾的阿,聽吧!眼瞎的阿,看吧,好看得見。」
  〔暫編註解〕「耳聾的」、「眼瞎的」:這些形容以色列民的稱呼,顯然是針對他們向神發的怨言,他們以為神對選民被擄的慘況與哀聲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參40:27)。
         見賽6:9,10;42:7,16注釋。這是對自稱為神兒女的人說的(見第19節)。他們中有許多人在屬靈上是盲目和耳聾的。以賽亞呼籲所有承認神的名,但在屬靈感官有殘疾的人,要敞開他們的耳朵和眼睛,好領會神所顯示的旨意。
         18~19針對自視不瞎不聾的猶大人,亦給今日聖徒很大的衝擊。19節指出“僕人”、“使者”、“與我和好的”都是屬靈上瞎眼的,他們與誠實完全的僕人不同,徒然披上了聖徒的外衣(43:8)。
     18~22 以色列正在受罰,因為百姓對神的律法是耳聾和眼瞎的。“僕人”和“使者”(19節)指以色列民。
       18-25  責民不受管教致遭懲罰:以色列民被強鄰併吞,不是因為國力弱小,乃因不聽神的教誨,被神懲罰。
         18~25對猶大的責備。責備不肯悔改的猶大,也警告、教訓不斷墮落的人。以賽亞在7,16節指出,彌賽亞的拯救物件首先是猶大人。以賽亞揭露猶大人的真面目,告誡他們首先應當悔改。以賽亞進一步宣告,不知悔改的人將受最後的審判,被神離棄,被外邦人踐踏。聖經是生死攸關的教訓,並非是一般的道德律,乃是生命之道(約6:63;徒5:20;腓2:16)。25節預言不知悔改的猶大人將被擄至巴比倫,這是神的遺棄、咒詛、刑罰。象徵惡人將要承受的審判——地獄(申28:20;瑪2:2;4:6)。

【賽四十二19】「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呂振中譯〕「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的使者、我所差遣的、耳聾呢?誰耳聾〔傳統:眼瞎〕像那奉獻於我的呢?誰眼瞎像永恆主的僕人呢?」
  〔暫編註解〕「我的僕人」、「差遣的使者」、「耶和華的僕人」:都是以色列的稱呼,這民族本來被神揀選要向萬國見證神。
     不很清楚這裡的“僕人”是按全章的內容(見第1節)指彌賽亞,還是按本章16、18、20節指以色列(見賽41:8注釋)。在《以賽亞書》中,眼瞎通常是指自稱為神兒女的人在屬靈上的盲目(見賽6:9,10注釋)。如賽42:16中的“瞎子”。有人認為第19節是指彌賽亞沒有看見祂門徒的缺點。但第18,20節暗示第19節“眼瞎的”“僕人”確實是視而不見的,故神要他糾正錯誤。所以第19節“眼瞎”和“耳聾”的“僕人”可能是指神的子民(見啟3:17-20)。

【賽四十二20】「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不聽見。”」
  〔呂振中譯〕「你們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着,卻不聽見。」
  〔暫編註解〕見賽43:8;見賽6:9,10;42:7,16,18注釋。

【賽四十二21】「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或作“訓誨”)為大、為尊。」
  〔呂振中譯〕「永恆主為自己的義氣的緣故喜歡使他所指教的光大顯揚。」
  〔暫編註解〕縱然以色列民眼瞎耳聾,但神仍要將祂的律法傳揚,秉公行義。
     基督通過言傳身教使“律法” (希伯來語是torah,見詩19:7;箴3:1注釋)為大為尊,證明它是智慧和公正的。順從神所顯示的旨意,總是能增進人間的公義,幸福與和睦。在福山寶訓中,基督把律法的原則應用到外表的行為和內心的動機上(見太5:17,20,21注釋),從而使律法為大為尊。基督的生活完全符合律法的每一項要求,為祂有關律法的一切教訓作了見證(約15:10;17:4;羅8:3,4)。

【賽四十二22】「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
  〔呂振中譯〕「但這人民卻被掠劫被搶掠;他們都被機檻捉住〔傳統:主動態〕於洞穴中〔傳統:壯丁〕,被藏埋於在監牢裏;他們做被掠物,而無人援救;做被擄者,而無人說『要交還!』」
  〔暫編註解〕叛逆的百姓將面臨困境,如被掠奪的商隊,被困坑中,無人知曉。
     神曾警告祂的子民,悖逆的結果就是災禍(申28:15-68)。這些警告正在應驗。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已經被消滅了。猶大一片荒涼,許多百姓被擄到亞述去了。剩下的人只好躲在洞穴之中。一個世紀以後,隨著尼布甲尼撒的一再侵犯,更嚴重的厄運將臨到這塊土地。

【賽四十二23】「 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
  〔呂振中譯〕「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這個,誰肯留心聽而聽、以備將來呢?」
  〔暫編註解〕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 短暫問句背後深深隱藏神的淒涼心境。他的百姓靈性麻木,執迷於眼前的問題,喪失對死亡、未來、永恆世界的感覺。
       神讓苦難臨到,是為了使百姓清醒過來,願意傾聽祂的話。他們肯聽祂智慧和生命的話語嗎?還是像他們的祖先一樣隨從自己的意思而行呢?
     23-24  呼籲百姓勿再執迷不悟,應知道他們日後遭遇被擄的懲罰是因得罪的緣故。

【賽四十二24】「 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豈不是耶和華嗎?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也不聽從他的訓誨。」
  〔呂振中譯〕「誰將雅各交給搶掠者,將以色列交給掠劫者呢?豈不是永恆主、他們〔傳統:我們〕所得罪的,他們不肯行他的道路,不聽從其指教的那位麼?」
  〔暫編註解〕誰……不是: 人遭受刑罰,如果認識到自己為何遭受苦難、曉得誰降下苦難,此人就有改變的機會。否則就是無法改變的瞎眼耳聾者。以賽亞用提問的方式,以凡認識耶和華的人皆能回答的內容,引導以色列百姓省悟。使用複合代詞“我們”,指出自己與以色列百姓都是罪人,表現出強調共同體意識的良善領袖的素質(拉9:6-15;但9:5-15)。
     亞述的入侵是神所許可的(見賽8:7,8;10:5,6注釋)。猶大的百姓因頑固拒絕順從而惹禍上身。當他們不肯事奉神時,祂就撤回了保護的手,允許了敵人進來,摧毀他們的家園。

【賽四十二25】「所以,他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他也不介意。」
  〔呂振中譯〕「因此他將他怒氣之猛烈和爭戰之兇猛傾倒在以色列身上;這在他四圍如火著起,他還不知,燒着他,他也不介意。」
  〔暫編註解〕悲歎百姓在神的憤怒下仍不悔悟(見43:1-7)。
     臨到這個民族的懲罰沒有取得很大的成效。他們雖然受了苦,卻沒有領會罪的可怕本質,和他們受苦的原因。這是更大苦難的前兆。在西拿基立的懲罰之後,將是尼布甲尼撒時代臨到這個國家更加嚴重的懲罰。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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