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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一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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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9 10:44: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兩條路(一1~6)】
   一、人生的道路(一1~3)
   二、滅亡之路(一4、5)
   三、兩條道路的分野(一6)
——《丁道爾聖經註釋》

逐節詳解

【詩一1】「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呂振中譯〕「不依惡人的計謀而行,不站在罪人的道路,不坐在褻慢人的座位,這人有福阿!」
  〔原文字義〕「從」行走,行動,行為;「惡人」有罪的人,作惡的人;「計謀」謀略,籌算,策劃;「站」站立,停留,置身;「罪人」失誤之人,錯失目標者;「道路」路程,行徑;「坐」坐下,居住;「褻慢人」嘲弄者,譏誚的人,侮蔑者;「座位」住處,場所。
  〔暫編註解〕“惡人”原指犯了罪的人,此處通常指與神為敵的人,因此惡人也敵視神的子民。“不從惡人的計謀”就是不聽與神為敵之人的甜言蜜語,要聽從神的教導。“從”有“走”的意思。
         “罪人”原指射矢不中的人,也就是偏離正道、習以為常的人。“不站罪人的道路”是說不循罪人的方式生活。“座位”不單指坐的地方,也指會聚之所。“褻慢人”心高氣傲,自以為是,既不遵循神的教訓,也不聽人的勸善,對走正途行義路的人一味冷諷熱嘲。這種好譏誚人的必為神所譏誚(箴三34)。不坐其座位就是在思想和行動上都羞與這一類的人為伍。
         雖然本節用了不“從”(走)、不“站”、不“坐”三種動作,又用了“惡人”、“罪人”和“褻慢人”來講三種人,事實上是詩人運用“同義對仗”(參<參考資料>中“希伯來人的詩”條)來闡明正直的人決不度不敬虔之徒的那種生活。
         有福!希伯來語是'ashre,在《詩篇》裡共用了二十五次。按照現在的用法,該詞似為感歎詞。福氣包容著物質上和精神上的,都是遵從神之道的結果。在登山寶訓八福(太5:3-11)中的“有福”也是這個詞(希臘語是makario)。詩篇以有福開始,以哈利路亞結束(見詩150篇)。
         不從……,不站……,不坐……。這三個詞採用遞進的順序,描述了罪惡道路的步驟:一,朝著違背神之人的方向,隨從世俗的習慣(見《證言》卷四587頁);二,與那些受罪惡誘惑、屈從試探的叛逆者交往;三,決心與罪人同流合污,褻慢亮光。一位拉比說過:“兩個人坐在一起,如果不談論律法,就會褻慢人。有格言道:‘義人不與褻慢人同流。’”
         本詩先用否定詞描述義人的生活。他們不與惡人交往,不受邪惡的污染,拒絕罪惡。他的生活是有準則的。
         惡人(resha`im)。是sedeq(義人)的反義詞,表示刻意頑固地違犯神的命令。
         罪人(chatta'im)。其詞根為chata'(沒打中目標),或因疏忽,或因意志不堅強。
         褻慢人的座位。義人不會與那些故意選擇罪惡,以對別人發揮有害的影響為樂的人同流。
         本節是典型的綜合平行句。
         1~3 從消極的角度看,義人的信仰、行為和生活圈子跟惡人不同(1節)。從積極的角度看,神的道是信心與行為的品質證明(2節)。所以,他在靈裏是健康和結果子的(3節)。“有福”(2節)。這用語的希伯來文是複數,意思是:“啊,多麼快樂!”
         1-3  義人的寫照:消極方面,他不與壞人同流合污(「褻慢人」是那些驕傲自大、輕蔑歧視義人的惡人,參箴21:24)。積極方面,他喜愛神的話,晝夜研讀,要去明白和加以實行。
         1:1-6  這篇詩是整本詩篇的引言:開宗明義指出善惡的對比。
         這首佚名的智慧詩,是整卷詩篇的忠心守門者。詩歌提醒那些進入行公義和結果子之生活的人,行公義和結果子就是喜悅神律法之人的特徵(1~3節)。而他們的生命與結局跟不敬虔的人很不相同;不敬虔的人只會滅亡(4~6節)。關於類似的新約對比經文,參看馬太福音七章13、14節和約翰一書五章12節。

【詩一2】「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呂振中譯〕「他所喜愛的、是永恆主的律法,他晝夜所思想的、也是主的律法。」
  〔原文字義〕「喜愛」喜悅的,樂意;「律法」條例,法則;「思想」思量,默念,談論;「有福」快樂,蒙福的。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律法是神旨意的顯明,是人正常生活的規範,能將遵行的人從罪惡中釋放出來。這律法因此是神的恩典和憐憫,而非難以忍受的轄制。敬畏神的人會喜愛它、渴慕它,願意不斷記住、述說,欣然實行,成為一股完全、正直、遠離惡事的力量。
         喜愛(chephes)。意為“快樂”,“願望”。16世紀科弗達爾版本(Coverdale)的聖經試圖把這兩個概念結合起來,譯為“渴望的喜樂”。這裡用肯定詞描述義人的生活(見第1節)。真正的聖徒對義說“是”。他們因思考神的律法而得到不間斷的喜樂。他們學習神的道是習慣性、有規律的,不會厭煩。詩人在詩119:16,35,47等中表達了個人快樂的體驗。
         律法(torah)。其基本含義是“教誨”,“訓誡”。還他“命令”,“法律”指意。總之,torah指神旨意成文的啟示。
         思想(hagah)。直譯是“低語”,引申為“小聲讀”,“默想”。詩人在詩119:15,148中表達了默想的體會。不過那裡用了一個hagah的同義詞(又見《服務真詮》503,504頁;《證言》卷四539頁)。參摩西在第二次演講中對以色列人的勸告(申6:6-9),以及神在約書亞開始工作時對他的勸勉(書1:8)。有這樣認識,怪不得義人會體驗到詩1:3所描寫的結果。晚上睡不著覺,最好用來默想神的道(見詩17:3;詩42:8;119:55;等)。

【詩一3】「他要像一顆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呂振中譯〕「他好像一棵樹、移植於流水溝旁,按節候結果子,其葉子總不凋殘;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原文字義〕「栽」栽種,種植;「時候」時刻,日期,季節;「枯乾」凋萎,衰殘;「順利」亨通,發旺,得勝。
  〔暫編註解〕一棵樹有它與生俱來的正常發展的規範和潛力,要是栽在水源充足的地方,不受惡劣氣候變化的影響,按時結果子,即今天旱,葉子也不會枯萎。同樣,敬畏神的人的生命也必生氣蓬勃,豐沛富實,平安順利。
         像一棵樹。詩人以果樹(不只是觀賞的)為比喻,說明瞭虔誠生活的結果。耶17:8也有類似的比喻。
         栽。喻指刻意把樹栽在理想的地方,小心培育。
         溪水(pelagim)。指引水溝,人工管道。進一步說明栽樹的心血(見結31:3,4)。
         按時候。原文動詞是非完成體,指重複的行為。
         不枯乾。義人熱愛神的道,結果得到了三種福氣。一,他們有效率的生活,結出聖靈的果實(見加5:22,23;來12:11);二,始終有充沛的精力(詩92:12,13);三,他們的努力最後取得了成功。正如樹紮根在沃土裡,從不竭的溪水中吸收水分,義人也在救恩的泉源裡紮根和吸取養分。他非常穩定和牢固。雖然會遭遇苦難和試探,依然堅定不移;試煉越大,根就紮得越深,更堅定地依靠神。
         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義人無論是做什麼事,都必順利。不管成敗如何,他都相信神會使他從永恆的泉源中吸取生命最終達到自己的目標。

【詩一4】「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
  〔呂振中譯〕「惡人卻不是這樣:惡人乃像糠秕、給風吹散而飄蕩。」
  〔原文字義〕「糠秕」穀皮,空殼;「吹散」吹動,飄來飄去。
  〔暫編註解〕不敬畏神的惡人,不單只己身如糠秕一樣無用,生活也象糠秕一樣空虛短暫。只有恢復與神的關係,生活才有尊嚴,生命才有價值。看過打禾場的人,會明白這個比喻:混有糠秕的谷粒,迎風揚起,穀粒重,落在場中;糠秕輕,被風吹走。
         七十士譯本用雙重否定來進行強調:“不義的人並不是這樣。”
         像糠秕。詩人以糠秕為比喻,指出罪惡生活的結果。伯21:18和賽17:13也有類似的比喻。與果樹相比,糠秕沒有根,不固定。無生命、枯乾又無奈,完全受制於環境。惡人也沒有依靠。他們不穩定,不耐久。在巴勒斯坦,打穀場設在平露天的地方,往往是在有風的山坡上。糠秕被風刮走以後,寶貴的穀粒留了下來。如果詩人生活在世界其他地區,他也許會以風滾草為比喻。
         被風吹散。兩個比喻用了似非而是的修辭手法。從表面上看,果樹受到了限制;但實際上它卻自由生長,結出果實。糠秕表面上很自由,其實是環境的奴隸。基督徒依靠他們生命和力量的來源神生長結果。糠秕則沒有依靠,與力量的泉源隔開,不會結果子。糠秕的自由是沒有價值的。參閱耶穌關於兩所房子的比喻(太7:24-27)。
         4~6 相反來說,惡人在靈裏是死的,在神面前是有罪的。正如揚榖的時候碎草被風吹走一樣,惡人絕對不能得到無罪開釋;無論今生還是來世。
         4-6  惡人的寫照:惡人像毫無價值的糠秕,必被吹走。

【詩一5】「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
  〔呂振中譯〕「因此當審判時、惡人必站不住:在義人會中、罪人必立不住腳。」
  〔原文字義〕「審判」判決,宣判;「站立」起身,興起,立定;「義人」公義的人,正直者;「會」聚集,會眾,群眾。
  〔背景註解〕「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古時在審判的時候,發言者須先獲得許可後,站立起來說話作見證(申十九16;詩二十七12),甚至原告也須站立發言(伯三十28)。
  〔文意註解〕「義人的會」指司法審判議會(參詩八十二1~3)。
  〔暫編註解〕“審判”指神現在的刑罰和末時的審判。神不讓惡人留在神的聖所裡與神的子民一道,以確保神給人的力量和權柄,都可用來為人類造福,而非為一己私利。
         “站立不住”是說惡人熬受不住神的刑罰,只能在祂的忿怒中走向滅亡。
         特別是在最後審判的時候。那時按照每個人所行的,惡人與義人分離出來(見太25:31-46)。

【詩一6】「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知照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必滅沒。」
  〔原文字義〕「知道」通曉,明白,同房;「滅亡」毀滅,滅絕。
  〔暫編註解〕“知道”不只是頭腦裡的明白,也包括個人間的關係。神關心義人,照顧他的全生命。但惡人既不遵行神的律法,等於不要神看顧,自絕於神。
         兩條路擺在人前,由人自己選擇。
         “道路”。生活方式、志向和最終的結局(比較一一二10)。
         「知道」:乃指神的看顧和憐愛。
         神關照義人,所以他們會順利。本篇最後一節指出了兩條道路不同結局的最後原因。神洞悉一切。祂會按照永恆的標準接納或懲罰人。
         “只有一個教訓和一段歷史要明顯地重複:世界是建立在某種道德基礎之上的。從長遠看,義人會得善終,惡人將遭厄運”(弗勞德引自《塔木德》的編者桑西諾《詩篇》的注釋)。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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