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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二十九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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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17:19: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智愚奸義(二十九1~27)】
一、論冥頑不靈(1)
二、論智愚之別(11)
三、論普遍恩典(13)
四、論管教(19)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箴二十九1】「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呂振中譯〕「屢次受責罰、仍然硬着脖子的、頃刻間必破敗,無沒可治。」
  〔暫編註解〕“頃刻”亦作“突然”。屢犯不改的人,不可救藥。
       「硬著頸項」:比喻頑固,像一隻頑梗的牛。(參申10:16;王下17:14)
     硬著頸項的人: 這個隱喻出自不肯負軛的頑固牲畜,指心存驕傲與剛愎自用的人。聖經把不斷違背神的應許與命令的以色列民,稱為硬著頸項的百姓(出32:9;申9:6)。相信耶穌基督的聖徒亦然,直到完全成聖之前,必因內心頑梗而犯下許多錯誤。信心的分量與對神的順從成正比。我們只有把自己的人生方向和過程及結果都交托給神,並藉著神的幫助,克服我們這軟弱而多有過犯的本性,才能找到信仰的真諦。因此,我們當效法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的耶穌,過一個順服真理的生活(腓2:8)。
         人屢次受責罰。直譯是“常受責備的人”。神的長期忍耐給了罪人悔改罪行的寬容時期。如果他們繼續硬著頸項,不肯負基督“容易”的軛(太11:30),讓神的憐憫保護他們免受犯罪的後果,他們的災難和毀滅就會突然臨到(見箴6:15;15:10;耶19:15;來10:26-30)。
         29:1~27智慧人在本章對比了義人與惡人,教導君王與為官的,當行公義以穩定國情,並說明教導子女的必要性<提後 緒論,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箴二十九2】「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呂振中譯〕「義人執政〔傳統:增多〕,人民就喜樂;惡人掌權,人民就歎息。」
  〔暫編註解〕看十一10及二十八12注。
     指增多了的義人掌權。當義人有機會興旺時,人人都有自由而不受束縛。義人掌權時就更是這樣了(見箴11:10;28:12,28)。

【箴二十九3】「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呂振中譯〕「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跟妓女結交的、浪費錢財。」
  〔暫編註解〕兒子愛慕智慧,父親能不高興嗎?有人可能抱怨學得太多。但義人追求智慧是沒有止境的。墮落的兒子會浪費自己的一切。他揮霍健康和體力,放蕩到半夜,在酒精的影響下,智慧和知識完全消失(見路15:13)。

【箴二十九4】「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呂振中譯〕「王以公平使國立定;一個逼索稅貢的、使國翻毀。」
  〔暫編註解〕在位的人若能秉公行義(14節),不受賄賂,去除惡人(二十五5),國必堅立。“索要賄賂”:看十七8注。
       使國堅定。沒有什麼比不公平更能破壞安定的了。如果一個人在統治者手中無辜受苦,他可能就覺得行義是得不償失的。於是他自己也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那些沒有效法統治者腐敗的人,也不願意盡力行善了。
     賄賂(terumoth)。在其他地方指獻祭或捐獻。這裡可能指統治者所強求的供奉。“索要賄賂”直譯為“與捐獻有關的人”,有多種解釋。不知道所羅門指的是行賄還是索賄的人,或是指統治者神那樣索要供奉。

【箴二十九5】「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呂振中譯〕「人以諂媚引誘鄰舍,是設羅網去絆他的腳步。」
  〔暫編註解〕一意討好不說真心話,等於陷害他(二十八23)。
       “他的腳”。諂媚者自己的腳。
     抵制奉承並不容易,特別是當鄰舍為了個人利益而奉承你時。即使在今生的事務上,也有許多人在花言巧語的影響下,作出了愚蠢的決定(箴26:28;28:23)。

【箴二十九6】「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呂振中譯〕「壞人的過犯中有網羅纏住自己;惟獨義人能奔跑〔傳統:歡呼〕、歡喜快樂。」
  〔暫編註解〕為毀滅別人而設的陷阱,往往成為陰謀者自己的圈套。
       「自陷網羅」:原本用來陷害別人的(詩9:15),現在卻害了自己。
     「義人歡呼喜樂」:與惡人受報應、感到痛苦成了強烈對比。
         惡人……自陷網羅: 即使賺得了全世界,卻失去了生命,就沒有任何意義(太16:26)。惡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擇手段,但因走錯了生命的方向,必會自取滅亡。
         罪人不知不覺地自投網羅。等到他發現,已為時太晚。義人歡樂歌唱,因為神賜給他智慧和力量抵制罪惡,並自由地前往天國(見箴12:13;18:7;24:16)。網羅易進而難出。惡習也是這樣。如果沒有神的幫助,罪人軟弱的意志是無法掙脫捆綁他的繩索的。仇敵的目的就是用他狡猾而難以覺察的網羅控制他的受害者,直到他想掙脫和逃走也來不及了。

【箴二十九7】「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呂振中譯〕「義人知照貧寒人的案件;惡人不曉得知照困苦人。」
  〔暫編註解〕義人有智慧,能關心窮人的冤曲;惡人沒有這分關懷(參伯二十九16)。
       義人知道窮人的訴求,不敬虔的人沒有知識,不明白這樣的請求(直譯作:但惡人不明白知識)。
     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飽漢不知餓漢饑”,這是人的天性。尤其是那些只看到眼前利益的人,絲毫都沒有想過要顧念窮人(路16:19-21)。但耶穌卻親自經歷了一切勞苦,並體恤我們的軟弱(賽53:5;來4:15)。聖徒蒙受了耶穌基督極大的恩典,因此也當竭力向困境中的聖徒,伸出援助之手(詩119:156;太5:7;彼前1:3)。
         案(din)。這是司法用語。義人在法庭中支持窮人的案子(見伯29:12,16)。惡人對於案情的是非則不在乎。

【箴二十九8】「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呂振中譯〕「褻慢人噴吐怒火於城中;智慧人卻止息眾怒。」
  〔暫編註解〕驕傲的人喜歡煽起爭鬥,以滿足權力欲;智慧人照顧大局,設法消除紛爭。
       “煽惑通城”。即煽動全城以至於混亂。
     「煽惑通城」:原指「使城市著火」,被火燒毀(參26:21)。
         褻慢人: 亦可譯為“譏誚之人”,指驕傲地輕看他人,而只想表現自己的人。若一個地區或團契中有這種人,必常有爭端,且易捲進爭吵與紛爭的漩渦當中。
         煽惑通城。可能是為了挑起不滿。褻慢人嘲笑政權和正義,挑起爭端。智慧人則儘量平息怒氣(見箴15:18)。

【箴二十九9】「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呂振中譯〕「智慧人跟愚妄人辯訴;愚頑人或怒或笑、總沒有安靜。」
  〔暫編註解〕本節可譯為“智慧人與愚妄人上法庭,愚妄人或怒或笑,總得不到和解”。“或怒或笑”指愚妄人甚麼方法都用,就是不肯客觀安靜對待問題。
       “他”。即愚妄人。“止息”。即平靜。跟愚妄人爭論往往不是一件平靜的事。
     智慧人與愚妄人訴訟上法庭,用各種的方法(或怒或笑)都不能和愚妄人解決問題。
         按照語法結構,主語可以是智慧人,也可以是愚妄人。說愚妄人這樣爭辯更自然一些。七十士譯本明確地說,或怒或笑的都是愚妄人身上。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此懸殊的對手進行爭論,是不會有安寧的。

【箴二十九10】「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呂振中譯〕「好流人血的、恨惡純全人;惡人〔傳統:正直人〕尋索他的性命。」
  〔暫編註解〕10下 更可作:至於正直人,他們尋求自己的生命。
     本節含義不明。有人譯為“義人想要拯救好流人血者的性命”(參詩142:4)。也有人認為是指義人想要復仇(見啟6:9-11)。還有人把yesharim(正直)改為resha`im(邪惡),於是就成了“惡人索取他的性命”。這樣的改變使兩個分句對稱起來。

【箴二十九11】「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呂振中譯〕「愚頑人有氣〔同詞:靈〕全都發出;智慧人忍氣息怒。」
  〔暫編註解〕情緒跟情感有關。所以怒氣完全爆發的是指愚妄人。智慧人要等到冷靜下來以後,再沉著地陳述自己的情況。

【箴二十九12】「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呂振中譯〕「掌權者傾聽虛假的話,他的臣僕就都邪惡。」
  〔暫編註解〕“ 聽” 。更可作: 留心注意。“是”。更可作:成為。
       君王若聽謊言: 維護社會秩序的屬世的所有權勢,都源于神(羅13:1-3)。但不能認為,神膏立了那些好聽讒言的君王。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若身居高位的人是非不明,其麾下必聚集一批諂媚之徒 。
     統治者如果甘心受騙,喜歡用謊話奉承他的人,不久以後,侍奉他的就只是撒謊的人了。

【箴二十九13】「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呂振中譯〕「窮乏人和欺凌人的人彼此相遇;二者的眼都蒙永恆主光照。」
  〔暫編註解〕本節可譯為“貧窮人和強暴人有個共同點,就是神都給了他們能看見的眼目”。神賜陽光、雨露給好人,也給歹人(太五44~45)。主耶穌進一步要人做到“愛你們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禱告”。
       神給生命的祝福( 眼目蒙祂光照),對強暴者和窮人都一樣。
     「光照」:比喻賜生命(詩13:3);
         本節的含意就如耶穌所說:「他(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
         強暴人: 指放高利貸的人。 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這句話令人想起神的普遍恩典(太5:45)。神看顧的恩典對窮人而言是撫慰,對富人而言則是警告。
         強暴人。直譯是“壓迫者”。貧窮人和富裕的壓迫者之間常有許多不愉快的接觸。但他們的生命都是神所賜的。

【箴二十九14】「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呂振中譯〕「君王憑忠信為貧寒人申正義;他的國位必長永堅立着。」
  〔暫編註解〕堅立。忠心看顧窮人的君王是在為神工作,並受到神的保護。這樣的君王不但看顧窮人,也看顧富人。全國人民都希望看到他的王朝和統治能繼續保持。
     永遠(la`ad)。“繼續存在”,不一定沒有終點。該詞常常指人的一生(見詩9:18;21:6;61:8)。聖經中大部分譯為“永遠”的詞,都是表示“或短或長的時間,根據所涉及的物件而定”。如果指永生的神,新天新地,未曾墮落的天使或贖民,那是沒有終點的,但如果指必死的人類,那就是有時限的。公義之王的寶座要堅立到條件發生變化,神撤回保護為止。

【箴二十九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呂振中譯〕「責打的刑打能增加智慧;放縱的孩子使母親羞愧。」
  〔暫編註解〕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 教訓並杖打心愛之子,使其不致走錯道路,這是真摯情感的表露。作為靈魂之父,為了使我們行在他的旨意當中,神也會懲戒我們(來12:6)<創22:1,何謂試煉>。
     適當地使用這兩種手段,會取得良好的效果。但如果疏忽或過分使用它們,就會導致失敗(見箴10:13;13:24;23:13)。

【箴二十九16】「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呂振中譯〕「惡人執政〔傳統:增多〕,過犯就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敗倒。」
  〔暫編註解〕義人會比惡人長命,並且看見他們跌倒。
     惡人增多,整個社會的道德水準自然會下降,並且繼續不斷地墮落。祈求制止罪惡的義人,必看見自己的祈禱得到答覆(詩37:34;箴28:28)。

【箴二十九17】「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呂振中譯〕「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寧;他必使你的心得到快樂〔原文:爽口物〕。」
  〔暫編註解〕適當地管教孩子會使父母擺脫因溺愛孩子而造成的煩惱。他們會看到孩子作出正確的選擇,從而感到高興和滿足。

【箴二十九18】「沒有異象(或作“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呂振中譯〕「沒有先知先覺的教訓〔原文:異象〕,人就放肆;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暫編註解〕“異象”:先知從神接受的信息和默示(賽一1)。“放肆”:象以色列民在西奈山下的所為(出三十二15~26),與西奈山上摩西得神啟示頒受律法成強烈對照:山上是榮光一片,山下是荒淫無恥。人民若不認識神,沒有了祂的教訓與法度,便會逾越常軌,非法妄為。本節下半指出一個社會若能遵守律法,聽神的教訓,接受智慧的教導,必定快樂幸福(八32~35)。
       “異象”。即先知的啟示。沒有從神而來的啟示,百姓便放肆,並且落在審判當中。這方面的例子可參看出埃及記三十二章6節的腳註。
     「沒有異象」:沒有神的教訓向人宣告;「異象」與下半節的「律法」同義。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 這裡的“異象”是指藉著先知或祭司所啟示的神的旨意。以色列是神親自治理的國家,對他們而言,沒有異象就意味著混亂。例如,以利任大祭司時,耶和華的言語稀少(撒上3:1),這就帶來了整個以色列的腐敗(代下15:3;28:19)。
         異象(chazon)。該詞在聖經中共出現35次,指先知的異像。除了箴30和31章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的真言以外,這是《箴言》中唯一一次提到先知或預言的。但所羅門的全部作品都是神賜給人類的智慧和知識。
         放肆(para)。“放鬆”。當一個教會或民族切斷與神的連系,使祂不能藉著祂所選擇的使者直接與他們交通時,百姓就會失去了限制。
         律法。律法在這裡指神所顯示的全部旨意。如果人人都自行其是,就會陷入混亂和不幸(士17:6)。但如果隨從神的旨意,就會有繁榮和幸福。

【箴二十九19】「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呂振中譯〕「只用說話、僕人並不會受訓練;他雖明白,卻不能有反應。」
  〔暫編註解〕僕人也應施予管教,應象對待兒子一樣“杖打和責備”(15,17節)。參《加拉太書》四7;《提前》六1~2。
       要糾正一個固執的僕人,單用言語是不足夠的。
     就是不肯接受管教。懶惰的僕人十分清楚主人要他做什麼。所以只好用言語以外的辦法使他順從了。

【箴二十九20】「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呂振中譯〕「你見過說話急躁的人麼?愚頑人比他還有可望處。」
  〔暫編註解〕言語。或“行動”。草率的言行會給說話的人和周圍的人帶來麻煩(見箴26:12;雅1:19)。

【箴二十九21】「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呂振中譯〕「僕人若從小嬌養慣了,終久必忘恩負義。」
  〔暫編註解〕“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亦作“這僕人終久必不再聽命”或“終必懊悔”。全句的意思是不可驕縱僕人,應從小施予管教。
       “嬌養”。這裏的警告是清晰的,但其預言卻不易瞭解。大意也許是:一個嬌縱的僕人(奴隸)會成為家裏的繼承人,言行舉止儼如他是自由的一樣。
     「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即不再聽命。
         希臘文的舊約聖經把本節譯作「一切嬌生慣養的人長大後要成為僕人,終久必會懊悔萬分」。
         在新約時代之前,奴隸制度是一直存在的社會結構<申15:12-18,希伯來的僕婢制度>。因此,若不嚴明主僕關係,很有可能引起整個社會的大混亂。洗巴所行不義之舉,就是僕人奪去主人之分的例子(撒下16:1-4)。
         家僕和一般奴隸是不同的。主僕之間有時會產生感情和信任(見創15:2;出21:5,6)。僕人也有繼承財產的。
         這句箴言也是警告不要偏愛不值得愛的僕人,因為他有可能影響主人對自己兒女的感情。這個僕人最後可能對主人產生巨大的影響,迫使主人剝奪自己兒女的繼承權,把財產留給這個狡猾的僕人(見箴17:2)。

【箴二十九22】「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呂振中譯〕「好生氣的人能惹起紛爭;愛發烈怒的、必多有過犯。」
  〔暫編註解〕生氣的人管不住自己。七十士譯本為“生氣的人,挑起爭端。易怒的人,挖掘罪惡”(見箴15:18;雅1:20)。

【箴二十九23】「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呂振中譯〕「人的驕傲必使他降為卑微;心〔同字:靈〕裏謙卑的、必獲得尊榮。」
  〔暫編註解〕謙卑的人不僅最後會獲得尊榮,而且會保持它,因為他高升以後,繼續表現他原來的謙虛態度(見箴15:33;16:18,19;25:6,7;但2:30;路14:11)。

【箴二十九24】「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呂振中譯〕「同盜賊分贓的、是恨惡自己;他聽見叫人起誓的命令,卻不作證〔原文:言語〕。」
  〔暫編註解〕“盜賊”的同黨若拒絕發誓,就暗示他自己也是有罪的(比較利五1)。“卻不言語”。更可作:不透露任何事情。
       「卻不言語」:不肯把事實供出來。
     恨惡。與盜賊為伍是危險的,要麼會被視為同犯,要麼會喪命。當他嚴肅地奉命陳述他所知道的罪行時,繼續隱瞞就會使他成為偽證者(見利5:1;士17:2)。
         言語。直譯是“透露”。

【箴二十九25】「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呂振中譯〕「懼怕人的、乃自設網羅;但倚靠永恆主的、必得到安穩。」
  〔暫編註解〕可從《撒上》十五24來瞭解。若因懼怕人而不遵守神的話,結果是作繭自縛;因為神才是真正的倚靠,不用害怕人(十八10;賽五十一12)。
       “必得安穩”。更可作:在高處得安穩。人因信靠神而克服恐懼。
     「安穩」:即住在神堅固的堡壘裡面,不會遇到任何敵害。(參18:10)
         懼怕人的,陷入網羅: 聖經見證凡立志敬虔度日的必要受逼迫(提後3:12)。在嘲弄神話語的環境中,依然堅持遵行神的話語,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在耶穌裡面的,必不懼怕逼迫,反而會為此歡呼(太5:10-12)。因為世界逼迫聖徒,究根結底是在逼迫基督,但耶穌已勝過一切患難與逼迫,他必親自看顧屬於自己的羊群(約15:18)。
         一個人如果因懼怕人而疏忽自己的責任,知錯犯錯,就會危及自己的得救。但敬畏神的人卻是“安穩”的,直譯是“置於高處”,在仇敵的一切攻擊中受到保護(見箴18:10;賽51:12;太10:28;可8:38)。

【箴二十九26】「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呂振中譯〕「求統治者情面的人很多。惟有從永恆主、人纔得直。」
  〔暫編註解〕人人想得國王的恩寵,但王的行動也在神的管治下,祂保護貧苦和正直的人。“定人事”亦作“定公道”,只有神能伸張正義。
         國王和法官不能決定人的最終命運。裁決權掌握在神手中。

【箴二十九27】「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呂振中譯〕「義人所厭惡的是不義的人;惡人所厭惡的、是行徑正直的。」
  〔暫編註解〕如果本節是所羅門箴言的結尾(見箴30:1;31:1),那它就是合適的總結,因為它歸納了全書的題材。智者說到了善惡之間的互相厭惡。義人不可能與惡人親密相處,因為他們的目標,觀念和標準是大相徑庭的。除非他降低標準,否則他在惡人面前就不自在。惡人也是這樣(見賽53:3;約15:19)。除非惡人願意受義人良好品格的影響,改變自己的行徑,否則他與義人交往會很痛苦的。義人所“憎惡”的,是惡人的惡(見詩139:19-21)。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箴言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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