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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十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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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18 16:15: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罪有應得(十一1~20)】
一、約伯受罰太輕(1~6)
二、神高深莫測(7~12)
三、勸約伯悔改(13~20)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伯十一1】「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呂振中譯〕「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暫編註解〕這是瑣法第一次發言,他不滿約伯力辯無辜,說約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要全知的神用苦難來喚醒約伯覺悟前愆。瑣法的談話分三部分:1,斥責約伯自義(2~6節);2,神的智慧難測(7~12節);3,唯有悔悟,苦難才會過去(13~20節)。
         瑣法是個獨斷主義者,把事物分成不是“是”便是“非”,不是“黑”便是“白”,而判斷是非黑白的標準則是他自己,只有他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行事的法則。
         他不像以利法,不講宗教經驗(參四1~11);也不像比勒達,不從古人的智慧裡找道理(參八1~8),他只講自己的權威和絕對的是非,因而嘲笑約伯為自義。
         ◎約伯三友的言論,不一定針對約伯的言論一一回應,但瑣法比較是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
         1~3 “瑣法”。比另外兩位友人更坦率和嚴厲,他同樣認為約伯受苦是由於自己的罪。他指出神加諸約伯的,只是他當受之懲罰的小部分(6節)。根據他這種簡單的想法,約伯需要做的只有悔改,這樣一切都會改變(13~15節)。瑣法的權威並不是宗教經驗或傳統,而是直覺或常識。所以,他最終的權威其實是他自己;他看來是對的,便認為真是對的。這種人認為所有的問題非黑即白。瑣法沒有興趣去探討神之作為的奇妙。他不但稱約伯為罪人,而且因約伯嘗試瞭解神的作為而責備和侮辱他(12節)。
         1-6無論約伯如何據理力爭,一旦到神面前,他所犯的罪便顯露無遺,而且,他的刑罰其實算輕。
         11:1-12瑣法指責約伯言論誇大,無視於神的超越,挑戰神的言論,必然歸於空虛無益。
         11:1-11:20瑣法的發言◎約伯三友的言論,不一定針對約伯的言論一一回應,但瑣法比較是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
         11:1-20  從輕發落:第三位朋友瑣法比先前兩位更率直和苛刻地斥責約伯。他也認為約伯犯了罪,而且約伯所受的刑罰比應得的為輕。
         以利法(伯4,5章)和比勒達(伯8章)都說過了。兩人的話語均意味深長,但都堅持這樣的邏輯,即認為約伯受苦是罪有應得。現在瑣法說話了。與他的朋友們相比,他的話沒有什麼新意。他可能比其他兩位更缺欠同情,溫柔和細膩。瑣法劇烈的反應可能是因約伯否認自己的罪,和指控神而引起的。瑣法的話可以分為三個部分:1)希望神的話能使約伯認識到自己的罪(第2-6節);2)告訴約伯神的偉大,從而指出人人都有罪(第7-12節);3)強調必須悔改,才能恢復過去的繁榮(第13-20節)。

【伯十一2】「“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
   〔呂振中譯〕「『對着多言、豈不應該答覆呢?多嘴多舌的人、難道就有理麼?」
   〔暫編註解〕「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瑣法認為多言已經是犯罪的行為了。當然這樣說不免武斷,但聖經中的確多處警戒人不要多言。箴 10:19  傳 5:2
         「多嘴多舌」:暗示約伯未經思索便隨口說話。
         瑣法似乎因約伯的長篇大論而生氣了。東方人以語言簡潔為美德(見箴10:19和傳5:2)。

【伯十一3】「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
   〔呂振中譯〕「你的胡謅、那能使人不作聲呢?你嗤笑時、豈沒有人使你害羞呢?」
   〔暫編註解〕「戲笑」:「嘲笑」、「嘲弄」。
         誇大的話。希伯來語是baddim(見賽16:6;耶48:30;50:36)。瑣法說約伯所講的是荒謬的空話。約伯認為自己有理由抱怨(伯10:1)。瑣法則聲稱自己有權反駁這種說法。

【伯十一4】「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
   〔呂振中譯〕「你說:“我所行的純潔,我在你眼前清清潔潔。”」
   〔暫編註解〕「道理」:「教導」、「立論」、「教訓」。
         「純全」:「純粹」、「純淨」、「無瑕疵」。
         道理。希伯來語是leqach(“指示”,“教訓”)。《約伯記》中只出現在這裡,其他地方很少見。瑣法可能是指伯10:7中約伯的話。不完全是約伯的原話,但歸納了他的看法。
         潔淨。瑣法指責約伯為自己的“道理”和行為辯護。從某種意義上說,約伯是這樣的。他沒有說自己是完全無罪的。但他堅持認為自己不是朋友們所指責的那種罪人。本節再次表達了約伯和他的朋友們爭論的焦點。約伯接受自己良心的見證,而他的朋友們則誤解了他受苦的見證。

【伯十一5】「惟願 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
   〔呂振中譯〕「但是哦,惟願神發表意見哦!願他開口同你辯駁。」
   〔暫編註解〕「惟願」:這在 6:2 中是約伯的口吻。
         約伯曾希望神對他說話(見伯6:24)。現在瑣法也表達了這樣的願望;但是他相信神一旦說話,就會告訴約伯他的錯誤。

【伯十一6】「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 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呂振中譯〕「將智慧隱藏的祕密告訴你,說智慧對謀略成功有奇妙的〔傳統:雙倍〕果效。所以你要知道:你的罪孽、神不全記算。」
   〔暫編註解〕「諸般的智識」:原文是「雙倍的智慧」。
         ◎ 11:6 似乎認為約伯受的苦還不夠重,不過這已經是撒但的「全力施為」了,所以看起來瑣法自認為站在真理這邊時,未免失於太過殘忍,無法體會、體諒約伯受的痛苦。瑣法的意見似乎也跟許多知識份子的見解類似,就是把神的能力想像成人的能力作無限的擴大,以致於認為神可以讓人「無限的痛苦」。這樣的觀念就會導致「神能不能造出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這種自我矛盾的問題。
         ◎其實 11:7-10 說的相當正確,約伯其實無法完全了解全能者。這跟約伯記最後,神的立論相近。不過 11:6,11-12 暗示約伯可能犯罪而不自知, 11:13-20 又要約伯悔改,很明顯的就是認為約伯的苦難是根源於犯罪。瑣法認為約伯不能完全了解神,自己卻又認定自己能掌握神的做為,這真是一個矛盾的地方。 11:6
         “諸般的智識”。諸般或譯作:兩面。神的智慧有兩面:一面是人所看見的,另一面則只有神才知道。
         「他有諸般的智識」:大概指人測不透神的智慧。
         諸般的智識。原文含意不明。七十士譯本和英文KJV譯本均為:“雙重的智慧”。顯然指神深不可測的偉大智慧。
         神追討你……還少。瑣法實際上是在說:“如果你瞭解神深不可測的智慧,就會知道神已經忽略了你的部分罪孽,而不是像你所抱怨的那樣嚴厲對待你。神根本沒有按照你所該得的苦難懲罰你。”這可能是對約伯最厲害的指責。

【伯十一7】「你考察,就能測透 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呂振中譯〕「『神之浩大莫測、你能查出麼?全能者之無極、你能查到麼?」
   〔暫編註解〕瑣法明白神的超絕與全知(7~9節)。據此,他推論出:人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結果。約伯象所有的世人一樣極其無知,無法改變,就象野驢生下的仍是小野驢,不 變成人(12節)。
         指神偉大而深不可測。
         7-12神智慧無邊,人不能測透。

【伯十一8】「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作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
   〔呂振中譯〕「天之高──你能作甚麼?深於陰間──你能知道甚麼?」
   〔暫編註解〕參弗3:18從四個方面描寫了在基督裡的神之愛。瑣法有關神偉大的幾個反問句,是要約伯明白,與神的崇高相比,人是何等的渺小。

【伯十一9】「其量,比地長,比海寬。」
   〔呂振中譯〕「其量度、比地長,比海寬。」
   〔暫編註解〕在約伯的時代,這個比喻更加動人。因為我們已跨越了海洋,他們卻沒有;我們已探測了地球的各個角落,他們也沒有。這一切在當時都是不可能的。

【伯十一10】「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
   〔呂振中譯〕「他若奪取,拘禁,召集審判議庭,誰能阻擋他呢?」
   〔暫編註解〕經過。直譯是“迅速過去”,“掠過”。
         招人。或“召集會議”,進行“審判”。瑣法說,神是偉大的。如果祂選擇攻擊一個人,拘禁他,審判他,有誰能干預呢?約伯當然無權質問神對他採取的行動!

【伯十一11】「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呂振中譯〕「因為他認識虛妄的人;他特別留意,看人的奸惡。」
   〔暫編註解〕「他雖不留意」:他根本不用研究。
         瑣法提醒約伯,神能辨別虛妄犯罪的人。

【伯十一12】「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
   〔呂振中譯〕「故此空空洞洞的人有心思,野驢駒子也生成為人!」
   〔暫編註解〕「野驢的駒子」:指「只有野性、沒有頭腦的人」、「又笨又頑固」,正好也回應 6:5 約伯用來指自己的比喻。
         瑣法用極度諷刺的話語指出,象約伯那樣虛妄的人要變得有智慧,實際上比驢子生出一個人的可能性還低。
         本節或譯作「當驢駒子生為人的時候,傻人可得著智慧了」,即傻子不可能有知識,正如驢駒不能生為人。瑣法以此指責約伯愚不可及。
         本節較為難解。有一種譯法是:“空虛的人可能得到知識;野驢的駒子變成了人。”即一個像野驢一樣粗魯不堪,放蕩不羈的人仍有可能改變成一個有用的人。還有人譯為:“如果野驢能生下人,愚妄的人就會得到知識”。即愚妄的人無法得到智慧,就像野驢無法生下人一樣。但這種解釋無法為本章第二部分提供合適的過渡。瑣法不認為約伯的情況是毫無希望的。

【伯十一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
   〔呂振中譯〕「『你呢,你若將心守正,伸開雙手向他禱告──」
   〔暫編註解〕「將心安正」:「堅固你的心」。
瑣法可能忘記了他自己也是人,人的判斷不能永無錯誤。他對約伯的看法既不正確,而說話的態度一味嘲諷,難令人心折。象苦難這個千絲萬縷般複雜的人生問題,豈是如此簡單的分析所能完全說明!
         你若。希伯來語的“你”是強調形式的。
         將心安正。瑣法開始勸約伯悔改。他的理由和以利法是一樣的(見伯5:17-27)。
         向主舉手。瑣法勸約伯以懇求的態度接近神。
         11:13-20瑣法勸勉約伯要歸向正路,除去罪孽,就要脫離苦境。
         13~20 瑣法也呼籲約伯悔改,並保證他必得到豐富的賞賜。“日子”(17節)指生命。
         13-20勸約伯悔改歸正,如此,神便會使他復興。

【伯十一14】「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呂振中譯〕「你手中有奸惡,你若遠遠除掉,不容不義住於你家〔原文:帳棚〕──」
   〔暫編註解〕瑣法相信約伯肯定有罪。他勸約伯除掉罪孽,作為恢復平安和幸福的先決條件。

【伯十一15】「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
   〔呂振中譯〕「那時你就可必仰起臉來,毫無弊病;你就必堅固,無所懼怕。」
   〔暫編註解〕「斑點」:指罪疚痕跡。
         約伯若無罪疚,便可仰起面來。(參10:15)
         如果你懺悔了自己的罪,就會得到自信和安全,無所畏懼。

【伯十一16】「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
   〔呂振中譯〕「你必忘記你的苦難;就使記得,也必如水流過去。」
   〔暫編註解〕如同一陣雨,一潭水,或不斷上漲,似乎要吞沒一切的急流,不久就銷聲匿跡,被人忘卻一樣,在燦爛的明天面前,約伯眼下的苦難將會悄然消退。

【伯十一17】「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呂振中譯〕「你一生的日程必昇得比中午更明朗;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暫編註解〕「雖有黑暗,仍像早晨」:回應約伯以幽暗陰間為歸宿的說法。(參10:22)
         約伯曾說自己的結局是一片漆黑(見伯10:22)。他還用好幾個詞來形容幽暗。但瑣法說,光明的未來有望如早晨和正午。

【伯十一18】「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
   〔呂振中譯〕「你必安居無慮,因為你有指望;你必巡察妥當,安心無慮地睡覺:」
   〔暫編註解〕「也必四圍巡查」:或作「也必受保護」。
         穩固。這一應許反映了自古以來對平安的盼望。
         巡查。希伯來語是chaphar(“搜尋”“探測”)。這句話可譯為:“你將四圍尋找,得到平安。”

【伯十一19】「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
   〔呂振中譯〕「你必偃臥,也無人驚嚇。必有許多人求你的情面。」
   〔暫編註解〕瑣法預見約伯將再次出名,許多人要來向他求教。

【伯十一20】「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呂振中譯〕「但惡人的眼必失明;他們逃走的路都必斷絕;他們所指望的就只是斷氣。』」
   〔暫編註解〕讀時若能和四7比較,可發現瑣法態度的獨斷和言詞的無禮。以利法和瑣法都認定約伯有罪,以利法說話何等婉轉,但瑣法則斷定約伯必是惡人,若不悔改,他最光明的前途就是死亡。
         ◎這段論述基本上和其他兩個朋友的立論相當,就是要悔改才能得福氣,繼續作惡就會遭滅絕。
        警告約伯若不悔改,便是死路一條。
        惡人。如果瑣法的話到第19節結束,約伯可能就會從中得到安慰,並相信自己會重得神的喜愛和幸福。但是瑣法似乎為了強調自己不贊成約伯的行為和品格,就沒有用鼓勵的言語結束自己的話,而是加了一句帶有譴責語氣的話。
        他們的指望。義人的指望要一直存到在天國完全實現為止。這個指望在他健康時光顧他,在他生病時支持他,在他孤獨時鼓勵他,在他進如社會時陪伴他,使他的生命有意義,在並死亡時有勇氣。罪人沒有這樣的指望。當死亡的帷幕落下時,一切希望都煙消雲散了。
        瑣法對神的讚揚是出色的。他的誠實顯而易見。但他和約伯的其他朋友一樣,誤解了神的旨意。他只認為苦難是犯罪的直接懲罰。他本應給約伯帶來愛心和安慰,卻勸他悔改。約伯幾個朋友的話如出一轍。細節雖然不同,基本觀點卻是一樣的。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蔡哲民查經資料》․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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