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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1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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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21 07:28: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箴二十11】「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這是一節重要的經文,啟示出神不只關心孩童長大成人的過程,也關心孩童的本性。在希伯來文中,在「甚至」(AV)這個字後面緊跟著就是「藉著他的動作」(AV、RV),顯然是修飾整個句子,而不是只修飾孩童\cs8而已。在語源學上說來,可以作如此翻譯:「即使是在嬉戲之時,孩童都顯明他自己」〔這是伊武德(Ewald)所提議的;參 Knox〕;這是極吸引人的,因為它恰當地抓住了字序,而且含有發人深省的意義;但關鍵的名詞在其他地方出現時並不具有這種含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孩童早年的行為顯示他未來生活的方向。──《箴言雷氏研讀本》
         本節應譯作「孩童的行為顯露出自己所作的是否純潔和正直」。──《串珠聖經註釋》
         ◎ 20:11 的意思是「孩童的行動是否清潔正直,透過他的行為就可以顯明出來」。──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所有的成年人都要藉著自己的行為來暴露自己(太7:16~20),但兒童因為其單純無偽,故能更清楚地表現自己的本性,並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他將成為什麼樣的人。──《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12】「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聽是希伯來文中用來指「順從」的詞語(在二十五12就是如此翻譯的;參,十五31;撒上十五22);就像「看」一樣,它也能表達領悟:參以賽亞書六9、10。這則箴言對於第9節有解釋性的作用,一起表明出以弗所書二8~10的含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耳目都是耶和華所造的,人應在運用耳目上討神喜悅,榮耀他。──《串珠聖經註釋》
         ◎ 20:12 的意思是神本來就造了耳朵與眼睛讓人可以接受智慧,所以被造物應該多聽、多看以獲得智慧。──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把感官賜給所有的人。祂希望人利用這些感官認識祂,走上公義的道路(見出4;11)。但很少有人充分利用自己的感官。許多人看不到地面,海洋和天空中的美麗,聽不到風的低語和鳥的歌唱,對這一切毫不關心,只顧追求物質的利益和世俗的快樂。所尋找的,是能迅速回應聖靈呼聲的耳朵,和看明生命之路的眼睛。──《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12~13、20~21】12~13節和20~21節前後對應,主題是人不可錯失良機、但也不可急功近利:
o 12~13節是一對平行句,用關鍵字「眼」連接。「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12節),可譯為「能聽的耳,能看的眼,耶和華已經造了兩者」(英文ESV譯本)。神已經賜下了恩典,人就有責任善用神所賜的「耳」和「眼」,「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13節)。人的工作要盡本分,不可體貼肉體、懶惰懈怠,才不會錯失神所賜的良機。
o 20~21節是一對平行句,原文首尾用「咒詛」和「祝福」作對比。「咒駡父母的」(20a),目的是為了儘快得到父母所遺留的產業。但「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21節),因為神不會遂其所願,「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20b)。「產業 נַחֲלָה/nakh·al·ä’」原文並非指普通的錢財,而是指父母的遺產、神所分配的地業(書十一23)。
o 真智慧在職場和商場上不可不用神已經恩賜的「耳」和「眼」,錯失良機;但也不可追求快速得著神早已應許的恩典,急功近利。這兩者都是懶惰、都是體貼肉體。──《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13】「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
         ●不要「貪」睡:SH 1577,「喜愛」、「愛」。
         ◎ 20:13 的「眼睛睜開」,呼應 20:12 「能看的眼是神所造」,所以人應該要盡量好好使用眼睛,而不是睡覺而不用眼睛。──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見箴6:9~11;12:11;19:15;23:21。──《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14】「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
    「無用的」(AV)直譯為不好(和合、RSV)。Knox 譯作:「買物的說:差勁的東西,差勁的東西!等到買回去以後,卻誇耀它。」我們在此可以看見一齣短劇,也是一個商人針對生手所提出的警告,或許也是一個比喻,因為也有一些非物質的資產,我們可能會被說服就輕易將它賣出的(來十二16)。——《丁道爾聖經注釋》
         慎防一些批評貨物不好的購買者,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壓低價錢,然後以自己講價的能力而誇口。──《箴言雷氏研讀本》
         購物者埋怨貨品下劣,意圖壓低價錢。──《串珠聖經註釋》
         買物的人喜歡討價,先貶低物的品質,用低價購得後向人誇口。人生有不少具價值的東西,例如名譽、品格、德行,須加珍惜(來十二16)。──《啟導本箴言註釋》
         本文藉購買人對商品的評價來真實地描繪人充滿矛盾的雙重心理。這種雙重心理不僅表現在商品交易,更是根深蒂固地紮根于心靈深處。聖徒應從根本上清除這些自私的雙重心理,努力在神和世人面前作誠實的人。 ──《聖經精讀本》
         ◎ 20:14 是典型市場上的狀況,人嫌惡貨品,只是為了殺價,買了就反過來誇耀貨品。──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人的本性就是會貶低自己所買的東西,誇張自己所賣的東西。但這是墮落的人性。真正的誠實要求我們不論買賣,都要實事求是,準確估價。在我們的宗教生活中,不但要誠實,而且要愛我們的同胞,就像愛我們的創造主一樣。如果我們遵守了這條黃金法則,就會在買賣時都為別人考慮。這是崇高的標準,但擺在我們面前的目標也是完美的(太5:43~48)。──《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14、19】14節和19節前後對應,主題是拒絕假聰明:
o 「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14節),指先貶低貨物來討價還價,買到以後又向人誇口。這種人對誰都可能詭詐,是商場常見的假聰明,不可結交,更不能作為合作夥伴。
o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19節)。「往來傳舌」、「大張嘴」的人消息靈通,口無遮擋。這種人對誰都很不可靠,是商場常見的假聰明,不可結交,更不能作為合作夥伴。
o 真智慧在職場和商場上選擇合作夥伴時,不可選擇那些在自己面前故意貶低別人、洩露別人秘密的人,因為他們也可能在別人面前故意貶低你、洩露你的秘密。──《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15】「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或作“紅寶石”),惟有知識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
    見三14、15,並八10、11的註釋,但這裏的對比乃是各種的飾物,而不是財富。要受人公正地讚賞,就得學習捕捉人的耳朵,而不是吸引人的眼目;這件事比稀世的珍寶還要珍貴。——《丁道爾聖經注釋》
         ●「珍珠」:可能是「珍珠」、「紅寶石」或「珊瑚」。──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見箴3;15注釋。黃金是貴重的,寶石是罕見的,但與有知識的嘴相比,都顯得十分平凡。──《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15、18】15節和18節前後對應,主題是尋求真智慧:
o 「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惟有知識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15節)。「知識」原文的意思是「知識、洞察力、智慧」,與「分別善惡」(創二9、17)的「分別」是同一個詞,在聖經中也被譯為「知道」(伯十7)、「認識」(賽五十三11)、「明白」(賽五十八2)。「知識」包括兩個要素:首先是知道一件事、或者知道去哪裡找;其次是懂得如何分辨。一個人在職場和商場上,除了知識、洞察力和智慧以外,其它的資本都可以為零。
o 「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18節)。「計謀」原文是「計畫」,「籌算」原文的意思是「商議、勸告」,「智謀」原文的意思是「指導、建議」。大衛爭戰一生,他所倚靠的「籌算、智謀」,並不是詭詐的《三十六計》、《孫子兵法》,而是專心「求問耶和華」(撒上二十三2、4;三十8;撒下五19、23)。在職場和商場上,《三十六計》只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求問耶和華」卻是順應天意、更勝一籌。──《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16】「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外女」(AV,第二行):二十七13類似的箴言也是讀作這樣;但這一節經文的希伯來文子音讀作外人(陽性複數);參和合、RV、RSV。就拿誰的衣服意思是:「不要毫無擔保就借給他(出二十二26);他是個糟透了的被保人!」見六1~5的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為“ 生人” 或“ 外人” 作保的人,應先確保自己取得一些副保。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5至27節和阿摩司書二章8節的腳註。──《箴言雷氏研讀本》
         「衣服」:作抵押品(出22;26)。──《串珠聖經註釋》
         隨便替不認識的人作保,既不知其底細,或明知不可靠,仍為之擔保,結果連自己的衣服也給取去當抵押。──《啟導本箴言註釋》
         ●「生人」:「陌生人」。
         ●「外人」:「外國女子」,「妓女」的意思。
         ●誰「就要承當」:「以....作抵押」。──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外人。KJV版為“外女”,與馬所拉文本的旁注相同。參箴27:13。原文是“外人”。所羅門一再提到愚昧人相信任何人(箴6:1;11:15;17:18;22:26)。在本節中,他告戒為只有一面之交的人作保的嚴重後果。律法禁止從弟兄的借貸中收取利息(出22:25;利25:35~37),但可以把以色列人變賣為奴七年,直到禧年(見出21:2;利25:39,42;申15:9)。從以西結對罪人的描寫(結18:10~17)和尼希米在回國的猶太人發起的改革運動中(尼5;1~13)可以看出,這條律法有時被違犯了。拿走抵押品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衣服,債權人就要在當天晚上歸還(申24;10~13)。──《SDA聖經注釋》

【箴二十16 為外人作保】有關貸款時拿衣服作當頭的律法,記載在出埃及記二十二26~27節;申命記二十四10~13(請參看:該處之注釋)。這律法遭受濫用的例證,可見于阿摩司書二8,和亞弗內揚碑文。兩者所針對的,都是應當如何對待鄰舍的問題。這個箴言所討論的是不知其名聲,或聲望不佳的人(和合本:「外人」,NIV:「外女」)。它勸誡人貸款過度寬大是愚昧行為,可能導致血本無歸(參較:箴二十七13)。──《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二十16~17】16~17節是一對平行句,原文用「作保 עָרַב/ä·rav’」(16節)和「甘甜 עָרֵב/ä·rav’」(17節)兩個同音字連在一起,主題是切忌魯莽:
o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16節)。「為生人作保、為外人作保」,可能讓人自我感覺很豪爽、很大方。但卻是盲目自信、不考慮後果的魯莽行為(六1;十七18),慷慨的感覺是虛幻的,最終都要承擔責任,甚至連自己的衣服也保不住。
o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17a),說謊有時可以快速致富,但也是不考慮後果的魯莽行為,因為「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17b)、先甜後苦。
o 真智慧在職場和商場上既不可魯莽地承諾,也不可魯莽地撒謊。前者是望梅止渴,後者是飲鴆止渴,兩者都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的後患。──《聖經綜合解讀》

【箴二十17】「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人若用不法途徑取得東西,必不能永久享用,因為終會被發現並受到刑罰。──《串珠聖經註釋》
         ●人「覺甘甜」:「悅人的」、「令人愉悅」。
         ●充滿「塵沙」:「碎石」。── 蔡哲民等《箴言研經資料》
  有些人以邪惡為甘甜(伯20:12),吃偷來的食物特別有滋味,因為是不勞而獲的。但虛謊的後果不久就會變了樣。他得不到所有義人的信任,被迫與其他騙子在一起,或者被抓獲和懲罰,甘甜也離他而去了(見伯20;14)。──《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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