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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十六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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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17:05: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福壽權柄皆神賜(十六1~33)】
一、論盲點(2)
二、論君王(10~15)
三、論良言(24)
四、論口腹之慾(26)
五、論長壽(31)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十六1】「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
  〔呂振中譯〕「心裏所籌劃的在乎人;口舌之應對乃由於永恆主。」
  〔暫編註解〕本節指出人可以計畫,但把計畫完成,須靠神的幫助;即“謀事在人,成事的神”。
         人心中會有謀算,但實行的時候,詳細地說出來的時候,便應驗神的計劃。
         巴蘭的經歷證明了本節箴言的真實性。這個貪心的先知本想咒詛以色列人,以獲取巴勒的賞金。但他自稱所代言的神控制了他所說的話(民22-24章)。本節特別適用于一個人為神說話的時候(出4:12;耶1:7;太10:19)。
         1~9 本段的論題是神以及祂對人類活動最終的控制。
         1~9除了第8節之外,每節經文都使用了“耶和華”這一名稱,信仰色彩濃厚,特別強調了聖徒的生命主體是神。生命的誕生與成長,宇宙的起源與維持等,這世界充滿神秘,人的力量實在是不足掛齒。縱觀一個人的一生,也可以知道從出生到死去,有很多事情都是事與願違。因此聖經將聖徒的生活比作管家,而對管家而言,最重要的是順服家主(太20:8;路12:42;多1:7;彼前4:10)。
         1-11 論神的主權。
         1-33本章大部分節數中,上下句均同義,而前面各章的節數多為反義。
         1~33勸勉人要將萬事交托耶和華。
       本章寫作體裁,大半未用對比,而是直接的訓誨,每句中仍分上下行,但意義相同。

【箴十六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呂振中譯〕「人一切所行的、自己都看為純潔;惟有永恆主衡量人的心〔原文:靈〕。」
  〔暫編註解〕神不看表面,祂衡量人內心的動機。
       “心”。即品行或性情。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可比對保羅的經歷(林前4:4)。
         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 對人而言,最危險的陷阱,莫過於以自己的價值標準判斷一切事情,就是怎麼也不承認絕對永恆的真理,而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或立場,判斷或決定一切。人類這樣的驕傲意志,起源于亞當與夏娃違背神的命令之時(創3:6)。神不僅察看人的外在生活與行為,並且察看內心的動機與意願,甚至看穿人所不知的隱而未現的罪惡(來4:12)。因此,若有人說自己無罪,實在是自欺,且證明真理不在他的心中(約壹1:8)。
         雖然大多數人都知道自己生活中的缺點,但他們總要為自己犯罪找出某種理由。他們可能把自己與別人相比,認為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和難處,他們至少並不比別人壞。他們或者覺得因為自己的某些弱點,神會原諒他們偶然的偏離正道。他們接受神所定的標準,但不願意完全遵守。
         以自己為標準的人總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純潔的。他們既以自己為唯一的標準,還會得出別的什麼結論呢?聖靈的工作就是破除這種自滿心理,使人認識到存在一種絕對的標準。這種標準在神的聖言中清楚地顯示,並在基督的生活中得到最有力的說明和例證。只有人類的創造主知道人心中自我欺騙的動機,並且利用天國的一切媒介讓人認識到需要一位元救主,並相信神有足夠的能力使人重生(見箴21:2;24:12;耶17:9,10;約16:8;雅2:12)。

【箴十六3】「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呂振中譯〕「為你所作的輥交於永恆主,你所圖謀的就必立定。」
  〔暫編註解〕要把你的重擔交託耶和華;這些重擔或會使你憂慮,對神來說卻沒有什麼大不了。
       「交托」:原是描寫滾石輥動。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 “交托”意味著完全依賴。意指要尊神為生命的主人,並與神相交,將一切憂慮與未來之事,均交托給神並信靠祂 (詩37:5;彼前5:7)。
         交托(galal)。原文有“滾動”之意。聖經勸勉說,“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詩37:5)。
         成立。當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缺欠,轉而求神在一切行動和決定上進行指導和幫助時,就有天上的能力幫助他實行在聖靈的感動下所作出的決定。人經過這樣的感化以後,連魔鬼也會詫異他的變化。他本來是那麼軟弱動搖,又驕傲固執。

【箴十六4】「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呂振中譯〕「永恆主所造的各適其用;連惡人、也是為了禍患日子而有的。」
  〔暫編註解〕神造的萬物各有其用處,祂是人生也是宇宙的主宰,賞罰分明。祂有時藉惡人彰顯祂的大能(出九16),但惡人難逃刑罰(雅一15,17)。
       “各適其用”。或譯作:為了它們和祂自己的目標,包括為惡人的審判之日造了惡人。
     下半節指惡人有必然的結局。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 若不是神的旨意,連一隻鳥都不會落在地上,與此同時,一切被造物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太10:29)。甚至連那些敵擋神的惡人,也為神的萬事互相效力的計畫而存在(羅8:28)。但聖經並不認為神製造惡。整個人類歷史可以說是關於救贖的大型電視劇。聖經教導我們,神終極的計畫與關心就是拯救其子民,神為了救贖計畫而忍耐那些被比喻為“稗子”(太13:29)或“震怒的器皿”(羅9:22)的邪惡勢力,直到審判的日子。
         本節的意思難道是指依照神的計畫,祂在地上創造惡人,是為了最後懲罰和毀滅他們嗎?人們一直用本節來支持可怕的預定懲罰論,說神創造有些人,就是要他們受永遠的懲罰。KJV版是前半節是“神造萬物,是為祂自己。”“祂自己”在箴15:1和箴16:1中譯為“回答”,“應對”。所以作者在這裡所說的不是預定懲罰的教義,而只是說萬物永遠不變定律,使痛苦和死亡成為罪的報酬。
         神所造的人本是正直的,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而犯了罪(傳7:29),所以只能在萬物結局的時候滅亡。而那些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重生的人(約3:3,7),則能享受永生,承受純潔的世界(彼後3:13)。神已經安排了各種結局,以適應人自己所作的選擇。地上其他的受造之物則不由自主地捲入人類所帶來的毀滅之中。神就是這樣向我們保證,祂已預見,並為每個種結局作好準備。再也不會有犯罪的人因他永遠的痛苦而讓上天難受(見出4:21注釋)。

【箴十六5】「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聯手,他必不免受罰。」
  〔呂振中譯〕「心裏驕傲、都為永恆主所厭惡;我敢頓手擔保,他必難免於受罰。」
  〔暫編註解〕“聯手”:看十一21注。本節下半是說:“可以確定的是:他必不免受罰”。
       “連手”。比較第十一章21節及其腳註。
     「聯手」:聯盟。
         心裡驕傲。神無法幫助那些心裡驕傲的人。他們覺得自己不需要神的説明。屬靈的驕傲是最危險的驕傲,因為它使人自滿,不讓聖靈來感化他。
         聯手。該詞含義不很清楚。有人認為是寓指暴行;有人認為是指聯手敵擋神;也有人認為是一種強調形式,意為“這是我的手”。最後一種解釋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在所羅門的時代握手沒有這樣的意思。有一點是肯定的,驕傲的心肯定不能算為無知(見箴29:23;賽25:11;太23:12;腓2:8)。

【箴十六6】「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敬畏耶和華的,遠離惡事。」
  〔呂振中譯〕「因忠愛與誠信、罪孽就得赦除;由於敬畏永恆主、人就免受禍患。」
  〔暫編註解〕神喜悅人能愛人(“憐憫”)又誠實。信神的人若肯認罪,又能遵行神旨,神會赦免其罪,不予責罰(賽一18~19;結十八23,30~32)。從這角度說,憐憫、誠實使罪“得贖”,也就是能止息神的忿怒。但不可誤以為靠憐憫、誠實可以得救。得救須靠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弗二8)。
       “憐憫”。忠貞的愛。“誠實”。信實。人類的罪得贖,是由於神忠貞的愛和信實。敬畏耶和華能使人在受引誘時遠離罪惡。
     「憐憫誠實」:信仰的內涵,是神對選民的基本要求,並非得救之途徑。這是真正悔改的人應有的表現,正如下半節所言,敬畏神的人會遠離罪惡。
         盡心愛神和同胞,忠於承諾和職責,堅持神的真理,就是不再做罪人,而成為神忠心的僕人。要蒙上天的悅納,靠的不是禮物或許多的祭品,而是要脫離罪惡。這個教訓與當時許多人的看法大不一樣。他們獻大量的祭物,想購買神的悅納,而沒有潔淨自己的生活和行為(見箴3:3;14:22;20:28;太22:37)。

【箴十六7】「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
  〔呂振中譯〕「人所行的若蒙永恆主所喜悅,永恆主也使他的仇敵跟他和好。」
  〔暫編註解〕當一個人按照神的旨意生活時,他仇敵的敵意往往會因他的善良而平息,無須神的特別干預,儘管神隨時準備在必要的情況下介入,如在雅各和以掃的事上(創32:6-11)。

【箴十六8】「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呂振中譯〕「少所有而有義氣,勝過有許多進項、而無義氣。」
  〔暫編註解〕“財利”指收入。
       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雖然財利不多較為貧窮,只要行公義,就勝過那些多有財富的人。凡世上的財寶,根本上都是服務於人,惟有將財寶使用在彼此造就或當用之處時,才有真正的價值與意義。但是,許多人都已淪為錢財的奴隸,把別人視為剝削的物件,最後還沒有享受財富所帶來之喜悅,就黯然死去。這是現代社會主次顛倒的代表性實例,也是人類悲劇的重要因素之一<傳 緒論,聖徒對金錢的態度>。
     該詞可能指聖潔的生活或正直的行為。“行事不義”指與之相反的情況。不義之財不會給人的心靈帶來平安,不能保證身體的健康,也不能提供真正的滿足。義人的正當收益雖然菲薄,卻能帶來滿足的快樂,絕不會引起妒忌和貪婪(見箴13:7,25;15:16)。

【箴十六9】「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呂振中譯〕「人的心計劃他所要行的路;惟有永恆主能使他腳步穩定。」
  〔暫編註解〕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依靠神賜給我們的生命,所以也要經過祂的許可。人可以進行籌畫,但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活著實現自己的計畫。一些基督徒顯然認識到這個真理,所以在他們發表將來的計畫時,習慣上說:“主若願意”(見雅4:13-15)。
     人必須為將來的行動聰明地制定計劃,但所有這些計畫都要與神所顯示的旨意和律法相對照,以確認符合神的標準。在考慮問題時要祈求神的引導,並願意接受神的更改或阻止(見路12:17-20)。

【箴十六10】「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
  〔呂振中譯〕「王嘴裏有神權話;審判時他的口總不〔或譯:不可〕差錯。」
  〔暫編註解〕“神語”。這是指君王的話語有最終的決定權。因此,他必須十分小心,在判決時不容有誤。
       「有神語」:斷案有神的智慧。
         神語(qesem)。通常指虛假的預言(申18:10;耶14:14;結13:6)。但這裡似乎用於褒義,指國王所說的話出於超人的智慧。所羅門就是這樣。掃羅和大衛二人在開始執政時,也有證據證明神與他們同在(見撒上10:6,7;16:3;王上4:29,30)。本節的意思可能是“由於國王們被視為說話具有超人的智慧,他們需要特別小心,以免作出錯誤的決定”。
     10~15 君王的責任。

【箴十六11】「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囊中一切法碼都為他所定。」
  〔呂振中譯〕「秤和公道的天平都屬於永恆主;提包中所有的法碼都是他所制定的。」
  〔暫編註解〕神關注和反對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誠實的交易是受神政權的永恆原則來約束的(見箴11:1)。

【箴十六12】「作惡,為王所憎惡,因國位是靠公義堅立。」
  〔呂振中譯〕「行壞事、是王所厭惡;因為王位是靠着公義而堅立的。」
  〔暫編註解〕統治者的第一德性或統治原理就是公義。作為神的代理人,統治者行事應公正無私。惟有以公義治理國家時,國家才會欣欣向榮,統治者也會得到百姓的信賴,國位才會堅立。
     由於國王是神的僕人,為祂而工作,代表祂管理百姓的,他們的罪在性質上就比一般人更加嚴重。所以惡王的王位要被剝奪,而公義的政權將得以繼續存在(見但4:17;羅13:1-6)。

【箴十六13】「公義的嘴為王所喜悅,說正直話的,為王所喜愛。」
  〔呂振中譯〕「公義的嘴脣、王所喜悅;正直的話語、王所喜愛。」
  〔暫編註解〕公義的國王自己是誠實的,所以喜歡和尊重臣僕和百姓中誠實正直的人(見箴8:6,7)。

【箴十六14】「王的震怒如殺人的使者,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
  〔呂振中譯〕「王的烈怒乃死亡之使者;但智慧人能平息王怒。」
  〔暫編註解〕使王平靜而不激怒祂,是明智的做法。
     暴君獨裁而專制。他一生氣,就要殺人。所以聰明人要設法讓國王高興(見箴19:12;20:2)。本節並不是維護獨裁,而是勸人怎樣與這樣的暴政相處(見傳8:2-4)。

【箴十六15】「王的臉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像春雲時雨。」
  〔呂振中譯〕「王之和顏悅色使人有生命;王的恩悅如同春雨之雲。」
  〔暫編註解〕“春雲時雨”。即春天的雨,能保證農作物的長成。
       「春雲時雨」:春雨之雲。春雨使農作物長成,可以收割。
     王的臉光……好像春雲時雨: 本節與14節相關,七十士譯本譯為“蒙王喜悅者好像春雲時雨”。在古代專制君主國家,處處可見因王不合情理的怒氣,致使許多人橫遭慘禍的事例。故有智慧地輔佐君王並使之施行仁政的人,可使王面帶喜色,施恩于舉國之民。他們可比作秋收時期,使農作物成熟的秋雨(珥2:23)。
         這句話與第14節形成對照。春雲時雨會增加去年秋天早雨時所播種子的收成(見伯29:23;耶5:24)。同樣,國王的悅納也會提供鼓勵進步的環境(見詩72:6)。

【箴十六16】「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
  〔呂振中譯〕「得智慧〔傳統此處有:多麼〕勝過得黃金;得明達勝於選得銀子。」
  〔暫編註解〕將智慧: 將智慧比作金子,將聰明比作銀子,暗示若定意要辯出價值的輕重,智慧略勝一籌。若說聰明超越單純的知識(Know-how)而近于理性,智慧則可以說是洞察事物終極真相的能力,尤其是指認識神的知識(1:7)。
     國王的悅納可能更多地帶來物質的利益,而不是知識的進步。當人違背自己的信念,屈從統治者的意願時,智慧和聰明就會受到阻礙。所羅門不可能是指智慧勝過聰明,如同金子勝過銀子,而是說智慧和聰明的價值超過人們所竭力尋求的金銀(見箴3:14;8:10,11)。

【箴十六17】「正直人的道,是遠離惡事;謹守己路的,是保全性命。」
  〔呂振中譯〕「正直人的道路、遠離禍患;恪守自己的路的、保全性命。」
  〔暫編註解〕正直人的道超脫世界及其誘惑。這些誘惑會引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導致滅亡。凡努力與神保持和諧的人,會仔細考慮自己所走的道路,確認自己的腳步不走錯(見箴4:26;15:19;提後2:19)。

【箴十六18】「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呂振中譯〕「先狂傲、然後遭破毀;先有高傲之氣、然後就跌倒。」
  〔暫編註解〕驕傲在敗壞以先: 這句話以隱喻法加添了文學風韻。本書主要是從人與神的關係上,談論了驕傲(11:2;18:12)。與驕傲相反的是謙卑,謙卑並不是指盲目低頭,內中包含著因基督而享有的無限自豪與自負(腓3:3;雅1:10)<耶43:2,謙卑與驕傲>。
     儘管對於驕傲一再提出警告,每一代仍然都有人驕傲自負,結果落入困苦和恥辱之中(見第19節;箴11:2;17:19;18:12)。那些生驕傲自負的人在審判的時候將不得不降卑承認神。

【箴十六19】「心裡謙卑與窮乏人來往,強如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
  〔呂振中譯〕「心靈謙卑、跟貧困人在一道,勝過將擄物跟驕傲人同分。」
  〔暫編註解〕謙卑地與卑微的人來往,比透過不正當的手段與驕傲人一起致富為好。
     貧窮要強過在忿怒的日子突然消失,使人無可奈何的富貴(見箴15:17;16:8)。

【箴十六20】「謹守訓言的,必得好處,倚靠耶和華的,便為有福。」
  〔呂振中譯〕「留心接受訓話的、必得好處;倚靠永恆主的乃為有福。」
  〔暫編註解〕「訓言」:神的訓誨。
     這是眾所周知的重要事實。只要謹守神的道,就能在靈,智,體方面康健,並在萬事上蒙福(見約13:17;雅1:25)。

【箴十六21】「心中有智慧,必稱為通達人;嘴中的甜言,加增人的學問。」
  〔呂振中譯〕「心中有智慧的可稱為明達人;嘴裏的甜言能增加說服力。」
  〔暫編註解〕“通達人”即有辨別能力的人。“學問”。更可作:說服力。
       下半節指出智慧教師的教導有方,使學生明白吸收,學問得以增長。
     加增人的學問: 俗話講“玉不琢,不成器”,縱使擁有卓越的才華,若不能有效地使用就是徒然。耶穌比喻聖徒是照亮世界的燈(太5:15)。保羅將教會比作基督的身體,強調從聖善的知識到物質財富,聖徒都當彼此分享(林前10:17;12:12)。
         必稱為通達人。即使是沒有智慧的愚昧人,也會承認智慧。
         嘴中的甜言。即動聽悅耳的話語。這也是大家所承認的事實。用現代電聲設備在世界的廣大地區進行宣傳,正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不僅在商業上,在傳福音方面也一樣(見箴27:9)。

【箴十六22】「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懲治。」
  〔呂振中譯〕「有明智的、明智就是他生命之泉源;愚妄人受的懲罰乃是愚妄。」
  〔暫編註解〕“生命的泉源”。即屬靈生命力的源頭。“懲治”。借行為來教訓。
     懲治(musar)。參申11:2;箴3:11;賽26:16;53:5。智慧能持續不斷地給人帶來鼓舞和力量。但愚昧只能給愚昧人帶來懲罰(見箴1:7;7:22;15:5)。

【箴十六23】「智慧人的心教訓他的口,又使他的嘴增長學問。」
  〔呂振中譯〕「智慧人的心使他的口通達;又使他的嘴增加了說服力。」
  〔暫編註解〕“學問”。更可作:說服力。
     教訓他的口。意思可能是“使他說話有智慧”。智慧人聰明的話語能吸引聽眾,使真理更加動人。

【箴十六24】「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覺甘甜,使骨得醫治。」
  〔呂振中譯〕「和悅的甘言如同流蜜之處,使人的心覺得甜蜜,使筋骨恢復強健。」
  〔暫編註解〕「蜂房」:蜂蜜(參撒上14:29有關約拿單的經歷)。
     人們一直都知道良言是甘甜的。但言語,心情和健康之間的密切關係還是由現代的實驗來證明的。埋怨和生氣的話語給說和聽的人都造成身心的傷害;但和藹溫柔的話語會給全身帶來治療。

【箴十六25】「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呂振中譯〕「有一條路人以為對、以為直的,究竟是條死亡之路。」
  〔暫編註解〕看十四12注。
       重複第十四章12節的話。參看那節經文的腳註。
     見箴14:12注釋。

【箴十六26】「勞力人的胃口使他勞力,因為他的口腹催逼他。」
  〔呂振中譯〕「勞力人的胃口促使他勞力;因為他的口腹催逼着他。」
  〔暫編註解〕饑餓催使人作工,但重要的是饑餓不應是工作的動機,所以聖經教導:“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保羅也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以吃飯”(帖後三10)。
       勞力人的胃口使他勞力:  “胃口”含有“靈魂”、“呼息”、“欲望”等意思。本節譯為“胃口”,其意義深遠。因為欲望可以說是一切行為的原動力。弗羅伊得(1856-1939)曾說,人完全被生物學層次的欲望所支配。但聖經特別強調了,人的原動力應該是對神與聖靈的饑渴(加5:17)。倘若有像饑渴的鹿切慕溪水般思慕神的恩典、渴求屬靈的糧食,生命之糧耶穌必充充滿滿地賜予他(詩42:1;約6:58)。
         人勞動是為了食物,衣服和住所。在三者之中食物是最主要。人需要滿臉流汗,才得以滿足自己的需求(見創3:19;傳6:7;帖後3:10)。


【箴十六27】「匪徒圖謀奸惡,嘴上仿佛有燒焦的火。」
  〔呂振中譯〕「無賴的人挖掘陷害人的坑;他嘴上彷彿有燒焦人的火。」
  〔暫編註解〕“燒焦的火”亦作“灼熱的火”,喻惡人的言語譭謗傷人如烈焰灼身。
       「嘴上彷佛有燒焦的火」:匪徒的言語像焚燒的火,叫聽者受害。
     匪徒。直譯是“彼列的人”,也就是無用的人。
         圖謀奸惡。KJV版為“挖掘奸惡”。可能指惡人給鄰居挖掘陷阱,圖謀陷害他。或理解為挖掘奸惡,就像人挖水井一樣。說他的話如火灼人,說明他圖謀奸惡是為了陷害鄰居,而不是為了自己在罪惡的知識中尋歡作樂(見雅3:6)。

【箴十六28】「乖僻人播散紛爭;傳舌的離間密友。」
  〔呂振中譯〕「乖張的人播布着紛爭;背後誹謗人的、離間良友。」
  〔暫編註解〕誇大其詞,造謠中傷會製造紛爭,離間友誼(見箴17:9;18:8)。

【箴十六29】「強暴人誘惑鄰舍,領他走不善之道。」
  〔呂振中譯〕「強暴的人引誘鄰舍,領他走不好之路。」

【箴十六30】「眼目緊合的,圖謀乖僻;嘴唇緊閉的,成就邪惡。」
  〔呂振中譯〕「眼目緊合着的、圖謀着〔傳統:緊合着要圖謀〕乖張;嘴脣緊閉着的、作成了壞事。」
  〔暫編註解〕“嘴唇緊閉”亦作“縮攏嘴”或“噘嘴”,為圖謀邪惡的表示。
       “眼目緊合”。即眨眼,使眼色。“嘴唇緊閉”。即不說一句話便傳達了惡意。許多邪惡與乖僻都是不用說一句話便能傳播。
     為了圖謀惡事而緊閉眼目或嘴唇的,無異於行了那惡事。這與耶穌所說,看見婦女動淫念的就等於犯了姦淫的話語,有著密切的聯繫(太5:28)。因此,比起修飾外表,聖徒當努力使內心誠實。
         狡猾邪惡的人心地非常鋼硬。當他們閉目策劃惡計,閉嘴隱藏奸笑時,他們的罪惡就等於已經實行了(見箴6:14;10:10)。

【箴十六31】「白髮是榮耀的冠冕,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
  〔呂振中譯〕「白頭髮是尊榮之華冠;這在公義之道路上纔能得着。」
  〔暫編註解〕老年人頭上閃著美麗的銀絲,是大自然給他的冠冕,為一生行走在公義的道上的獎賞,應得到人的尊敬(參利十九32)。(當然也有例外,《約伯記》二十一7就是一例)。
       「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公義的人可以長壽。
     老年人如果行走公義之道,他們智慧的勸導和良好的影響就為他們一生的成就加冕。但老年人如果堅持作惡,就與他們的年齡很不相稱了。這是很不幸的(見箴20:29)。

【箴十六32】「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呂振中譯〕「不輕易發怒的勝於勇士;轄制己心〔原文:靈〕的、強過將城攻取的人。」
  〔暫編註解〕不輕易發怒的: 這裡的“怒”不是指義憤,而是指神經質的激動。本書將這種怒氣和愚昧視為同等(22:24;29:8,11;30:33)。怒氣只會麻痹判斷力,助長惡性循環,除此之外全無益處。治服己心的: 這種人不易受到喜怒哀樂的影響,他的靈魂不會為貪婪與世上的風浪所左右,他的判斷力更不會被世事所混淆,只是心裡平穩安靜。本節教導我們,幸福並不是肉眼所能見的數量問題,乃是肉眼所不能見之靈魂的品質問題,作事不可鼠目寸光,乃要高瞻遠矚,誠實完工才是智舉。
     成功的軍事領袖總是會受到許多稱讚,並被視為勇士。但克己自製更值得尊敬(見雅3:2)。

【箴十六33】「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
  〔呂振中譯〕「抽的籤儘可以拋在人懷裏,定其事卻全是由於永恆主。」
  〔暫編註解〕此處的“簽”為兜在長袍利的石子,抖到地上來決事(參拿一7;徒一26)。世上萬事在神手中,非決于機會(1,3節)。
       “定事”。更可作:每一個決定。神有權管轄人類的事務。看似巧合的事,事實上是神之完全計劃的一部分。
     「簽放在懷裡」:描寫大祭司用衣服上的烏陵土明求問神的旨意;人儘管抽籤問卜,判斷的卻是耶和華。
         本節回應首段所強調的教訓。
         神並不希望人任何事情都用抽籤的方式來決定。如果有足夠的證據或相關的原則可以幫助人做出決定,採用抽籤就會削弱人的意志和品格。只有在得到神特別指示的情況下,才可以採用抽籤的方式。否則就無法保證能得到出於靈感的答案。
         希伯來人抽籤的方式不很清楚。“簽”可直譯為“鵝卵石”,暗示用的是小石子,可能是不同顏色或特殊形狀的。本節似乎暗示至少有時把石子放到長袍胸部的皺折裡搖晃,再拿出來(見書18:10;箴18:18;徒1:23-26)。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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