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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七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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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9 10:51: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呼求公義(七1~17)】
   一、義人的呼求(1~2
   二、呼求的憑藉(3~5)
   三、呼求公義的彰顯(6~13)
   四、惡人必敗壞(14~16)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詩七1】「耶和華我的神啊,我投靠你,求你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將我救拔出來;」
  〔呂振中譯〕「〔大衛激昂奔放的詩:他指着便雅憫人古實的話向永恆主歌唱。〕永恆主我的神阿,我避難於你裏面;求你拯救我脫離一切追趕我的人,而搶救我;」
  〔暫編註解〕我投靠你。即“尋求避難”。詩歌一開始就表達了信心(見詩11:1;16:1;31:1;71:1)。那個避難所比山洞更安全。詩人安息在神的膀臂中,祈求擺脫仇敵的追殺。
     1-2  首段的禱文:詩人求神拯救。
       這是一篇求告詩,無辜受害的人來到聖殿,請求神公平裁斷。有的解經家認為是君王在國家危難時的禱告。據題注說,這是大衛的詩,但便雅憫人古實及作詩背景均不詳。寫題注的人或許知情,惜未詳注。有人認為此便雅憫人乃掃羅或掃羅的支持者,因掃羅屬便雅憫族(參撒上十20~21),曾與大衛為敵;但此純屬猜測。
     1至2節為懇求耶和華的幫助;3至5節是詩人申述自己的無辜;6至11節進一步向全民的審判者耶和華申訴;12至16節描寫惡人必遭滅亡。全詩以頌贊耶和華作結。
         題注中的“流離歌”一名只見此處,可譯為“激昂奔放的歌”,或為曲名。
         本詩又屬個人求告詩中的“咒詛詩”,三十五、五十二、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一〇九、一三七等篇均可納入此類。詩人求神為他復仇伸冤,降禍敵人。這些詩的內容可以包括:1,請求報復。這種禱告在神的啟示(例如愛仇敵)尚未完成時,乃人自然生命的正常表現;2,這些詩顯明了若干特別的真理,例如報應不在詩人手中,而由神掌握(比較申三十二35);不信和不肯悔改的罪人必受神可怕的刑罰;3,神的尊嚴和公義必須力保;4,愛神的人對不義、不法和背叛神的事,應本道德的勇氣痛予譴責。
         詩七 在這篇個人的哀悼詩歌裏,大衛有信心地尋求神的拯救(1,2節),斷言自己是無辜的(3~5節),求神在流言蜚語當中為他辯白(6~10節)和審判他那邪惡的仇敵(11~16節),還有他決意要因神的公義而讚美祂(17節)。這是第一首詛咒的詩篇,當中把人的仇敵視為神的仇敵,求神審判、降災,或咒詛那仇敵(參看簡介)。“流離歌”。一個含義模糊的用詞,也許指一首狂喜的歌。“古實”。在別處沒有提及;大概是掃羅派來殺害大衛的人。

【詩七2】「恐怕他們像獅子撕裂我,甚至撕碎,無人搭救。」
  〔呂振中譯〕「恐怕他們像獅子撕裂我,甚至撕碎,也無人搶救。」
  〔暫編註解〕《詩篇》常將敵人的攻擊比作兇殘野獸的突襲(十9;十七12等),大衛作牧羊童子時曾遇到獅子(撒上十七34~35);詩歌借獅子為喻,讀時不可按字面解釋。敵人的誣衊與惡毒的語言有若猛獅,若不制止,後果堪虞。
       這仇敵“像獅子”一般兇猛。
     恐怕他們。可能指便雅憫人古實。
         像獅子。詩人的仇敵盲目無理的憤怒,被比作兇暴的獅子。以色列的牧人和農民很熟悉野獸的襲擊(見撒上17:34-37)。

【詩七3】「耶和華我的神啊,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裡;」
  〔呂振中譯〕「永恆主我的神阿,我若行了這事,我手中若有不義,」
  〔暫編註解〕把第3-5節與伯31章的長篇誓言進行比較。詩人滿懷激情地為自己的無辜辯護。他的話出於強烈的情感。仇敵可能指控詩人掠奪了別人的東西(見第4節注釋)。這看來是惡意的誹謗和中傷(見撒上24:12;26:18)。
       3-5  祈求的基礎:詩人可以向神懇求,因他俯仰無愧,自覺清白;若不然,他願遭受仇敵殺害。

【詩七4】「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
  〔呂振中譯〕「我若以惡報那與我友好的人,或無緣無故劫掠與我為敵的人,」
  〔暫編註解〕救(chalas)。有些權威人士認為它也可指 “搶奪”。若是這樣,那就是指敵人的指控了(見第3節注釋)。但chalas 更普遍的意思是“拯救”(見撒下22:20;伯36:15;詩34:7等)。根據這個含義,詩人稱自己沒有利用與他“交好”的人,反而救了與他為敵的人(見撒上24:4-7)。

【詩七5】「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
  〔呂振中譯〕「那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踐踏於地上,使我的光榮歸於灰塵吧。(細拉)」
  〔暫編註解〕「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比喻死亡的情景(參22:15)。
       就任憑仇敵追趕我。詩人認為對他咒駡是無辜者所遭遇的最大冤枉。這個受到指控的人寧可被消滅,也不願生活在誹謗的重負之下。本句的語氣極強:“追趕我”,“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
     細拉。放在這裡可能非常恰當。在上文的斷然否認和下文的祈禱之間好有個停頓。

【詩七6】「耶和華啊,求你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
  〔呂振中譯〕「永恆主阿,求你以義忿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求你為我而奮發,以行你所定的審判。」
  〔暫編註解〕起來。呼籲神出面審判,懲罰那些迫害詩人的人(見詩3:7)。他求神公開進行審判。
         敵人。原文是複數形式。故包括了仇敵的同謀,或大衛所有的敵人。
         審判。大衛呼籲神對這些仇敵實施懲罰。因為祂的律法要求對所有違犯的人進行懲罰。大衛坦率地要求神維護祂道德政權的原則(見創18:25)。一個人是多麼容易急於要全能者實行祂的計畫啊(1:1-2:4)!
       6-11  祈求的內容:詩人求神證明他的無辜。

【詩七7】「願眾民的會環繞你;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
  〔呂振中譯〕「願萬國之民的會環繞你;而你臨於其上,坐於高天〔或譯:而你返回於高天,臨於其上〕。」
  〔暫編註解〕「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可作「願你坐在高位上審判它」。
       神維護祂的律法,會激起人們對祂的信心。祂的子民將圍繞著祂,表達他們的感謝和讚美。

【詩七8】「耶和華向眾民施行審判。耶和華啊,求你按我的公義和我心中的純正判斷我。」
  〔呂振中譯〕「永恆主為萬族之民行裁判;永恆主阿,求你按我的理直按我心中的純全為我申正義。」
  〔暫編註解〕指當前的情況。雖然我們經常覺得自己不配得救,但當受到誣告的時候,就會祈求神按祂的旨意,在這件事上幫助我們,宣告我們是無辜的。“純正”(tom)的詞根是tamam(“完全”),與“公義”相對應,正是指眼下的情形。
       8~11這幾節經文屢次提到「公義」和「義人」;神是公義的,祂知道那一個才是真正的義人,故詩人求這位公義的神為他伸冤,證明他本是公義的。

【詩七9】「願惡人的惡斷絕;願你堅立義人,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
  〔呂振中譯〕「願惡人的壞事絕止;願你使義人堅立着,察驗人心腸〔原文:腎〕的公義神阿。」
  〔暫編註解〕“心腸肺腑”。這詞用來指人類非物質的整個存在本質。
       惡人。每人看清罪惡的本相時,就希望所有的罪都會結束。祈求結束罪惡肯定是對的。
     心裡。古時的“心”是指思維的所在。
         肺腑(kelayoth)。“腎”。古時指情感的所在,就是內心最深處的感情,意圖和目的。“察驗人的心腸肺腑”常用來指神的全知全能(見耶11:20;詩26:2;啟2:23)。

【詩七10】「神是我的盾牌,他拯救心裡正直的人。」
  〔呂振中譯〕「我的盾牌是在於神,那拯救心裏正直的人的。」
  〔暫編註解〕盾牌(magen)。直譯是“盾牌”。詩人的盾牌就是依賴神為他的清白辯護。
         在烏加列語中,詞根mgn的意思是“懇求”。所以maginni(“我的盾牌”),也可能譯為“我的懇求”。
       10~13詩人深信神必聽他的禱告。祂保障義人,必為義人伸冤。

【詩七11】「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呂振中譯〕「神是公義的審判者,是天天向惡人發義怒的神。」
  〔暫編註解〕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第11-16節生動地描繪了神怎樣對待惡人。
       天天。神似乎不在乎他的危險。他呼求神證明他的無辜,大概是因為神沒有這麼做。為了糾正這種錯誤的印象,詩人現在表明,神始終不喜悅惡人。他看到神永遠是公義的,儘管有時從表面上看不是這樣。基督徒應當注意,不要因表面上不公的個例而作出結論,懷疑神不變的旨意。

【詩七12】「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
  〔呂振中譯〕「人〔原文:他〕若不回轉,神必將他的刀磨快,將他的弓拉緊,準備好好。」
  〔暫編註解〕「若有人不回頭」:與下文連起來可有不同的譯法:「他必定再次磨刀擦劍,彎弓搭箭。」
         本節描繪神是大能的戰士,已準備好祂的武器來懲罰惡人(見申32:41-43),象徵祂肯定會依法懲罰那些不願悔改的罪人。
       12~14 “若有人〔惡人〕不回頭〔不悔改〕,他〔神〕……”。神是第13節的主語,但第14節再次形容惡人的行為,那裏把邪惡的繁殖力比作生孩子的過程。
     12-16  詩人透過惡人的邪惡去描述自己的苦況:這幾節的「他」乃指惡人。

【詩七13】「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
  〔呂振中譯〕「他為惡人〔原文:他〕豫備了致死的器械,使他所射的、成為燒著的箭。」
  〔暫編註解〕殺人的器械。指懲罰的工具。
       火箭(doleqim)。詞根是dalaq“點火”。可能指古時向敵人發射火箭,使他們的帳篷起火,造成對方更大的損失。故這裡肯定是指毀滅。

【詩七14】「試看惡人因奸惡而劬勞,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
  〔呂振中譯〕「看哪,惡人〔原文:他〕產痛地生了奸惡:他所懷孕的是毒害,所生的是虛假。」
  〔暫編註解〕即惡人心中充滿罪惡。該動詞包括兩種行為:“所懷的”和“所生的”。用懷胎來比喻陰謀的孕育(見賽33:11;雅1:15)。
       14~16詩人指出犯罪的人會掉在自己挖的坑裡,自取滅亡。神不容邪惡得逞。

【詩七15】「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裡。」
  〔呂振中譯〕「他掘了陷阱,給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造的坑裏。」
  〔暫編註解〕我們可以設想一個人在挖坑。隨著他的挖掘,土壤松塌了,結果他掉進了自己本來為野獸所預備的坑裡。罪孽使罪人犯糊塗。罪惡會使人自食其果。這個原理在《舊約》裡的典型事例就是哈曼的故事(見斯5-7;箴26:27;傳10:8)。

【詩七16】「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的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腦袋上。」
  〔呂振中譯〕「他的毒害必回到他自己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頭頂。」
  〔暫編註解〕他的毒害。就是他針對別人的陰謀。這句話用另一種方式重複了第14,15節的觀念(見詩9:15;35:8;37:15)。
       腦袋。指頭,頭頂,或頭上的帽子。意思是惡人陷害他人的陰謀終將害了自己。本節的兩個分句是同義平行的例子。“頭”和“腦袋”在烏加列語文獻中也常有類似的並列現象。

【詩七17】「我要照著耶和華的公義稱謝他,歌頌耶和華至高者的名。」
  〔呂振中譯〕「我要依照他的公義稱謝永恆主,唱揚至高者永恆主的名。」
  〔暫編註解〕本節為作詩的人感謝神的誓願,要是他的禱告蒙垂聽,他會在殿中會眾前歌頌,同時獻上感謝祭。
       結語:詩人許諾感恩;他對神有絕對的信念,知道神必會答允祈禱,故要向神獻上感恩。
     耶和華的公義。神的公義表現在祂對無辜者的辯護和拯救。
         名。《舊約》裡經常用“名”來代表人,有時強調人的本質或品性。
         至高者('Elyon)。“崇高的”。大衛讚美耶和華。祂施行公義,證明自己是超乎一切的。
         本詩結束的頌詞是許多詩篇的典型代表。以默想來結束讚美是很好的。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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