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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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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3-26 07:37: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3-26 07:38 編輯

【太廿二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背景註解﹞「撒都該人」:不信復活,認為人死了完全消滅,故無鬼,亦無天使;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

    ﹝話中之光﹞「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理性主義者』,可以比擬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他們注重現實,不顧將來,只在今生有指望(參林前十五19)。

【太廿二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文意註解﹞這是舊約時代猶太社會制度裏的一條律法,是關乎弟為兄立嗣的律例(申廿五5~6),原是為保護寡婦並保證家世譜系得以延續而設的。這就是人所認識的『利未拉特婚姻條例』。猶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成例(參創卅八8)。

【太廿二25】「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文意註解﹞「從前在我們這裏」:這全屬虛構的故事。

【太廿二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太廿二27】「末後,婦人也死了。」

【太廿二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文意註解﹞他們虛構此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問題,使復活的事顯得荒唐無稽。他們自己不相信有復活的事,就以為別人所謂的復活,不過就是屍體復生,然後繼續過著像今生一樣的家庭生活。如果復活真是這樣的話,那就要給眾人帶來難解的問題了。

    ﹝話中之光﹞正如撒都該人以今世的眼光來想像將來復活後的光景,我們若是活在天然的裏面,行事為人只憑眼見,不憑信心(參林後五7),也就無法領會屬靈的事,當然也就會有許多古怪的看法和問題。

【太廿二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文意註解﹞主耶穌指出撒都該人錯了,不僅錯在他們不相信復活的事實,也錯在他們對復活的觀念。一則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所以就誤解了聖經上的話;二則因為他們「不曉得神的大能」,所以認為神不但不能使死人復活,而且也不能解決諸如他們在這裏所提的複雜家庭生活問題。

          『神的大能』在復活中是特別明顯的(參羅一4;弗一19~20)。

    ﹝話中之光﹞(一)不信派也罷,活在天然裏面的人也罷,新神學派也罷,他們的觀念所以錯誤,不外乎:第一,不明白聖經,亦即沒有屬靈的知識;第二,也不曉得神的大能,亦即沒有屬靈的經歷。

          (二)我們基督徒若是缺少屬靈的知識和經歷,也會陷在錯誤中而不知是錯。

          (三)聖經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若要明白聖經,便須有正確的存心和態度,否則雖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參提後三7)。

          (四)使徒保羅所禱告、所追求的,乃是能更多知道神的大能,好叫他也得以更多經歷死而復活(參弗一19;腓三10~11)。

【太廿二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文意註解﹞「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要旨在於天使並不具有血肉之體,因此沒有所謂男女性的分別,當然更沒有藉婚姻以延續子嗣的問題。主耶穌提到『天上的使者』,也藉此駁斥撒都該人不相信天使的錯誤。

          我們現在的形體,是地上的、必朽壞的、羞辱的、軟弱的、屬魂的、屬土的血肉之體,但將來復活之後的形體,是天上的、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屬靈的、屬天的(參林前十五35~50)。人的生前和死後,分別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所以我們不能根據今天在這個身體裏的所作所為,來推斷我們將來所要面臨的情形。

【太廿二31】「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麼?」

    ﹝話中之光﹞從主的話可見,熟讀並明白聖經,乃是開啟那來世奧秘的訣竅。

【太廿二32】「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文意註解﹞主耶穌與撒都該人辯正死人復活的事時,引述摩西五經上的話(參出三6),因為對不信復活的撒都該人來說,摩西的律法書仍是極具權威的經卷。耶穌的意思是說:

                1.神既然自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祂自己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故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雖然死了,神必定會叫他們復活(參八11),否則祂就要變成死人的神了。

                2.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了,可是神在摩西面前提到他們的時候,好像他們仍舊活著,與摩西同時代一般。現在神說祂是這三個人的神,可見在神眼中,他們是活著的。

    ﹝話中之光﹞(一)「神乃是活人的神」:這句話說出:

                1.祂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祂(徒三15)。

                2.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著生命的,都與神無關。

                3.祂是『活』的源頭,惟有多多親近祂、享受祂,才能活著。

                4.我們信徒若不『活』,不能供應生命,就是辱沒了我們的神。

          (二)我們信徒應當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參腓一20);這樣,我們的肉身雖然死了,我們的靈卻要活在神面前。

【太廿二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祂的教訓。」

    ﹝話中之光﹞祂的教訓,是從明白聖經和曉得神的大能來的。也只有根據這兩個原則所給人的教訓,才能封住仇敵的口,並使信眾得著真實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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