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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三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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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5-23 10:27:0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謹守的人生(三十三1~20)】
   一、守望者的責任(1~9)
   二、神並不期望惡人滅亡(10~11)
   三、神所喜悅的是一種現行的義(12~20)
——《新舊約輔讀》

【意料之外(三十三21~33)】
   一、應許之地遭受災禍(21~29)
   二、沒有行動的信徒(30~33)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結三十三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傳與我說:」
  〔暫編註解〕這段預言(第1-20節)沒有標明日期,但根據第21和22節的提示,可以推定為信使傳來耶路撒冷陷落消息的前夕。
     1~6此比喻取自為了掌握敵情,而在城中的守望台佈署守望者的軍事戰略。守望者肩負的責任重大,要保護城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以色列的先知代神說話,背負著決定百姓生死的重大使命。
       1~9 神在這裏提醒以西結,他是被呼召作守望者。參看第三章17節和第18至21節的腳註。
         1-9  守望者的比喻(參3:16-21):這裡與3章的不同點是耶和華令先知將有關守望者職責的信息告訴百姓,使他們不致以不知情為藉口。
         1-20  守望者的職責:先知再次獲神提醒他作守望者的責任。
         1~20本文論到先知的使命就是起到守望者的作用,強調了百姓有責任回應守望者的警告。並且,本文是關於耶路撒冷淪陷之前神對百姓的最後警告。
         33:1~33自本章起,開始進入本書的第三部分。主要記載了先知的守望之使命和對頑梗百姓的警告。神不喜悅與自己立約的百姓永遠滅亡,盼望他們認罪悔改而與神重新恢復和好相交的關係。正是為了拯救陷在罪孽中的百姓,神叫先知作了守望者。
         33:1-37:28  復興的盼望:先知妻子的死訊代表先知論及耶路撒冷受審判的信息已告一段落(參24章)。接著,先知展開一連串有關神審判列國的預言(參25-32章)。33章起,先知的信息把被擄的子民帶入新紀元,傳出了復興的盼望:33:21 記載耶京被攻破 , 之後先知就開始針對百姓沮喪的心情,致力安慰他們。但在此之先,先知必須重申他任守望者的職責,以及神的子民在個人與團體方面的責任(33:1-20)。
     三十三1~四十八35從本章到本書的末了,是先知預言以色列將來的復興。這是以色列人最大的盼望。本書四十~四十八章,描繪復興之後聖殿的光景。
         33:1~48:35至今以來,以西結尖銳地指出了立約百姓以色列和周邊列國的罪惡,並預言神威嚴而公義的審判(4-32章)。耶路撒冷的滅亡成就了神的審判(B.C.586),以西結結束了將要審判以色列的預言,開始傳講神將恢復和拯救以色列的安慰和平安的信息。昔日,神在預言猶大滅亡的時候,就應許說將會使被擄的百姓歸回故土(11:17;14:22),並且將要在神所恢復的國度裡忠心事奉耶和華神(20:40-44)。本書的後半部就是詳細說明了預言具體成就的過程。本文預言了以色列的復興和彌賽亞對他們的永恆統治,可分為兩大部分:①預言被擄以色列必歸回故土,神親自治理他們(33:1-39:29);②預言在神所設立的新國度裡,他們將永遠單單仰望服事耶和華(40:1-48:35)。從中我們可領略到:①救恩只來自耶和華神。從亞當開始,人就一直在不斷的毀約,重蹈了犯罪的覆轍。然而,忠於聖約的神,卻親自成就了救贖人類的應許,親自完成了救恩(羅3:25,26);②人所建立的國家和社會,決不會是正義與和平共存的理想國度,惟有由耶穌治理的國才能成為真正的理想國度(賽9:6,7;11:1-5);③只要認罪悔改歸向神,神必親自作你的牧人,一生一世引導並看顧你(約6:37)。

【結三十三2】「“人子啊,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
  〔呂振中譯〕「『人子阿,你要向你本國的子民講話,對他們說:我若使刀劍攻擊哪一地,而那一地的人民從他們範圍內選取了一個人,立為他們的守望者;」
  〔暫編註解〕「本國」:原文作「你」,這是要強調守望者(即以西結)與百姓的關係。
       我使刀劍臨到那一國: “刀劍”是常用於戰爭的重要武器,象徵敵軍的侵略。越是危難之時,守望者越提高警戒。在舊約中,先知被喻為神的守望者,向以色列百姓傳講神臨近的審判和關乎救恩的喜樂信息(3:17;耶6:17)。這表明神在護理著人間的興亡盛衰,神是歷史的主宰。
     本國的子民。以西結的工作開始了一個新的階段。有新的任務交給他。
         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參結3:17。關於守望者的任務,見撒下18:24,25;王下9:17;哈2:1節。關於結33:2-9,見結3:17-19注釋。

【結三十三3】「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
  〔呂振中譯〕「這守望者見刀劍攻擊那地,他若吹號角警告眾民;」
  〔暫編註解〕「角」:為軍事器具,也用於崇拜儀式中。這裡是指哨兵看見敵軍臨近時所發出的警報。
       角: 希伯來人愛好音樂,擁有各種樂器。但是,角不屬於樂器,主要用來作信號。他們在敬拜神舉行慶典、戰爭時,吹響用公山羊角做成的號角,使民心集中在一起(民10:9;王上1:34)。
     吹角。見何5:8;摩3:6。

【結三十三4】「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罪”原文作“血”)。 」
  〔呂振中譯〕「凡聽見號角聲不受警告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罰〔原文是血〕就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

【結三十三5】「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
  〔呂振中譯〕「號角聲他聽見了,他卻不接受警告,故此流他血的罪要歸到他自己身上;守望者既發出了警告〔傳統:接受警告〕,便可搭救他自己的性命。」

【結三十三6】「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罪”原文作“血”)。 」
  〔呂振中譯〕「但那守望者若見刀劍臨到,而不吹號角,以致人民沒有受警告,而刀劍遂來除滅他們中間任何人的性命,那麼這人雖因他自己的罪孽而被除滅,然而流他血的罪我卻要從守望者手裏追討。」
  〔暫編註解〕「死在罪孽之中」:或作「因罪孽死亡」(下文8-9同)。
       本節的守望者因未謹守自己當盡的職務,使百姓置於死地,可以說是犯下了間接的殺人罪。因此,神就說要在他身上討回罪價。軍事領域有一句諺語,“在戰場上失敗的軍人可以得到饒恕,但是在警戒上失敗的軍人無法得到赦免”。因此,守望者當認識到自己的使命極其重大,對整個社會的墮落,尤其是對宗教上的墮落吹響號角。下文指出了今天的守望者即教會領袖的責任:①教會領袖應具有蒙召的確據,確信自己是被神所呼召的工人。世俗領袖通常是國民所選舉的,很多時候他們急於取悅百姓,而不推行理想的政治。然而,堅立宗教領袖的卻是神,即便神的信息對百姓而言是逆耳的,宗教領袖也必須傳講,因為那是神的話語。神審判的信息,不僅無法取悅百姓,而且會被他們所厭棄,這是一項極難行的苦差事,幾位先知甚至都想拒絕使命而逃之夭夭(拿1:3)。然而,全能的神卻賜給他們足以完成職責的能力,而後使用他們。總而言之,屬靈領袖所需要的是蒙召意識,就是神賜智慧和力量,叫他與神同工(腓3:14;帖後1:11);②宗教領袖既清楚蒙召,就當培養身心靈的能力,更好地擔當神賦於的使命。為了正確地判斷危機,並清楚地傳達給眾人,守望者要用心地習練觀測技術和吹角的工夫。與此相同,宗教領袖不僅要清晰正確地講解神的話語,也要全力以赴地培養屬靈的分辨力(提後2:15)。分辨真假領袖的試金石就是,他們的言談是否符合神的旨意(彼後2:1,2)。以色列的假宗教領袖的特徵就是,偽善與出於己意的傳講。因此,好的領袖當竭力培養能夠充分完成使命的能力 ;③真正的領袖當作好為完成使命不惜生命的準備。盡責才是恩召的目的。他們當為羊群不惜生命,不能作看到來偷盜的狼就逃走的雇工(約10:15)。就像守望者為了保護城中百姓的生命,徹夜不眠地看守一樣,屬靈領袖也當時刻警醒謹守(詩121:4)。

【結三十三7】「“人子啊,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
  〔呂振中譯〕「『所以你,人子阿,我立了你做以色列家的守望者;你若從我口中聽到話語,總要替我警告他們。」
  〔暫編註解〕耶和華雖要降禍(「我使刀劍臨到」)於百姓,但卻差先知預先警戒他們,證明 期待惡人悔改,不喜悅他們死亡。
     7~9面對民族的危機,以西結認識到自己是守望者。而且守望者有義務吹響警誡的號角,使採取相應的預備措施。

【結三十三8】「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罪”原文作“血”); 」
  〔呂振中譯〕「我若指着惡人說:〔傳統有:惡人哪〕“你必定死”,你若不告訴惡人而警告他離開他的行徑,那麼這惡人就必死在他的罪孽中〔或譯:就必因他的罪孽而死〕,而流他血的罪呢、我卻要從你手裏追討。」

【結三十三9】「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呂振中譯〕「倘若你警告了惡人回轉離開他的行徑,他仍不回轉離開他的行徑,那麼這人就必死在他的罪孽中〔或譯:就必因他的罪孽而死〕,而你呢、卻可以救你自己的性命。」

【結三十三10】「“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
  〔呂振中譯〕「『人子阿,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老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在罪過中消削淨盡;怎能活着呢?”」
  〔暫編註解〕人民的三重呼喊:過往的罪惡壓在肩頭,罪惡的擔子必毀滅我們;我們還能活嗎?
       罪人不肯歸向神而陷於絕望,是他沒有悔改的另外一個證據。因為絕望出於不信(約16:33;羅5:3;8:35)。
         以西結聽眾的態度發生了變化。先知原來所面對的是不信和嘲笑(結12:22)。百姓說他們受懲罰,不是因為自己的罪,而是因為父輩的罪,從而試圖為自己開脫(結18:2)。隨著耶路撒冷厄運的確定,他們不再否定先知的話。他們在絕望之中實際上是說:“既然所有這一切都是對我們罪的懲罰,那我們還有什麼希望呢?”
     10~11 “我們必因此消滅”。即我們消亡,是由於罪惡所帶來的無可避免的後果。對於有這種感受的人,神給他們兩句安慰的話:神願意人存活,而且罪是可得赦免的。
         10~16以西結強調了神的恩典,督促百姓要悔改,革新信仰。重要的並不是過去而是現在,問題不是昔日的生活而是今天的生活(12節下)。不論是誰,只要悔改認罪,恩典之神就會赦免他。真正悔改的人會順服神的律例,見證神的愛、公義和信實(約14:15;約壹2:4)。
         10-20  個人有悔改的自由和責任:這裡是要針對百姓因絕望、自義、責怪神等原因而不肯悔改的錯誤。

【結三十三11】「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我指着永活的我來起誓:我絕不喜悅惡人死亡;我乃是喜歡惡人回轉離開他的行徑以得活着。回轉吧!回轉!離開你們的壞行徑哦!何必死亡呢?以色列家阿?」
  〔暫編註解〕內容類似18:23, 32。18:23采發問形式, 18:32用了講述形式,這裡卻是以宣誓形式出現,表明這信息的真確性。
     以西結向他的同胞們保證,神不喜歡他們死亡。這使他們很受鼓舞。祂希望人人都悔改得生命(彼後3:9)。祂的計畫是使被擄的懲罰變成好事,引導他們悔改。祂警告說,以前的義遮蓋不了現在的罪(第12節)。同時也沒有什麼罪會妨礙罪人接受現在的恩典。

【結三十三12】「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子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呂振中譯〕「人子阿,你要對你本國的子民說:義人犯法時,他的義也不能援救他;惡人回轉時,他的惡也不能使他因而跌倒;義人犯罪時,他也不能因他的義而活着。」
  〔暫編註解〕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猶大人普遍相信祖先的義會遺傳到子孫。他們相信即便是罪惡滔天,也能靠著敬虔之先祖的功德,不必付出罪價。個人的命運亦取決於他自己的抉擇,並應為此負責(14:10,14,16,18,20)。
       第12-20節簡要歸納了結18章關於個人責任的教訓。見該處注釋。
     12-16指出行義、存亡與悔改的相互關係(參18:21-24)。 這裡並不是要表明,一個得救的人若犯罪便失去救恩,乃是要強調離開罪惡的重要。不願悔改的態度是與信靠基督救贖的心互相違背的。

【結三十三13】「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紀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呂振中譯〕「我雖指着義人說他必定活着,然而他若倚靠他的義而行罪孽的事,他所行的義也都不被記得;他一定會因所行罪孽的事而死亡。」

【結三十三14】「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呂振中譯〕「再者,我雖對惡人說:“你必定死”,然而他若轉離他的罪,行公平正義的事;」

【結三十三15】「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呂振中譯〕「惡人若還人的當頭,歸還所搶奪的,依使人活的律例而行,不行罪孽的事,他就必定活着,不至於早死。」
  〔暫編註解〕「當頭」:即抵押物(參出22:26-27; 申24:12-13; 結18:7)。

【結三十三16】「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紀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呂振中譯〕「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給他記住;他行了公平正義的事,他必定活着。」
  〔暫編註解〕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真正的悔改不僅為罪而悲傷,也包括完全轉離罪。並且,還要努力行公義,退還不義之財(路19:8)。之後,遵行神的話語,將榮耀歸給神。現今很多人誤解悔改的概念,以為悔改只需口裡承認自己的過錯。須知,神所悅納的悔改在具體生活中生命有所改變。

【結三十三17】「“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
  〔呂振中譯〕「『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行徑不公正”;其實是他們的行徑不公正呢。」
  〔暫編註解〕主的道不公平: 若以不義之人的錯誤尺度測量神的公義,答案必然是不公平。神是良善公義的,他的法典也是正確的,在凡事相對的世界中,是聖徒的絕對生活規範(詩119:128)。作惡的人之所以毫無根據地批判神的護理與恩典,是因為他們的心已被罪所玷污,無法正視真理(弗4:18)。人類的理性因著罪已敗壞,不能再成為真理的尺度,唯有神所默示毫無錯誤的聖經才是真理的標準,也是信仰和生活的準則參照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1章。
       17~20在惡人看來,義人永遠是傻瓜,而根據罪人的看法,神也是不義的。本文的主旨就是,神以準確的尺度,判斷每個人的行為。
     17-20   參18:25-30。

【結三十三18】「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呂振中譯〕「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行,而行不公道的事,他就必因此而死亡。」

【結三十三19】「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呂振中譯〕「惡人若回轉離開他的惡,行公年正義的事,他就必必因此而得活着。」

【結三十三20】「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呂振中譯〕「你們還說:“主的行徑不公正。”以色列家阿,我要判罰你們,各照各人的行徑。』」
  〔暫編註解〕必按你們各人的所行的審判你們: 以色列的罪不僅是國家性的,集體性的,也是個人性的,個別性的,舊約的以色列是需要在神面前共同承擔責任的立約共同體,不能單憑個人的義舉而主張自己是公義的(賽6:5)。神並沒有因群體的罪而無視個人的罪,乃是逐一予以判斷。在本節中,神特別強調祂將對個體施行審判,斷然警告了惡人的滿腹怨言。在神的公義審判台前,他們的過犯將一覽無遺地顯現出來,任何人都無法推翻神的審判。

【結三十三21】「我們被擄之後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到我這裡,說:“城已攻破。”」
  〔呂振中譯〕「我們流亡期間的十二年十月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來見我說:『城已被攻破了。』」
  〔暫編註解〕此時是主前585年。耶路撒冷淪陷是以西結先知侍奉的轉捩點。此城淪陷前,先知連續用了七年宣告城要被毀的信息。耶京淪陷後,他的信息轉為應許以色列人將要得到復興。
       以西結之事奉的轉捩點。以西結等待了七年,耶路撒冷終於淪陷了。這時他要傳達神給予以色列的應許。“十二年”。有些希伯來文抄本作:“十一年”,即耶路撒冷淪陷的那一年(比較耶三九2),這樣以西結便是在耶路撒冷淪陷後六個月聽到這消息。有人認為這裏包含兩種日期計算系統(巴勒斯坦和巴比倫的系統),不過,以西結在一年半之後才聽到詳細的情況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十二年」:有古卷及古譯本作「十一年」。前者為主前五八四年一月,即耶京陷落後十八個月。學者們認為先知不會相隔這長的時間才獲悉消息,故一般為「十一年」較為合理。
         十二年十月初五日: 西底家王第11年4月時,耶路撒冷淪陷(耶39:2)。因此,本節的時間離耶路撒冷城被毀有18個月的距離。很多釋經家認為這期間時間過長,不符合現實。包括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抄本在內的許多抄本,均認為瑪索拉抄本誤將“11年”記成“12年”。因為在希伯來語中,兩個詞僅有一字之差,發音也極其相近。約一個世紀後,有記錄表明以斯拉和同胞們經歷4個月的時間走完全程(拉7:9)。據此來看,本節匿名人士共花六個月的時間從耶路撒冷逃到巴比倫是合情合理的。總而言之,本書可能使用了不同的曆法,也有可能實在是花了十八個月的時間才傳到的。不論怎樣,耶路撒冷確實是B.C.586淪陷的。
         十二年。指約雅斤被擄12年(見結1:2注釋)。我們不能確定以西結所採用的是哪一種年曆。許多學者認為他所用的是當時巴比倫所通行的從春季開始的年曆,但他也有可能採用猶太人從秋季開始的年曆。我們也是不知道約雅斤被擄的年數是否應包括在裡面。如果不包括,那麼不論按春季或按秋季年曆,十月初五均為西元前585年1月,即耶路撒冷於西元前586年7月陷落的六個月以後。如果包括,耶路撒冷陷落的消息就是在18個月以後傳到巴比倫的。但這種可能性不大。
         21-22此段接續24:15-27; 記載先知生平所見所聞,這裡敘述先知得到耶京陷落的消息。

【結三十三22】「逃來的人未到前一日的晚上,耶和華的靈(原文作“手”)降在我身上,開我的口。到第二日早晨,那人來到我這裡,我口就開了,不再緘默。」
  〔呂振中譯〕「逃來的人未到的前一天晚上、永恆主的手按在我身上,開了我的口;到第二天早晨、那人來到這裏,我的口既被開啟,便不再啞吧了。」
  〔暫編註解〕“開我的口”。參看第三章26節和第二十四章25至27節的腳註。
       「我口就開了」:參24; 25:27。
     耶和華的手……不再緘默: 耶和華的手象徵神的能力和權威(1:3;3:14;8:1;37:1)。亦即神主權性地作工,支配了以西結的全人,使他具體地傳講與耶路撒冷的滅亡相關的信息。
         降在我身上。應為“神的手降在我身上”。
         我口就開了。見結24:27注釋。

【結三十三23】「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傳與我說:」
  〔暫編註解〕第23-29節是一段新的預言,可能發佈在難民到達以後不久,也可能是過了一段時間。從本節開始延續到39章結束的預言沒有標明日期。結40-48章的日期是耶路撒冷陷落以後約十二年。目前這一系列預言很可能發佈在這十二年時間裡。
       23-29  針對留在耶路撒冷原地者的警戒:耶京陷落後那些留在京城的人是民中最窮的(參耶52:16) ,  但他們卻自以為比亞伯拉罕還富足;亞伯拉罕一人既能承受土地為業,他們人口眾多,更可理直氣壯地承繼這無人認領的產業。然而他們既未效法亞伯拉罕對神的忠信,反倒在宗教、道德上繼續犯罪褻瀆神,與昔日被趕離自己產業的選民無異,所以必須在神的審判下受罰。
     23~29 給逃脫出巴比倫征服者魔掌之人的信息。他們說,倘若亞伯拉罕單獨一人也獲賜這地為業,他們不是更有權取得這地嗎。以西結列出他們所犯的六宗罪來作回應(25,26節)。
         23~29記錄了神要審判留在故鄉的猶太人。神通過各種患難和懲罰彰顯自己的公義。神降下痛苦的終極目的就是使百姓正確認識耶和華神(來12:5-13)。
         23-33  警告留在耶路撒冷的人以及被擄者。

【結三十三24】「“人子啊,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亞伯拉罕獨自一人能得這地為業,我們人數眾多,這地更是給我們為業的。’」
  〔呂振中譯〕「『人子阿,住在以色列地那些荒廢之處的人常說:“亞伯拉罕只是獨自一人尚且能擁有這地為基業,我們呢、人數眾多,一定更能給我們擁有這地的。”」
  〔暫編註解〕亞伯拉罕……給我們為業的: 以色列的殘兵敗將雖然被巴比倫軍隊驅逐而逃到深山,卻開展遊擊戰以抵抗巴比倫。他們雖然是少數,卻不絕望地爭戰到底。他們安慰自己說,亞伯拉罕是孤身一人地承受迦南地為業,若進行比較,自己的人數更多,條件也更加優越。然而,以西結卻預言他們的妄想將以悲劇落幕。他們的錯誤在於這些判斷僅僅根據了外在的條件。他們應當認識到亞伯拉罕蒙祝福,是因他憑著信心與神同行(太28:20;提後4:22)。
       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據王下25:12,22;耶52:16,百姓中的窮人留在以色列種植葡萄或務農,來自周圍國家的猶太難民也加入了他們。本段話語是針對這群人中所流行的說法而發的。
     亞伯拉罕獨自一人。這句話表明了巴比倫人所留下來的那批人心中的傲慢。他們的意思是:“既然亞伯拉罕獨自一人都能得這地為業,我們這麼多人就更有資格獲得這地,並佔有被擄者的產業了。”先知回答說,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並沒有什麼優勢。神所關心的是人的品格。他們人多也無濟於事。
         現在有許多人依賴他們與教會組織的關係,卻不求心靈的純潔。唯有心靈的純潔才能使他們在末日站立得住。他們把信心建立在人多勢眾之上。但真宗教歸根到底是個人的事。每一個人必須恐懼戰兢做成自己得救的功夫。加入教會的關係是個人真實經驗的必然結果。但單單這一點不能作為人盼望的依據。

【結三十三25】「所以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吃帶血的物,仰望偶像,並且殺人流血,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
  〔呂振中譯〕「因此呢、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你們喫帶血之物〔或稍點竄作:你們在山上喫祭偶像之物〕,舉目瞻仰你們的偶像,並且殺人流人的血,你們還能擁有這地以為業麼?」
  〔暫編註解〕“吃帶血的物”是神的律法所禁止的(利十七10)。
       「吃帶血的物」:參利7:26-27; 17:10。
     吃帶血的物: 在聖經中,血象征生命,因此禁止吃血(創9:4-6;37:22;利17:12;19:26)。以色列百姓明目張膽地觸犯這些律例,卻期待能夠回到故土。神堅決地宣告說,這地斷不會成為他們的產業。今天的聖徒也犯相同的過犯,就是不肯遵行神的話語卻強求神的祝福和慈愛。
         見創9:4;參利3:17;7:26;17:10-14;申12:16。留下來的人並沒有表示要離開父輩的罪孽。《耶利米書》42和43章是對於他們公然悖逆神明令的不幸記錄。

【結三十三26】「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人人玷污鄰舍的妻,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
  〔呂振中譯〕「你們倚仗着你們的刀劍,行可厭惡的事,人人玷污鄰舍的妻子,你們還能擁有這地以為業麼?」
  〔暫編註解〕所描寫的惡行可能指人民戰亂中無法無天的行為。作這些事的人豈能自以為是的承繼產業?
       「刀劍」:或指暴力(參王下25:25; 取41:1-3)。
     你們……玷污鄰舍的妻: 為以色列的恢復抗征到底的人,不僅沒有正確認識神的旨意,而且沒有屬靈的分辨力。他們親眼目睹了耶路撒冷的淪陷這一標記,卻沒有悔改,反而被虛妄的空想所驅使,繼續堅持鬥爭,甚至為了補充物資而作了強盜。他們信任刀箭多於信靠神,甚至淩辱婦女,因而失去民心。等待他們的只有徹底的毀滅。
         他們仰仗自己的暴力。經常發生謀殺(見耶49)。

【結三十三27】「你要對他們這樣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在荒場中的必倒在刀下,在田野間的必交給野獸吞吃,在保障和洞裡的必遭瘟疫而死。」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這麼說:主永恆主這麼說:我指着永活的我來起誓;那在荒場中的定必倒斃於刀下;那在田野上的、我必交給野獸喫;那在山寨和洞裏的定必遭瘟疫而死。」
  〔暫編註解〕「在荒場中的」:指在被毀滅的京城中居留的餘民。
       「在田野間的」及「在保障和洞裡的」:指城毀後四藏身的逃民。
     「保障」:堡壘之類的藏身處。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 起誓意味著必然要履行約定,不可更改,因此不能指著因時間和環境而改變的事物起誓。為此,以色列百姓就主要指著亙古不變的神而發誓(瑪3:6)。不履行誓言或起假誓都是褻瀆耶和華之名的行為,是違背了第三誡命。神在應許人的時候,亦指著自己發誓,從而保證了應許的不變性和成就的確實性<民30:1-16,關於許願和起誓>。在荒場中……必遭瘟疫而死: 神為了親自懲罰惡人親自追捕或設下網羅等候他們。因為,無論他們位於高處還是隱於低處,神已作好了懲戒他們的準備。末後的日子,我們都會如此站在神的審判台前(詩9:7;提前5:24)。
         本節列舉了三種災難:刀劍(巴比倫人或強盜),惡獸和瘟疫。參結5:12節;14:12-21的類似列舉;參利26:22,25。

【結三十三28】「我必使這地荒涼,令人驚駭;她因勢力而有的驕傲,也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無人經過。」
  〔呂振中譯〕「我必使這地荒涼淒慘;她勢力所驕矜的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沒有人經過。」
  〔暫編註解〕28-29   百姓遭受審判是罪有應得的。

【結三十三29】「我因他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使地荒涼,令人驚駭。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因他們所行一切可厭惡的事而使這地荒涼淒慘,那時他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暫編註解〕「荒涼,令人驚駭」:原文或作「極其荒涼」。(參6:14; 本章29同)
       那時……耶和華: 預言惡人只有在受到神的懲戒之後,才會悔改認罪而歸向神。認識耶和華並不單單是知識,乃是知、情、意等全人都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西1:10)。真正認識耶和華就是以愛和順服與神相交。以色列百姓從年幼時就開始學習律法,他們需要的不是關於神的更多知識,而是採取相應的行動,就是順服律法。這不是冷酷的律法主義,而是更加生動而積極的交通。因此,本文意味著以色列人將會藉著懲戒而歸向神。
     我是耶和華。見結6:7;30:8注釋。

【結三十三30】「“人子啊,你本國的子民在牆垣旁邊、在房屋門口談論你,弟兄對弟兄彼此說,來吧!聽聽有什麼話從耶和華而出。」
  〔呂振中譯〕「『你呢、人子阿,你本國的子民在墻邊、在房屋門口攻訐你,族弟兄對族弟兄彼此說:“來,來聽聽有甚麼話語出於永恆主。”」
  〔暫編註解〕來吧……從耶和華而出: 神的話語是帶人走上生命之道的真理,而非娛悅人的幽默或喜劇。然而,以色列百姓並沒有真摯地傾聽主的話語,而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聽先知的話。頑梗的百姓有耳卻不能聽,聽到了也不肯去實踐(太13:13;18:15)。
         子民。第30-33節指被擄的人。他們的人數隨著新到的俘虜而增加。神警告先知不要被百姓表面上的尊敬所欺騙。
         談論你。百姓沒有反對以西結。他們喜歡聽他說話。先知以前的聽眾可能沒有這麼多。神告訴先知,百姓是只聽不做的(見太7:21-27;雅1:22-25)。
       30-33  警戒被擄者:由於先知的預言多已應驗,他的話在被擄的團體中漸受重視,被擄者也喜歡聽先知新近從神所得的默示,猶如人愛聽奏樂歌詠般,只是聽了隨後即忘,行為並沒有改變。以西結所面對的局面是多人聆聽但極少人服從,正如耶利米所面對的困難一樣(參耶12:1-6; 15:15-21)。 耶和華在這裡安慰先知,強調先知的預言終必應驗,警告擄民不可漠視。
     30~33 許多被擄的人只把以西結當作為他們提供娛樂的人來看待,所以他們沒有聽取他的信息。他們也想從這個處境得到利益。
         30~33因為耶路撒冷將要滅亡的預言得到了成就,以西結就暫時得到了民眾的好感,然而這種好感並沒有持續很長時間。這並不是因為他傳講了荒謬的信息。乃是因為聽眾極其自私而不誠實。現今也有很多與此類似的基督徒。他們來教會並不是因為有著清楚的信仰目的,乃是作為一種興趣;對他們而言,講道並不是神對自己的警告,乃是悅耳的音樂(太11:17)。

【結三十三31】「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仿佛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
  〔呂振中譯〕「他們來見你、如同人民之來;他們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人民;其實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只是用口表示着愛,他們的心卻追求着不義之財。」
  〔暫編註解〕「如同民來」:即三五成群。
       「彷佛是我的民」:如耶和華歷來的子民那樣渴望追尋祂的道。
     「口多顯愛情」:口口聲聲表示愛慕先知的話語。
         聽你的話卻不去行: 聽到神的福樂之言而去遵行的人,必照著應許領受那福份,然而聽到卻不去遵行的人反倒會受到審判(約7:51;林後6:2)。成熟的聖徒就是那認識神的話語後就立即實踐的人。掌握了諸多信仰知識卻沒有付諸實踐的,或許會是宗教人士,但絕不是真正的基督徒(雅2:26)。

【結三十三32】「他們看你如善於奏樂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
  〔呂振中譯〕「看哪,他們以你為善於作樂、出美麗聲音唱愛情歌之人呢!但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
  〔暫編註解〕大部分被擄以色列人都不看重以西結所宣講的信息,以為是戲笑的話。
       舊約先知常以詩歌的形式吟誦預言(撒上10:5;王下3:15)。聆聽以西結預言的百姓,僅僅只是喜歡聽他的信息,卻沒有將之昇華為改變生命的神的話語。今天教會有很多人將敬拜和聖經話語視為解決自身痛苦的方法,卻很少有人真誠地決志要在生活中遵行神的話語(詩119:105;羅8:13)。
     雅歌。直譯是“情歌”。他們聚集,似乎要欣賞歌手唱歌。

【結三十三33】「看哪,所說的快要應驗、應驗了,他們就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
  〔呂振中譯〕「所說的來到時(看吧,就來到了!)他們就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神言人。』」
  〔暫編註解〕應驗了……有了先知: 真先知不同于假先知,預言的成就會證明他所言是否屬實。頑梗的人只有在經歷懲罰之後,才會明白先知的預言是真實的,但為時已晚。因為人只能藉著真正的悔改才能得救,而此時他無法再進入救恩的應許。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聖經精讀本──以西結註解》․《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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