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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二十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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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17:10:4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論不同的人(二十一1~31)】
一、論掌權者(1)──這節經文反映神掌管世上政權,其絕對性是肯定的
二、論愚婦(9)
三、論享樂(17、20)
四、論奉獻(27)──惡人可以獻祭,但神必不悅納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二十一1】「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呂振中譯〕「王的心在永恆主手中、像隴溝的水、任隨所喜悅的而流轉。」
  〔暫編註解〕神管治人的生活行動。貴為國王,也象運河的水由管理的人控制一樣,其心向由神決定。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但四31~35)、波斯王古列(賽四十一2~4)和亞達薛西(拉七21)等都是其例。
       獨裁者如提革拉毗列色(賽一○6,7)、尼布甲尼撒(但四31,32)、古列(賽四一2~4)和亞達薛西(拉七21)都被神用作水,或淹沒以色列,或灌溉她。
     「隴溝的水」:人造河的水,任由人擺佈;同樣,君主的心由神隨意指揮。
         好像隴溝的水: 巴勒斯坦地區主要是冬天下雨,其降雨量僅夠種植主要農產品。因此,若要種植夏天的農作物,就必需有灌溉設施。本節的比喻出自這種具體的生活環境。
         由於其地位所帶來的巨大影響,國王能夠帶動許多的人。為了使凡事互相效力產生益處,神常常需要扭轉國王的心,使他們走上本來不會走的道路。居魯士就是這樣受到感動,下令重建聖殿的(代下36:22,23;賽44:28;但10:13)。對於人心靈的這種指導,並沒有干預人自由地選擇是不是要走上得救的道路。在審判的時候,每一個人都將看見,神曾千方百計啟發人下決心順服聖靈再造的大能;他的沉淪是因為他自己拒絕順服和允許這種能力在他心中運行(見賽45:22-24;約1:9;多2:11。
         21:1~31當正直地行在神面前:顯示所有的人都將站在神的審判台之前。

【箴二十一2】「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呂振中譯〕「人所行的、自己都看為對;惟獨永恆主衡量人的心。」
  〔暫編註解〕看十六2注。
       「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參16:2注。
     見箴16:2注釋;參箴14:12;16:25;20:24。

【箴二十一3】「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
  〔呂振中譯〕「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永恆主悅納。」
  〔暫編註解〕仁義和公平密切相關,聖經常常並行使用它們(創18:19 ;賽56:1)。除了聖經之外,其它諸多文獻也高度評價公平(justice)這一德性。為個人或團契“提供什麼,提供多少”,也與此詞有密切關聯。公平並不是完全等同地對待所有人,而是“種什麼,收什麼”(加6:7)。
     參撒上15:22。

【箴二十一4】「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發達”原文作“燈”)。」
  〔呂振中譯〕「眼高心傲、惡人之炫耀自己〔原文:燈〕都是罪。」
  〔暫編註解〕“惡人發達”。或作:惡人的燈。即(1)惡人生活的標準,或(2)他們自大的生活。
       「發達」:原作燈;整句指惡人蒙福就狂妄高傲,並沒有向神發出感謝。
     發達。英文KJV版為“耕種”。一些古卷和希伯來語手稿為“燈”。原文只是母音的區別。“耕種”是nir,“燈”是ner。光可能用來象徵興旺和喜樂。驕傲和自私的快樂不是以順從為基礎的,所以不受神的喜悅。Nir 實際上是指“第一次耕種”(見耶4:3;何10:12)。

【箴二十一5】「殷勤籌畫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呂振中譯〕「殷勤人的設計足致豐裕;凡急迫要致富的都必缺乏。」
  〔暫編註解〕籌畫: 字面意思是“想法”、“思想”,一般被譯為“計畫”。此“計畫”中隱含著忍耐,與下半節的急躁相對比,兼具忍耐的籌畫,必帶來繁榮。 急躁: 為了早日成為富翁而不擇手段的人,體現了這種性情(20:21;28:20)。本節勸勉人當心存忍耐,並按計劃勤勉作工。
     勤勞的人所制訂的計畫很可能帶來富足,因為他們付出了努力。但那些急噪粗心的人即使有很好的計畫也可能要失敗。“急躁”也可能指急於發財的人(見箴28:20)。

【箴二十一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
  〔呂振中譯〕「用虛謊舌頭得來的財寶、是吹來吹去的浮雲、死亡之網羅。」
  〔暫編註解〕「自己取死」:或作「自投網羅」。
       用詭詐之舌……自己取死: 聖經教導我們,當誠實地積攢財寶。保羅也曾警告,過於貪財會招致滅亡(提前6:9)。
     吹來吹去的浮雲。直譯是“一口呼出的氣”。那些靠謊言牟取名利的人就像一口氣,會一下子消失。

【箴二十一7】「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呂振中譯〕「惡人的暴戾必將自己帶走;因為他們不肯按公平而行。」
  〔暫編註解〕惡人犯罪會自食其果(見詩9:15;箴1:18,19)。

【箴二十一8】「負罪之人的路,甚是彎曲,至於清潔的人,他所行的乃是正直。」
  〔呂振中譯〕「有罪之人的路很彎曲;純潔的人、行為乃正直。」
  〔暫編註解〕“負罪”指犯有罪。
       更可作:“犯罪的人道路彎曲,貧窮的人行為卻正直。”

【箴二十一9】「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呂振中譯〕「寧可住房頂的犄角,也不跟爭吵的婦人住寬闊的房屋〔傳統:同伴的房屋〕。」
  〔暫編註解〕巴勒斯坦一帶房屋均為平頂,上面可以曬物、種菜,也可搭小屋居住(王下四10)。“爭吵的婦人”亦作“愛吵鬧的妻子”。
       賢妻是人生的一大祝福(18:22),而惡妻則是丈夫的絆腳石。以色列的房屋結構是幾家連在一起的,就像現代的樓房一樣,寬敞而平坦的房頂也由幾家人共用。本節的表層意思是,與其和惡妻同住,不如獨自在房頂承受風吹雨打。其深層意思是,強調神所配之夫妻的和睦,進而強調與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視為同等之家庭的和睦。
     在古代的巴勒斯坦,人們於一年的大部分時間裡,都生活在比較舒服的房屋平頂上(見撒上9:25,26)。所羅門的意思是,寧可遭受風吹雨打,也不要聽愛爭吵的女人饒舌煩人(見箴19:13;27:15)。

【箴二十一10】「惡人的心,樂人受禍,他眼並不憐恤鄰舍。」
  〔呂振中譯〕「壞人的心只願害人;他眼中並不憐恤鄰舍。」
  〔暫編註解〕對於一個懷有惡意的人來說,最重要的事就是實施自己邪惡的陰謀。罪惡會使人自私冷酷地對待鄰居和家人(見賽26:10)。

【箴二十一11】「褻慢的人受刑罰,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誨,便得知識。」
  〔呂振中譯〕「褻慢人受罰,愚直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訓,他就得到知識。」
  〔暫編註解〕看十九25注。
       「褻慢的人」:無可救藥的狂傲人。
     「愚蒙的人」:雖然無知,仍可受教。
         參箴19:25。

【箴二十一12】「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惡人傾倒,必至滅亡。」
  〔呂振中譯〕「那公義者處理惡人的家,使惡人敗倒於禍患中。」
  〔暫編註解〕本節可指那公義的耶和華知道惡人的一切,故此, 使惡人敗亡。
     義人。有人譯為“義者”,指神。神關注義人和惡人。祂保護義人,在惡人造成威脅時消滅他們(伯12:19;箴22:12)。本節的譯法難以確定。古卷上是“義人”。七十士譯本為“義人明白惡人的心,藐視惡人的罪”。

【箴二十一13】「塞耳不聽窮人哀求的,他將來呼籲也不蒙應允。」
  〔呂振中譯〕「堵着耳朵不聽貧寒人哀呼的、他將來呼叫,也得不到答應。」
  〔暫編註解〕無情的行為今生會有報應,在將來的審判中肯定會受到追討(見箴14:21;太18:23-35;25:41-46;路6:38;雅2:13)。

【箴二十一14】「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懷中搋的賄賂,止息暴怒。」
  〔呂振中譯〕「暗中送的禮物能平息〔傳統:抑制〕怒氣;懷裏搋的賄賂能抑止烈怒。」
  〔暫編註解〕看十七8及十八16注。
       “挽回”。平靜、緩和。本節沒有鼓吹賄賂的意思,只是說出實況。“禮物”一詞沒有負面的含義,下半節的“賄賂”,才是負面的。
     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 這不是在勸人為止息怒氣可以送禮物,或贊許人收受賄賂,而是原原本本地記述了當時的狀況,指出人有不勞而獲的惡習,警告人收受賄賂會使人失去公正的判斷,而偏離正道。

【箴二十一15】「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使作孽的人敗壞。」
  〔呂振中譯〕「秉公行義、使義人喜樂,卻使作孽之人狼狽。」
  〔暫編註解〕“敗壞”。更可作:沮喪。義行為義人帶來喜樂,卻為惡人帶來沮喪。
       追隨義的人必喜悅真理(林前13:6),即使他為公義受到苦難,也必甘心承受(林後12:10)。相反,對偏行不義的人而言,公義是可怕的危險。因為深染罪惡的人,若想行出公義就必須放棄至今為止的一切努力。故惡人很容易繼續奔向罪惡。

【箴二十一16】「迷離通達道路的,必住在陰魂的會中。」
  〔呂振中譯〕「迷離了明智道路的人必被安頓於陰魂會中。」
  〔暫編註解〕不循正路隨意妄行的人,事實上並無真自由,而是與死人為伍,被困其中。
       那些忽視智慧的人,不久便要來到墳墓,即死去。
     人若離開智慧的道路,就會走向死亡。
         離棄通達的道路,不肯敬畏神,就一定會使自己永遠留在死人中間(瑪4:1;啟20:9)。

【箴二十一17】「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呂振中譯〕「愛宴樂的必成為窮乏人;愛酒愛油膩的不能富足。」
  〔暫編註解〕「膏油」:參加筵席之前用來打扮的香油,是十分貴重的物品(參本章20; 太26:7)。
     在本節中宴樂和酒以及膏油並列。大吃大喝是指導致貧窮的揮霍。

【箴二十一18】「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奸詐人代替正直人。」
  〔呂振中譯〕「惡人做了義人的贖價;背信之人做了正直人的替身。」
  〔暫編註解〕最終是惡人而不是義人要接受審判。
       惡人作了義人的贖價: 這句話是說惡人原想逼迫義人,未曾想那惡卻臨到他(詩7:15,16)。
     贖價(kopher)。該詞在本節中沒有任何宗教上的含義。聖經中其他地方也從來沒有說義人得救是靠惡人。把本節後半句與箴11:8相對照,就可以看出是指義人所脫離的患難臨到拒絕得救之道的人。Kopher還出現在賽43:3。神說:“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

【箴二十一19】「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呂振中譯〕「寧可住在野地裏,也不跟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
  〔暫編註解〕看十九13注。曠野雖然荒僻無人煙,都好過河既愛吵鬧、脾氣又壞的妻子同住。
       「曠野」:指沒有人居住的荒山野嶺。
     見第9節注釋。

【箴二十一20】「智慧人家中積蓄寶物膏油,愚昧人隨得來隨吞下。」
  〔呂振中譯〕「智慧人的居所中存有可羨慕的財寶;愚頑之人卻隨得來隨吞下。」
  〔暫編註解〕智慧人懂得計劃,為將來積蓄,愚昧人浪費他所有的。
     七十士譯本裡不是“膏油”,而是動詞“將安放”,譯為“寶物將放在智慧人的嘴上;但是愚昧人將吞下它”。

【箴二十一21】「追求公義仁慈的,就尋得生命、公義和尊榮。」
  〔呂振中譯〕「追求義氣和忠愛的必尋得生命〔此處原有:義氣〕與尊榮。」
  〔暫編註解〕這裡所指出的,不是尋求神的公義和仁慈的人,而是以公義仁慈待人的人。

【箴二十一22】「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牆,傾覆他所倚靠的堅壘。」
  〔呂振中譯〕「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攻下勇士所倚靠的堅壘。」
  〔暫編註解〕等於說智慧勝於勇士。握著屬靈的兵器,在神的幫助下,可以攻破勇士所倚靠的營壘(林後十4)。
       智慧比勇力更優勝。
     在古代社會,國家之間戰事的勝敗,往往取決於優秀的謀士。縱使有出色的勇將與經過訓練的士兵,如果統管他們的軍師沒有智慧,他們也不過是烏合之眾。聖徒的謀士是耶穌基督,因此我們可以剛強壯膽地參戰(賽9:6;弗3:12)。
         當人們認識到智慧勝過崇尚武力之人的力量時,他們對於物質的力量就喪失了信心。

【箴二十一23】「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
  〔呂振中譯〕「謹守口與舌的、保守自己免受患難。」
  〔暫編註解〕見箴13:3注釋;參箴18:21。

【箴二十一24】「心驕氣傲的人,名叫褻慢,他行事狂妄,都出於驕傲。」
  〔呂振中譯〕「傲慢倨傲者名叫褻慢人,乃行事暴發驕橫的。」
  〔暫編註解〕妄論神聖事物的人往往自以為了不起,對自己懷疑和攻擊的言論毫無約束(見彼後3:3-7)。

【箴二十一25】「懶惰人的心願將他殺害,因為他手不肯作工。」
  〔呂振中譯〕「懶惰人的心願害死了他,因為他的手不肯作工。」
  〔暫編註解〕懶惰人整天做白日夢,不願工作,不僅在物質上貧窮,心靈上也陷入貪得無厭之境(26節)。但義人慷慨助人。
     懶惰的人無法獲得今生和來生的成功和尊榮。他們的命運跟野獸差不多(見箴13:4;19:24)。

【箴二十一26】「有終日貪得無厭的。義人施捨而不吝惜。」
  〔呂振中譯〕「他終日貪得無饜;但義人卻施捨而不吝惜。」
  〔暫編註解〕懶惰人渴望睡覺,義人卻毫無保留地殷勤工作。
       有些學者將本節與前節連在一起,視為三聯句,但這種觀點並不恰當。因為本節的上下文,已經形成了絕妙的對偶句。本節責備那些富有的人,竟比貧乏的人更加吝嗇。貪婪的人不管多麼富有,也會暴露出無止境的不滿與空虛,全力以赴地去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肯去照顧困苦之人。相反,義人常常喜樂,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東西也想為他人使用(腓4:11)。聖徒會從神那裡尋找真正的飽足(林後3:5),因為神施行無限的恩典,而那就是聖徒的喜樂與驕傲。

【箴二十一27】「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
  〔呂振中譯〕「惡人的祭物本為可厭惡,何況他存着惡意帶來獻呢!」
  〔暫編註解〕“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因他心裡並沒有神,表面假意的敬虔不為神悅納。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只有外表而無實質的敬拜永不為神所悅納(參賽1:13-15)。
     不肯悔改的罪人所獻的祭物是不會蒙悅納的(見箴15:8注釋),更何況懷著惡意而獻的祭。這些想賄賂神放過他們的罪,或假裝虔誠騙人。還有許多人把一部分不義之財獻給教會或慈善機構,以為可以因此而得到神的諒解。

【箴二十一28】「作假見證的必滅亡,惟有聽真情而言的,其言長存。」
  〔呂振中譯〕「虛謊的見證人必滅亡;惟獨細聽的人能永久說話。」
  〔暫編註解〕虛假的見證會滅亡,但留心地聽的人會作出準確的報告,而他的見證也會長存。
       「聽真情而言」:把所聽見的照實說出來。
     「其言長存」:他可以活下去把真話說出來,不像作假見證的人迅速滅亡。
         本節含義不明。有人認為是指“聽真情而言的”人永立不敗之地,因為他很樂意聽神的命令和人的勸告。七十士譯本為“順從的人將謹慎說話”。而謊言一遇到事實,就會破滅(見箴6:19;19:5,9)。

【箴二十一29】「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
  〔呂振中譯〕「惡人厚着臉皮裝勇敢;正直人卻立定〔或讀:謹慎考慮〕他所行的。」
  〔暫編註解〕“臉無羞恥”。即以面容表示他的蔑視。
     沒有原則的狂妄之徒採取立場時是不顧是非,頑固不化的。正直人經過考慮以後一旦發現欠妥,就會馬上改正。他們始終願意與神的旨意和諧,所以能進入天國。

【箴二十一30】「沒有人能以智慧、聰明、謀略敵擋耶和華。」
  〔呂振中譯〕「沒有智慧、沒有明達、沒有謀略能敵得過永恆主。」
  〔暫編註解〕希伯來語的“敵擋”也可譯為“面前”(民22:32)。這兩種譯法都適合於本節。受造者的聰明和智慧是無法與神相比的,也不能勝過神的謀略(徒4:25-30)。
       30-31 任何的智慧、聰明、謀略卻不能勝過耶和華,也沒有人可以不倚靠耶和華而得勝。
     30~31 不要“敵擋耶和華”,而且你若想“得勝”,打仗時就不能不倚賴耶和華。

【箴二十一31】「馬是為打仗之日預備的,得勝乃在乎耶和華。」
  〔呂振中譯〕「馬儘管豫備好了、以待戰爭之日,但得勝〔同詞:得救〕總是在乎永恆主。」
  〔暫編註解〕得勝仇敵不是靠車靠馬(詩二十7),乃是靠神的大能(撒上十七47;詩三8)。
       當時,馬只用於戰爭,是非常重要的軍需品,因為馬的數量可決定軍事力量。但對以色列人來說,戰爭的勝敗卻在於耶和華(詩20:7),曾欲藉著限制馬的使用,而更加依靠耶和華(申17:6)。聖徒是在與魔鬼爭戰,倘若僅僅依靠自己的才能必會敗落。只有將自己獻作義的器皿,才能戰勝魔鬼(羅6:13)。
     馬象徵著軍事力量。人不論為戰爭或其他大事業做好什麼樣的準備,勝利和成功都掌握在耶和華手裡(見詩20:7;33:17;林前15:57)。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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