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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四十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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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30 10:25:2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神工作的完成(四十二1~17)】
一、約伯的醒覺(1~6)
二、神的判語(7~9)
三、否極泰來(10~17)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伯四十二1】「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呂振中譯〕「於是約伯回答永恆主說:」
  〔暫編註解〕約伯沿著長梯,從絕望堅定地攀到了信靠。他獲得了神的啟示。很少有人有這樣的經驗。神用自然界的比喻對他說話。約伯聽見了祂的聲音,知道自己可以愛祂,信賴祂。約伯的話記在第2-6節。
       1~6本節至6節為約伯對神第二次發言的回答。他引用三十八2神向他發的問題,然後承認這些事太奇妙,他完全無知;過去說的話正好反映他的無知。他和三友過去只聽到過神,現在他已經憑信心的眼睛和靈性的領悟親眼見到神,明白神原來無時不與他同在。他懊悔不是因為犯了甚麼罪,而是因他在苦難中對神缺乏信靠和信心。他現在有了更大的信心,接受神為他一生所定的計畫。受苦中有神同在,豈非福分?他後悔說了那末多無用的話,決定在神前謙卑自己。
     1~6 約伯因自己的驕傲和叛逆而後悔,但知道自己能與神相交便感到滿足。這是本書要說明的一個最大的教訓:我們若認識神,便不需要知道祂為何容許我們經歷所要經歷的事情。祂不但控制整個宇宙及其中一切的事情,祂也控制我們的生命,而且,祂愛我們。雖然祂的旨意有時超乎我們所能明白的,但我們不應為了祂對待我們或對待別人的方法而作出批評。神總是常常控制世上的萬物,即使有時看來不是這樣。
         1-6約伯面對神的詰問,終於降服在神的面前;他知道自己為不明白的事妄自批判神,實在愚昧不堪。在與神對話中,約伯親自體驗神的同在,神並沒有在他受苦的時候撇棄他,於是他為著自己的魯莽而懊悔。

【伯四十二2】「“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呂振中譯〕「『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計畫都不能被攔阻。」
  〔暫編註解〕「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你的計畫必定實現。
       你萬事都能做。約伯承認神無所不能。
     不能攔阻。約伯承認神無所不知(見詩44:21;139:2)。
         ●「我知道」:原文也可能可以譯為「你知道」。
         ●「旨意」:「目的」、「策劃」。
         ◎ 42:2 是說神萬能,所以具備足夠的能力,足以實行公義。

【伯四十二3】「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呂振中譯〕「這是誰,以無知的話使你的旨意隱蔽不明呀?故此我所訴說的、我不明白:太奇妙的事、出於我所能知的以外。」
  〔暫編註解〕誰?這句話與伯38:2中神的問句幾乎一樣。不能確定那句話是針對以利戶還是約伯的(見伯38:2注釋)。約伯現在把這句話用在自己身上。他先承認自己知識的局限。他過去的結論是因為無知。儘管他是誠心的,但是他錯了。
       是我不知道的。當更大的真光照耀的時候,就顯得他的知識是多麼貧乏和片面!約伯在抱怨的時候,覺得自己的理由是無懈可擊的。他認為自己的態度是完全正確的。但是,當他對神有更加充分的認識時,他原來的理由就喪失了說服力。人的理智被證明為是常常出錯的。現在表面上看似乎非常智慧的觀念,將來可能證明為十分荒唐的。
     約伯甘願承認自己的無知。這是值得稱許的。他沒有想原諒自己,為自己辯護。他的承認,和他在爭辯一樣,態度是誠實的。這是《約伯記》一開始就提到的他正直品格的一個部分(見伯1:1)。

【伯四十二4】「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呂振中譯〕「你請聽,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暫編註解〕就像第3節重複伯38:2的問題,在這裡他重複伯38:3的問題。他準備接受神要求,開始說話。他終於知道自己應該說什麼了。
       ●42:3-4這裡重複 38:2 耶和華的問話,約伯的回答就是「自己是無知的」、「約伯自己就是那個該被神譴責的人」。

【伯四十二5】「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呂振中譯〕「從前我只是耳聞到你,現在我卻親眼看到你;」
  〔暫編註解〕神沒有以特定的形象出現在旋風裏,但祂啟示自己,以至約伯能夠看見祂。我們不應遇到的悲劇能幫助我們看見神,那是我們不配得的恩典。
       「親眼看見你」:親自經歷神的實在。
     約伯承認他以前對神的認識是聽來的。現在他有了第一手的知識。本節表達了《約伯記》最重要的教訓。約伯從來自遺傳的宗教,轉到了以親自與神交往為基礎的體驗。根據他從小接受的遺傳,義人是不會受苦的。約伯自幼就聽說,神會拯救義人脫離今生的一切苦難。當他遭遇痛苦的時候,他困茫了,因為這與他原先說到的神是不一致的。他朋友們的態度更增加了他的困惑。現在約伯看見了神,知道神擁有無限的能力和仁慈。他還知道,雖然他可能受苦,但依然是神的兒女。神沒有向他解釋受苦的原因,但是他相信,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他都不必疑慮。
         約伯的體驗使他明白了信心的意義。他看見神,使他對神的旨意心悅誠服。他對神的信靠不受環境所影響。他不再指望暫時的福氣,來證明上天的悅納。他與神關係現在有了更堅實可靠的基礎。當他發現神並不受周圍傳統觀念的限制時,他就為自己的問題找到了答案。“現在親眼看見你”這句話所表達的深刻認識,與整部聖經,特別是《約翰福音》,《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所強調的信心經驗是一致的(約1:12-17;羅8:1-8;加4:3-7)。

【伯四十二6】「因此我厭惡自己(“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呂振中譯〕「因此我溶化為無有了〔或譯:取消我所說所行的〕;我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着。』」
  〔暫編註解〕約伯最後悔改了。參看第四十章3至5節的腳註。關於“塵土和爐灰”作為謙遜自貶的記號,參看第三十章19節的腳註。
       約伯可能依然坐在他當初受疾病打擊時所坐的爐灰上(見伯2:8)。他的朋友們勸他悔改。但他們的呼籲是因為他們認定他犯有他根本沒有犯的罪。約伯最後懊悔的是他對神的錯誤態度。請把約伯的悔改與彼得的悔改(路5:8)和以賽亞的悔改(賽6:5)進行比較。每次都是神的顯示成就了基於世人遺傳的爭論所達不到功效。
     ●「厭惡」:「鄙視」、「拒絕」。
         ●「厭惡自己」:原文沒有「自己」,不過就上下文而論,這裡應該就是指約伯厭惡「自己」,或者「自己的所作所為」。
         ●「懊悔」:「遺憾」、「後悔」。
      ◎因為耶和華的發言,約伯就看見神並非不關注他的遭遇,反倒是全程關心約伯的遭遇與言論,因此他反而覺得自己對苦難的反應是可鄙的。
         ◎約伯鄙視自己、又懊悔的理由,不是因為他否認自己的清白,而是他覺得自己因為自己受苦難的緣故,就強迫要神的旨意遷就自己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只要自己由痛苦解脫,不管這樣會怎樣影響神的其他計畫)。
         ◎神其實沒有告訴約伯他為何受苦,不過我們可以由此看出約伯是真心認為神有權、有理可以讓他這樣受苦,因此神與撒但的賭注是贏了。人真的可以不為什麼好處,單單因為神是神就信靠他、順服他。而且,約伯在這樣的苦難中,超越了自己以前的信仰,讓自己對神的認識更上一層樓。這也顯示在神眼中,這一場賭注,不單單只是賭注,而是對約伯的一種祝福。

【伯四十二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永恆主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怒;因為你們議論到我、不如我僕人約伯說的正確。」
  〔暫編註解〕神沒有責備約伯在苦難中說的話。他在絕望中能一直保持誠實,不放棄,走正直的道路,得到神的稱讚。可是他的三位朋友既缺乏靈性生活的體驗,又不能體恤在困苦中的人,口裡講神,自己並無尋求神的經驗,說出來的話安慰不了他們希望安慰的人。這三人受到責備。
       神在對約伯三友的說話中,接連四次稱約伯為“我的僕人”,可以看出神對一位堅守正道的人的悅納(9節)。
         本節是《約伯記》結尾散文體的開始。神把注意力轉到了約伯的三個朋友,就對三人中顯然為首的以利法說話。神責備約伯缺乏知識。但祂對那些朋友們發怒,因為他們沒有“說的是”。這就引起了一個有趣的問題:約伯的錯誤和他朋友們的錯誤有何區別。通過分析可以瞭解,約伯犯錯是因為苦難,壓力,沮喪和絕望。他飽經磨難,又無法理解。他的言論有時是冒昧的,有時近乎褻瀆。但他對神始終保持基本的信心。朋友們沒有受約伯的苦。他們的錯誤言論表達了錯誤的理論。他們讓遺傳掩蓋了同情心。他們認為自己粗暴的態度是有理的。因為他們覺得神似乎要求他們這樣做。現在也有以利法和他的朋友那樣的人。他們是好人,但他們所捍衛的卻是錯誤的觀念。約伯是犯了錯誤,但與朋友們相比,他卻“說的是”。他絕望可憐的呼聲,比朋友們的冷漠更蒙神悅鈉。
         ●「僕人」:約伯記中,神四次稱呼約伯是他的僕人。伯 1:8  2:3  42:7  42:8 ,但這裡應該是約伯第一次親耳聽見神稱呼他為「我的僕人」,也表達了神接納他的意思。
         ●說的「是」:「正確」、「穩當」。
         ◎這裡指出神會因為人對他的描述不正確而生氣,這真是值得我們警惕。
     7~8 在這兩節經文裏,神四次提到約伯是“我的僕人”,證明神對約伯很有信心,就如祂起初受到撒但的挑戰時一樣(一8)。
         7-9約伯的三友受神責備,因為他們不智地堅持善有善報這不變的法則,認為約伯的受苦必定與其罪有關;這些都為約伯所否定,故約伯比他們更有智慧。

【伯四十二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綿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裏,為你們自己獻上燔祭;我僕人約伯就要為你們祈禱;因為我不按你們的冥頑不靈來辦你們,是看他的情面的;因為你們議論到我、不如我僕人約伯說的正確。』」
  〔暫編註解〕「說的是」:說的正確。
       為你們祈禱。這是代禱的例子(見雅5:16;約壹5:16)。有時需要經過代求,神才賜予寬恕和福惠。約伯為那些沒有公正仁愛地待他的人禱告。這更加深了代禱的意義。
     愚妄。神這樣描寫約伯朋友們的言論。人的遺傳和幼稚觀念在神看來,是多麼愚妄。以利法和他的朋友看到自己為神說話竟是這樣的結論,他們一定很吃驚!我們必須認識到,維護神的最好辦法,就是表現神的品性,就是祂的慈愛和憐憫。
         ●「七隻公牛,七隻公羊」:這應該是當時最貴重的一種燔祭 民 23:1-30 。
         ●「愚妄」:「愚昧」、「愚蠢」。
         ◎雖然約伯曾經挑戰過神,但是這裡神還是認定約伯是他的「僕人」。並且還立他為朋友的「中保」,為三個朋友獻祭。透過這樣的舉動,約伯和約伯三友的友誼得以恢復。

【伯四十二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呂振中譯〕「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就去,照永恆主所吩咐他們的去行;永恆主就看了約伯的情面。」
  〔暫編註解〕以利戶沒有包括在這裏,這大概因為他的言論較接近真理。
       「悅納約伯」:悅納他為三友所獻上的代求。
     他們曾竭力想糾正的人,竟反過來為他們的得救和悔改而祈禱。這是一個鮮明的對比。神接受了約伯為他們的代求。不知道他們以後會不會改變自己的人生哲學,符合神設法教導他們的真理。

【伯四十二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苦境”原文作“擄掠”),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呂振中譯〕「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永恆主就恢復約伯的故業;永恆主並且將約伯從前一切所有的都加倍賜給他。」
  〔暫編註解〕約伯不只正直且宅心寬大,為曾經控訴他的三友祈禱。三友獲神寬宥,約伯自己也從苦境轉回,且得到加倍的賜福(12節)。
         《新約》教導我們,神的饒恕是與人們相互寬恕的程度成正比例的(太6:12,14,15;18:32-35)。約伯的經驗似乎體現了這項原則。他在為朋友們禱告的時候,他的命運發生了變化。但禱告無論多麼真誠,都不能保證物質的富裕。《約伯記》從整體上說,是否定這種觀念的。這件事證明神悅鈉為虧待過自己的人祈求的人。
         ●「加倍」:可能是神加倍賜福,也有可能是神認為約伯無故被奪去產業是遭遇了不公平的對待,所以依照  出 22:3,6,8 的規定,還給約伯兩倍。
         ◎當約伯開始執行神給他的中保職務,不再只專注於自己的苦難,放棄與朋友的對立,為他們禱告時(或者說約伯開始順服神時),苦難就結束了。
       10-17約伯被神考驗成功,並沒有像撒但所期望的背棄神,故現今獲神加倍賜福。

【伯四十二11】「約伯的弟兄姐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
  〔呂振中譯〕「約伯的弟兄姐妹、和以前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裏一同喫飯;論到永恆主所降於他的一切災禍、他們都向他表示悲傷,安慰他;他們也每人送給他一塊銀錠,每人送一個金環。」
  〔暫編註解〕當時人前往探望一個重要人物的時候,習慣上送上這樣的禮物,尤其是在經過某些不幸事件後(比較代下三二23)。
       送銀子和金環表示禮貌和友情。
     弟兄。約伯的家人曾經遺忘,拋棄和反對他(見伯19:13,14,19)。現在他時來運轉,他們就過來慶賀。他們似乎等到萬事大吉才敢向他表同情。他們表現了人類的通病。
         銀子。希伯來語是qesitah,只出現在這裡,創33:19和書24:32。Qesitah可能是重量單位。這裡暗示《約伯記》年代的久遠。
         環。希伯來語是nezem,表示各種環形物,如耳環(見創24:47;35:4;士8:24,25;箴11:22;25:12;賽3:21;何2:13)。

【伯四十二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
  〔呂振中譯〕「這樣、永恆主賜福與約伯的晚年就勝過他起初的:他有羊一萬四千隻,駱駝六千隻,牛一千對,母驢一千匹。」
  〔暫編註解〕約伯喪失的十個子女也如數得到補償,而且女兒為全地最美,象男孩一樣得到產業(依法如有男嗣,女子無權得到產業;民二十七1~8)。約伯為人完全、正直,親近天父,這種好榜樣,應該是他的子女從他得到的最寶貴的產業。
       希伯來人喜歡以鳥類的名字為女子取名,約伯則分別以鳥、植物香料和化妝品來命名。耶米瑪的意思是“鴿子”;基洗亞義為“肉桂”(詩四十五8,一種香料);基連哈樸義為“眼膏盒”(眼膏為塗在女子眼瞼上的黑色金屬粉)。
         約伯所得的財產是先前的雙倍。
         三個朋友們都說過,如果約伯悔改,就會得到福氣(伯5:18-26;8:20,21;11:13-19)。他們的預言實現了;但約伯懊悔的性質與他們的想像是不一樣的。他們根本沒有料到需要懊悔自己錯誤的觀念和行為。
     12~13 約伯所得到的牲畜,比原來所擁有的增加一倍(一2,3),但兒女的數目卻與從前相同,因為他期望在復活後(比較一九26)能看見那死去的十個兒女(一19)。

【伯四十二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呂振中譯〕「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暫編註解〕●約伯後來生的兒女並未加倍,這可能隱含著約伯死去的兒女還是約伯的兒女的意義。

【伯四十二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
  〔呂振中譯〕「他給第一個女兒起名叫耶米瑪;第二個名叫基洗亞;第三個名叫基連哈樸。」
  〔暫編註解〕「耶米瑪」:意即鴿子。
       「基洗亞」:意即肉桂(制香水原料)。
     「基連哈樸」:畫眼眉用的化妝粉。
         三個名字都描述她們的美貌。
         ●「耶米瑪」:「每一日」的意思,此字在阿拉伯文的意思是「鴿子」。
         ●「基洗亞」:「肉桂」的意思。
         ●「基連哈樸」:「白金號角」的意思。

【伯四十二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他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
  〔呂振中譯〕「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着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麗的;她們父親又使她們在弟兄中得到產業。」
  〔暫編註解〕把產業分給女兒是一種不常有的恩惠,後來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在沒有兒子的時候,才把產業分給女兒(民二七8)。
       「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她們三人不但美麗,而且富有。
     ●「婦女....得產業」:當時的女兒在兒子還活著時並沒有繼承權,約伯把他的女兒當成是兒子一樣平等對待。

【伯四十二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
  〔呂振中譯〕「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到四代。」
  〔暫編註解〕長壽為神賜的福分,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歲,他的疾病應早已痊癒;得見四代兒孫,連他自己在內,可說是五代同堂,五世其昌。
       從約伯這樣長壽看來,他顯然已經完全康復了。
     約伯原以為自己行將就木,竟又活了將近一個半世紀!他的人生似枯木逢春,並比以前更加燦爛。離去的福分又回來了,比過去更加美妙。他重新獲得財產,家庭,朋友和聲望。但更大的福氣是他與神面對面交往的回憶,以及學到比物質財產更有價值的教訓。神本著自己的旨意,認為這些教訓應該讓全人類共用。所以從遠古起,《約伯記》就作為偉大的屬靈遺產保存下來。我們今天有權利從約伯的經驗中學到信靠神的教訓。
         ◎七十士譯本紀錄約伯遭災的時候,年紀是70歲。不過這個時間並不一定正確。

【伯四十二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呂振中譯〕「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歲數滿足纔死。」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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