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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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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8 16:24: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箴言第一章】
一、智慧──箴言之鑰(1~19)
1、專論智慧
2、遠離惡友(8~19)
二、緊急呼籲(20~33)
  1、引言:向聽眾呼籲(20~21)
  2、向愚昧人、褻慢人、愚頑人說話(22)
  3、 勸諭回轉(23)
  4、聽者的拒絕(24~25)
  5、宣告審判的嚴厲性(26~27)
  6、聽者拒絕的結果(28~30)
  7、不回轉者的結局(31)
  8、 向愚昧人、愚頑人說話(32)
9、結語:向聽眾呼籲(33)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一1】「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箴言:」
  〔呂振中譯〕「大衛的兒子以色列王所羅門的箴言:」
  〔暫編註解〕所羅門王以智慧聞名當日世界,據《王上》四32記載,他有神賜的極大智慧,超過東方人和埃及人,作有箴言、詩歌數千。但他並非本書所收箴言唯一作者(看<參考資料>“作者“條”)。“箴言”一詞不僅指格言、諺語,還包括聖哲論道之作(例如五章)、對人生的觀照和發明,以及謎語和警句。2~6節是“箴言”二字的最好註釋,中心思想是要人敬畏神(看7節注)。
       “所羅門的箴言”。箴言是日常生活的一些格言,目的是給人作生活的實際指引。本書以所羅門為作者,但並不表示整卷書都是由他撰寫的(比較二二17;二四23;三○1;三一1),他只是主要的撰寫人。
     雖然本書的作者不僅所羅門一人,但他所寫的篇幅最長。
         所羅門: 所羅門的智慧足以令希伯來人一提智慧就聯想到所羅門。據王上4:32,他作了箴言三千句。
         “箴言”一詞的含義,見上述《序言》。這寫箴言或格言,表現了希伯來語詩歌平行韻律的特徵。所羅門有充分的資格寫下這些格言。他的智慧是世界的奇跡(王上3:12;10:23-25)。他是殷勤地觀察神的創作,與各國人民的交往又增加了他的知識和悟性(見王上4:29-34;王上10:1-3)。
         1:1-7 引言。

【箴一2】「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分辨通達的言語,」
  〔呂振中譯〕「要使人曉得智慧和練達之事,能了解明達的訓言,」
  〔暫編註解〕“智慧”。即實際和成功地運用知識。“訓誨”。用言語(二四32)或責杖(二三13)施行的教導。
         「訓誨」:要求受教者的順服,這順服是出於敬畏神(7)。
         智慧: 是本書的鑰字,出現過41次,希伯來語是hokmah,具有訓誨(1:2,3)、分辨、通達(1:2;2:2)、靈明、謹慎(1:4)、學問(1:5)、知識等意思。哲學所指的智慧,是源于對人生的全方位體驗,是出於良善純正之心的綜合性、直觀性的判斷力,而不是簡單的片面性、分析性的知識。聖經強調若沒有認識和信仰創造和統治萬物的神,多麼富有睿智的相對智慧,也不能成為絕對意義上真正而完全的智慧。亦即,智慧與神息息相關。與此相同,善惡禍福亦與神絕對相關。並且,智慧良善與祝福均以神為中心而相連在一起。以下圖表指出了舊約的先知、祭司和哲學家是怎樣強調人對神的基本態度——義和罪,並且也表明了義人就是素常行善,被神所認可的真智者。由此來看,根本不可能有“良善而智慧的惡人”。
         智慧(chokmah)。在聖經中共出現141次,有許多含義:一,技能(出28:3;35:26;王上7:14);二,聰明、精明(王上2:6;3:28;伯39:17;賽10:13;29:14);三,世務的智慧(王上4:30;賽47:10);四,屬靈的智慧(申4:6;詩37:30;90:12;箴10:31;賽33:6;耶8:9);五,神的智慧(詩104:24;箴3:19;耶10:12;51:15);⑥ 擬人化的屬靈智慧(箴8:1-36;9:1-6);七,人類理想的智慧(詩111:10;箴1:2等)。
         訓誨(musar)。其詞根是yasar,意為“訓誡、”、“訓練”、“糾正”,有時指“責罰”。Musar還表示訓誨的結果,故基本上等於智慧。
         增長智慧是訓誨的結果,但訓誨來自神的啟示。聖經乃是這種訓誨的真正基礎。
       2~4 箴言書的目的是讓讀者認識智慧,並讓智慧管理他或她的生活。
     2~6明白箴言可得智慧(2節),和更多的智慧(5節)。“智慧”一語在本書出現逾40詞。關於“智慧”的含義,看<參考資料>“《箴言》與智慧文學”條。本書力勸人尋求智慧,因它比金銀還寶貴(三13~14),不但可以防阻人落入敗德壞行的陷阱,還能積極引人進入美善的崇高生活境界。
         2-6本書目的是叫愚者及智者都受益。

【箴一3】「使人處事領受智慧、仁義、公平、正直的訓誨,」
  〔呂振中譯〕「能領受訓練於明智的處事,有公義和公平與正直,」
  〔暫編註解〕“智慧……的訓誨”。訓練人智慧地處事,以至他能達致成功。“仁義”。公義。“公平”。公正。
       「使人處事 ...... 正直的訓誨」:可作「在明智處事、仁義、公平、正直上接受訓誨」。換句話說,智慧包括道德上的要求。
     智慧(sekel)。與第2節的“智慧”不是同一個字。Sekel 有“審慎”,“精明”,“見識”的意思。希伯來語詩歌的特徵是把同義詞放在一起。這些同義詞應該理解為並列,而不是對比。這種並列的目的是為了強調主題,涵蓋主題的各個方面。

【箴一4】「使愚人靈明,使少年人有知識和謀略,」
  〔呂振中譯〕「能使愚直人精明,使少年人有知識和謀略──」
  〔暫編註解〕“愚人”指不能作正確道德抉擇的人,有的譯為“愚直人”,象《路加福音》十二16~21所記的那個財主,作者稱之為“無知”,不是說他頭腦遲鈍,而是因為缺乏判斷力,思想不成熟,對生命不肯深入探究其意義。
       “靈明”指正確判斷和選擇的能力。箴言不但幫助聰明人,也能幫助愚直人。
     “靈明”。精明。即免受誤導的防衛。“愚人”。即沒有主見、容易受別人影響的人。
         「愚人」:指毫無定見,易受擺佈的人。
         「靈明」:指不被誤導走入歧途。
         「謀略」:在此指有計劃達到正當的目的;這字在其他地方可譯作「計」、「詭計」(12:2; 14:17; 24:8),有壞的含意。
         愚人: 此詞亦是把握本書的鑰字,可以從四個角度考察其內涵:①“愚蒙”之人,容易被欺騙的人(14:15;15:21);②用來指愚笨頑固的人(32節;10:1,14;12:16;13:16;15:2;17:24;18:6;19:13;20:3;24:7;29:11);③與“愚頑”大致相同(7節;10:8;17:28);④指與神隔絕的心或對神無知的狀態(17:7;詩14:1)。靈明: 意指“敏捷”、“奸詐”。這裡則指躲避惡人奸計的能力。使少年人有知識: 少年人因沒有社會經驗而不能慎重起見,容易採取輕率無謀的行動。因此他們需要有“知識”,“知識”指經驗性的知識。
         靈明(`ormah)。“審慎、精明”。該詞既可用於貶義,如出21:14(譯為“詭計”),也可用於褒義,如這裡和箴8:5,12。
         4-6節說明本書的物件:愚人、少年人、智慧人。

【箴一5】「使智慧人聽見,增長學問,使聰明人得著智謀,」
  〔呂振中譯〕「智慧人聽了,可以增長心得;明達人聽了,可以獲得技能,」
  〔暫編註解〕「智謀」:原本描寫掌舵者的高度技能。
       屬世的智慧以自然現象為基礎,但箴言作為神之話語的一部分,給那有限的智慧加添新的認識之光,從而使人領悟到超自然的存在與現象。本節表明箴言的適用範圍很廣。學問: 含有“接受”、“拿取”之意,指世世代代所積累的知識。智謀:是航海用語,含有“繩子”、“拉繩”、“操縱”之意。這裡則指可以正確指引生活的深奧原理。
         我們也許會以為智慧人不願意讀這本書,覺得沒有必要。但他們很清楚自己僅僅接觸到宇宙寶藏的邊緣,十分願意得到只有神才能給予的幫助。
     5~6 箴言不但對愚昧人有益,對聰明人也一樣有益。“智謀”。直譯作:掌舵;即擁有在生命中行正確道路的識別能力。“箴言”。用比較來作出的說明。

【箴一6】「使人明白箴言和譬喻,懂得智慧人的言詞和謎語。」
  〔呂振中譯〕「能明白箴言和譬喻,能懂得智慧人的言詞和難題。」
  〔暫編註解〕“謎語”的原文有“寓言”、“譬喻”的意思。
       「箴言」指普通的箴言,不是指本書。
     譬喻(melisah)。“諷刺”或“諷刺詩”(哈2:6)。這裡可能指“比喻”或“謎語”。
         謎語。需要解釋的隱語。

【箴一7】「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呂振中譯〕「敬畏永恆主是知識的總綱〔或譯:開端〕;智慧和管教、愚妄人卻藐視。」
  〔暫編註解〕這是智慧著作的中心思想,九10和十五33又再提出。《詩篇》一一一10和《約伯記》二十八28也記有同樣的話。“敬畏”是尊敬神,接受祂做主,聽祂的話語,但心裡沒有懼怕,反滿懷敬愛與歡喜。“開端”不是指一個階段的開始,而是指首要的原則。敬畏神不僅是正確的思想原則,也是與神建立正確關係的首要條件。“知識”的極致是能跳出對事物狹隘和部分的認識,進入到對神的完全體認中(二5),靠著與神親密關係的建立,得到真正的全面的知識。這才是智慧,是愚妄人辦不到的,因為他們恨惡知識(22節),不喜歡受管教(十二1),靠自己而不信靠神(二十八26),也就是瞧不起智慧。敬畏神是信仰生活中的美德,智慧須從敬畏神、完全信靠祂而得,因此不是技巧、聰明或智慧,而是一種道德的美質。
       智慧導師的座右銘和本書的主題是:敬畏耶和華是知慧的開端和要素。“敬畏耶和華”。即以順服神的旨意來表達對神的尊敬(比較伯二八28;傳一二13;詩一一一10;箴九10;一五33)。智慧不是借機械的公式來得的,乃是透過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愚妄人”。即容易受人牽引、易受騙和糊塗的人;這些人在心智上是幼稚的,在道德上是不負責任的。
     「開端」:指開始或精粹,也可指根基。要獲得知識和智慧,必須有敬虔的態度,順服耶和華。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這句話是本書的標題,同時也可以說是理性的標語。神是宇宙的創造者,是永恆的掌權者。敬畏包含著認識神的存在並順從、服事,即含有認識、決志、實踐等層面。認識神的人把握了絕對真理——神的存在和性情,就自然會敬畏神。反之,不承認神存在的人,或許擁有片面的、過眼雲煙般的知識,卻並不認識真正的真理。他們並不知道神是可畏的主,看不到自己的醜陋而盲目地自高自大,隨從人的罪性而蔑視智慧和訓誨。唯有敬畏耶和華的人才有智慧,這句話或許聽起來有些武斷,但若不認識神,就不能得到絕對智慧,因此這必然是絕對真理。並且,若有認識神卻不順服神的人,他必會是愚妄之人或惡人。
         敬畏耶和華。敬畏神的態度含有愛,尊敬和感激,認識到自己的不配,從神恩惠的計畫中獲得救恩。沒有任何智育的方式可以與認真學習聖經相媲美。
         開端(re'shith)。還有“主要部分”之意。敬畏耶和華不僅是獲得所有真知識的第一步,也是知識的重心。知識若沒導致人把生命奉獻給耶穌基督,就偏離了目標“一個人如果不具備選擇耶穌基督的智慧,就算不上聰明。因為基督是世界的生命之光。人的優秀在於他具有基督的美德”(《懷氏信簡》106號,1902年6月15日)。
         愚妄人藐視。《舊約》中有兩個詞指愚妄人:'ewil 和 kesil,經常出現在《箴言》和《傳道書》,很少出現在《舊約》的其他經卷中。愚妄人與敬畏神的智慧人不一樣。他們是不知悔改的罪人。所羅門把不斷追求神和祂聖道的人,與離開公義,踏上永死之路的人進行對比。不敬畏神的愚妄人,要麼貪愛享樂,要麼故意抗命。他們厭棄一切真正的智慧。他們無論積聚了多少知識,還是缺少重心來保持平衡,成為虛妄哲學的奴隸。

【箴一8】「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作“指教”),」
  〔呂振中譯〕「弟子阿,要聽從你父親的管教,不可擯棄你母親的指教;」
  〔暫編註解〕“我兒”(8,10,15節)是教師對學生的稱呼,關係有同父子。
       “我兒,要聽”。一位智慧的導師向他的門生講話。“要聽”。即存順服的心來聽。
         「我兒」:對受教者的稱呼,要他們留意和順服教導。
         我們的人生從家庭開始,生活的智慧亦從家庭學起。在對子女的教育和情趣的薰陶上,不能無視學校或教會的作用。但家庭卻直接影響基本人格的形成 <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我兒。這是老師對學生的一般稱呼。此處可能也是這個意思。但提到母親則暗示更深的個人關係。所羅門似乎在向兒子傳授親身的經驗。人若敬畏神,就會尊敬和順從父母。“訓誨”有教訓的意思,暗示父親在家中具有最高的權威。但在教育兒女方面,母親通常要做得更多。對於母親溫柔教導的回憶,往往能保守青年人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並在他們迷路的時候回到正路上來。
         8-9父母在教導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代表神教導兒女,使他們行為表現純良得體。
         8-19 不可隨從惡人:這些惡人因貪欲而結黨、謀財害命。
     8~19前節已把兩條路擺在年輕一代的面前,現在進行分析。作者熱切盼望年輕人走正路的心躍然紙上,又為他鋪陳利害,說明種甚麼收甚麼的道理。這十一節的寫作手法也是這九章引言的典型手法。前面兩節(8~9節)講為善能得的獎賞(華美和受人尊敬),是聽訓誨、守法則結的果實。這條路的吸引力遠不若第二條路(11~14節),因為後者得來容易,而且可以“大家同分…共用一個囊袋”,十分刺激、熱鬧。直到17~19節才把走世界物質之路的後果點明,只顧啄食眼前食物的雀鳥,難逃被捕捉的厄運,惡人所喪失的乃是靈魂(“奪去得財者之命”)。用公平與慈愛去換取眼前的財利,只能變成貪婪的奴隸。
         一8~九18 本書的第一個大段記載有關智慧的言論,當中鼓勵前來學習智慧的人,要思考和比較愚昧人與聰明人的處事方式。

【箴一9】「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鏈。」
  〔呂振中譯〕「因為這是你頭上的華冠,你脖子的鍊子。」
  〔暫編註解〕項上的金鏈: 這是名譽的標誌(創41:42;但5:29)。只注重外表的修飾毫無意義,惟有以廉恥、自守、教導、順服為衣裳時,才會顯露出真正的美麗(提前2:9;多2:10)。
     戴上樂意順從之華冠的兒女是多麼少啊!那些象約瑟和但以理那樣順從父母的人所得到的,不是束縛的鎖鏈,而是光榮的金鏈(創41:42;但5:29)。

【箴一10】「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
  〔呂振中譯〕「弟子阿,罪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
  〔暫編註解〕這裡提醒人要意志堅強。無論是世人或魔鬼都不能強迫我們犯罪,除非說服我們同意(見羅6:13)。人須有犯罪的意願,私欲才會控制他的理智。有時人們經過長期抵制,終於被罪惡所勝。他們覺得自己已經盡力了。但是誘惑無論多麼強烈,永遠不能作為犯罪的理由。儘管壓力會隨著抗拒而上升,意志能夠而且必須學會永遠說“不”。
       10-19當時,結黨行動在巴勒斯坦是十分普遍的(參詩10:8-10; 何4:2等)。
     10~19 罪人的道路是吸引人的(10~14節),卻引向滅亡(15~19節)。你或許可以得著這個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可八36)。
         10~19順服神的話語是智慧,躲避罪惡也屬於智慧。本文說明了惡人的特點,並指出躲避惡人也是一種智慧。亞當和夏娃因接受蛇的誘惑而犯了罪,但約瑟則因避開波提乏之妻的誘惑而沒有犯罪(創39章)。

【箴一11】「他們若說:“你與我們同去,我們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無罪之人。」
  〔呂振中譯〕「他們若說:『跟我們同來吧!我們來埋伏,流人的血,來無緣無故地潛伏、害無辜的人;」
  〔暫編註解〕“埋伏流人之血”。進行謀殺。“蹲伏”。暗中的,如設計埋伏。
       「無罪之人」:指無辜者。
     為了更加栩栩如生地表達,作者直接引用了惡人的言談。根據前後文脈來看,所羅門時代似乎也有強盜橫行霸道。耶穌也曾講過遇到強盜之人的比喻(路10:30)。
         在文明時代,似乎很少有這種殘暴和貪婪的赤裸裸表白。但沒有悔改的人心中的欲望並沒有改變。殘殺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徵,有時僅為區區小事,如為出名或為了滿足好奇心。每天都發生無情的掠奪,給無辜貧窮的人帶來巨大的痛苦。這裡的警告對如今的青年人是很必要的。

【箴一12】「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他們如同下坑的人,被我們囫圇吞了。」
  〔呂振中譯〕「我們來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去,健全無病地吞下,使他們如下陰坑的人;」
  〔暫編註解〕“陰間”。希伯來文是Sheol。死人的所在地(比較詩五五15)。
       「囫圇吞了」:指完全吞下。
     本節是詩體,運用了對偶句。對偶句有三種類型:①同義型(7:1;8:1);②對比(反義)型(10:5;12:28);③綜合型(10節;18:13)。本節屬第一類。 囫圇吞了: 指吞掉整個身體,這與上半句的“活活”形成對偶句。

【箴一13】「我們必得各樣寶物,將所擄來的,裝滿房屋。」
  〔呂振中譯〕「我們就得着各樣寶貴的財物,將所擄掠的裝滿了我們的房屋;」
  〔暫編註解〕這裡描寫盜竊的動機。成為著名團夥的成員,分享罪惡的成果,這樣的誘惑很容易吸引貪心懶惰的人。第15-19節說明企圖掠奪他人,持久獲利是多麼愚蠢。

【箴一14】「你與我們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
  〔呂振中譯〕「來跟我們同甘苦吧!我們共用一個錢袋』──」
  〔暫編註解〕「共用一個囊袋」:即共甘苦。
       共用一個襄袋: 指強盜們把贓物全部集中到一起來進行共同分配。他們試圖以此來鞏固他們的聯盟,以防相互背叛。為了維持自身的組織,惡人的群體亦需要秩序和彼此協助。只是惡人會利用這些秩序與協助,去犯更大的罪。

【箴一15】「我兒,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
  〔呂振中譯〕「弟子阿,不要跟他們同行一道;要禁止你的腳走他們的路;」
  〔暫編註解〕禁止你腳: 這句話暗示墮落的人,具有偏愛罪惡的傾向。因此,聖經非常強調節制的美德(加5:23;彼後1:6)。 腳: 在此處是單數,用以象徵少年人的行為,並非指身體的一部分。
       作者說明為什麼犯罪的生活,或甚至想獲得合法的份外之財是得不償失的。即使偶然與壞人接觸,也是危險的,因為他們會情不自禁地犯罪。一旦與壞人交往,是非觀念就會模糊,結果就與這些人同流合污了。

【箴一16】「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人的血,」
  〔呂振中譯〕「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壞事;他們倉惶急迫地流人的血。」
  〔暫編註解〕一個人如果與惡人同流合污,就會迅速墮落。這個原先在敬畏神的環境中成長的青年人,不久就會良心麻木,甚至謀殺的念頭也不以為然了。

【箴一17】「好像飛鳥,網羅設在眼前仍不躲避。」
  〔呂振中譯〕「像任何鳥兒眼前張着羅網,仍不足以嚇退牠;」
  〔暫編註解〕倘若雀鳥也懂得逃避眼前的網羅,那麼,人肯定也有這樣的知覺!
       「網羅設在眼前」:飛鳥只顧啄食散在地上的穀粒,不理會設在眼前的網羅,結果難逃厄運;惡人也像飛鳥一樣,正奔向滅亡。
     比喻了敵擋神而專行不義之徒,最終的失敗與滅亡。鳥若看到人在撒網就不會飛過來,撒網的一切辛勞也就會歸於無有。與此相同,惡人的一切企圖都是徒勞的,不僅終將變成虛無,還會令自己遭遇災難。
         犯罪生活的不良後果是十分明顯的。一個人即使只有飛鳥的智力,也當躲避面前的網羅。

【箴一18】「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
  〔呂振中譯〕「但這些人埋伏着、竟為自流己血;他們潛伏着、竟為自害己命。」
  〔暫編註解〕罪惡的行為不可避免地會導致犯罪的人毀滅。沒有人能永久保持財富,即使犧牲了寧靜的幸福。只有誠實才保證會有這種幸福。他們因害怕被出賣而被迫與惡伴保持關係,無法掙脫他們欣然進入的網羅。他們唯一的出路就是悔改,願意為以前的錯誤付出代價。
     18~19 惡人所陷害的是自己,因為他們絕對不能享受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好處。

【箴一19】「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呂振中譯〕「凡以強暴得財利的、所行的路都是如此:那財利把得財者的性命奪了去。」
  〔暫編註解〕貪婪的人不關心他們所欺壓之窮人的痛苦。他們用暴力或欺詐剝奪窮人的生命。本節的警告是,這樣的罪必在今生和將來審判的日子都會遭到報應(見羅6:23;雅1:14,15)。

【箴一20】「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
  〔呂振中譯〕「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廣場上發聲;」
  〔暫編註解〕“在街市上”。所有人都能聽見的地方。
         「寬闊處」:或譯作「廣場上」。
         本書的頭幾章把智慧比作純潔尊貴的女子。原文的智慧(chokmoth,出現在這裡及箴9:1;24:7)是複數的。後面跟單數的動詞。Chokmoth 採用複數可能是為了強調,代表各種智慧。有人認為chokmoth應為抽象單數形式chokmuth。
         20~23希伯來人喜歡用擬人法描繪山、樹等自然事物(賽55:12)或抽象概念<詩 緒論,希伯來聖經文學的特徵>。(伯28:20-23,27,28)最先以擬人法表現了智慧。除了本文以外,本書在(3:15-19;8,9章)等處,也使智慧具有位格。尤其,(8:22-31)幾乎等同了智慧與基督。所有智慧的源泉都是神,因此神與智慧同等。
       20~23 智慧化身成一個女人,她邀請所有人來學習,但大部分人都不聽她的呼籲。
         20-33 要聽從智慧的言語:本段用擬人法把智慧描繪為一位教師,呼籲人服從她,並斥責背悖者,預言他們將有悲慘的結局。
     20~33作者用擬人法寫智慧。這聲音已不只是父母在家中的訓誨(8節),而是響在人聲鼎沸的街市上和在熙來攘往的城門口(“寬闊處”)的呼喚。智慧不是少數人的專利,而是人人可得、人人都需要的美德。因為這是生命之道和生活的法則,繼20~24節的緊急呼籲之後,是一片惋惜,因為她呼喚,她伸手邀請,無人理會,更無人聽從(24~25節)。她“發笑”、“嗤笑”,並非幸災樂禍,而是笑其愚蠢,竟選擇滅亡之途。善言相勸既遭拒絕,只有自食其果(31節)。但是智慧仍不放棄努力,再把兩條路陳明,籲請棄惡從善(32~33節)。

【箴一21】「在熱鬧街頭喊叫,在城門口、在城中發出言語,」
  〔呂振中譯〕「在墻頂上〔傳統:此字有“熱鬧”的意思〕喊叫,在城門口講訓言,說:」
  〔暫編註解〕城門口: 是城中的首領斷案的地方(得4:11;伯29:7),也是商人做買賣的地方(王下7:1),先知宣佈預言的地方(王上22:10)。因此,這裡是古代近東城邦的中心。

【箴一22】「說:“你們愚昧人喜愛愚昧,褻慢人喜歡褻慢,愚頑人恨惡知識,要到幾時呢?」
  〔呂振中譯〕「『你們愚蠢人喜愛愚蠢,要到幾時呢?你們褻慢人喜歡褻慢,愚頑人恨惡知識,要到幾時呢?」
  〔暫編註解〕“褻慢人”:自高自大,心中充滿惱恨、競爭,不聽教誨的人。
       “褻慢人”。那些驕傲、自大和刻意製造麻煩的人(二一24;二二10)。
     「褻慢人」:驕傲自以為是的人;他們差不多已是無可救藥。
         褻慢人: 在原文中是指嘲弄的人(29:8),即他們嘲諷聖潔的生活,輕看神的話語與警誡。
         第22-33節以智慧的口氣說話。要注意罪惡的進展:愚昧人沒有認識到需要公義的訓誨;他們是公然嘲笑公義。愚頑人堅決犯罪。愚昧人和褻慢人專注於瑣事,驕傲自滿,不注意警告。愚頑人則仇視和反對公義。

【箴一23】「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呂振中譯〕「你們務要因我的勸責而回轉;看吧,我要將我的心意〔同字:靈〕向你們傾吐,將我的話語叫你們知道。」
  〔暫編註解〕“將我的靈澆灌”亦作“將我的心傾注”。智慧如不斷湧流的泉源,凡願意接受的,可以從這泉源得到滋潤和力量。
       這是對願意順從者的應許;換句話說,肯聽從的人會得到更多智慧和知識。
     靈: 可以理解為“心”、“意向”。此靈是智慧與聰明的靈、謀略與才華的靈,也是知識與敬畏耶和華的靈。總而言之,這意味著聖靈或聖靈的工作。
         愚昧人,褻慢人和愚頑人如果回心傾聽,智慧就會教導他們,並向他們灌輸重要的知識。同時神的聖靈會感化他們,引導他們悔改。聖靈賜予的程度,是根據接受者的態度,而不是根據賜聖靈的神。

【箴一24】「我呼喚,你們不肯聽從;我伸手,無人理會。」
  〔呂振中譯〕「我呼喚,你們既不肯聽,我伸手,既無人理會,」
  〔暫編註解〕「伸手」:是演講者向人發出邀請的手勢,請人跟從他。
       智慧依然呼喚漠不關心和積極反對的人,說明疏忽認識神的呼籲所要遭致的不可避免的可怕後果。這些愚昧人我行我素,不聽警告的話,不理會召喚的手。
     24~33  22,23節進行了勸告與邀請,但到了本文,內容急轉而下,宣告了懲戒與審判。24,25節是26,27節的原因。在賽66:4;耶7:13也採用了類似的文章結構。 你們遭災難……我必嗤笑: 神不同於人,即使是再兇惡的罪人,只要他真心悔改祈求赦免,神就會大施憐憫(結33:11)。但若有人藐視神的話語,以驕傲抵擋神,不肯謙卑地省察自己的光景,就必會滅亡,神也會對他袖手旁觀。聖經的諸多例子表明,神也像人一樣具有喜怒哀樂,似乎也被這些情感所左右。但神的喜怒哀樂體現的是,作為造物主對被造物的仁慈與關懷,這一點不同於人的情緒。

【箴一25】「反輕棄我一切的勸戒,不肯受我的責備。」
  〔呂振中譯〕「你們反而規避我所有的勸告,不情願接受我的勸責,」
  〔暫編註解〕“輕棄”。直譯作:放開;即忽視。
     輕棄(para`)。即“放棄”,“疏忽”。拒絕神慈愛的人不是不知道何為良善,以及救恩的價值。他們只是太專注於瑣事,沉溺罪惡以致不聽從召喚(路14:18;出24:25)。他們不是外邦人,而是粗心退後的信徒。拖延回應智慧的呼喚是危險的。

【箴一26】「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驚恐臨到你們,我必嗤笑。」
  〔呂振中譯〕「那麼我、我當你們遭難時、也必發笑,當恐懼臨到你們時,我也必嗤笑;」
  〔暫編註解〕愚昧人對救恩的邀請一笑置之,智慧自然不理會他們的痛苦。褻慢人和愚頑人既嘲笑生命的道,他們求救的呼籲只能得到嚴正審判的回應。

【箴一27】「驚恐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暴風,急難痛苦臨到你們身上。」
  〔呂振中譯〕「恐懼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風暴;艱難困苦臨到你們身上:」
  〔暫編註解〕驚恐好像狂風……災難如同暴風: 狂風與暴風轉眼之間就帶來了巨大的破壞。本節強烈地暗示了,神大而可畏的審判定要臨到那些愚頑褻慢之輩。亞當之後的所有人,生來就要面對死亡。尤其是那些抵擋神,過於相信自己的力量,留戀自己業績的人,必有滅亡在其人生的終點等待他們。聖經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正的虛無(傳1:2),要將思考的焦點集中在罪得赦免與靈魂得救的問題上,因為這是人的首要問題。生命與死亡的終極解決方案,只能來自生命的主宰——神。凡藉著神的恩典,在生命和死亡問題上得到解決的人,就當謙卑地將自己的餘生獻給神(羅6:13)
     急難和痛苦是同義詞,象徵“擠壓和狹小”,與寬敞空間的自由形成對照。苦難不是智慧帶來的。這些都是由於忽視智慧的訓誡,拒絕智慧所提供神的保護而造成的。

【箴一28】「那時,你們必呼求我,我卻不答應,懇切地尋找我,卻尋不見。」
  〔呂振中譯〕「那時他們必呼求我,我卻不應;他們必尋找我,卻尋不見;」
  〔暫編註解〕懇切的尋找我: 描繪了遭遇災難的人,從清晨開始就急於尋找藏身之處的情形。平時他們故意蔑視神,但是當患難臨到的時候,他們就懷著最後一線希望來投靠神。
       當神藉著智慧呼籲的時候,他們沒有在意。現在他們呼求認識神的救恩,卻是徒然(見摩8:11,12)。在風暴和地震中,在戰爭和貧困中,罪人常常向神求救,並承諾一旦脫險,就痛改前非。可是當平安來到以後,他們對自己在恐懼中的承諾一笑置之。死亡的迫近有時確實會帶來真心的悔改,但長期不理聖靈呼喚的人,是很難在最後關頭得救的。
     在世界歷史的末葉,這個預言將得到最充分最可怕的應驗。當聖靈最終遭到拒絕,恩典的保護撤銷以後,不肯悔改的人將落入他們自願選擇侍奉以代替神的暴君手中。
         為什麼不回答呢?為什麼神嘲笑那些祂為之犧牲了兒子的可憐人?說神嘲笑當然是一種修辭手法而。實際上神為人們的悖逆深深悲傷(見結33:11;何11:8)。但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神不阻止他們自己選擇的行徑所造成的後果。同時祂儘量防止人作出錯誤的選擇。祂呼籲人類到祂那裡去,儘管他們長期以來與善為敵(結18:21;太11:28;羅5:8;啟22:17)。

【箴一29】「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
  〔呂振中譯〕「因為他們恨惡知識,並不選擇敬畏永恆主的事;」
  〔暫編註解〕恨惡知識。他們在心腸較軟,容易受感的時候拒絕聖靈的工作。現在他們心地剛硬,品格也定型了,故為時已晚。即使有悔意也只是為了逃脫罪孽可怕的結局。他們就是有機會,也不會改變。
       真正的饒恕不單是原諒罪,而且要潔淨罪人(約壹1:9)。罪人如果不真心接受聖靈的訓誨和管束,誠懇地希望改變,就無法得救。
     不喜愛。敬畏神是他們得救知識的開端(第7節)。他們不要這種知識,因為這會干預他們的罪中之樂。現在他們想要逃脫不可回避的結果。

【箴一30】「不聽我的勸戒,藐視我一切的責備,」
  〔呂振中譯〕「他們不情願聽我的勸告;我的勸責他們都藐視;」

【箴一31】「所以必吃自結的果子,充滿自設的計謀。」
  〔呂振中譯〕「所以他們必喫自己的所行之果子,必吃自己所計謀的到飽飫。」
  〔暫編註解〕「吃自結的果子」:見加6:7-8。
       充滿: 意指“吃膩”。若有人的基本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私自懷著過多的欲望,不惜手段地想要得到滿足,就必會對自己感到挫折與幻滅。
     消滅惡人不是出於神的獨裁(何13:9 ;14:1)。是不肯悔改的人自己與生命之源為敵,所以神的慈愛對於他們倒成了烈火。疏忽和頑梗的人也要遭受相似的命運,因為他們不適合生活在完美的世界裡。對於他們來說,在無罪的環境中度過永生乃是永遠的折磨。只有死亡才能使他們從懊悔的痛苦中得到慈憐的解脫。

【箴一32】「愚昧人背道,必殺己身;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
  〔呂振中譯〕「因為愚蠢人被自己之背道所殺;愚頑人之安樂自得、使他們滅亡;」
  〔暫編註解〕“安逸”。即不關心。
       「安逸」:驕傲地逍遙自在。
     安逸: 此詞在詩122:7節用來表示寧靜,安全等積極的含意,在本節則意味著因物質上的財富或一時的成功而陷入懶惰。這種懶惰易腐蝕人的靈魂,使人淪為宴樂的奴隸(路12:16-21)。
         為這個世界的財富而背棄神,會使許多指望永生的人遭到毀滅(見耶8:5)。

【箴一33】「惟有聽從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安靜,不怕災禍。”」
  〔呂振中譯〕「惟獨聽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寧靜,免受災禍的恐怖。」
  〔暫編註解〕“得享安靜”。即不受煩擾。
     凡留意神智慧的勸勉,順從智慧訓誡的人,在這苦難的世界裡會有平安。他們同情受苦的人,但他們不必為自己擔心。他們憑著信心仰望所應許的拯救(見詩16:9)。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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