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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二十六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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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15 10:55: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純全的心(二十六1~12)】
   一、無所隱藏(二十六1~3)
   二、無所相同(二十六4、5)
   三、在祂的院中(二十六6~8)
   四、沒有指望的人(二十六9、10)
   五、愛裏沒有懼怕(二十六11~12)
──《丁道爾聖經註釋》

逐節詳解

【詩二十六1】「耶和華阿,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呂振中譯〕「〔大衛的詩。〕永恆主阿,求你證顯我理直,因為我總依全而行;我又倚靠永恆主,並不游移搖動。」
  〔暫編註解〕“純全”不是無罪,而是指道德上的完整。
         “純全”。即誠心實意和一心一意地愛慕神,而不是指無罪。
         為我伸冤。詩人求神監察和並為他辯護。
         純全。他面對誣告,宣稱自己無辜,但他並不排除對罪的應有認識。詩人承認自己需要神的救贖和憐憫(第11節)。
         並不動搖。如果我擁有自己所宣稱的純全,就不會搖動(見詩15:5;16:8注釋)。
         1-7  祈求的基礎:詩人求神察看,證實他是無辜的。他甚至要用象徵式的禮節 ── 「洗手」 ── 表明自己的清白。(參申21:6; 太27:24)
         26:1-12  這是一個無辜者所寫的祈禱詩:本詩與其他祈禱詩略有不同:詩人在此沒有具體描述他的苦況。
       這是一首個人的求告詩,但缺苦況的描寫,可能危險尚未臨到詩人。他無辜被誣陷,禱告求神伸冤(1~3節),然後為自己的純全辯護(4~7節),最後尋求神的保護(8~12節)。
     詩二六 大衛首先尋求神證明他的正直(1~8節),然後求神拯救他脫離惡人的結局(9~11節),最後定意為禱告蒙允而稱頌耶和華(12節)。

【詩二十六2】「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檢察我,試驗我,熬煉我的心腸〔原文:腎〕、我的心思。」
  〔暫編註解〕“肺腑心腸”代表整個人的內心。
       大衛求神“察看”他自辯的話,可見他在別人指控他行惡的事情上是無辜的。參看第十七章3節的腳註。
     察看我。詩人求神審查他的行為。繼續用動詞“試驗”和“熬煉”是為了強調這個觀念。
         試驗(nasah)。“考驗”。參創22:1。
         肺腑。直譯是“腎”。該詞在古時用來指情感的所在(見詩7:9注釋)。

【詩二十六3】「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呂振中譯〕「因為你堅固之愛常在我眼前,我是憑你的忠信出入往來的。」
  〔暫編註解〕「慈愛常在我眼前」:詩人強調他忠於選民和神之間的盟約,履行盟約的要求;全節可意譯為「我忠於你的盟約,始終對你忠心」。
       在我眼前。由於詩人經常把神的憐憫像北極星一樣擺在眼前,他將擺脫罪惡,走在真理的路上(見詩1:1注釋)。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本節說明第1,2節禱告的理由。

【詩二十六4】「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呂振中譯〕「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跟偽裝掩飾的人來往;」
  〔暫編註解〕“虛謊人”亦作“拜偶像的人”。“瞞哄人”指戴著假面具的偽君子。
       “瞞哄人的”。覬覦者。
     沒有……同坐。見詩1:1注釋。
         虛謊人。他們追求無價值的目標,而不是真實的理想(見伯11:11;見詩24:4注釋)。
         不與瞞哄人的同群。見詩1:1注釋。這裡變成將來時態,說明他將繼續保持自己的純潔。第5節也有這樣重大的時態變化。

【詩二十六5】「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呂振中譯〕「我恨惡作壞事者的集團,我不和惡人同坐。」
  〔暫編註解〕“恨惡惡人的會”即不與作惡的人為伍。
       本節時態的變化類似於第4節。這幾節都強調詩1:1的觀念。

【詩二十六6】「耶和華阿,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我要洗手表明無辜,纔來繞行你的祭壇,」
  〔暫編註解〕“洗手”為潔淨的禮儀(出三十19)。詩人用此表明他的清白,可以參加環繞祭壇的神聖行列。
       “我要洗手”。最初是一個象徵的行動,後來成為象徵之詞,用來表明人的無辜(申二一6;伯九30)。
     我要洗手。洗手有時作為潔淨的象徵(見申21:6;太27:24)。詩人保證自己心靈的無辜,以接近神的祭壇。
         “你們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賽52:11)。
         環繞。詩人希望自己能夠清潔,好加入聖殿崇拜者的行列。

【詩二十六7】「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呂振中譯〕「好用稱謝的聲音來播揚,來敘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暫編註解〕直譯是“好讓人聽見”。神真實的兒女急於要告訴人神的恩惠(見詩9:1)。讚美的心聲,是悔改最可靠的證據。

【詩二十六8】「耶和華阿,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我喜愛你所住的殿,你榮耀之帳幕的所在。」
  〔暫編註解〕我喜愛。拒絕罪惡是對的。但宗教活動如果停留在這裡,那還是消極的。最好到神那裡去,這才是積極的(見詩27:4注釋)。
         榮耀(kabod)。在不受世俗干擾的聖所裡,人能夠認識神的榮耀。
       8-11  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因他的無辜而保護、拯救他。

【詩二十六9】「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呂振中譯〕「不要把我和罪人一同收拾去哦;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人一同除掉;」
  〔暫編註解〕除掉。詩人不想與罪人同流合污,最後與他們一同滅亡。
         我的性命。就是“我”(見詩3:2;16:10注釋)。
         流人血的。就是兇手。
       9~10 “不要……一同除掉”。大衛祈求能與罪人分開,以至到了審判日,他不會與他們一同被除掉。

【詩二十六10】「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呂振中譯〕「他們手中有惡計,他們的右手滿有賄賂。」
  〔暫編註解〕上半節的“手”亦作“左手”,誣陷詩人的人中可能有貪財的執法者和用錢來買通當權者的人。
       可作「他們左手有奸惡,右手滿有不義」。

【詩二十六11】「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呂振中譯〕「至於我呢、我是依純全而行的;求你贖救我,恩待我。」
  〔暫編註解〕行事。詩人決心繼續走在他原來所走的路上。這個決心是本節後半部分祈禱的基礎。
       純全(tom)。“完全”(見tom出現在箴2:7;10:9;28:6等處)。
     救贖我。詩人祈求從罪中得救,說明他並不認為自己是絕對的無罪。
         憐恤我。聽我的祈禱(見詩4:1)。

【詩二十六12】「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腳站在平坦的地方;我要在集會〔或譯:歌唱隊〕中祝頌永恆主。」
  〔暫編註解〕“平坦地方”無跌倒危險,正直仰望神的人腳站得穩,腰挺得直。
       結語:詩人因著神應允祈禱,故要稱頌祂。
     「平坦地方」:原文作「正直」,指詩人行事正直(參本篇1, 11);但學者認為這裡是聖殿的院子(參詩122:2)。
         我的腳站在。詩人宣佈了對自己祈禱的回答:他用信心的眼睛看見自己站在“平坦地方”(見詩40:2;參賽40:4)。經過坎坷危險的道路,翻越崇山峻嶺,攀過懸崖峭壁,穿過荊棘叢林,他來到了“平坦地方”,終於松了一口氣。這是每一個神兒女寶貴的特權。
         我要稱頌耶和華。這就實現了第7節的決心(見詩22:22)。
         本詩應指導我們檢查自己對神忠誠的證據。當我們進入基督徒經驗的平原時,應當感謝神賜給我們得救的憑據。我們需要培養良好的思維習慣,避開不良的伴侶,樂意參加公眾禮拜。這樣,我們就能在義人的會中稱頌耶和華。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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