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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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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3-25 07:48: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3-25 07:49 編輯

【太廿五31】「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

    ﹝文意註解﹞「當人子在祂榮耀裏」:『人子』乃是主在祂的國度中所特有的名稱(參十三41);這國後來將交給父神(參林前十五24),而成為神的國。

          「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本段經文明顯記載,主坐『寶座』是為著審判;根據聖經的記載,主再來以後的審判至少有四種:

                1.『基督臺』前的審判:這是在千年國度之前,為著確定誰有資格進入千年國度屬天的部分,所以這一個審判的對象是教會中的信徒(參林後五10;彼前四17),無論是生是死,都包括在內(參帖前四16~17)。

                2.『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這也是在千年國度之前,為著確定誰有資格作千年國度屬地部分的百姓,所以這個審判的對象是主再來時尚活著的萬民(參徒十42;提後四1),即不信的外邦人(參耶三17)。至於不信的猶太人,也都將受審判(參太十九28),結局將確定誰能承受地上的彌賽亞國(參賽六十10~12;亞十四16~18)。

                3.『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這是在千年國度以後,新天新地以前,為著確定誰要遭受永火刑罰的審判,它的對象是所有在頭一次復活(參啟廿5~6)裏沒有分的死人,他們都要復活受審後被扔在火湖裏,就是第二次的死(參啟廿11~15)。

                4.在末日對墮落犯罪天使的審判:在這一次的審判裏,得勝的基督徒要作審判官(參林前六3;猶6;彼後二4)。

    ﹝話中之光﹞今天主的寶座,對我們是『施恩的寶座』,故我們可以隨時前來得幫助(參來四16);但將來是「榮耀的寶座」,是聖潔的,要施行審判。

【太廿五32】「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背景註解﹞在巴勒斯坦地,白天通常是把綿羊和山羊合在一起牧放,但到晚上就把牠們分開,因為山羊的禦寒能力較弱,故須在保暖的地方過夜。

          再者,綿羊生性溫良,山羊生性兇狠好鬥。

    ﹝文意註解﹞「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萬民』原文是『外邦人』或『列國的百姓』,有別於猶太人和信徒。當主再來的時候,也要召聚所有不信的外邦人,到祂榮耀的寶座跟前接受審判。

          「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主再來時的審判,乃是將人「分別」成好壞兩類,對信徒如此(參2,21,23,26節),對世人也是如此。

          「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在聖經中,主有三種不同的羊:(1)信徒(參約十11;來十三20);(2)猶太人(參詩八十1;耶廿三1~4;卅一10);(3)外邦人(參詩一百1~3)。這裏的綿羊和山羊,都指不信的外邦人。

【太廿五33】「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文意註解﹞「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右邊』是指尊貴和有福的一邊(參王上二19;詩四十五9)。

【太廿五34】「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

    ﹝文意註解﹞「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我父』是指主的父,而不是他們的父;『賜福』指地上的福,就是神創造時所豫定給人的福(參創一28),而不是信徒那屬天的福(參弗一3)。神所賜給人創造的福,曾因人類的墮落而失去,現又重新賜給綿羊所豫表的義人。

          「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他們將來在千年國度裏,仍得在屬地的部分作子民,享受那創世以來為他們所豫備的國(參啟十二5;亞八20~23)。

    ﹝話中之光﹞(一)溫良如綿羊的世人,他們順著本性行事,他們的是非之心顯出功用(參羅二14~15),他們的一生,大體上還受神的約束、管理(牧養),故是蒙神賜福的。

          (二)我們若有甚麼善行,有甚麼好處,都是因為蒙神賜福的緣故。

【太廿五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靈意註解﹞這裏的『我』和使徒行傳九章四節的『我』一樣,乃指基督擴大的身體而言,故包括一切神的兒女。就著主耶穌在肉身裏也是猶太人的身分而言,這個擴大的『我』,也包括猶太人在內。

    ﹝話中之光﹞(一)我們身受的苦難,主都與我們一同忍受,祂能感覺到我們的苦痛。

          (二)我們作在神兒女身上的每一細節,都蒙主記念。

          (三)我們如何對待別人,竟成了分別好人和壞人的根據,所以我們對每天所遭遇的人(有的人也許一生只遇見一次),不可隨意輕忽(參來十三2)。

【太廿五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

    ﹝文意註解﹞「餓了、渴了、作客旅」(參35節),和本節的「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裏」都是形容猶太人和信徒在大災難期間所受的苦難。

【太廿五37】「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喫,渴了給你喝;」

    ﹝話中之光﹞(一)真正的善行,常是不自覺的,是愛心的自然流露,這在主面前才有價值。

          (二)凡在事奉中滿了自覺,自以為曾為主作了多少的事工,反而要被主責備說:『我從來不認識(稱許)你們』(參七22~23)。

【太廿五38】「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太廿五39】「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裏,來看你呢?”」

    ﹝話中之光﹞可見我們所有的推食、施衣、留宿、看病、探監等善行,乃是主所稱義的,主稱行這些事的人為『義人』。

【太廿五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靈意註解﹞「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弟兄』是指信徒(參十二48~50),也指猶太人(參詩廿二22~23)。

    ﹝話中之光﹞(一)所以我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參十八10)。

          (二)我們任何善待弟兄的行為,也要存著作在主身上的態度,而不可指望弟兄的感恩回報。

          (三)人只有透過愛弟兄的行為表現,才能真正領悟到愛神的意義。天國的賞賜是賜給那些不計較報償而甘心服事的人。

          (四)信徒無論是多麼微小,多麼軟弱,主都能夠進到我們的感覺裏頭,祂都會與我們感同身受,這是何等的體恤(參來四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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