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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十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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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8 16:48: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屬靈的財富(十三1~25)】
一、論懶勤(4)
二、論富足與窮乏(7)
三、論驕傲(10)
四、論擇友(20)
五、論義人與惡人的財富(22)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十三1】「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
  〔呂振中譯〕「有智慧的兒子愛〔傳統作“父”字,在“受管教”之後。今加一字母作“愛”字譯之〕受管教;褻慢人不聽叱責。」
  〔暫編註解〕“褻慢人”指嘲笑者。
       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 希伯來原文省略了動詞,是“智慧子,父之訓誨”,可解釋成“智慧子是父親的訓誨物件,順服會使他愈發智慧”。與此相反,我們可從大祭司以利兒子們的事件,看到悖逆父親而滅亡的例子(撒上2:25)。
         所羅門在自己的父家就深刻認識到本節慘痛的教訓。他的好幾個兄弟藐視大衛的責備,一意孤行,最後自取敗亡(撒下13-19章;王上1,2章)。但所羅門聽從了父親的教訓並存記在心,成為有史以來最聰明的人。
     13:1~25教導我們當遠離罪惡,走正直之道。

【箴十三2】「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享美福,奸詐人必遭強暴。」
  〔呂振中譯〕「人因口結的果子而喫美物;背信的人必喫強暴虧。」
  〔暫編註解〕人的言語會帶來確實的回報。

【箴十三3】「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
  〔呂振中譯〕「謹守口舌的得保性命;大張其嘴的必致敗亡。」
  〔暫編註解〕“大張嘴”指說話沒有分寸。人應慎言,管住舌頭不亂說話需要智慧。
       「大張嘴」:信口開河。
     大張嘴的,必致敗亡: 若有人毫無顧慮地說出不負責任的話或中傷別人的話,他不僅得不到他人的信賴,也等於給自己製造了大的障礙。好喧嚷的人只是說得響,卻不願付諸實踐。故詩篇作者也祈求神把守自己的嘴唇(詩141:3)。
         所羅門多次強調謹守口舌的重要性(見箴12:13,14,22,23等)。儘管在人類的歷史上,這樣的忠告一直反復地宣講和闡明過,仍只有少數人成功地時常保守他們的口舌。如果人留意這個智慧的勸告,就會避免許多的悲劇。但是人們似乎必須通過痛苦的經歷才學到這個真理。更不幸的是許多人似乎從來就沒有學到這個真理。

【箴十三4】「懶惰人羡慕,卻無所得,殷勤人必得豐裕。」
  〔呂振中譯〕「懶惰人白羨慕着,也一無所得;殷勤的人必得豐裕。」
  〔暫編註解〕人。這裡指個人,說到人的豐裕和貧乏。一心追求物質或知識方面的財富,會差不多完全排除屬靈的食糧,造成靈性的貧乏(見詩106:13-15;太6:2;路10:38-42)。

【箴十三5】「義人恨惡謊言,惡人有臭名,且致慚愧。」
  〔呂振中譯〕「虛假的話、義人所恨惡;惡人行事、遺臭而貽羞。」
  〔暫編註解〕惡人既懶又不誠實,所得到的是狼藉的聲名。
       “有臭名,且致慚愧”。義人憎恨虛假,惡人卻引來羞恥。
     下半節可有兩種解釋:1 惡人的行徑是聲名狼藉和羞辱的;2 惡人所作的果效是遺臭和貽羞的。
         謊言會破壞信任,摧毀友誼。但許多人仍選謊言來擺脫麻煩,逃避更加嚴重的困難。人只有在心中對各種罪惡產生強烈的厭惡,才能建立起防禦這種罪惡堡壘。這樣的厭惡是由於心中有聖靈的存在。慣於撒謊的人與罪惡同流合污,成為令人感到厭惡和恥辱的人(見詩101:7,8;約8:44;啟21:27)。

【箴十三6】「行為正直的,有公義保守,犯罪的,被邪惡傾覆。」
  〔呂振中譯〕「所行純正的、有公義守護着;犯罪的人被邪惡所傾覆。」
  〔暫編註解〕“傾覆”。毀滅。
       「保守」:護衛。
     見箴1:31;5:22;11:3注釋。

【箴十三7】「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裝作窮乏的,卻廣有財物。」
  〔呂振中譯〕「有的人假裝着富足,卻一無所有;有的人裝作窮乏,卻多有財物。」
  〔暫編註解〕兩種假裝都是愚蠢的。假裝窮乏的人可能為了防範債主。
       本節指責揮霍者與守財奴。
     假作富足的,卻一無所有: 關於這句話,有兩種解釋:①實際上是一無所有,卻虛張聲勢地裝作富足;②雖然擁有許多財寶,卻不為神使用(路12:21),而只是囤積在倉房裡。
         根據這個譯文,兩種人都很虛偽。一種是窮人裝富,一種是富人裝窮。但這個譯文中似乎沒有對照,也沒有教訓。KJV版譯為:“使自己富足的,卻一無所有;使自己窮乏的,卻廣有財物。”兩種譯法都是可以的。其中的教訓類似於我們救主的教導,就是有人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也有聰明的人用自己的財產在天上積累永久的財富(見可8:36;路12:15-21,33)。

【箴十三8】「人的資財,是他生命的贖價,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呂振中譯〕「人的財富是他性命的贖價;窮乏人不聽威嚇的叱責。」
  〔暫編註解〕錢財可以招禍,強盜打富人的主意,富人犧牲金錢來免災。窮人沒有錢,不是綁票或搶劫的對象。
       有錢的人可能需要贖回自己的性命,窮人卻不必理會恐嚇。
     富人會受人威嚇,須用金錢以保安全,而窮人則沒有這種危險。
         警告人不要過於相信錢財。生活需要資財,本書也並不標榜貧窮<傳 緒論,聖徒對金錢的態度>。
         前半句可以理解為說富人能用錢使自己擺脫麻煩,特別是面臨貪財的長官所製造的誣告。反之,窮人卻不會捲入這樣的麻煩,也不會遭到這樣的誣告,因為他太窮了,從他身上擠不出錢來。
         還有一種解釋是,富人可以幫助別人擺脫各樣的困境,而窮人拒絕聽從能幫助他獲得那些財富的忠告。

【箴十三9】「義人的光明亮(“明亮”原文作“歡喜”),惡人的燈要熄滅。」
  〔呂振中譯〕「義人的光喜氣洋溢;惡人的燈必熄滅。」
  〔暫編註解〕“光”和“燈”都指生命。
       “光……燈”。即喜樂和繁榮(比較斯八16)。
     「光」:指福樂。
         「燈」:形容惡人短暫的福氣。
         猶太人家庭每天晚上必要點燈,並要小心不讓它熄滅,若燈火滅了,就視其為災禍的預兆。本節似乎是以此為背景。義人就像照亮全家人的燈一樣,給眾人帶來益處(太5:15)。相反,惡人的燈或許會發出一陣光芒,但未過多久,必會暗淡下來,顯出其欺騙的性質。
         本節可能是對“光”和“燈”進行比較。義人所發的,是來自一切亮光和生命之源的神聖光芒。而惡人則想依靠所設計微弱灰暗的燈光,來照亮他們所希望的美好前途,可是他拒絕真光。真光是永恆的,燈光卻會熄滅(見伯18:5;約1:8)。

【箴十三10】「驕傲只啟爭競,聽勸言的,卻有智慧。」
  〔呂振中譯〕「傲慢只能啟爭競;接受勸告的乃有智慧。」
  〔暫編註解〕“驕傲”。專橫。“聽勸言的”。那些接受勸告的人。
     驕傲(zadon)。“傲慢”或“冒味”。在本節的對比中,一等人非常驕傲,不願意接受別人的意見。人家告訴他需要指教,他就覺得受到侮辱。另一等人很聰明,樂意聽有經驗之人的意見。驕傲的人不僅與指教他的人爭吵,而且自行其是,捲入其他各種的爭論(見箴11:2;12:15)。

【箴十三11】「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
  〔呂振中譯〕「迅速得來的財物必迅速消滅;逐漸積蓄的必逐漸加多。」
  〔暫編註解〕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 “不勞而得”的字面意思是“一下子,輕而易舉地”。人輕看不勞而獲的資財,故很有可能胡亂耗費它。
     不勞而獲之財很快就會散盡。辛苦得來的會珍惜花費,有所積累(見箴20:21;21:5)。

【箴十三12】「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所願意的臨到,卻是生命樹。」
  〔呂振中譯〕「所盼望的遷延而未得、令人憂苦;所切願的一來到,乃像生命之樹。」
  〔暫編註解〕“所盼望的遲延未得”(直譯作:盼望拖得很長)帶來失望,因此要警惕。“所願意的臨到”。即當盼望實現了。“生命樹”。參看第三章18節的腳註。
       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 所盼望的遲延未得,易使人感到軟弱無力或絕望。縱使這樣,若所盼望的值得去忍耐等候,就當忍耐到底。尤其是,聖徒懷藏的是屬天的盼望,故在終極意義上決不致絕望(來11:13-16)。
     本節的對比十分生動。憂愁的心喪失了希望。力量和理想的源泉枯竭了,使人悲慘又淒涼。但是一個良好的希望實現以後,人就會獲得新生,力量和幸福會得到加強,如同生命樹的果實(見箴11:30)。
         有人認為主來臨的長期耽擱就像推遲了的盼望。但一個渴慕主降臨並求主快來的人必與神親近同行,不斷地感受到願望得到滿足,並建立起新的信心(見創5:22)。

【箴十三13】「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
  〔呂振中譯〕「藐視訓話的自取敗亡;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
  〔暫編註解〕“訓言”。即神的訓言。“自取滅亡”。直譯作:有誓言要他遵守,他有責任去遵從律法,惟恐他食言。
       「訓言」:神的教訓(即律法)。
     自取滅亡: 亦可解釋成“因其受捆綁”,即抵擋神話語的人所得到的並不是自由,相反他們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太5:25)。在神面前犯罪的人,無處可逃(詩139:7),只能依靠耶穌基督的贖罪之愛。
         本節的平行格式說明“訓言”就是“誡命”(見申30:14-16)。

【箴十三14】「智慧人的法則(或作“指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呂振中譯〕「智慧人的指教是生命的泉源,能使人躲開死亡之網羅。」
  〔暫編註解〕“ 法則” 。指引。“ 生命的泉源”。參看第十章11節的腳註。
       智慧不是單純的工具性知識,乃是關乎生死的知識。故,拒斥智慧的人,必會有死亡尾隨其後。這不僅包括肉身的死亡,更是與神隔絕的屬靈死亡。
     法則torah。或作“指教”,見箴3:1注釋)。聰明人的指教會在人生崎嶇的道路上引導那些的人,使他們不至於落入處困擾生命之途的罪惡和死亡的陷阱。

【箴十三15】「美好的聰明,使人蒙恩,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
  〔呂振中譯〕「恰好的練達博得人的恩悅〔或譯:使人蒙恩〕;奸詐人的路引至毀滅〔傳統:長久〕。」
  〔暫編註解〕“崎嶇難行”。更可作:不持久。
     崎嶇難行(’ethan)。直譯是“持久”。這裡可能指“堅硬”,“艱苦”,“崎嶇”。當神的兒女順利地行走人生的道路時,罪人卻行路艱難,因為他的冷酷,在他所接觸的人身上得到回應(太7:2)。七十士譯本為“藐視他人者的道路,通向滅亡”。

【箴十三16】「凡通達人都憑知識行事,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
  〔呂振中譯〕「精明人都憑知識而行事;愚頑人播揚自己的愚妄。」
  〔暫編註解〕愚昧人張揚自己的愚昧,要麼因為他不知道這是愚蠢,要麼是他不小心(見箴15:2)。

【箴十三17】「奸惡的使者必陷在禍患裡;忠信的使臣乃醫人的良藥。」
  〔呂振中譯〕「奸惡的使者使人陷〔傳統:使者陷。今改點母音譯之〕於禍患裏;忠信的奉差人帶來了安康。」
  〔暫編註解〕本節誡人勿按外貌判斷人。為人傳遞信息,必須正確;傳達錯誤,對人對己都不利。忠於所托的,雙方都蒙福。
       「必陷在禍患裡」:必帶來禍患。
     下半節指忠信的傳訊人所傳遞的信息可靠,使社會受益。
         聖徒皆為神的使者,每一個使者都肩負國家的重大任務而被派遣。因此使者當明白自己所擔負的任務,也要為祖國的名譽誠實地完成任務。與此相同,聖徒也要時刻警醒,竭力見證福音。
         禍患。見箴12:21注釋。有人把“陷在”理解為使役及物動詞,把這句話譯為:“使人陷在禍患裡”(英文RSV版)。這種譯需法需要改變馬所拉經文裡的母音。

【箴十三18】「棄絕管教的,必致貧受辱;領受責備的,必得尊榮。」
  〔呂振中譯〕「規避管教的必遭窮乏恥辱;注意受勸責的必得尊榮。」
  〔暫編註解〕“管教”納人入正軌,“責備”使人知錯失。愚昧人不受管教,藐視責備,終必落入邪惡和滅亡中(參五12~14)。
     所羅門回到他經常重複的主張:成功的唯一途徑就是聽智者的指教(見箴1-5章)。

【箴十三19】「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遠離惡事,為愚昧人所憎惡。」
  〔呂振中譯〕「所願的得成、令人心裏甜蜜愉快;遠離壞事、愚頑人所厭惡。」
  〔暫編註解〕沒有東西比願望得以成就更甘甜,但愚昧的人不會離開他們的惡道去取得願望的成就。
       所欲的成就,心覺甘甜: 心願與盼望是使人行動的原動力。根據種類的不同,由成就而來的滿足亦會有所不同。追隨肉體之情欲的人(加5:17),或許會享受一時的快樂,但最終必會敗壞。因此聖徒當銘記我們終極的盼望物件是神。
     心靈正確的願望就是擺脫罪惡及其可怕的結局。但愚昧人因為其愚昧而不肯離開自己罪惡的道路,即使犧牲永生,也在所不惜。

【箴十三20】「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
  〔呂振中譯〕「跟智慧人同行的就有智慧;和愚頑人做伴的必受虧損。」
  〔暫編註解〕必受虧損。直譯是“必要變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和愚昧人作伴的”就會與愚昧人越來越像。擇友在青年的成長上起著重要作用。俗話說:“與瘸者同居就會學瘸”。凡與惡伴同流合污的,必遭遇他們的命運。

【箴十三21】「禍患追趕罪人,義人必得善報。」
  〔呂振中譯〕「災禍追趕着罪人;美福報給義者。」
  〔暫編註解〕善惡都得公平的報償是一個通則,但也有例外的情況,如約伯的遭遇。
     必得善報。或“祂(神)必回報義人”。惡人將收穫他自私選擇的後果,而義人則肯定會得到報賞(見詩11:5-7;傳2:26;啟2:23;啟22:12)。

【箴十三22】「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
  〔呂振中譯〕「善人將產業留給子孫;罪人積藏的資財卻歸與義人。」
  〔暫編註解〕罪人積存財富,自己常常無福消受(看伯二十七16~17)。
       善人把財富留給子孫,惡人的財富則失落在較公義的人手上。
     善良的人為別人著想,給兒女留下豐富的產業,但罪人花光了應當積蓄的財產。惡人可能詐騙了義人的財產,但這些財產遲早會回到善人家中(見出12:35,36;伯27:16,17;箴28:8)。

【箴十三23】「窮人耕種多得糧食,但因不義,有消滅的。」
  〔呂振中譯〕「窮乏人的休耕地、能生許多糧食;但舊存的五穀、也能因不義而被掃盡。」
  〔暫編註解〕“不義”可指有錢有勢者對窮人的壓迫。貧苦農家勤耕得來糧食,也為強者剝削殆盡。
       貧窮人的土地雖多有出產,但因不公平受剝削,或因乏善經營,招致損失。
     耕種。或“耕地”,如耶4:3和何10:12。
         有消滅。窮人因為缺乏審慎而浪費了他們來之不易的收穫。

【箴十三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呂振中譯〕「不用刑杖的、是恨惡兒子;真愛兒子的、總設法管教。」
  〔暫編註解〕勸諭父母管教子女。縱容兒女愚行,以致走上毀滅之途,與恨他們何異!
       第二十九章15節也有用“杖”來管教的囑咐。“隨時管教”。這裏的管教指用言語(一五5;二四32)或行為(二三13)來教導。
     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真正愛兒女的人,不會任由兒女走上不法之路。因為以這種方式教導的孩子,即使是在長大成人之後,也不會正確判斷善惡,可能會淪為沒有絲毫罪意識的浪子。真正關愛兒女的父母,必會懲戒兒女所犯的罪,並與兒子一同承受痛苦(來12:6-9)。 隨時: 字面意思是“清晨”,意味著父母當在孩子尚未變得頑梗之前,從小教導孩子學會正確的生活態度<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用杖。參箴19:18;22:15;23:13,14;29:15,17。杖象徵著各種管教。適當的體罰對很小的孩子也許特別有用。但長大之後,這樣做就會起反作用,所以需要用其他處罰的方式。
         恨惡。必須從相對的意義上理解為喜歡別人或別的東西。參路14:26。凡因懶惰而疏忽教育自己孩子的人,或不喜歡這樣做的人,都可以說是“恨惡”他們。
         隨時。原文是一個習語,表示早起的勤勞習慣。有人把這個習語解釋要及早教育兒童。確實應該這樣。但原文不大可能有這樣的意思。

【箴十三25】「義人吃得飽足,惡人肚腹缺糧。」
  〔呂振中譯〕「義人喫得心滿意足;惡人腹中總覺得缺乏。」
  〔暫編註解〕義人的需求是適度的。神承諾必定滿足這些簡單的需求(見賽33:16)。罪人的欲望往往沒有節制。不論他得到多少,他總想還要更多。神沒有應許會奇跡般地滿足他的要求。他的主宰是殘酷的。只有藉著神的良善,春播秋收,陽光雨露才會給他帶來地上豐收(見創8:22;箴10:3;太5:45)。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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