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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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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3-28 07:59: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3-28 08:00 編輯

【約十三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

    ﹝文意註解﹞「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萬有』意指一切受造之物,在此處特別重在指『門徒』,就是屬祂自己的人(參1節)。主『知道』父已將門徒賜給祂,這是說明主洗門徒的腳(參4~5節)的第一個原因。

          「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這是第二個『知道』,也是主洗門徒的腳的第二個原因。主『從神出來』,將神表明給祂的門徒(參一18),使門徒得以與神建立一個正常的交通關係;主現在『要歸到神那裏去』,留下門徒在地上,今後如何維持神與門徒之間正常的交通關係,成了主離世之前的一個最重要的課題,所以就在下面示範了洗腳的舉動,藉以向祂門徒啟示『維持與神交通』的秘訣。

    ﹝話中之光﹞(一)感謝神,祂已經將我們信徒賜給了主耶穌,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裏把我們奪去(參十28~29)。

          (二)《約翰福音》一至十三章,乃記述主耶穌「從神出來」,如何在肉身裏,使人認識神而得著神;十四至廿一章,則記述祂要「歸到神那裏去」,如何藉著死而復活,將人帶到神面前。

          (三)主耶穌知道自己的權柄何等無限,自己的源頭何等神聖,並自己的去向何等榮耀,但仍然謙卑自己;今天有多少人明知自己算不了甚麼,卻仍自高自大。

          (四)我們若真的能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也知道自己從何而來,往何而去,我們在生活和事奉上的態度就會完全改觀,也就會更多為神並為別人著想。

【約十三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原文字義﹞「脫了」放在一邊,丟棄一旁,捨棄;「衣服」外袍(複數)。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腳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塵,所以一進門後,就要脫鞋並洗腳,否則便會覺得很不舒服。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在吃逾越節筵席(參1~2節)的時候,主的門徒們曾彼此爭論誰為大(參路廿二24)。他們發生爭論的原因,很可能是想要得出一個結論,誰是最小的,誰就要作眾人的奴僕,替大家脫鞋並洗腳。

    ﹝文意註解﹞「就離席站起來」:表明主耶穌與祂門徒的想法完全相反,不是為大的坐席,為小的服事人;乃是為大的、為首的倒要服事人(參路廿二25~27)。祂『離席站起來』,就是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準備有所行動。

          「拿一條手巾束腰」:『手巾』指一種亞麻布作的手巾。

    ﹝靈意註解﹞「就離席站起來」:『離席』象徵離開尊榮的地位。

          「脫了衣服」:『衣服』象徵行事為人;脫除衣服,意即除去榮耀的外表,也就是降卑、倒空自己。

          「拿一條手巾束腰」:有兩個象徵性的意思:(1)表示祂以謙卑束腰(參彼前五5);(2)表徵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參腓二7)。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服事主的第一先決條件,就是要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凡一味地矜持身分與地位的人,不能作好主的僕人。

          (二)驕傲的人眼中沒有別人;目中無人的人,沒有人願意接受他的幫助。

          (三)謙卑乃是愛的另一種形式表現;驕傲的人愛自己,惟有謙卑的人能愛別人。人若愛自己太多,就不能愛別人;所以愛就是謙卑,謙卑就是樂意捨棄自己、拒絕自己、把自己倒空。

          (四)真正偉大的人,就是能把自己的榮耀放下的人;一個人越是尊大,就越沒有自己;一個人越是『有』,就越看自己為無有。

          (五)凡因害怕自己的尊嚴受損,而不肯服事人的人,只不過顯明他並沒有甚麼尊嚴;凡不顧自己的尊嚴,樂於服事人的人,反而多有尊嚴。

          (六)人的自己始終是屬靈的事上的大難處;主耶穌在此有意讓祂的門徒明白自己的缺欠,學習降卑,學習愛弟兄過於愛自己。

          (七)「拿一條手巾束腰」:我們心中的腰也要束上──即失去自由。我們越甘心為別人受到束縛,我們就越能服事別人。

【約十三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靈意註解﹞「把水倒在盆裏」:『水』表徵:(1)聖靈(參多三5);(2)生命(參十九34);(3)神的話(參十五3;弗五26)。

                『倒在盆裏』表徵基督藉著釘死十字架,將祂生命傾倒出來(參賽五十三12)。

          「洗門徒的腳」:『腳』乃是人走路時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基督徒走在世界上,難免會沾染屬地的污穢。主耶穌洗門徒的腳,象徵祂藉著聖靈的更新、生命的供應和話中的水,在靈性上洗滌我們,除去我們身上所沾染屬地的污穢。

          「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表徵基督的服事無微不至。

    ﹝話中之光﹞(一)主今天也常洗我們的腳。每次當我們親近主時,就深深覺得,一切屬世的污穢,自然而然都被主的生命洗淨,全人立覺輕鬆舒適,正如洗過腳那樣暢快。

          (二)舊約聖經裏面,在祭壇和會幕之間有洗濯盆;信徒每一次要進到神面前,必須先被主洗滌我們的手腳(參出卅18~21)。

          (三)創造宇宙萬有的手,竟然也是洗滌我們污腳的手!反過來說,甘心樂意替人洗腳的手,乃是宇宙間最尊貴的手。親愛的信徒們,切勿將替人洗腳當作是一件卑下的事。

          (四)沒有水就沒有洗滌;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就必須「把水倒在盆裏」──把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參西三16),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參十10),並且被聖靈充滿(參弗五18)。

          (五)惟有供應靈與生命給別人,才能除去別人身上屬地的玷污。洗腳的重點,還不在於消極的除去,乃在於積極的供應。

          (六)洗了腳以後,若不用手巾擦乾,就仍未完成任務。我們作任何主的工作,都必須有始有終。

【約十三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

    ﹝文意註解﹞「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他們』包括猶大在內。

【約十三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文意註解﹞「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夫子』指教導別人的人;『主』指擁有主權可以指揮和使用別人的人。

    ﹝話中之光﹞基督是我們的「夫子」,我們理當注意、明白並領受祂的教訓;基督是我們的「主」,我們理當順服、聽從並遵行祂的命令。

【約十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文意註解﹞「尚且洗你們的腳」:『尚且』表明我們沒有理由不照樣去作。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有時也可以指是一項按著字面去作的實際舉動(參提前五10)。在聖徒們中間,如果真有主的感動,可以因著愛心和謙卑的緣故,有彼此洗腳的事,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一項儀式,像有些教派所作的,對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益處。

    ﹝靈意註解﹞「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主這個命令,應是著重在『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參10節註解)。在教會中,我們若發現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穢之處,應當本著愛心,以謙卑的態度,彼此有所對付(參太十八15)。

    ﹝問題改正﹞聖徒『彼此洗腳』這事,我們原有主耶穌的榜樣、解釋、教訓和補充例證,按理,應當能夠被實行得好。但是綜觀教會二千年來的歷史,它竟被許多教派和信徒個人誤解和誤用,而成了一項最不容易實行的真理,其原因如下:

          (一)誤以『實事』當作『虛禮』,結果僅有洗腳的動作,卻無洗腳的意義。

          (二)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動機是祂『愛到底』(參1節)的愛,缺乏這個『極度之愛』的洗腳,只有形式,而無內容。

          (三)主耶穌替門徒洗腳所顯的榜樣,乃是從『最尊高』(參3節)降為『最卑下』(參4節),凡不能從自己心中的寶座上下來的,必然實行不好。

          (四)洗腳所用的『水』(參5節上)出了問題:(1)不純,加添了人意;(2)太熱,直言定罪,使人難於忍受;(3)太涼,不切實際,使人難於幡然悔悟。

          (五)洗腳時的『動作』(參5節中)出了問題:(1)沒有下跪,不肯遷就人;(2)潦草敷衍了事,不夠周全細緻。

          (六)洗腳後沒有用手巾擦,或擦而未乾(參5節下):沒有成全到底。

          (七)洗腳的目的是叫別人恢復與主的正常關係(參8節),但許多人卻由於看不慣別人而給他洗腳,結果變成洗腳是為叫自己心裏覺得痛快、舒服。

          (八)洗腳的部分是『腳』,不是『全身』(參10節),但許多時候卻在不知不覺中擴大洗的範圍,變成了數人罪狀,挖人瘡疤。

          (九)認真地說,本章所謂的洗腳,並不是以罪為主要的對象,而是以生命和能力為對象,目的是為恢復生命的新鮮。

          (十)『彼此洗腳』必須是『彼此相愛』的表現(參34~35節),但許多人常常捨本逐末,捨棄了愛人、要得著人的本意,而去追求事情的對付乾淨,結果事情不但沒有處理得好,反而叫洗腳的對象受到傷害。

          (十一)由本章中所舉兩個被主洗腳之門徒的事例來看,洗腳對於下列兩種情形,似乎並無助益:(1)裏面被撒但所佔有──猶大(參11,18節);(2)天然的己生命很強──彼得(參38節)。

    ﹝話中之光﹞(一)「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就是在教會中彼此用生命供應其他的肢體。洗腳的工作,是教會應當繼續執行的。在基督徒互相的幫助中,沒有一件事比彼此洗腳更寶貴,沒有一件事比以生命供應別的肢體更緊要。

          (二)「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洗腳是彼此的。我們在主面前要學習供應別人,同時也要學習從別人身上得著供應。

          (三)一般說來,人都喜歡得著別人的服事,而不大喜歡去服事人,但是主在這裏乃是要我們「彼此」服事。

          (四)我們如果要在主的面前好好走前面的路,就要有受別人洗腳的經歷,也要有為別人洗腳的經歷。

          (五)聖徒們應當時常藉著聚會、唱詩、禱告、交通,流出基督生命的活水,彼此洗除身上屬世的污穢。

          (六)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自己先得是新鮮的。如果神在我們身上常有新的作為,我們對於別人就能常常有新的供應。

          (七)如果我們是活在主面前,摸著了生命,那麼,每一次我們碰著人的時候,就能用生命供應別人,不知不覺就有生命的水流到別人身上,叫他們的腳被洗淨了,彼此之間就有甜美的交通。

          (八)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約十三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文意註解﹞「我給你們作了榜樣」:『榜樣』不僅是指所作的事,並且也指作事的人,特別是作事之人的存心與態度。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主在此絕不是設立一項『洗腳』的儀式,叫我們定期舉行洗腳的禮儀。


【約十三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文意註解﹞「他既出去」:原文的口氣表示他的出去是自動的。

          「如今人子得了榮耀」:『榮耀』乃指神的彰顯(參出四十34);這裏指藉著死而復活,神聖的成分得以從主身上完全釋放出來。主說這話時,祂知道受難的時刻將近,死而復活的景象正展現在祂眼前。

          「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表明父的榮耀與子的榮耀密切連在一起;神的自己藉著主耶穌的釘十字架而得以彰顯。

    ﹝話中之光﹞(一)猶大是自動出去的,他是自己趕逐自己出去。神允許我們人有選擇的自由;所以任何人的墮落與滅亡,不能怪神不愛他們。

          (二)只有看見前面榮耀的人,才能坦然奔走十字架的道路;因為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參林後四17)。

【約十三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

    ﹝原文直譯﹞「神既在祂(人子)身上得了榮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祂,並且要立刻榮耀祂。」

    ﹝文意註解﹞「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指神自己因從耶穌得著榮耀,故此也讓神子耶穌分享天父的榮耀。

【約十三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文意註解﹞「小子們」:這個稱呼含有親切、體恤、矜憫、掛懷的意思。

【約十三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原文字義﹞「命令」誡命;「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註解﹞「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舊約已有『要愛人如己』的命令(參利十九18),主這個命令的所以『新』,是因為:(1)新範圍──『你們彼此』指新約的信徒;(2)新源頭──『我怎樣愛』指主的愛;(3)新程度──『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指像主的愛一樣;(4)新效果──『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參35節)指這愛是新約信徒的標記。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本節的『命令』:(1)命令的由來──主所賜;(2)命令的數字──一條;(3)命令的性質──新的;(4)命令的內容──彼此相愛;(5)命令的標準──主怎樣愛我們;(6)命令的功用──使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參35節)。

          「我怎樣愛你們」:『怎樣』的意思包括基督之愛的性質、度量、樣式和目的(參十五12;約壹四11)。

    ﹝話中之光﹞(一)「彼此相愛」是主給我們的「一條新命令」。命令不需要我們贊成、擁護,也不需要我們研究、分析;除了我們絕對順服之外,沒有其他要求了。所以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那就是抗拒主的命令了,那就是背叛主了。

          (二)主要我們奉獻,只是以神的慈悲來勸我們(參羅十二1);主要我們愛祂,只是以祂自己的愛來激勵我們(參林後五14);主要我們跟隨祂,走上十字架的窄路,祂容許我們自己選擇,自己計算代價(參路十四27~33);惟獨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祂不是勸我們,不是激勵我們,不是聽憑我們自決,祂只是用「命令」來吩咐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在主看來是何等重要的一回事!

          (三)主耶穌在與門徒分離之前,才特別賜給他們這條「彼此相愛」的命令,表明他們此刻還沒有學好這一個愛的功課,留待最後才一面示範,一面諄諄勉勵。

          (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主對我們的大愛,乃是我們彼此相愛的根源。

          (五)本節原文所用的「愛」字,都是指『神聖的愛』(agapao),也就是『捨己犧牲的愛』;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並不是因對方的情況可愛,也不是因對方先愛我們,我們才以愛回報,乃全然是因主耶穌愛對方,所以我們也愛對方。

          (六)我們對信徒的愛,不是以人的愛來愛,乃是以基督的愛來愛。人的愛只能愛他所認為可愛的人,人的愛只能愛那些愛他的人;但是基督的愛是廣大無邊的,包括仇敵也在內(參太五44)。

【約十三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文意註解﹞「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表示這種愛有別於世人的愛,乃是基督徒的獨特標誌(參約壹三23;四7~8,11~12,19~21)。

    ﹝話中之光﹞(一)「彼此相愛」不只是主要我們遵守的一條『命令』(參34節),也是主與我們維持的一個『見證』。基督徒中間,如果真有「彼此相愛」,那麼,四周的眾人就要認出他們是基督的門徒,並且也羨慕作一個基督徒了。

          (二)我們不但要『口裏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參羅十9~10),我們也要藉著「彼此相愛」活出基督徒的見證。

          (三)基督的本質就是愛;流露愛,也就是流露基督。所以我們若是「彼此相愛」,就能彰顯基督的形像。

          (四)基督徒的標誌,不是在頸項上或衣領上掛一個十字架的飾物,而是在心裏面存有對其他基督徒的愛。

          (五)愛是基督徒最好的記號。基督徒若沒有愛,恐怕他的得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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