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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十八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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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17:08: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真正倚靠(十八1~24)】
一、論徇私(5)
二、論謠言(8)
三、論倚靠(10~11)
四、論意志(14)
五、論片面之詞(17)
六、論交友(24)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十八1】「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
  〔呂振中譯〕「離群索居的人逕尋求着托詞〔傳統:心願〕,對任何忠告暴發反感。」
  〔暫編註解〕“與眾寡合”的人大多脾氣暴戾,很難接受忠告。有真智慧才能客觀判斷事物。
       「與眾寡合」:即離群獨居,我行我素。
     下半節或可譯作「對任何政策,都表忿恨」。
         本節的意思是:對社會懷有敵意的人,事事總持相反意見。
         本節頗為難解,成為眾學者研討的對象。尤其是如何理解“與眾寡合”,有兩種相反的解釋:①為了使自己更加成熟,遠離所有屬世情欲的誘惑,執著地追求真智慧;②不顧公眾輿論與常識性的道義,剛愎自用地迷戀於私己的欲望而遠離真智慧。多數學者的見解是第二種解釋,本書亦然。
         本節的含義不明。七十士譯本的譯法可能比較正確:“想和朋友分開的人尋求藉口,但總是要指責別人”。
         18:1~24本章主要談論了與他人交往時的友情、平易近人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當具備的德性,特別警告了分派結黨、利己主義、濫交朋友、勸勉人當依靠耶和華成就和睦。

【箴十八2】「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
  〔呂振中譯〕「愚頑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表露心意。」
  〔暫編註解〕愚昧人不願意學習,只想誇耀他個人的見解。
       「顯露心意」:只喜歡發表自己的意見。
     即愚昧人表露心跡,以顯示他所認定的智慧(見箴12:23;13:16;15:2;17:28)。

【箴十八3】「惡人來,藐視隨來;羞恥到,辱駡同到。」
  〔呂振中譯〕「邪惡來,被藐視也來;侮辱人到,被辱罵也同到。」
  〔暫編註解〕藐視、羞恥、辱駡是惡人的三個同伴。
       惡人來,藐視隨來: 可將“惡人”視為藐視的主體。惡人驕傲而頑梗,反而逼迫和藐視追求真理的義人。

【箴十八4】「人口中的言語如同深水,智慧的泉源好像湧流的河水。」
  〔呂振中譯〕「智慧人口中的話是深水,是湧流的谿河,是永活〔傳統:智慧〕之泉源。」
  〔暫編註解〕“深水”深藏不露,平常人說話,半吞半吐,無法讓人瞭解;智慧人卻能清楚表達自己(看二十5)。
       “深水”。即模糊、難解、隱藏(比較二○5)。“湧流的河水”。即清澈的。雖然有些人的話語是模糊難解的,但另一些人的話卻是智慧的泉源,能傳達清楚的真理。
     按下半節意思,「人口中的言語」可指哲人的言語。
         這裡顯然指符合理想的人。有些人說話十分淺薄(見箴20:5;傳7:24)。

【箴十八5】「瞻徇惡人的情面,偏斷義人的案件,都為不善。」
  〔呂振中譯〕「瞻徇惡人的情面很不好;屈枉義人之正直很不對。」
  〔暫編註解〕“瞻徇”的意思是“看外表”,這句話的意思是被惡人的外表、家勢、財富所逼,而作出錯誤的判斷。人因看不清真正的價值,很有可能根據外表進行判斷,但鑒察人心的神,則決不以外表取人(撒上16:7;羅2:11;加2:6)。
     參利19:15;申1:17;箴24:23-25;28:21。

【箴十八6】「愚昧人張嘴啟爭端,開口招鞭打。」
  〔呂振中譯〕「愚頑人的嘴脣引起吵鬧;他的口舌招惹笞打。」
  〔暫編註解〕愚昧人因說話不謹慎而捲入麻煩。

【箴十八7】「愚昧人的口自取敗壞,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網羅。」
  〔呂振中譯〕「愚頑人的口舌乃他敗落的因由;他的嘴脣是捉拿自己的網羅。」
  〔暫編註解〕愚昧人說話時暴露了自己的愚昧和罪孽。他的口給他帶來懲罰。

【箴十八8】「傳舌人的言語如同美食,深入人的心腹。」
  〔呂振中譯〕「背後誹謗人者的話如同珍饈美味,它滲入人腹中深處。」
  〔暫編註解〕聽別人的閒話就好象吃美食一樣,能給你一些別人沒有的東西,使你存記在“深入的心腹”裏。
       人喜聽是非,視之如珍饈美味,並收藏於心底裡。
     美食(mithlahamim)。該詞只出現在這裡和箴26:22。它源於一個動詞,意為“狼吞虎嚥”,故mithlahamim有“美食”之意。本句的意思是人們很愛聽傳舌人的話語,把它記在心中以備後用。

【箴十八9】「作工懈怠的,與浪費人為弟兄。」
  〔呂振中譯〕「在工作上懈怠的、跟損毀者做弟兄。」
  〔暫編註解〕有工作在手上拖延不做,等於破壞工作。
       “浪費人”。破壞者。
     懶惰人完不成自己的任務,所以列在浪費的人中間(見箴10:4;12:11;23:21)。

【箴十八10】「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
  〔呂振中譯〕「永恆主耶和華的名是堅固的譙樓;義人奔入,便得安穩。」
  〔暫編註解〕這裏“耶和華的名”代表耶和華自己。祂是義人的保護者。“得安穩”。直譯作:被舉起超越危險之上。
       「耶和華的名」:代表耶和華神自己。
     耶和華的名: 這句話隱含著“我們從啟示得知的神”之意,意指除了神對自己的啟示之外,人對神一無所知。我們可以通過聖經,認識這位元創造天地、揀選並指引以色列人的神。尤其是道成肉身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更加栩栩如生地啟示了神的形象與旨意(約14:9;羅1:20;西2:9)。
         神的聖名代表著祂對於祂子民的全部意義。當摩西要求見到神的榮耀時,神就向他宣佈了自己的聖名,描述了自己的忍耐和寬恕的(出33:18-34:7)。只有神的恩典才能給罪人以得救的盼望。罪人在祂恩典的保護下,就像一座堡壘,是撒但及其誘惑所無法攻破的。

【箴十八11】「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
  〔呂振中譯〕「富人的財物是他堅固之城;在他的狂想中就如極高的墻。」
  〔暫編註解〕看十15注。富人誤以財物如高端可恃,須知神可傾倒高牆(賽二十五12)。
       “富足人”幻想他的財富能保護他。“心想”。幻想。
     心想(máskith)。在利26:1和民33:52中譯為“像”。這裡意為“想像”或“心裡”。七十士譯本為“其榮耀投下很寬的影子”。英文RSV版譯為“保護”,需要改動原文,把maskith的詞根說成是sakak,而不是sakah。富人只是在外表上像一座堅固的堡壘。市場的變化和不幸的發生,使他們失去了保護。但神所提供的保護是真實而堅不可摧的(見箴10:15;18:10)。

【箴十八12】「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
  〔呂振中譯〕「人先心驕傲,然後遭破毀;要得尊榮、先要謙卑。」
  〔暫編註解〕敗壞之先。毀滅是犯罪的必然結局。驕傲是最基本的罪孽,所以人在遭遇犯罪的結局以前,他的驕傲肯定達到了顛峰。
     尊榮以前。約瑟,摩西和但以理,都是在經歷了囚擄和流亡之後,才獲得了最高的尊榮(見箴15:33;16:18。

【箴十八13】「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
  〔呂振中譯〕「話未聽完就先回答的,那是他的愚妄和羞辱。」
  〔暫編註解〕未曾聽完先回答的: 聆聽是進行對話的必備因素。談話時打斷對方,是由只想堅持自己的偏見所致。即使自己的看法完全正確,也應充分尊重對方並傾聽對方。若不如此,則將傷害對方的感情,以後無法再進行對話。他勒目中記錄著有關這方面的深刻教訓。“若用秤量重量,最輕的是莊稼面兒 ;比莊稼面兒更輕的是依靠仗人之輩 ;比依靠仗人之輩更輕的是未曾聽完就先回答的”。

【箴十八14】「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
  〔呂振中譯〕「人的心靈能夠支持疾病;心靈頹喪,誰能承受得了?」
  〔暫編註解〕看十五13;十七22注。心靈憂傷、意志軟弱,身體也受影響。
       “憂傷”即破碎。
     堅強的意志,能幫助人忍受肉身的痛楚;心靈頹喪或意志消沈,則會影響身體的健康。近代科學也同樣指出心理對生理的影響。
         許多人在遭遇患難或疾病時仍保持勇敢的精神,證實了本節的第一句話。而當人絕望疑惑時,身體也會受到影響。這不是單靠藥物所能夠治療的(見箴15:13;17:22)。

【箴十八15】「聰明人的心得知識,智慧人的耳求知識。」
  〔呂振中譯〕「明達人的心獲得知識;智慧人的耳求聽知識。」
  〔暫編註解〕儘管智慧比知識更有價值,智慧的人仍會積極地吸收知識,並聰明地予以應用。

【箴十八16】「人的禮物為他開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
  〔呂振中譯〕「人的禮物使他的路寬闊,引他到大人物面前。」
  〔暫編註解〕送禮物可以開路,但好壞全看動機。送禮可以是出乎愛心與尊敬,也可以是一種賄賂(十七8)。二十一14把禮物和賄賂同提,但“暗中送的禮物”也不是好事。可見二者間不同極微,應小心處理。十五27是個好警告。
       “禮物”。這是一個比“賄賂”較中性的用詞;這種饋送純粹出於禮貌。正當地表達好意能使人的道路更暢順(比較撒上一七18)。
     有些學者將“禮物”解釋為“賄賂”,認為本節描繪了為功成名就而阿諛奉承的人(17:8)。但這種解釋得不到原文的有力支持。因此,不如按著字面意義,將“禮物”理解成尊敬與善意的表現(撒上10:27;太2:11)。聖徒均得到了福音這一神的貴重禮物(羅5:15;弗22:8)。因此,不惜一切地要與其他人共同分享這禮物。
         有人認為本節是指賄賂可以使人接觸貪贓枉法的人,但不一定是這樣的意思。這裡的“禮物”不同於箴17:8的“賄賂”。人人都喜歡給他送禮的人(見箴19:6)。送禮的人很快就成為受歡迎的朋友,進入社會的上層(見路16:9)。

【箴十八17】「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
  〔呂振中譯〕「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還要別人來審查它。」
  〔暫編註解〕聽話應聽雙方,不可先入為主。
       在作出判斷之前先聆聽雙方的陳述總是明智的。
     人不能只聽一面之詞;法庭上的審訊必須聆聽控辯雙方的申訴。
         古往今來,每逢訴訟,原告與被告總要盡力使陳述有利於自己。為了使被告受到重刑,原告與檢察官細細羅列各樣罪項,但相當一部分內容因被告與律師的陳述而有所緩和和修正。在日常生活中,誣陷和判斷別人的話也不能照單全收。撒但站在控告聖徒之罪的原告席(啟12:10),但基督則是聖徒的代言人,擔當了律師的作用。基督是罪人的中保和代言人,也是背負罪人之罪的大祭司。
         先。指第一個提出案由。
         似乎有理。上一下法庭就能證實這句話。盡可能從積極方面來訴說案情,似乎是很自然和聰明的做法。但有人發現,坦率承認自己的罪,會使對方處於不利的地位,並往往會贏得他的友誼。救主勸勉說,這是在上法庭以前最好的解決辦法(太5:25)。

【箴十八18】「掣簽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
  〔呂振中譯〕「抽籤能止息紛爭,能在二強之間排解。」
  〔暫編註解〕“強勝的人”指敵意甚強的兩造。人與人間引起糾紛易,要排解則甚難,須靠抽籤來解決。19節可作本節的解釋。
       借“掣籤”來作決定,能分開敵對的雙方,使和諧得到恢復。
     如果查不出實情,惟有用抽籤的方法來解決 ── 當時的人相信神會藉簽顯出 的旨意(參亞干的故事)。
         每當以色列人遇到重大事件,或不能靠人的能力解決問題的時候,總會掣簽。因為他們相信神掌管掣簽,故沒有絲毫疑惑或者不滿,接受這是最後的判決。若一個社會想要健全地發展,司法判決就當依從公義。
         雙方如果都同意通過掣簽接受神的裁決,訴訟當事人之間就可以防止進一步擴大分歧,從而使爭端很快得到解決。關於掣簽的做法,見書7:14;箴16:33注釋。保羅勸勉說,用掣簽解決這類事項不是普通的方式,而是神賜智慧給教友,以裁決弟兄之間的爭議(林前6:1-8)。

【箴十八19】「弟兄結怨,勸他和好,比取堅固城還難,這樣的爭競,如同堅寨的門閂。」
  〔呂振中譯〕「弟兄蒙救助〔傳統:被侵犯〕、就像堅固之城;但是紛爭卻像閂緊的衛所〔傳統:像衛所的門閂〕。」
  〔暫編註解〕“堅寨的門閂”。即友好關係的障礙。
       「堅寨的門閂」:表示攻不進去。
     與17,18節一樣,本節也反映了法庭的狀況。發生嚴重的爭執以後來到法庭的人,很難主動相互和解。但耶穌則勸勉,即使事情到了這種地步也當努力和好(路12:58)。我們原是與神為仇敵,耶穌為了使我們與神和好,親自代我們受了刑罰(弗2:16),並賜給我們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太5:9;林後5:18)。聖徒互相定罪而站在世界的法庭,是令人羞愧的事情。聖徒要將審判世界之神的律法,銘記在心(林前6:1,2)。
         前半句較難翻譯。七十士譯本為“弟兄得到弟兄的幫助,就像一座堅固高大的城邑,或基礎穩固的宮殿”。兩種譯法都有道理。但內戰和家庭爭端所造成的怨恨,證明KJV版的譯法較為正確。

【箴十八20】「人口中所結的果子,必充滿肚腹;他嘴所出的,必使他飽足。」
  〔呂振中譯〕「人口中結的果子、他肚子裏必得飽足;他嘴裏出產的、必使他飽足。」
  〔暫編註解〕人須對自己說的話負責,並擔當後果。21節是個好解釋。
       果子。見箴12:14注釋。
         嘴。見箴10:19注釋。
     20~21 人的舌頭能為他帶來滿足、生命或死亡。那些傾向使用舌頭的人必須接受言語所帶來的後果。

【箴十八21】「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
  〔呂振中譯〕「生死都在舌頭權下〔原文:手〕;愛鼓弄舌頭的必喫舌頭結的果子。」
  〔暫編註解〕舌頭可以詆毀一個人的聲譽,造成他貧窮或死亡。舌頭雖小,卻能帶來重大的傷害。但如果按神的旨意祝福和鼓舞別人,傳揚天國的福音,舌頭也能成就很大的善事。那些喜歡饒舌,隨便說話,不加拘束的人,會造成很大的危害,而且反過來又會傷害自己(見太12:36;雅3)。

【箴十八22】「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
  〔呂振中譯〕「尋得賢妻的、尋得福樂;他也從永恆主取得恩悅。」
  〔暫編註解〕神曾說那人獨居不好(創2:18)。保羅雖靠恩賜而一生未婚,但也將新郎與新娘的關係比作基督與教會的關係,認為婚姻是神聖的(弗5:22-32)。婚姻並非只是兩個人之間的契約,內中有神的護理,因此不可隨便離婚(太19:6)。為了真正得著婚姻中的祝福,就當彼此信賴與奉獻,最重要的是在相信神的信心中達到合一<林前7:25-38,基督徒的婚姻觀>。
     所羅門在這裡顯然是指的理想的妻子,賢德謹慎的婦女。她們忠實地支持他,努力侍奉神(箴12:4;19:14;31:10)。娶到這樣的妻子,也就是蒙了神的恩惠。所羅門關於愛爭吵的女人的論述,說明在智慧者眼中,有些妻子並不是這樣(箴21:9,19;25:24;27:15)。

【箴十八23】「貧窮人說哀求的話,富足人用威嚇的話回答。」
  〔呂振中譯〕「窮乏人說懇求的話;富足人聲色俱厲地回答。」
  〔暫編註解〕這句箴言只是說出世界上醜陋的現實。
     富足人回答問題可以隨心所欲。人不會公開頂撞他。因為他有錢,別人想同他交朋友。窮人說話就得小心,以免得罪他們所賴以生存的人(見箴14:21;17:5)。

【箴十八24】「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
  〔呂振中譯〕「有〔傳統:人〕些朋友只是做同伴〔或譯:終必彼此破裂〕;但有愛友、比弟兄更親密。」
  〔暫編註解〕慎選朋友,好朋友勝過親兄弟。
       或許更可作:有(太)多朋友的人將會粉碎。濫交朋友會帶來禍患,但一個真正的朋友卻始終不變地站在你的身邊。
     「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原指深交的好友,但可叫我們想起主耶穌的話 ── 「我稱你們為朋友」(約15:15)。
         自取敗壞(lehithro`ea)。源於動詞ra`a‘(“打破”)。因此前半句的直譯是“濫交朋友的,將要破碎”。英文KJV版的譯法是推定lehithro`ea`源於動詞ra`ah,意為“交往”(見箴22:24;賽11:7)。
         但lehithro`a`應當源於ra`a`,而不是ra`ah。如果希伯來語的拼寫有錯,lehithro`ea`是源於ra`ah,並假定稍作變動(把yesh改為'ish),就會有另一個譯文:“有些朋友只是做伴的”。根據這種譯法或直譯,可以認定是指許多朋友並不是真正的朋友。他們花盡了我們的錢,在遇到災難時並不站在我們一邊。
         朋友。直譯是“愛人”。原來無疑是指連兄弟也離開時仍保持忠誠的朋友(見箴17:17)。所以它用在基督身上很合適。祂是真正忠誠的朋友,永遠不離棄我們。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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