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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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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13 14:46:0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百姓背道的罪(一)】
   一、道德淪喪的罪(1~4節)
   二、祭司失職的罪(5~11節)
   三、拜偶像的罪(12~19節)

貳、逐節詳解

【何四1】「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哪,你們要聽永恆主的話;因為永恆主有案件要責罪這地的居民。因為這地沒有誠信,沒有忠愛,沒有認識神的那種知識。」
  〔原文字義〕「聽」聽到,聽從;「話」言語,言論;「爭辯」爭端,爭論;「誠實」堅固,忠實,真實;「良善」善良,慈愛,喜愛;「認識」知識,辨識。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從第四章起,先知何西阿以神的代言人身分,對神的選民說出指控和判決的話,呼籲以色列人傾聽。
         「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意指神控告以色列民。
         「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這三樣控訴是關於他們的存心:(1)無誠實,指存心不正直,缺乏誠信;(2)無良善,指存心邪惡,缺乏同情心;(3)無人認識神,指存心不要神(參羅一28),缺乏知識(參6節)。
  〔話中之光〕(一)我們對神真實且主觀的認識,是從神的話而來,所以我們應當留意聽神的話。
         (二)對神真實且主觀的認識,能改變人的品格,使我們成為忠信且仁慈。
         (三)在神看來,不認識神的人,全無誠實,無良善(參羅三10)。

【何四2】「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呂振中譯〕「只有起假誓,謊騙、殺害、偷盜、姦淫、兇暴、殺人流血接著殺人流血。」
  〔原文字義〕「起假誓」發誓,咒詛;「不踐前言」欺騙,行事虛偽;「殺害」謀殺,殺死;「偷盜」偷竊,拿走;「姦淫」犯姦淫,拜偶像;「行強暴」衝破,突破;「殺人流血」血;「接連不斷」碰觸,伸出,擊打。
  〔文意註解〕「但起假誓,不踐前言」這兩樣控訴是關於他們的言語:(1)起假誓,指發咒起誓而不怕神,亦即說話時目中無神;(2)不踐前言,指說謊話、作假見證,亦即說話時不顧到別人。
         「殺害,偷盜,姦淫」這三樣控訴是關於他們的行為:(1)殺害,指仇恨動怒(參太五21~24);(2)偷盜,指出於貪婪和懶惰,明搶或暗奪別人的財物;(3)姦淫,指不正當的性行為和慾念(參太五27~32)。
         「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這是第四樣關於行為上的控訴。「殺人流血」原文是「血連著血」;全句意指以暴力欺壓別人,甚至傷害人命,罪上加罪。
  〔話中之光〕(一)人一切的邪惡,都從不認識神而來;由於人不追求神,不明白神,就都偏離正路,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參羅三11~12)。
         (二)言語和行為息息相關,凡口出邪惡言語的人,也照樣必會有邪惡的行為。

【何四3】「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海中的魚也必消滅。」
   〔呂振中譯〕「因此這地悲哀,其中所有的居民都必衰萎,連田野走獸空中飛鳥也必萎靡不振;就是海中的魚也必被收盡。」
  〔原文字義〕「悲哀」哀哭,哀輓;「其上的民」居住,居民;「獸」動物,活物;「衰微」虛弱,無生氣;「消滅」除去,被召聚。
  〔文意註解〕「因此,這地悲哀」意指由於1~2節的種種惡行惡狀,導致迦南美地充滿悲情――因被神懲罰而全境變成乾旱枯竭。
         「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意指地貌的改變,影響了農作物和植物,進而使其上的人和活物奄奄一息,沒有生氣。
         「海中的魚也必消滅」按原文宜譯作:「海(或湖)中的魚類被抓捕殆盡」。
  〔話中之光〕(一)人因著邪惡的言語和行為(參2節),必為自己帶來神的審判和懲罰,不但人受苦,也使居住的環境生態受到連累,越過越變壞,更加不適於生存。
         (二)過去在歷史上,迦南地環境生態的改變,證實了本處經文的宣判;今日地球環境生態的改變,更證實了神對人類的判決,對於未來更加不容樂觀。

【何四4】「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
   〔呂振中譯〕「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人也不必指責;祭司阿,我的爭辯是針對著你的(傳統:你的人民跟那些同祭司爭辯的人一樣)。」
  〔原文字義〕「爭辯」相爭,爭論;「指責」責備,爭辯,改正;「抗拒」相爭,爭論。
  〔文意註解〕「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人指一般百姓;全句意指對於神在1~3節所作的控訴,人們不必辯解,也不必推諉塞責。
         「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本句有兩種不同的解釋:(1)因為人們對神控訴指責的態度,正像他們一貫抗拒神職人員(祭司)的訓誨一樣;(2)因為神的控訴指責主要是針對神職人員(祭司),他們正像好爭辯的百姓一樣。
  〔話中之光〕(一)人人都寬以待己,嚴以責人,結果就互相推諉,彼此相爭、控訴。
         (二)爭功諉過乃人之常情,但認識神的信徒,應當注意對付自己肉體敗壞的傾向。

【何四5】「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呂振中譯〕「你大白日天必跌倒:神言人夜間也必和你一同跌倒;你正在毀滅(傳統:我要毀滅。今稍點竄譯之)你母親呢。」
  〔原文字義〕「跌倒」絆跌,蹣跚;「先知」發言人;「滅絕」剪除,毀壞。
  〔文意註解〕「日間…夜間」意指無間時刻。
         「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祭司是為眾百姓到神面前獻祭的神職人員;跌倒意指因犯罪失職(參五5)。
         「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先知是在眾百姓面前為神說話的神職人員;「與你一同」意指兩者在神面前都同樣有罪。
         「我必滅絕你的母親」滅絕並非指全然消滅,而是指懲罰性的暫時不看顧;母親指團體的以色列民(參二2)。
  〔話中之光〕(一)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喜歡教訓別人的傳道人,要受到神更重的審判(參雅三1)。
         (二)教會中的長執和傳道人彼此相爭,不但彼此受害跌倒,並且也會連累教會全體;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參加五15)。

【何四6】「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呂振中譯〕「我的人民因無知識而被毀滅;你、你既棄絕了知識,我也必棄絕你、不讓你做我的祭司。你既忘了你的神的禮節規矩,我、我也必忘了你的兒女。」
  〔原文字義〕「知識」辨識,理解;「滅亡」剪除,毀壞;「棄掉」鄙視,拒絕。
  〔文意註解〕「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無知識意指不認識神和神的旨意(參二20);滅亡與5節的「滅絕」原文同字,意思相同(參5節註解)。
         「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意指不認識神的人就沒有資格做祭司。
         「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忘了律法指不顧律法;當人不顧律法而任意妄為時,神也必不再顧念他。
  〔話中之光〕(一)屬神的人若缺乏屬靈的認識,必然會導致靈命和道德的淪亡;今日基督教界,由於對神自己和神旨意沒有知識,以致接納同性戀行為和其他不該有的情形,結局必然被神所唾棄。
         (二)事奉神的人最重要的職責是充實自己,對神有主觀經歷上的認識,並且按照所認識的而行。否則,便是瞎子領瞎子,兩者都要掉在坑裡(參太十五14)。

【何四7】「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
   〔呂振中譯〕「祭司越發增多,他們就越發犯罪得罪了我;我必將他們的尊榮變為羞辱。」
  〔原文字義〕「越發」(原文無此字);「得罪」不中的,出差錯;「榮耀」光輝,尊榮;「變為」變換;「羞辱」恥辱,不名譽。
  〔文意註解〕「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意指不認識神、不顧神律法的祭司越多,在神面前就越多犯罪失職。
         「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真實的榮耀乃是神的同在與顯現;當祭司得罪神時,神就不再和他們同在,也不再顯現在他們中間,因此榮耀就變為羞辱。
  〔話中之光〕(一)在基督教界中,並不缺少受過神學訓練的人,但大多有名無實,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這種神學畢業生越多,就越發得罪神。
         (二)有些所謂的「牧師」,喜歡被人們尊稱“Reverend”(應受尊敬的)以為榮耀;問題乃是,他們的素質稱不上認識神,所言所行得罪神,這種尊稱反而變成他們的羞辱。

【何四8】「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呂振中譯〕「他們以我人民的罪而自肥,他們因人民的罪孽而高興。」
  〔原文字義〕「贖罪祭」罪,贖罪祭;「滿心」自我,本人;「願意」渴想,渴望;「犯罪」罪惡,不公正。
  〔文意註解〕「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祭司有權吃贖罪祭的祭肉(參利六16~23;十19)。
         「滿心願意我民犯罪」因百姓多犯罪就多獻贖罪祭,祭司也就隨之多得祭肉,所以他們「滿心願意」(原文含有「引頸張口」的意思)百姓多多犯罪,這是自私自利的想法。
  〔話中之光〕(一)有些傳道人並不關心教會中信徒的罪行,只關心信徒給他們的奉獻多不多。
         (二)從前天主教發行「贖罪券」,教中信徒越多犯罪,便越多有收入。

【何四9】「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呂振中譯〕「因此人民怎樣,祭司也怎樣;我必因他們所行的、察罰他們;我必照他們的行為還報與他們。」
  〔原文字義〕「所行的」道路,方式,方向;「懲罰」被臨到,被檢閱;「報應」返回,轉回。
  〔文意註解〕「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意指將來百姓如何因罪行受罰,祭司也必如何因自己的罪行受罰。
         「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意指公義的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參羅二6),使他們受當得的懲罰。
  〔話中之光〕(一)「尼哥拉一黨人」(參啟二6,15),喜歡騎在「平信徒」的頭上,作威作福,而無視於他們所事奉的信徒是否有長進,神必報應他們這一班人。
         (二)聖經一再啟示,將來神必照各人所行的審判並報應他們(參啟二十13;二十二12);信徒在將來都要個別向神交帳,絕不會有「教會全體」得獎賞這一回事。

【何四10】「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祂的命。」
   〔呂振中譯〕「他們吃,也吃不飽;他們行淫,卻不能得滿意(意難確定);因為他們離棄了永恆主去耽於行淫。」
  〔原文字義〕「飽」滿意,飽足;「行淫」性行為的;「立後」衝破,突破;「離棄」棄絕,撇下;「遵」遵守,信奉。
  〔文意註解〕「他們吃,卻不得飽」意指祭司們吃百姓的贖罪祭(參8節),卻得不到滿足。
         「行淫,而不得立後」意指他們參與偶像假神巴力的邪淫宗教活動,原意是為祈求多子多孫,結果卻不蒙真神賜子孫之福。
         「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祂的命」上述兩種反效果,原因在於他們悖逆神,不順從祂的命令。
  〔話中之光〕(一)不少信徒「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三7)。
         (二)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來五12)。

【何四11】「姦淫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
   〔呂振中譯〕「酒和新酒把我人民的心奪了去。」
  〔原文字義〕「姦淫」通姦;「新酒」新醡出的酒;「奪去」拿走,掠奪。
  〔文意註解〕「姦淫和酒,並新酒」意指在宗教儀式進行中,他們一面行淫,一面喝酒作樂。
         「奪去人的心」意指迷惑人心,使人放縱情慾,失去理智,執意不改。
  〔話中之光〕(一)今日注重魂生命之享受的人,將來他們也必失去魂生命的享受(參太十六25原文)。
         (二)有些教會在聚會中的各種活動,例如唱現代曲的詩歌和跳舞讚美,容易奪取青年人的心魂;但要小心,過多外面的活動,恐怕少有裡面的真實得著。

【何四12】「我的民求問木偶,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
   〔呂振中譯〕「他們求問著木頭,其指揮棍就指示他們;因為行淫的心(希伯來文∶靈)使他們失迷,他們就行淫、離棄了他們的神、不肯在他手下。」
  〔原文字義〕「求問」允許所求,乞求;「木偶」木頭;「指示」告訴,顯明;「淫」行淫,通姦,賣淫;「失迷」犯錯誤,被誤導;「行淫」姦淫,作妓女;「離棄」(原文無此字);「不守約束」(原文無此片語)。
  〔文意註解〕「我的民求問木偶」意指百姓向木頭造的偶像假神叩求祈福。
         「以為木杖能指示他們」意指他們以為將巫師木杖丟擲於地,視其倒下的方向,可以知道偶像假神的指引。
         「因為他們的淫心使他們失迷」意指由於他們的邪情私慾,導致他們的心完全迷亂。
         「他們就行淫離棄神,不守約束」意指其結果使他們一味行淫,離棄真神,既不受律法的約束,也不能控制自己。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可迷信人工的屬靈和外表的權柄,不可盲目跟從所謂「屬靈人」和「代表權炳」,免得反受其害。
         (二)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

【何四13】「在各山頂,各高岡的橡樹、楊樹、栗樹之下,獻祭燒香,因為樹影美好。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或譯:兒婦;下同〕行淫。」
   〔呂振中譯〕「他們在各山頂獻祭物,在各岡陵上熏祭,的聖橡樹楊樹篤耨香樹之下獻祭熏祭,因為樹的影兒好;故此你們的女兒就行淫,你們的兒媳婦就犯了姦淫。」
  〔原文字義〕「高岡」山丘;「栗樹」栗樹,松樹;「樹影」蔭庇,陰影;「美好」令人愉悅的,可喜的;「淫亂」姦淫,作妓女;「新婦」新娘,媳婦;「行淫」犯姦淫。
  〔文意註解〕「在各山頂,各高岡…獻祭燒香」意指學異教徒的敬拜方式,在高地邱壇上獻祭燒香。
         「在…橡樹、楊樹、栗樹之下,因為樹影美好」意指學異教徒在山丘上的大樹下進行敬拜偶像假神的活動,因樹影蔭蔽,既涼爽又能遮羞其淫蕩行為。
         「所以,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意指就這樣,以色列民的女人們也參與淫亂的宗教活動。
  〔話中之光〕(一)異教寺廟喜歡建在高山上叢林中,以環境的優雅吸引人。但山不在高,有神則靈;樹不在大,隨處都可以親近神。
         (二)人的想法很容易受別人的影響,信徒的追求也很容易受別人作法的影響;許多信徒喜歡效法別人,以為他們的言行都是愛神的表現,結果只有外表,卻沒有實際。別人犯錯,大家都一同犯錯;別人跌倒,大家都一同跌倒。

【何四14】「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她們;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
   〔呂振中譯〕「我卻不因你們女兒的行淫而祭罰她們,也不因你們兒媳婦之犯姦淫而懲辦她們;因為宗教領袖們自己也離群而跟淫婦同居,他們自己也同廟妓行淫而獻祭;無知識的人民准會敗倒的。」
  〔原文字義〕「淫亂」姦淫,作妓女;「新婦」新娘,媳婦;「行淫」犯姦淫;「懲罰」臨到,檢閱;「離浛」分離,分隔;「與娼妓同居」犯姦淫;「妓女」廟妓,妓女;「知」分辨,理解;「傾倒」被扔掉,被拋棄。
  〔文意註解〕「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新婦行淫,我卻不懲罰她們」這是因為她們是在被動與環境影響之下參與淫亂的行為,所以神對她們較為寬容。
         「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與妓女一同獻祭」相較之下,你們自己卻主動且有分於異教之風,與廟妓行淫,所以神必懲治。
         「這無知的民必致傾倒」意指這百姓不認識神和神的旨意(參6節註解),必被神棄絕。
  〔話中之光〕(一)一般人對罪的心態,寬以待己,苛以待人。自己犯罪,卻不以為有罪;但別人犯了和他相同的罪行,就定罪不肯罷休。
         (二)神對人罪行的處理,依各人犯罪的動機和當時處境而有所不同:(1)寬容那些獲掌權者授意而被動犯罪的人;(2)懲罰那些能對自己行為負責而主動犯罪的人。

【何四15】「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呂振中譯〕「以色列阿,你雖然行淫,別讓猶大『有罪』哦。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伯亞文(意即:偶像之廟,諷刺著『伯特利』[神之殿]),也不要指著永活的永恆主來起誓。」
  〔原文字義〕「行淫」姦淫,作妓女;「犯罪」冒犯,有罪;「吉甲」滾動,輪子;「伯‧亞文」虛華之家,罪孽之家;「永生的」活著的,生命。
  〔文意註解〕「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以色列在此指北國十個支派的百姓;猶大則指南國兩個支派的百姓。以色列因為長年受到異教之風的影響,所以他們比較容易行淫;但猶大因有聖城和聖殿,長年受律法和正統禮儀的薰陶,所以不可去跟隨異教之風。
         「不要往吉甲去」因吉甲是以色列民作惡事(參九15)、獻牛犢為祭(參十二11)的地方。
         「不要上到伯‧亞文」伯‧亞文是伯特利的別名,北國創始者耶羅波安曾在那裡建造敬拜中心,叫以色列民拜牛犢(參十5,8;王上十二26~33)。
         「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因以色列人喜歡起假誓(參2節),又以牛犢為耶和華神(參王上十二28)。
  〔話中之光〕(一)信徒千萬不可盲目隨從別人行事,以為眾人既然都如此行,我也可以如此行。因為:(1)眾人可能犯錯;(2)各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向神負責。

【何四16】「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
   〔呂振中譯〕「唉,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母牛;現在永恆主要牧養他們像牧養羔羊在寬闊之地麼?」
  〔原文字義〕「倔強」頑固,叛逆;「放」牧放,看顧。
  〔文意註解〕「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指以色列人頑梗不化,如同不聽主人使喚的母牛。
         「現在耶和華要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意指神要任憑他們自行其是(參羅一24,28),如同一隻羔羊被放在寬闊之地,自由自在。
  〔話中之光〕(一)當人頑固倔強,不肯順從神的旨意時,神有可能會任憑他們自行其是、偏行己路(參羅一24,28),雖然海闊天空,自由自在,但後果不堪設想。
         (二)寧可被神「栓住」而得蒙神的保守,不願被神「放任」而自作自受。

【何四17】「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
   〔呂振中譯〕「以法蓮和偶象聯姻,任憑他吧!」
  〔原文字義〕「以法蓮」兩堆灰塵,我將獲雙倍果子;「親近」聯合,連結;「任憑」不插手干預。
  〔文意註解〕「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以法蓮是北國為首的支派,故此處代表以色列人。他們既然喜歡親近偶像假神,耶和華神就要任憑他們自行其是。
  〔話中之光〕(一)敬拜偶像的結果,就帶進淫亂;淫亂接著帶進敗壞身體。人若在神之外另有所追求,便會放縱自己而受虧損。
         (二)神對人最可怕的處置,乃是『任憑』。所以寧願落在神管教的手中而受苦,也不願被神任憑而放鬆。

【何四18】「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他們時常行淫,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
   〔呂振中譯〕「嘿,一群醉漢!一味行淫(此句意難確定。今稍點竄譯之);他們深愛羞辱、勝過他們所誇耀的(傳統:她的盾牌。今參七十子譯之)。」
  〔原文字義〕「發酸」丟棄,廢除;「時常行淫(原文雙同字)」姦淫,行淫,作妓女;「官長」盾牌,防衛物;「羞恥的事」恥辱,不名譽。
  〔文意註解〕「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意指他們已經喝酒過度,酒臭難聞。
         「他們時常行淫」喝酒與行淫連在一起(參11節),相互助興。
         「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官長不僅指政治領袖,更多指宗教領袖,尤其是祭司;「最愛羞恥的事」七十士譯本譯作:「他們甚愛羞辱勝過他們所誇耀的」。
  〔話中之光〕(一)罪的味道難聞,罪行的醜態難看;問題乃在:正如喝醉酒的人聞不出酒臭,也看不見自己醉後的醜態,犯罪的人不知罪的可怕。
          (二)在人生中,有一件冷酷的事,就是罪產生罪。一個犯罪愈多的人,他更易於犯罪。

【何四19】「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裏;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
   〔呂振中譯〕「風(希伯來文:靈)把他們(希伯來文:她)裹在翅膀裡帶去;他們必因他們的祭壇(傳統:她們所獻的祭)而慚愧。」
  〔原文字義〕「裹在」綑綁,繫住;「翅膀」翅膀,末端,邊緣;「所獻的祭」祭物;「蒙羞」羞愧,困窘,失望。
  〔文意註解〕「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裏」風指神的怒氣藉外邦人的侵略,把他們捲走,亦即被擄到外邦之地。
         「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意指他們獻祭的對象是偶像假神,所以不能保護他們,終至被擄而蒙羞。
  〔話中之光〕(一)人若拒絕神,會使自己陷於罪中,而且會越陷越深,最終招致神的審判。
         (二)凡在真神之外,敬拜事奉偶像假神的,都不會有好的結果,反致羞愧。

叁、靈訓要義

【神的子民犯屬靈的淫亂】
   一、由於缺乏對神的真知識(1~6節)
         1.因不肯聽從神的話(1節)
         2.因行為違犯神的誡命(2節)
         3.因被神棄絕(3節)
         4.因自以為比別人好(4節)
         5.因缺乏屬靈的教導(5節)
         6.因棄掉屬靈的知識(6節)
   二、由於神工人的素質太差(7~13節)
         1.神的工人得罪神、羞辱自己(7節)
         2.神的工人不關心聖徒,反而利用聖徒(8節)
         3.神的工人成了一般聖徒的壞榜樣(9節)
         4.神的工人離棄神、不遵祂的命令(10節)
         5.神的工人追求肉體和魂的享受(11節)
         6.神的工人敬拜偶像、陷入屬靈的淫亂(12節)
         7.神的工人如何,一般聖徒也如何──上行下效(13節)
   三、神對屬祂之人犯屬靈淫亂的反應(14~19節)
         1.神要懲罰神的工人過於一般聖徒(14節)
         2.神盼望仍有一班人不受別人敗壞的影響(15節)
         3.神要任憑那些倔強悖逆的人(16節)
         4.神要任憑他們親近偶像(17節)
         5.神要顯明他們的醜態(18節)
         6.神要懲罰他們(19節上)
         7.神要使他們蒙羞(19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何西阿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何西阿書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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