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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十七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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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17:07: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相處之道(十七1~28)】
一、論和諧相處之道(1)
二、論愛心與誠實話(9~10)
三、論判斷是非(15)
四、論自招惡果(20)
五、論喜樂與憂傷(22)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十七1】「設筵滿屋,大家相爭,不如有塊幹餅,大家相安。」
  〔呂振中譯〕「一點乾餅安靜自得地喫,勝過滿屋筵席、而相爭吵。」
  〔暫編註解〕“設筵”。即使用家人從平安祭分得的祭肉來設擺的筵席。參看利未記七章12至17節的腳註。
         設筵。KJV版為“祭物”。平安祭的肉只有一部分的燒掉的,除了分給祭司那一份以外,其餘的都由獻祭的人,他的家人和朋友吃掉(見利7:11-18)。吃喝過度自然會引起紛爭,因為濫用腸胃會使身心處於興奮狀態(見箴15:16,17;箴16:8)。
       17:1~28教導我們不可作愚頑之人。
     1-28本章所用的對比句子較前面各章為少,有些經節的上下句意思相連。

【箴十七2】「僕人辦事聰明,必管轄貽羞之子,又在眾子中同分產業。」
  〔呂振中譯〕「辦事聰明的僕人必管轄貽羞之子,而在眾族弟兄中同分產業。」
  〔暫編註解〕僕人忠心,地位雖低微,也可和主人的兒子同得產業(例如撒下十六4),一個人有了兒子的名分可享有若干特權;但人的能幹勝過特權(王上十一28)。神不偏待人(看太八11~12)。
       “貽羞”。行為可恥。
     「同分產業」:參以利亞撒(創15:2)和洗巴(撒下16:4)的事例。
         僕人辦事聰明,必管轄貽羞之子: 按照希伯來原文,意指僕人的用語有“僕人”(民22:22)、“僕役”(賽61:6)、“雇工人”(出12:45)、“奴僕”(本節;創9:25)等,根據名稱的不同,其身份稍有區別<申15:12-18,希伯來的僕婢制度>。總而言之,比起其他民族,以色列人寬待奴隸。這是由他們的信仰、在埃及為奴的生活和出埃及的經歷所決定的。因此,僕人可以有自己的妻,也可嫁給主人當妾,為主人生兒育女,有的甚至通過婚姻成為家庭成員(代上2:35)。正如本節所說,僕人大有可能與主人的眾子同分產業。
         家僕往往享有很高的地位,有時甚至能繼承財產(見創15:2,3;41:37-45;撒下16:4;傳10:7)。

【箴十七3】「鼎為煉銀,爐為煉金,惟有耶和華熬煉人心。」
  〔呂振中譯〕「鼎要煉銀,爐要煉金;惟有永恆主是察驗人心的。」
  〔暫編註解〕神對人性格的熬煉,在本意上是建設性的(比較彼前一7;雅一2~4)。
       耶和華熬練人心: 我們一旦碰到災難或疾病等試煉,就容易發出怨言,倍感挫折,而並不將之視為得到熬煉的時機。但神甚至數過聖徒的頭髮(太10:30),並時刻鑒察、守護聖徒(詩121:3)。聖徒所面臨的一切試煉,自有其深意。第一,試煉使聖徒認識到人的軟弱,並發現自己的罪惡,以致痛悔(林後7:9)。第二,若要成為剛強的屬靈精兵,就必須經歷試煉(弗6:13)。若要不屈服於邪惡勢力的誘惑與逼迫之下,而爭戰到底,就要克服許多患難(太24:13;來13:38;彼前1:7),需要經過千錘百煉而造的信仰。神藉著試煉來造就聖徒(羅5:3,4)。
     正如爐鼎用來提煉貴重的金屬,神也用苦難的火焰潔淨祂子民的心(耶17:10;瑪3:3)。

【箴十七4】「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
  〔呂振中譯〕「作壞事的留心聽奸惡之嘴脣所說的;虛假的人側耳聽毀滅人的舌頭所發表的。」
  〔暫編註解〕“邪惡”。更可作:破壞。
     作惡的人喜歡聽和他們臭味相同的話語。他們從談論罪惡中得到快樂,也從與同伴的交往中得到安慰和支持。因為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箴十七5】「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呂振中譯〕「嗤笑窮乏的、是辱沒了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難免於受罰。」
  〔暫編註解〕本節的對比說明這裡所指的是帶來貧窮的災難。那些把財富建立在窮人痛苦之上的人的確會有很高的收益。但到了神監察審判的日子,他們必然會懊悔莫及。那時他們一定很願意跪拜在他們所傷害過的榮耀聖徒腳前,乞求得到一點聖徒所享的永遠快樂(見伯31:29;箴14:31;24:17,18;太25:40-46;路12:3)。

【箴十七6】「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父親是兒女的榮耀。」
  〔呂振中譯〕「子孫是老人的華冠;父親是兒女的光榮。」
  〔暫編註解〕子孫是傳宗接代的記號,又可以說是老年人生命的延續;而父親的經驗及教導對兒女的成長是很重要的。
       子孫為老人的冠冕: 古代社會視多子為祝福,尤其是希伯來人,他們深知家庭生活的重要性,極為看重子女<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為子孫制定明智的計畫,給父母以應有的尊重,有利於家庭和社會的穩定(見詩127:5)。

【箴十七7】「愚頑人說美言本不相宜,何況君王說謊話呢?」
  〔呂振中譯〕「愚昧人說話用美妙口氣、本不相宜,高貴人用虛謊口氣、更不相配。」
  〔暫編註解〕君王應有高貴的人格,不能說謊。
     美言給惡人以騙人的裝飾。但任何謊言都會玷污當權者的榮譽(見賽32:5-8)。

【箴十七8】「賄賂在饋送的人眼中看為寶玉,隨處運動都得順利。」
  〔呂振中譯〕「賄賂在餽送人看來是萬能寶石,無論所向,無不奏效。」
  〔暫編註解〕聖經責備行賄與受賄(十五27;申十六19;提前六10)。此處指出人性的弱點:賄賂到處,路路暢通!
       賄賂或能使人致富,但這種行為肯定要受到譴責(一七23)。
     賄賂……看為寶玉: “賄賂”(bribe)是貶義詞,與其對應的褒義詞是“禮物”(gift)。整本聖經大都從負面意義上使用了賄賂(出23:8)。但箴言有時又將此詞譯為禮物(6:35)。因此,從智慧文學的角度而言,與其使用賄賂之意,不如選用禮物之意(21:14)。除了致謝的禮物,基督教倫理決不容許任何委託之禮或賄賂<王下5:15,比較賄賂、禮物、朝貢>。
         賄賂(shochad)。也可以指禮物。參撒上8:3;詩26:10;賽33:15。賄賂使接受的人眼花繚亂,以致盡力做出相應的成績,甚至謀取更多的利益。所羅門所敘述的只是事實,並沒有贊同這種做法。

【箴十七9】「遮掩人過的,尋求人愛;屢次挑錯的,離間密友。」
  〔呂振中譯〕「遮掩人過的是追求愛心;把錯事反覆重述的、必離間良友。」
  〔暫編註解〕寬容一次過錯或能維持友誼,但利用這種寬大之心的人,卻會使友誼破裂。
       遮掩人過的。即不重述人的過錯。這種解釋與後半句形成對照。反復講述別人的過錯,往往會使朋友之間產生敵意,儘管原來的過錯並不嚴重(見箴16:28;林前13:6,7)。
     17:9~10  9節強調了饒恕,10節強調了責備,以此來加深了教導的深度。遮掩弟兄的過錯,並不意味著默認他的罪。並且,警戒與武斷的批評也有所不同(來5:11-24)。饒恕與責備是愛的不同層面。

【箴十七10】「一句責備話深入聰明人的心,強如責打愚昧人一百下。」
  〔呂振中譯〕「叱責明理人一下,勝過責打愚頑人一百下。」
  〔暫編註解〕深入。即切得深一些。

【箴十七11】「惡人只尋背叛,所以必有嚴厲的使者,奉差攻擊他。」
  〔呂振中譯〕「悖逆的人專追求壞事;必有嚴厲的使者奉差去擊打他。」
  〔暫編註解〕所羅門寫此句時,心中或記得早年大衛王派約押和亞比篩擊殺叛徒示巴的往事(撒下二十章)。
       “惡人只尋背叛”。更可作:背叛的人只尋求邪惡。“嚴厲的使者”。即執行審判的人。
     「使者」:指禍患。
         使者(mal'ak)。也可以表示“天使”。這裡可能指神的審判。

【箴十七12】「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不可遇見正行愚妄的愚昧人。」
  〔呂振中譯〕「寧可遇見丟崽子的母熊,也不可遇見逕顯愚妄的愚頑人。」
  〔暫編註解〕動物不惜生命護衛剛出生的幼兒,母熊尤甚,遇者很少生還。
       「丟崽子的母熊」:失掉幼子的母熊以殘暴出名(參串)
     丟崽子之母熊的惱怒,仍比不上堅持愚行的愚昧人那麼危險(見何13:8)。

【箴十七13】「以惡報善的,禍患必不離他的家。」
  〔呂振中譯〕「以惡報善的、惡報〔或譯:禍患〕總不離他的家。」
  〔暫編註解〕所羅門的父母因他們陷害烏利亞的惡因而收取惡果——“禍患”(撒下一二10)。
     見箴20:22;太5:39;羅12:17;帖前5:15。

【箴十七14】「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所以在爭鬧之先,必當止息爭競。」
  〔呂振中譯〕「紛爭之起點如放水〔七十子點竄作:大放厥詞乃紛爭之起點〕;故爭吵尚未暴發,先要放棄。」
  〔暫編註解〕分爭一開始,後果難預卜,更難控馭。“如水放開”可意譯為“如水放開”可意譯為“如水閘崩裂”,一發不可收拾。
       紛爭的起頭如水放開: 巴勒斯坦地區的水很稀貴,因此多處有很多水庫或蓄水池。伯利恒附近有所羅門的三個水池,那裡的水通過水路供給耶路撒冷。若沒有及時發現和堵住堤壩上的小孔,將會一發不可收拾。紛爭亦然,一開始是為了小事,待到最後,小的是是非非會引發大問題。
     如水放開。一旦決堤,口子就會越來越大,直到形成洪水。
         爭鬧。要像守衛阻擋海水的堤壩那樣防止爭鬧。

【箴十七15】「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呂振中譯〕「定惡人為義、定義人為惡的、二者都是永恆主所厭惡。」

【箴十七16】「愚昧人既無聰明,為何手拿價銀買智慧呢?」
  〔呂振中譯〕「愚頑人既全無心思,其手裏哪有價銀可買智慧呢?」
  〔暫編註解〕智慧不能用金錢購得,愚昧人手捧金錢求智慧,正是他的愚笨處。
       這幅愚昧人嘗試購買智慧的圖畫是諷刺的,因為人無論付上什麼代價也不能買來智慧。智慧也不能透過一些機械化的公式來得,人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才能獲得智慧。
     金錢可買所需物品,但愚昧人沒有頭腦,有金錢也於事無補。
         為何手拿價銀買智慧呢: 警告了金錢萬能主義和拜金主義。智慧、生命和愛是無價之寶。在現代社會裡,因沒有金錢,人格遭到踐踏的悲哀例子比比皆是。後來,猶太拉比不收授課費,而只接受生活所需最低限度的奉獻。這是為了不使教導智慧之事被錢所制約。
         花錢教育這樣的人真是浪費。

【箴十七17】「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
  〔呂振中譯〕「朋友乃時常相愛;弟兄是為應付患難而生的。」
  〔暫編註解〕在患難之時,你能看到誰是你的朋友,並看見弟兄對你來說是多麼重要。
       本節可有兩種解釋:1 「朋友」與「弟兄」意同,指出友情持久不變。2 朋友與兄弟不同,朋友可選擇,性近者便可結交,常聚在一起;至於兄弟,雖未必如朋友經常相聚,但在患難時,因親情維繫而可互相倚靠,彼此幫助。
     有些學者將這句話譯為“朋友乃時常親愛,患難時的弟兄”。若有人擁有可與之同甘共苦一生的朋友,可謂擁有了人生至福之一。英國有句格言說“不幸是友情的試金石”,真正的友情會在患難中發出光芒。耶穌曾教導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撒上18章記述了大衛與約拿單之間感人肺腑的友情。
         休戚相關,患難與共乃是真正友誼的標誌(見箴18:24)。

【箴十七18】「在鄰舍面前擊掌作保,乃是無知的人。」
  〔呂振中譯〕「拍掌擔保的、是全無心思的人;為鄰舍作保的毫無知識。」
  〔暫編註解〕看六4注。
       “擊掌”。即握手確證合約的生效。“保”。聯署人,借貸者若不履行責任,他便要負責、承擔債務。
     見箴6:1注釋。

【箴十七19】「喜愛爭競的,是喜愛過犯;高立家門的,乃自取敗壞。」
  〔呂振中譯〕「愛爭競的、是愛受傷〔傳統:過犯〕;高立其門的、自尋破毀。」
  〔暫編註解〕“高立家門”是自高自大、驕傲的表現(參十六18)。
       “高立家門”。比喻人張開口說誇大、傲慢的話。
     高立家門: 在巴勒斯坦地區,家門大都低而簡樸,惟有一些富戶人家才高立家門。本節在警戒因虛榮而生活過於奢華的人。有些學者認為“門”是“嘴”的隱喻,因此本節是在警告人不可隨便說話。這種解釋與上半節形成對比。
         高立家門。有人認為是指建造高高的門樓,使小房子看上去像大宅。這種愚蠢的虛飾只會吸引收稅官和竊賊,從而自取敗滅。但我們不知道古代有沒有這樣的習俗(見箴10:14;16:18)。

【箴十七20】「心存邪僻的,尋不著好處;舌弄是非的,陷在禍患中。」
  〔呂振中譯〕「心乖僻的尋不着好處;口舌乖張的陷於禍患中。」
  〔暫編註解〕見箴11:20注釋。

【箴十七21】「生愚昧子的,必自愁苦,愚頑人的父毫無喜樂。」
  〔呂振中譯〕「生傻兒子的是生愁苦;獃子的父親毫無喜樂。」

【箴十七22】「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呂振中譯〕「心喜樂、等於好醫藥;心靈頹喪、使骨幹枯乾。」
  〔暫編註解〕心靈與身體密不可分,心理對生理的影響很大。心靈若喜樂,生存的意志旺盛,身體也跟著健康,尤勝良藥。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 “良藥”一詞僅出現在本節,意指“醫治”、“救濟”。故本節亦可譯為“喜樂的心可醫治身體”。現代人的疾病,多由精神上的緊張與苦惱引起,憂愁與牽掛既是病因,也是妨礙和治療疾病的要因,究根追底,這是因為人不思念神。
     喜樂的心。(見箴15:13注釋)。即使遭遇困苦或疾病,也堅持在主裡面喜樂,就會產生安慰和加強身心的力量(見箴16:24)。快活往往產生其他療法所達不到的效果。

【箴十七23】「惡人暗中受賄賂,為要顛倒判斷。」
  〔呂振中譯〕「惡人從人懷裏接受賄賂,去屈枉正直的路。」
  〔暫編註解〕任何賄賂都會使行賄和受賄的人犯罪。聖經對於這種罪惡有許多論述。它使富人更富,窮人更貧窮(見出23:8;申16:19;賽1:23;結13:19)。

【箴十七24】「明哲人眼前有智慧,愚昧人眼望地極。」
  〔呂振中譯〕「明達人面向着智慧;愚頑人的眼卻望着地儘邊。」
  〔暫編註解〕“眼望地極”是說追逐空幻。愚人的眼望住地上之物,件件都要,就是不要智慧。
       明哲人容易得智慧,愚昧人卻不斷尋求別人的利益,而從不尋求智慧。
     明哲人好學和專心,愚昧人的學習態度散漫,眼睛四處張望,不能專心。
         明哲人專心工作;愚昧人則三心二意。

【箴十七25】「愚昧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憂苦。」
  〔呂振中譯〕「愚頑的兒子使父親愁煩,使生他的母親憂苦。」

【箴十七26】「刑罰義人為不善;責打君子為不義。」
  〔呂振中譯〕「對義人索取罰金、很不妥善;責打高貴人、很不正當。」
  〔暫編註解〕社會正義不存,無辜和行為正直的人受迫害。都是不義的事。當年先知耶利米因直言而被打(耶二十1~2)便是一例。
       「責打君子」:參耶穌受審的經歷(約18:23)。
     刑罰義人……責打君子: 本文正面反映了神的公義與法規被邪惡統治者所扭曲歪解的現狀。有史以來,越是墮落不義的時代,追求正義與真理的人越是遭受了更大的逼迫與苦難。即便是今天,雖然文明發達,國民的權利得到更多申張,但不義之事到處可見。聖徒既已身處這種時代,就不應該袖手旁觀,不僅要高呼神的公義與真理,更要具體指出並改變社會的不義<太9:1-34,聖徒如何對待社會不義>。
         刑罰(`anash)。直譯是“罰款”。
         君子(nedibim)。可能指人格的高尚,而不是指他們在國家中的地位。“不義”指他們被責打,是因為他們身為法官拒絕濫用職權。

【箴十七27】「寡少言語的有知識;性情溫良的有聰明。」
  〔呂振中譯〕「檢束言語的、認識知識;脾氣〔仿以上諸譯本繙譯的〕冷靜的是明哲人。」
  〔暫編註解〕“ 寡少” 。抑製、束縛。“ 溫良”。直譯作:冷、冷靜;即沉。
     溫良(qar)。,直譯是“冷靜”,指不輕易發怒和衝動。所羅門作品的要旨就是反對急噪草率的話語(見箴15:23;18:6;25:11;29:20;傳5:2,3;10:14;12:10)。但該詞在馬所拉文本裡是yaqar,意為“寶貴”。

【箴十七28】「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
  〔呂振中譯〕「愚妄人默不作聲、也算為智慧;閉口不言、也算為明達。」
  〔暫編註解〕聽取這忠告的“愚昧人”最少也沒有那麼愚昧了!
     在人的意識中,常常把靜默和智慧聯繫在一起。所以一個愚昧人如果能保持沉默,就會被人當作聰明人。但他無法沉默。那些懷疑自己智慧的人不相信這一點。他們覺得需要用很多的話語證明自己的聰明。只有那些堅信自己智慧的人,才能安靜等待,直到有機會說幾句智慧的話。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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