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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9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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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3-9 08:38: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3-9 08:39 編輯

【羅十二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原文字義〕「虛假」假冒,表演,唱戲;「親近」黏住,膠合。

    〔文意註解〕「愛人不可虛假」:『愛人』指愛的一般態度,與後面的『愛弟兄』(10節)不同,那裏是專有所指的愛;『不可虛假』指真正的愛,非偽裝的。

          「惡要厭惡」:這裏的『惡』,是指邪惡的事,而不是指惡人。對於惡人,本章裏面另有教訓(參14,17~21節)。

          「善要親近」:原文的意思是緊貼住善。

    〔話中之光〕(一)建造教會的根本因素乃是愛,我們是在愛中建立身體(參弗四16);但是錯誤的愛,虛假的愛,反而會拆毀教會。

          (二)虛假的愛,會令我們看不清楚惡,也看不清楚善;惟有真誠的愛,才會提高我們的分辨力,看清楚何為惡,何為善。

          (三)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

          (四)常言道,我們保持不犯罪的一種方法是看到罪的可怕。加萊爾說,我們所需要的是看見聖潔的無窮美麗,罪惡的無窮可憎。

          (五)有一件事我們必須清楚──許多人所恨的不是罪,而是罪的結果。一個人的善,如果只是因為懼怕罪的結果,他的善不是真善。

          (六)撒但乃是萬惡之源,但牠許多時候會化裝成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所以我們要識透那外表是善,其實是惡的。

          (七)凡是傷害神的,傷害主的,傷害靈的,傷害教會的,就是惡,我們要厭惡它們。

          (八)神就是善(參太十九17);凡是叫神的成分增加的,就是善,我們要親近它們。


【羅十二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文意註解〕「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愛弟兄』指在神家中的愛。『親熱』含有留意的意思。這就是說弟兄之間的相愛,是依依不捨、常常想念的,而不是應酬式的禮尚往來,或表面應付了事的。

          「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恭敬人』指尊敬別人存在的價值;『彼此推讓』意即好處讓別人去得,以別人的享受為享受。

    〔話中之光〕(一)信徒之間,應當彼此尊重。任何輕看別人的舉動,是絆倒別人的主要原因。而絆倒別人的事,在主面前是相當嚴重的過犯(參太十八6~7)。

          (二)教會裏大部份的難處是有關權利,名譽,地位。有的人沒有給他地位;有的人被忽略,或是沒有向他道謝。在我們大多數人裏面的天然人往往要堅持我們的權利;不過基督徒沒有權利──他只有義務。一個真正基督徒的記號常常是謙卑。

          (三)我們若能從心裏『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就不難恭敬人,彼此推讓。


【羅十二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原文字義〕「殷勤」熱切,急忙,迅速;「懶惰」緩慢,猶豫,遲延,怠惰;「心裏」靈裏。

    〔文意註解〕「殷勤不可懶惰」:懶惰是導致靈性貧乏的主要原因。

          「要心裏火熱」:原文是指靈裏火熱。更新後清明、謹守的心思(參2節),若沒有火熱的靈來平衡配合,很可能會使人『無所作為』,所以要常常將靈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7)。

          「常常服事主」:這句話在原文可作兩種解法:(1)作奴僕服事主;(2)要利用機會及時服事主。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對事不能隨隨便便。基督徒可以被燒掉,但是他絕不可以被銹掉。

          (二)『要殷勤不懶惰』換句話說,不殷勤,就是懶惰。在屬靈的事情上,我們一個人也許要當作十個人、一百個人用才好。

          (三)我們要殷勤,意思就是我們在神面前要是一個不怕事情的人,是熱心的在那裏事奉神的人,是靈裏火熱的人。我們在神面前總是找事情來事奉神。

          (四)那一位復活的基督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冷不熱(啟三15~16)。

          (五)人生悲劇之一是常常讓機會溜走。『有三樣一去不返的東西──射出去的箭,說出去的話,以及失去的機會。』


【羅十二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原文字義〕「恆切」持久,不住地。

    〔文意註解〕「在指望中要喜樂」:基督徒的盼望永不會落空,這是我們喜樂的原因(羅五5;八16~25;彼前一3~9)。

          「在患難中要忍耐」:存著勝利在望的心態忍耐――這是每個基督徒都該有的態度,因患難是他不可避免的經歷(約十六33)。

          「禱告要恆切」:不可只在困難時禱告,在任何時候都要藉著禱告與神保持交通(參路十八1;帖前五17)。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應當知道沒有工作太大是他擔當不起的。『在人生中從來沒有毫無希望的情境,所謂沒有希望只是庸人自擾。』世界上不該有所謂沒有指望的基督徒。

          (二)禱告所成功的,比外面任何事工都大。神看重我們的禱告,過於我們的事工。


【羅十二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原文直譯〕「要有分於聖徒的需要;客要追逼著款待。」

    〔原文字義〕「幫補」交通,共享,互通有無;「一味的」追逐著,逼迫著。

    〔文意註解〕「聖徒缺乏要幫補」:這不是指教會團體的慈善工作,而是指信徒個人關心身邊的基督徒,在他們遭遇困境時,施手援助。

          「客要一味的款待」:熱心款待外出客旅,乃是聖民的一項明顯標記(參創十八1~5;十九1~3;來十三2)。

    〔話中之光〕(一)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樂意與聖徒分享屬靈的和屬世的豐富。

          (二)基督徒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他們的雙手是開放的,內心是開放的,門戶也是開放的。

          (三)一個自私的基督徒,決不是一個快樂的基督徒;一個自私的基督徒家庭,決不是一個快樂的家庭。


【羅十二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文意註解〕「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人所能得到的最大福氣,乃是成為基督徒;故給對方祝福,乃表示誠心願意對方有一天也能蒙恩得救。

          「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祝福和咒詛都關係到人的終極命運;基督徒應有神的心腸,願意萬人都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提前二4;彼後三9)。

    〔話中之光〕(一)我們基督徒是蒙神祝福的人,因此我們對待別人,也只能祝福,不可咒詛。

          (二)最能感動逼迫者的心的,乃是被逼迫者的以德報怨,以祝福回應逼迫;歷史上有許多逼迫者,因見到了被逼迫者的非凡反應,也轉變成了基督徒。


【羅十二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文意註解〕「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成功的人分享他的喜樂,說實在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人們往往容易流同情的眼淚,卻較不易消除內心妒羨的心態。

          「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與人表同情,必須要有『感同身受』的心情,否則,就顯得做作而不自然。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進入基督身體的感覺,才能與受苦的肢體一同受苦,與得榮耀的肢體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

          (二)當我們把對方的損益,看作是自己的損益,我們才會自然地與對方同哭同樂。

          (三)我們的天性傾向妒忌那些在福樂中的人,又忽視那些哀慟的人。神的心意卻要我們與周遭的人分享快樂,分擔憂傷。


【羅十二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文意註解〕「要彼此同心」:原文意為對同一事物要有相同的意念,換句話說,基督徒要能設身處地,多為對方著想。

          「不要志氣高大」:原文直譯是『不要思想那令人高傲的事』。

          「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字原文也可譯作『事』;對卑微的人是要俯就,對卑微的事是要關心。

          「不要自以為聰明」:聰明反被聰明誤,自以為聰明會招來許多不必須的麻煩與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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