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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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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26 06:45: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4-26 06:46 編輯

【腓四14】「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

    ﹝原文直譯﹞「然而你們在我的患難裏與我分擔,原是美事。」

﹝原文字義﹞「同受」藉著參與成為伴侶,成為合夥人。

﹝文意註解﹞「同受患難」:是患難的同伴,患難的分享人。

          腓立比信徒不因保羅的患難而輕視他,反而在物質上給他供應,藉此他們在實質上分擔並參與了他的患難;這在保羅看來,乃是一件「美事」,因對他們的靈性大有助益。

    ﹝話中之光﹞(一)共享、共樂、共患難,這是在基督裏的美事。

          (二)保羅自己原可以擔當得起一切的困乏,但腓立比信徒能與他一同分受窘困,卻是美事。

【腓四15】「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

    ﹝原文直譯﹞「...離了馬其頓的時候,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與我在同一個帳目上有分;」

﹝原文字義﹞「供給」(與腓一5『同心合意』同屬一個原文字系。)

﹝文意註解﹞「授受的事」:指財物上的施與受,如同商業上的『貸方』與『借方』。

          保羅並不隨便接受任何教會在財務上的幫助,除非他清楚知道那個教會的幫助是出於真誠的。保羅信任腓立比教會奉獻財物的動機,所以兩者在此事上合作無間,宛若商業上的最佳合夥人。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不宜隨便接受任何人或教會的資助。

          (二)出於真誠的財物奉獻,猶如與收受奉獻者合夥從事屬靈的事業,對方因奉獻所得的益處,也得以算在自己的賬上。

【腓四16】「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

    ﹝背景註解﹞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因當地信徒的屬靈情形幼稚,為免任何人受累,保羅晝夜親手辛勞作工(帖前二9;帖後三8);可能他的工作收入有限,故腓立比教會一、兩次打發人補貼他的需用。

    ﹝話中之光﹞(一)若每個教會都只供給本地工人的需用,則不知有多少工人會挨餓,也不知會令多少主的事工受損。

          (二)今天有許多富裕的教會,沒有照聖經裏所提示的榜樣,顧念到在窮鄉僻壤服事的工人們的需用。

          (三)今天也有許多傳道人只願在大城市、大教會裏服事,而不願到偏遠鄉下小教會中服事,是因為他們並沒有學會隨事隨在的秘訣。

          (四)雖然保羅已經不在腓立比服事他們,但腓立比教會仍然「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保羅的需用,這表明他們所作的,乃是出於主的負擔和愛的關切,絲毫沒有利害關係。

【腓四17】「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賬上。」

    ﹝原文字義﹞「果子」果實,後果,收益;「賬上」簿記,收支表(商業術語)。

﹝文意註解﹞保羅的話指出,腓立比人在財物上的幫助,乃是一種有價值的投資,可以收取屬靈的利潤。

    ﹝話中之光﹞(一)保羅對人「不求」,但對神卻有所「求」;他為自己「不求甚麼」,但為別人卻求多而又多。

          (二)一個真正的主僕,從不為自己的物質需要,而向別人有所求的。

          (三)物質的奉獻,會加添屬靈事工的果子;而屬靈事工果子的增多,又會記在奉獻物質者的賬上。如此循環作用,生息不絕。

          (四)凡是我們為神所擺上的,神都會記在我們的賬上。

【腓四18】「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

    ﹝背景註解﹞舊約時代,神子民向神表示感謝而獻的祭,稱為『馨香的祭』(創八21;出廿九18,25,41;利一9,13),獻祭的人希望藉此得到神的悅納。

    ﹝文意註解﹞「我樣樣都有」:原文意即『我已全部如數收到』。

          「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換句話說,這些禮物乃是神所定規的,並且神所以悅納它們,因為是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的(彼前二5)。

    ﹝話中之光﹞(一)奉獻財物如同獻祭,存心最為緊要(撒上十五22)。

          (二)保羅接受腓立比教會的餽送,並不看在物質的獲取,乃是當作屬靈的祭物,所以他感受不到財物的勢力;惟有不受錢財力量霸佔的人,才能聞到其中「極美的香氣」。

          (三)信徒與工人之間的授受,都應當經由神而為:信徒為工人所擺上的,也就是擺上給神;工人從信徒所收取的,乃是從神而得。

【腓四19】「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文意註解﹞「我的神」:保羅一再的用這片語(腓一3),表明他真正體驗過神的信實和能力。

          本節的「需用」和「充足」二詞,在原文和他自己的『需用』(16節)和『充足』(18節)同字,表明他是根據自己的經歷,斷定神的供應是決不會失誤的。

          「豐富」:原文為多數詞,表明神不只在某一樣豐富裏供應我們,乃是在祂所有的、無法測度的豐富裏供應我們。

          「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意即沒有一樣需用,祂是不供應的。

﹝話中之光﹞(一)腓立比人關心保羅的需用,保羅也關心腓立比人的需用;在主裏彼此關心,何等美好!

          (二)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

          (三)我們要給人,就必有給我們的(路六38);凡是我們為神擺上的,神決沒有不加倍償還的!

          (四)神知道我們的「需用」,也使我們的一切需用都「充足」,祂的照顧極其周全;但我們往往在『需用』之外,另有奢求。

【腓四20】「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文意註解﹞「榮耀」:原文意思是『那榮耀』,指這榮耀是屬神的,是神的榮耀;神自己顯出來就是榮耀。

          「父」:與生命有關;「神」:與創造有關。

          「直到永永遠遠」:一代接一代,循環不息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財物授受的最終目的,是要歸榮耀給神;信徒在奉獻財物時,必須以榮耀神為目標。

          (二)凡將榮耀歸給神的,都該是永永遠遠地歸給神;許多人作事,只是暫時把榮耀歸給神,很快便轉歸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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