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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五十篇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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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29 15:11: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暮鼓晨鐘(五十1~23)】
一、主臨的情景(五十1~3)
   1.神發言招呼天下(1)
   2.並從錫安發光(2)
   3.在祂周圍有風暴烈火(3) 
二、先審判選民(五十4~15)
  1.神招聚那些曾獻祭與神立約的(5)
   2.諄諄勸戒他們,並提醒他們萬物均屬於神(9~13)
   3.以感恩為祭獻給神,向神還願(14)
   4.並要在患難中求告神(15)
三、嚴責偽善的人(五十16~23)
   1.偽善的人妄傳神的律例(16)
   2.卻恨惡管教(17)
   3.又與惡人同流合污(18)
   4.口出惡言,舌編詭詐(19)
   5.全無親情(20)
   6.得此警告(22)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詩五十1】「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呂振中譯〕「〔亞薩的詩。〕大能者神永恆主在說話;他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呼喚着大地。」
  〔暫編註解〕大能者神耶和華('El 'Elohim Yahweh)。這是神名字的特殊組合(參書22:22)。
         天下。招聚世界各國的人見證對以色列人罪孽的嚴肅審判。
         從日出之地。指普天下。招聚的範圍包括全世界(見詩113:3;賽59:19)。這裡所描寫的場面,只有在基督複臨時才應驗(太24:30)。
         1-6節是本詩莊嚴的前言。其篇幅超過一般的詩篇。
     1-6  審判主顯現:耶和華以法官的身分出現,極其威榮,有火和風開路(3)。神顯現來審判子民,天地則出任陪審員,證明神的判斷絕對公允。
         50:1-23  這是一篇帶有先知喻言色彩的詩。
       這是一篇先知詩,神以第一人稱說話,有若傳統的先知傳達神諭、教訓和應許(看<參考資料>“詩篇的種類”條)。從詩中斥責獻祭的錯誤觀念看,與以賽亞、阿摩司所說預言類似。本詩寫作時間當在主前七世紀初或八世紀末。全詩分三部分:呼召以色列立約的民準備接受神的審判(1~6節);責備聽神話語的人對獻祭不正確的態度(7~15節);斥責行事為人與信仰不相稱的人(16~23節)。
     詩五○ 亞薩這個警告,報道神要顯現審判世人(1~6節),並說出神要控告祂的子民不以真誠來獻祭(7~13節),附加改正的指引(14,15節);還有神對不道德之行為的控告(16~21節),附加改正的指引(22,23節)。“亞薩”。他也撰寫詩篇第七十三至八十三篇。參看以斯拉記二章41節的腳註。

【詩五十2】「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呂振中譯〕「神從全美的錫安中出來,一直在射發光輝。」
  〔暫編註解〕見詩48:2注釋。

【詩五十3】「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刮。」
  〔呂振中譯〕「我們的神來臨,決不緘默;有火在他面前焚燒着,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着。」
  〔暫編註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時神描寫如烈火,消滅一切的敵人(申四24;九3);此處指閃電。閃電與暴風都是神顯現時的現象(出十九16,18)。
       要來。進行審判。本詩原是對地上居民的勸誡。從特殊的意義上說,是指世界末日的審判(見太25:31;徒17:31;提後4:1;見第1節注釋)。
     決不閉口。神將根據每個人的行為作出宣判。
         烈火。可能聯想到神在西奈山顯現的情景(見出19:16,18)。

【詩五十4】「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
  〔呂振中譯〕「他呼喚着上天與下地,為要審問他的人民;他說:」
  〔暫編註解〕神是審判者,依據所立的約來審判眾民。

【詩五十5】「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呂振中譯〕「『要聚集我堅貞之民到我這裏來,聚集那用祭物跟我立約的人。』」
  〔暫編註解〕獻祭是以色列人履行與神立約應盡的義務,故說“用祭物與我立約”。
       “我的聖民”。即以色列人,神曾與他們立摩西之“約”(出二四7),他們也是神所指責的人(7節)。
     招聚。在基督複臨時,天使將負責招聚贖民(見太24:31)。
         聖民(chasidim)。見詩36篇補充注釋。“在神審判的風暴中,神的兒女將不必懼怕”。
         祭物(zebach)。宰殺的祭牲(創31:54;46:1;利3:1等)。古代西奈山的約是用獻公牛和灑血來確認的(出24:5-8,參創15:9-18)。新約則是用基督的血來確認的(來9:18-23)。基督複臨時所召集的聖徒,是那些接受基督的犧牲所確認之約的人。

【詩五十6】「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
  〔呂振中譯〕「諸天宣說他的公義;因為是神、他在施行審判的。(細拉)」
  〔暫編註解〕「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強調神是公平的主。(賽30:18; 瑪2:17)
       他的公義。只有在基督複臨時,這句話才得到最後的應驗。那時“在空中,有一隻手拿著折在一起的兩塊石版……。神公義的聖律法……現在向世人顯明為審判的準則”。
     神是施行審判的。人的判斷常常是錯的,罪犯被無罪釋放,聖人被判為重犯。但在最後的大日,“神要親自擔任審判者”。人人都能得到公義。

【詩五十7】「“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誡你。我是神,是你的神。」
  〔呂振中譯〕「『我的人民哪,你們要聽,我要說話;以色列阿,聽吧,我要控訴你,我永恆主〔傳統:神〕、你的神、要控訴。」
  〔暫編註解〕神稱他們為“我的民”,因神是與他們立約的神。
       「勸戒」:應作「指證」,即證實他們的確有罪。
         當聽。神直接對以色列人說話。詩人在本裡主要論述人對神的責任,以及形式主義宗教的弊端(見賽1:11-15)。
         要勸戒。審判者也是原告。
         我是神,是你的神。神保護祂的子民,有權宣佈真崇拜的原則,就是祂政權的基礎。
     7-15  審判主斥責那徒具外表的供獻:選民誤解供獻的真義,以為祭物是神的必須品,神不可能沒有祭物供應;只要他們按時獻祭,神就會滿足,他們也就完成對神的責任。

【詩五十8】「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呂振中譯〕「即使我不因你的祭物來責備你──你的燔祭倒不斷在我面前──」
  〔暫編註解〕以民在獻祭的事上雖無虧欠,但誤認神靠他們的祭物生活,看祭物重要過神自己。
       本節的論述以否定詞開始。神沒有指責以色列人疏忽宗教的儀式。他們的罪在於沒有認識到,如果不瞭解儀式的意義,帶著感恩和順從的心去做,就毫無意義(見撒上15:22;賽1:12-17;彌6:6-8)。
     8~13神沒有責備他們不獻祭( 8節),卻責備他們獻祭的動機不正確——他們試圖製造一個依賴他們慷慨供應的神。

【詩五十9】「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
  〔呂振中譯〕「我也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不從你圈中取公山羊。」
  〔暫編註解〕見出29:11,36;利4:4。
     9~10神根本不需要這些牛羊,祂如果要,千萬山上的牲畜、數不盡的飛鳥都是祂的,何須人來獻!

【詩五十10】「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
  〔呂振中譯〕「因為森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是我的。」
  〔暫編註解〕「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或作「山陵上的千萬牲畜也屬於我」。
       一切受造之物都是屬於神的,祂又何必要人的禮物呢?

【詩五十11】「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呂振中譯〕「空中〔傳統:山中〕的飛鳥我都認識;野地的動物都屬於我。」
  〔暫編註解〕「知道」:乃指認識和管轄。

【詩五十12】「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呂振中譯〕「就使我餓了,我也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暫編註解〕人所能獻給的東西,沒有一樣不屬祂。
       我若是饑餓。神創立獻祭的制度不是為了獲得牛肉羊血之類的供應。
     世界……是我的。見詩24:1;89:11。

【詩五十13】「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
  〔呂振中譯〕「難道我還喫雄壯公牛的肉麼?還喝公山羊的血麼?」

【詩五十14】「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呂振中譯〕「你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還向至高者還你所許的願;」
  〔暫編註解〕宰殺祭物獻給神,不是神需要吃肉喝血,而是向神傳達感謝的心意和完全倚靠神的心。“願”是人在有需要的時候求告神而許的。神聽了禱告,人獻上感謝祭還願(看利七12~16),目的也是感謝祂。
       指出神並不需要祭肉, 乃是要求百姓真心向 感謝和履行所許的誓願。他們不應盼望用祭肉賄賂神,因完全的信靠才是榮耀 的唯一途徑(15)。
     祭(zebach)。(對第5節注釋)。單憑人們一般所理解的祭牲,是不會被神所接受的。只有來自充滿感恩之心的祭物,才蒙悅納。下面繼續強調這個論點。
         願。見詩22:25;116:14,參利7:16。只有充滿懺悔,仁愛,順從和獻身的生活,才能在神的眼裡蒙悅納。

【詩五十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呂振中譯〕「在患難的日子你要呼求我,我便救拔你;你就榮耀我。』」
  〔暫編註解〕求告我。祈禱和讚美,都是真宗教的組成部分。我們應當誠心向神祈求。事奉神的正確方式是出於內心的,是屬靈性質的(見約4:24)。
       搭救你。見詩46:1。
     榮耀我。我們榮耀神的最好方法就是信賴祂,即使不明白祂對我們的做法。

【詩五十16】「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呂振中譯〕「對惡人呢、神卻說:『你有甚麼權利可以背誦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暫編註解〕神斥責惡人口是心非。口裡說守律例,遵守與神的約並且獻祭,事實上把神的話語置諸腦後,並不在生活中遵行。
       神對惡人說。神繼續說話。現在祂把注意力轉到惡人身上。16-21節主要涉及人對同胞的責任。
         你怎敢?參羅2:17-24。
         提到我的約。他們的不順從使他們不配提說神的聖約(見第5節注釋)。
     16~17 神在這裏責備他們的偽善——只用口來傳達祂的律法(16節),自己卻違犯律法(17節)。詳情在第18至20節列述。
         16-21  審判主斥責那毫無實質的信仰:選民自稱敬畏神,卻毫不把神放在眼內,就像一個掛名基督徒,行事為人與信仰毫不相稱。審判主在本段特別斥責他們偷盜、犯姦淫、毀謗人。
         7-15節只涉及宗教儀式,16-21節涉及偽善者。他們教導別人律法,自己在生活中卻違犯律法。

【詩五十17】「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呂振中譯〕「你、你恨惡管教,卻將我的話丟在背後。」
  〔暫編註解〕管教(musar)。見箴1:2注釋。惡人不喜歡管教。
       背後。偽善者藐視神的聖言,將之拋在腦後。

【詩五十18】「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份。」
  〔呂振中譯〕「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跟他同夥;你又和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
  〔暫編註解〕「一同有分」:同夥作惡。
       只要有分髒的機會,他是就參與。

【詩五十19】「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
  〔呂振中譯〕「你使你的口任說壞話,你的舌頭編造詭詐。」

【詩五十20】「你坐著譭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呂振中譯〕「你坐着說你兄弟的壞話,挑剔你親母的兒子。」
  〔暫編註解〕「兄弟」:可包括親屬。
       「親母的兒子」:嫡親的兄弟。
     誹謗到自己同胞的身上,更顯得可惡。

【詩五十21】「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呂振中譯〕「你行了這些事,我緘不作聲;你想我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要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呢。」
  〔暫編註解〕神因慈愛、憐憫,因此忍耐,無非盼望惡人悔改。誰知他們曲解神的沉默,當作神不理會。
       他們以為神的緘默表示神與他們一樣是違法的!
     「閉口不言」:形容神忍耐,盼望他們悔改。有不少學者建議將上半節譯作「你行了這些事,我豈能閉口不言?」
         我還閉口不言。神忍耐惡人的愚行,直到祂介入審判的時候。
         恰和你一樣。偽善者認為神和他一樣,會滿足於宗教的儀式和外表的虔誠,以掩蓋個人的罪孽。但神視原則,公義和誠實為屬靈崇拜的必要條件。罪人總是以自己邪惡的心思來測度神。
         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神在實施懲罰之前,把罪人犯罪的性質和程度,擺在審判台前。

【詩五十22】「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呂振中譯〕「所以你們把神忘了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而沒有援救的。」
  〔暫編註解〕「忘記神」:不遵守神的命令,對神不虔敬(伯8:13)。
         要思想這事。22,23節是本詩的結語,簡要地重複了7-21節的教訓。神說,祂所接受的祭物就是人的心靈。這是對惡人的警告,也是對義人的鼓勵。
         你們忘記神的。雖然自稱敬拜神。
         無人搭救。時候將到。救贖主不再保護罪人。罪人將自食其果(見賽13:9;番1:14-18;啟6:15-17;20:9)。
       22-23  審判主的警告和應許:犯錯的人應立刻改過,免被撕裂;素來行為正直的人則必定蒙恩。
     22~23神警告犯錯誤的人從述改正,免得受到重罰;但走正路的人,必蒙神恩。“忘記神”指忽略神的命令和教訓(參申八19)。

【詩五十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呂振中譯〕「凡以感謝為祭而獻的便是榮耀我;(正路就在那裏)我必使他得見神的拯救。』」
  〔暫編註解〕“感謝”。讚美神的感恩祭。
       榮耀我。見15節注釋。這句話是針對7-15節的形式主義說的。衷心的感謝是真宗教的的要素。令人吃驚的是,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我們是多麼忽略表達感恩的心啊!我們都心安理得地接受神的恩惠。
     按正路而行。見詩37:14注釋。
         我的救恩。對於誠心事奉神,遵行神旨意的人,神必顯示祂的救恩。
         本詩具有永恆的價值。我們可以參加教會的一切禮節和侍奉活動,慷慨地幫助窮人,熱心傳道。但是如果沒有從心靈上侍奉神,並懷藏著罪惡,我們仍會被神所拋棄。

【暫編註解材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聖經註釋》․《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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