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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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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24 07:40: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4-24 07:41 編輯

【林前十二12】「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文意註解〕「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這是借用人身體和肢體的關係,來說明信徒在教會中如何藉著聖靈的運行,獲得各種不同的恩賜(參11節),而各有不同的職事,盡不同的功用。

          「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肢體』指眾信徒;『身子』指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弗一23;西一24)。

          「基督也是這樣」:非常奇妙,保羅在這裏不是說『基督和祂的教會也是這樣』,保羅也不是說『基督和祂的子民也是這樣』;保羅乃是說『基督也是這樣』。換一句話說,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肢體也是基督。這一句話,明顯的給我們看見,元首、身體、肢體,都是基督。必須是你我身上的基督,加起來才是教會。

    〔話中之光〕(一)教會見證基督,就在這兩面:『一個』卻『許多』,是見證基督的豐滿;『雖多』仍『一個』,是見證基督的合一。教會若是分裂了,固然不能見證基督;但,教會若只是單調的統一,硬性的劃一,也是失去了教會的見證。

          (二)『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這話叫我們看見說,我們並不是一個能夠單獨的人。肢體不能單獨,一單獨就不能活。

          (三)這裏在論到教會這個身子時,不說『教會也是這樣』,卻說『基督也是這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教會這個身子,就是基督自己。當教會的光景正常──裏面充滿基督,外面彰顯基督,凡事順服基督,時刻聯於基督──之時,在神的眼中看來,這個教會就是基督的擴大,就是『基督』。

          (四)主耶穌和教會是『基督』。個人的基督,和教會合起來,就成為『團體的基督』。神對於教會的本意,是要教會作基督的『餘』、『基督的豐滿』。

【林前十二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文意註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不拘』意思就是沒有分別,區別消滅了。在基督的身體裏,沒有屬世的區別。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代表種族、語言、文化和宗教的不同。

          「是為奴的,是自主的」:為奴的和自主的代表社會地位、貧富、身份和成就的不同。

          「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聖靈將千萬的基督徒都浸在祂裏面,叫他們成功作一個身體。引一個比方: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像從磐石裏打出來的零碎石頭,聖靈像水泥一樣,把我們都浸成功作一大塊。這是說,沒有聖靈的功用,就沒有基督的身體。所以我們必須浸在聖靈裏,充滿了聖靈,讓聖靈把我們和神的兒女都浸在一起。這是成功教會惟一的路。

          「飲於一位聖靈」:信徒一面是浸入聖靈裏面,另一面是將聖靈喝進我們的裏面,如此裏外都滿了聖靈。

    〔話中之光〕(一)身體有許多肢體,可是頭藉著神經能管理這許多肢體。照樣,教會的元首,藉著聖靈,把許多肢體合成功一個身體。我們彼此是作肢體的,我們是聖靈把我們合成功作一個身體,擺在身體的地位上。我和你的來往,是根據於身體。身體是我們來往的根據。所以,任何其他的來往,都不是基督徒的來往。

          (二)這裏所啟示的乃是身體與那靈之間特別的關係。那靈(就是那隱藏的實際)彰顯時的相配部分,就是身體。身體之所以是一,乃因為那靈是一。請記住,聖靈是一個『人』,而你不能把一個人分開。『神配搭這身子』(24節),因為這一個身子要來作這一位靈的彰顯。在那靈裏總是合一的。這是實際合一的秘訣。

          (三)基督的身體有兩個基本的原則:第一,沒有出乎基督的,就沒有基督的身體;第二,沒有聖靈的功用,也沒有基督的身體。必須浸在聖靈裏,充滿了聖靈,讓聖靈把我們和神的兒女都浸在一起,浸成功作一個。

          (四)我們從本節的話可以看清一項事實:『靈浸』並不是『個人』的經歷,而是『教會』的經歷。因此,接受『靈浸』並不需要像『水浸』一樣,每個人都需個別接受;而是教會全體早已在歷史上接受了『靈浸』。我們個人是否有份於這個『靈浸』,端視我們有否接受耶穌基督作我們的救主,是否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而定。

          (五)一個人甚麼時候真正信主得救,甚麼時候就有份於『靈浸』;得救和受『靈浸』,並無時間上的間隔。『靈浸』只和我們在神面前的客觀的『身份』與『地位』有關,而和我們目前主觀的『情況』與『經歷』無關。

          (六)有人認為,在神的安排裏,祂要每個基督徒的生命都分成兩個階段或兩個層次,即在悔改信主以後有所謂『靈浸』的第二次經歷,而這個經歷就將一個人的屬靈生命提昇到更高的境界。這個見解若是正確的話,則哥林多信徒既都已經有了『靈浸』的第二次經歷,按理他們都已進入更高的屬靈領域裏,但保羅說他們是『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林前三1)。由此可見,『靈浸』不是第二次的屬靈經歷。

          (七)又有些人認為,『靈浸』是指本節的最後一句『飲於一位聖靈』說的。但此句與前面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是平行的子句,兩個子句在原文都用了『都』字(中文沒翻出來),表示這裏所說的是指所有的信徒。保羅用『浸』和『飲』二形態來指出信徒的合一,因為他們全都受於一位聖靈。總之,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以最平實的字眼說到所有的基督徒都受過『靈浸』,根本不需要在悔改信主之後,再去追求『靈浸』的經歷;只要是在基督裏,就早已受過『靈浸』了。

【林前十二14】「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文意註解〕「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只有一個肢體,不能構成一個身體。

          「乃是許多肢體」:許多肢體聯合成為一個身體;肢體的眾多並不影響身體的一。

    〔話中之光〕(一)身體需要有許多不同的肢體。『許多』與『不同』,不但不是反常,倒是正常;『一個』和『相同』卻是反常。

          (二)主耶穌肉身的身體,是馬利亞生的;主耶穌還有一個屬靈的身體,是祂死而復活之後產生的,那就是祂的教會。我們一蒙恩以後,就成為這個屬靈身體中的一個肢體。主肉身身體中,如何每一個肢體都有它的功用;照樣在主這個屬靈的身體中,每一個肢體也有它一份的功用。

【林前十二21】「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文意註解〕身上的肢體不但不能漠視、排斥別的肢體,而且還須互相依賴、彼此利用。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安於自己所領受的恩賜,同時欣賞別人的恩賜。但切莫高抬特別有恩賜的人過於聖經所記,免得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參林前四6)。

          (二)基督的身體的生命就在乎交通,沒有交通就變作死亡。甚麼叫作交通?交通就是我得著其他肢體的幫助。比方:我們一個口,我會說話;但是,我需要耳朵的交通,才能聽見;需要眼睛的交通,才能看見;需手拿東西,需腳走道路。所以,交通就是我接受別人所有的特點,我接受別人所有的,當作我所有的。

          (三)身上最高、最體面的肢體(頭),不能對身上最低的肢體(腳)說,我用不著你,何況其他相彷的肢體呢?兩個最遠的肢體尚且互相通過身體彼此服事,何況其他相近的肢體呢﹖

          (四)永遠不要想去切除別的肢體。不要以為我們能有元首的身份在身體中,隨便處置其他的肢體。一個肢體的軟弱或幼稚並不構成被切除的理由,(在與罪惡有關的事上,教會當然有權來管教)。我們不敢、也不能對另一位說,『我用不著你。』反倒我們發覺,從那些按著我們天然所不尊重的肢體上,反倒更能學到好多是我們所缺的(參22節)。

【林前十二22】「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文意註解〕『人以為』指按外表看起來好像是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指其對身體的重要性不亞於看似強壯的肢體。

    〔話中之光〕(一)神的意念,非同我們人的意念(賽五十五8);人所以為不是必需的,在神看反而是不可少的。

          (二)在教會中永遠不要以外貌待人(雅二1);然而弟兄姊妹中間所最常犯的毛病,便是以外貌待人。

【林前十二23】「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文意註解〕「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體面的』指不好看的,羞恥的;『加上』原文指穿上。我們身上令人看了會覺得羞恥的肢體,可能指性器官,就給它用好看的衣服來遮蔽。

          「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意指對不美麗的肢體,越發注意去裝飾它。

【林前十二24】「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文意註解〕「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用不著』意指沒有需要。

          「但神配搭這身子」:我們的身體怎樣是神所配搭的,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怎樣是神所配搭的。今天人能製造火箭、太空船,卻造不出人的身體。人的身體乃是神造的,也只有神能造。照樣,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也沒有任何人能造。教會是神的專工;在作成教會的事上,神獨行其事,人決不能插手。人手所能作的,是社會,不是教會,是假的教會,不是真的教會。真的教會,只有神能作出。惟有神所作出、所配搭的,才是教會。

          「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有缺欠』意指不如別的。

    〔話中之光〕(一)既然教會是神所『配搭』的,就神所安排的弟兄姊妹,必有祂的美意。在教會中,我們沒有選擇的餘地。我們不能只要某些合意的人,而不要我們所不中意的人。同時,神將每一個人配搭在這身子上,『不都是一樣的用處』(羅十二4),各有職司、功用(參弗四16),因此我們既不可荒廢自己的用處,也不可藐視、踐踏別人的用處(參15~22節)。

          (二)人的配搭,都是重看那體面的,重用那俊美的,結果就會強、弱、美、醜,『分門別類』。但『神配搭』教會,乃是『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哦,人的光景與神的心意相差何遠﹗

          (三)在教會中,人往往關注那傑出的肢體,但神所特別關懷的,卻是那些被人輕忽的;我們應當學習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以神的看法為看法。

【林前十二25】「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文意註解〕「免得身上分門別類」:這裏暗示教會分門別類的主要原因,乃在於人喜歡按外貌待人,把注意力集中在少數傑出的人物身上,在照顧上有差別待遇,因此引起分裂。

          「總要肢體彼此相顧」:『彼此相顧』意指對不同的肢體都給予相同的尊重和照顧。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斷然棄絕分門別類,因為神的旨意乃是在身體裏不可分門別類。在天上,教會是不可分的,她永遠是一。但在地上,教會的合一卻能受到侵害。就她屬天的生命說,這身體是人侵犯不得的;但就地上的功用說,可悲的是,她不僅能被人摸著,甚至被肢解。

          (二)分門別類,也包括個人主義。許多人生活的原則,不是身體,而是個人。別人的負擔與感覺,好像都與他無關;不能和別人一同在神面前作。這就是個人的原則,不是身體的原則。有時,個人主義也會從一個人的個人主義,發展為幾個人的個人主義。在教會中,結成幾個人的小圈子,只能和他們同心相愛,和別人就格格不入。

          (三)沒有一個個人的進步,不與身體發生關係的。比方吃飯是我的口吃,也就是我這個人吃。一個肢體有所動作,就是一個人有所動作。一個肢體所有的工作、行為,都與全身發生關係,所以必須彼此相顧。你不能獨立,以為與別的肢體無關。眼瞎,就是人瞎了。你一個人的退後、失敗,就是全人的退後、失敗。我們應當肯孤單的跟從主,同時也當顧到弟兄姊妹的進退。

          (四)看見基督身體的人,有身體感覺的人,對於任何分門別類的事,任何把神的兒女分開的事,他一作,裏頭就過不去。因為他愛一切屬乎神的人,所以他不能把神的兒女分開。在身體上,愛是自然的事;在身體上,分門別類是頂不自然的事。好像一個人有兩隻手,不管這一隻手能舉出多少理由,說那一隻手多麼不好,總沒有法子把那隻手分開;分開是不可能的事。

          (五)分門別類就是建立宗派;也許有人以為自己是一個脫離宗派的人,也就以為自己很懂得基督的身體。看見基督身體的人,一定脫離宗派;但並不能說,因為脫離了宗派,所以就看見基督的身體。有許多人,表面上脫離了一個宗派,卻為自己又建立了另一類型的宗派;他的脫離宗派,不過是表現自己的『特殊』,並沒有看見所有的肢體都是我們的弟兄,都是可愛的。所以,一切宗派的精神,一切分門別類的態度,一切在外面與神的兒女分開的舉動,一切在裏面與神的兒女分開的意念,都是沒有看見基督身體的表現。

          (六)今天有些基督教團體,雖然沒有宗派之名,但其宗派精神,比起其他的宗派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林前十二26】「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文意註解〕「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這是指肢體之間感同身受;一個肢體受痛苦,全身就自然覺得痛苦,任何沒有同樣感受的肢體,就表示和身體脫節,或『神經』被阻斷了。

          「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相反的,若是因別的肢體得榮耀,而有了嫉妒的感覺,便表示彼此不是同屬一個身體,也就是分門別類了。

    〔話中之光〕(一)這裏不是說,一個肢體如果受苦,所有的肢體『應該』都受苦;一個肢體如果得榮耀,所有的肢體『應該』都快樂。神的話不是說應該不應該的問題。神的話是說一個肢體受苦,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快樂。因此,許多時候你有許多莫名其妙的感覺,這沒有別的,這是身體的關係。這不只是受苦和快樂的問題,這也是生命的問題。因此,我們在神面前不應當只作一個消耗生命的人,也要作一個供應生命的人。如果基督身體裏供應的肢體不夠多,而要得著生命供應的肢體卻過多,那麼,身體的力量就要坍下去。

          (二)痛苦是一種感覺,快樂也是一種感覺。肢體雖有許多,但生命是相通的,所以感覺也是相通的。『假腿』外面看上去似乎差不多,但因沒有生命,所以絲毫沒有身體的感覺。別的肢體感覺痛苦或快樂,這條假腿不覺得甚麼。生命是無法裝作,也不必裝作的。生命最顯著的表現,就是感覺。一個基督徒看見了身體的生命,就必定有身體的感覺,就必定有和別的肢體相通的感覺。

          (三)這明顯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東西。因為如果是在天上的,說喜樂,說得通;說受苦,就說不通。你不可能說,身體在天上受苦。一個肢體受苦,全體就都受苦,這明顯是在地上。只有在地上,才有一個肢體受苦的可能;也只有在地上,才有全身受苦,全身受逼迫的可能。所以,基督身體的合一,不是將來在天上的事,乃是今天在地上的事。

【林前十二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文意註解〕本節具有承先啟後的作用,一面用來作為12~26節身體和肢體關係的結語,另一面用來作為28~31節教會中各種恩賜的序言。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你們』指哥林多教會;『基督的身子』原用來表徵宇宙教會,但因地方教會的性質與宇宙教會並無差異,可視為宇宙教會的雛形,故基督身體的比喻,也可適用於地方教會。

          「並且各自作肢體」:『各自』指哥林多個別的信徒;『作肢體』意指每一個信徒在教會中都有不同的恩賜、職事與功用。

    〔話中之光〕(一)我們是『各自作肢體』。肢體和細胞不同。細胞,少了一個也無關緊要;但是肢體就不能缺少一個。可惜有許多基督徒的情形,像身體上的細胞,不像肢體。他在基督的身體上沒有專一的用處,沒有盡他所當盡的本分。不把生命供應基督的身體,就叫基督的身體受虧損。

          (二)『基督的身子』說出我們信徒在生命和靈性上是合一的;『各自作肢體』說出我們信徒在恩賜和功用上是不同的。我們在教會中,一面要竭力保守靈裏的合一(弗四3),一面也要照著各個肢體的功用,各盡其職(弗四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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