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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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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2-23 07:48:3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2-23 07:51 編輯

【弗二11】「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原文直譯﹞「故此你們要記得,你們從前在肉身上是外國人,被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行所謂受割禮的人,稱為沒受割禮的;」

     ﹝原文字義﹞「記念」記住,想念;「按肉體」在肉體中,就肉體而論;「憑人手」用手作,用手行;「稱為」被說,被告訴。

     ﹝背景註解﹞割禮乃是神因亞伯拉罕的信心而與他立約的記號,也是他的子子孫孫世世代代應遵守的禮儀(創十七9~14),成為他們與其他世人分別的記號。所以割禮成為猶太人在肉體上與其他民族不同,表明他們是神選民的一項憑據。

     ﹝文意註解﹞「外邦人」:指一切非猶太的外國人。

          「沒受割禮的」:是猶太人對外邦人的輕蔑稱呼。

          「受割禮之人」:指猶太人。

     ﹝話中之光﹞(一)信徒與世人不同之處,不在乎外面肉身的記號。

          (二)宗教徒喜歡用外面肉身的記號,來與別人有所分別,且蔑視那些沒有記號的人。

          (三)外面肉身的割禮,不是真割禮;真割禮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29)。

【弗二12】「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原文直譯﹞「那時,你們是在基督以外,和以色列國民隔絕,又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原文字義﹞「無關」無分,分隔,疏遠,隔離;「國民」公民,國籍;「以外」疏離,離間,分歧;「諸約」遺囑,約定;「局外人」奇怪的,陌生的。

     ﹝文意註解﹞「與基督無關」:『基督』原文是『彌賽亞』,其字義是『神的受膏者』;猶太人有彌賽亞的盼望,而我們外邦人卻沒有。

          「在以色列國民以外」:猶太人是神的百姓,是神統治的國民;故『以外』是說在神國之外,沒有神的掌權、福分、管治與同在。

          「所應許的諸約」:是指神曾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應許要白白賜人福分,例如與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五17~21),與摩西之約(出十九5),與大衛之約(撒下七章)等。

          「局外人」:是說此事與他們無關係,沒有他們的分。

          「沒有指望」:是指不信主的人生,一切盼望都是虛空、虛假的。

          「沒有神」:是說他們不認識獨一的真神,與神和神的一切都無分、無關。

     ﹝話中之光﹞(一)世人必須藉著信心接受基督的救贖,才能與基督發生關係。

          (二)「諸約」有應許,也有責任;一般信徒只注意應許,卻輕忽了責任。

          (三)神是人生的指望;凡沒有神的人,就沒有指望,至終是虛空的虛空。我們信神的人,神就是我們的指望。祂的豐富就是我們的豐富,祂的榮耀就是我們的榮耀,何等榮耀的指望(參西一27)!

【弗二13】「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原文直譯﹞「你們從前是遠離的,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基督的血,成為近的了。」

﹝背景註解﹞猶太人認為神是住在聖殿裏面,接近聖殿是他們的一種權利,而外邦人既遠離耶路撒冷和聖殿,當然也就遠離了神,因此他們稱呼外邦人為『遠離的人』(本節按原文並無『神』字)。

     ﹝文意註解﹞「遠離神的人」:指外邦人不但按肉身說是與猶太人遠離的,按靈性說也確是與神遠離的。

          「靠著祂的血」:世人到神面前,與以色列民同樣蒙恩沒有分別,是因基督的血。

          「得親近了」:指一面得與神親近,一面也得與一切在基督裏的人親近。

     ﹝話中之光﹞(一)主的血何等寶貴,除去了我們和神之間的間隔──罪,使我們這些從前遠離神的人,現在得以坦然無懼的來親近神(來十19)。

          (二)我們得以親近神,一面是靠著主的血,一面是在基督耶穌裏面,因祂就是道路,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神那裏去(約十四6)。

          (三)我們得救了以後,不只得以親近神,並且也得以親近一切屬神的人;我們若對神的兒女缺乏親切的感覺,恐怕是因為我們沒有活在神的生命中(參約壹五1)。

【弗二14】「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原文直譯﹞「因為祂是我們的和平,將兩下作成為一個...」

     ﹝原文字義﹞「和睦」和平,平安,(有『捆在一起』的意思);「兩下」敵對的兩方面;「合而為一」作成一,使成為一;「拆毀」毀壞;「隔斷」關閉,阻塞。

     ﹝背景註解﹞猶太人素來仇視外邦人,在聖殿的事上有具體的表現:耶路撒冷聖殿中有一道『高牆』,隔開聖所與外邦人院,門口有塊牌子寫著:『外邦人到此止步,越過者處死。』

     ﹝文意註解﹞「祂使我們和睦」:原文『祂是我們的和睦』,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不只沒有和睦,同時也不可能達到和睦,但祂自己成了和睦的因素,彼此之間因祂而和睦。

          「將兩下合而為一」:指猶太人和外邦人現在因在基督裏,就成為一而不分了。

          「中間隔斷的牆」:指舊約律法的各種規條(15節),原為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阻隔,因猶太人自認是遵守律法的百姓,對外邦人有很強的優越感;這道牆今被主耶穌拆毀了。

     ﹝話中之光﹞(一)「因祂是我們的和睦」,這是多麼甜美的一句話!聖潔的神與罪污的人中間,並世代仇視敵對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有了祂,才有和睦;沒有祂,就沒有和睦。

          (二)祂是唯一使我們眾人之間有和睦的因素;沒有祂,我們之間就沒有和睦。

          (三)在主之外,一切的和睦都是虛假的,短暫的;若想要有真實的,永恆的和睦,惟有高舉祂、愛戴祂,以祂為最親,把祂當作共同最愛,所有的仇恨、間隔,都要自然消解。在祂之外,所有謀求和睦的努力、奔走,都是徒然的,枉費的。

          (四)在我們墮落的人身上,有些東西是構成交通的阻隔的,這些東西必須被拆毀,被除掉!

【弗二15】「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原文直譯﹞「(就是)仇恨,在祂的肉身裏,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而成就和平;」

     ﹝原文字義﹞「廢掉」使無效,取消;「冤仇」敵意;「造成」創造成;「新」是指一件新的品種,新的質量,在以前沒有過同類的東西。

     ﹝文意註解﹞「以自己的身體」:指主耶穌的肉身被釘十字架說的;祂藉此拆毀隔斷的牆和廢掉冤仇。

          「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原文是『規條中誡命的律法』;以色列人事奉神的律例都叫規條,如獻祭、節期、禁食等規條,這些是使猶太人特殊化的要素,也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仇恨的原因;每一條是一個命令,就是誡命;而誡命又帶著律法;這些律法把猶太人圈在裏面,把外邦人圈在外面。

          「為要」:說出廢掉冤仇的用意,表明神在積極方面的目的。

          「造成一個新人」:這新人不是指個別的得救的信徒,乃是指一切已經在基督裏的猶太與外邦信徒,也就是教會;教會是神造的『新人種』,是世上從來沒有過的。

          「成就了和睦」:既是一個人,就再也沒有可分爭的了,這樣也就和睦了。這和睦也包括神與人的和睦。

     ﹝話中之光﹞(一)神的「新人」是全然新的,並且只能是新的;所有屬於舊人的東西,都與這個新人無分。

          (二)在舊人裏面,有種族、言語、地區、階級、性別等等的分別,所以很難彼此和睦;若要和睦,便必須活在新人裏面。

          (三)教會中一切的分門別類,都是出於舊人;不去對付舊人,而想要成就和睦,無異緣木求魚。

【弗二16】「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原文直譯﹞「並且既用它(十字架)除滅了仇恨,便藉這十字架,使雙方在一個身體裏,與神相和好了;」

     ﹝原文字義﹞「滅了」滅絕,除滅,殺死,摧毀。

     ﹝文意註解﹞「歸為一體」:不是指耶穌的肉身,乃是那奧秘的屬靈的身體,這身體是由相信基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所組成的。

          「與神和好了」:『和好』包括相安、相等、相稱、相配、和諧;人和神原本合不來,也不相配,十字架的救恩把人和神中間的問題解決了,便能與神和好了。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所成功的和睦有兩方面,即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和睦,以及全人類因主耶穌與神和好。

          (二)十字架的意義,就是神與人、人與人成為完全的和好,因此神的教會,有兩個大的交通:人與人、神與人二者,有相聯的關係;當我們與神的交通無阻礙,自然與人的交通也無隔膜。

          (三)只有那些肯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肯將一切釘死並捨棄的人,才能有份於神的教會。

【弗二17】「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原文直譯﹞「祂又來傳這福音,把和平給你們遠離的,也把和平給相近的。」

     ﹝文意註解﹞「傳和平的福音」:這不是指主在地上傳道,乃是指主在復活後,藉著使徒及教會,來把和平當作福音傳給全地的人。

          「遠處的人」:指遠離的外邦人。

          「近處的人」:指相近的猶太人。

     ﹝話中之光﹞(一)與人和好,是與神和好的結果。

          (二)不只遠離的人需要救恩,相近的人也需要救恩。

          (三)人與人的交通,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它表明與神和好的憑據;今日教會的光景不好,正是因著信徒中沒有交通,若能反過來,接受十字架所成的和睦,則教會必有大的復興。

【弗二18】「因為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原文直譯﹞「因為藉著祂,我們兩下在一位靈裏,得著了進到父面前的通路。」

     ﹝背景註解﹞「進到」:是古時候的用字,用來描寫把人帶到神前奉獻任聖職,也用來敘述把人帶來覲見皇帝。事實上,在古波斯的朝廷上,有一種官吏的名稱,與『進到』的原文相同,他的職責是引進人來朝謁國王。

     ﹝文意註解﹞「被一個聖靈所感」:原文是『在一位靈裏』,基督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都是藉著聖靈來執行的。

          「進到父面前」:這裏的『父』是重在說到神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是藉著『父』的揀選,『子』的完成和『靈』的執行;現在神看我們是完全人,毫無問題了。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越活在聖靈裏,就越覺得生命的寶貴、血的功效和十字架的能力。

          (二)教會是人藉著基督,並在聖靈裏來到神面前的地方;教會內必須要有基督,必須要有聖靈。

          (三)我們能夠進到神面前,乃是無價的福氣;我們可以隨時到祂跟前,把我們的困難、問題、孤單、憂愁,向祂傾訴,求祂指引。

【弗二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

     ﹝原文字義﹞「外人」外族人;「客旅」無公民權的僑民;「同國」同有國民或公民身份者。

     ﹝文意註解﹞「與聖徒同國」:國是指神掌權的範圍;神的目的是把我們救到祂國裏,同享神國的一切權利,也同盡神國的一切義務。

          「神家裏的人」:這家就是指神的教會(提前三15);信徒在教會裏,彼此間有一種歸屬感,即親密的生命關係,並且同享神家中的安息和溫暖。

     ﹝話中之光﹞(一)家是生命問題,國是權柄問題;在家裏是享受,在國裏要盡責任。

          (二)我們真實的長進,是從生命達到權柄。

          (三)國是我們得保障之處,家是我們享安息之所。我們一得救,就進到神的國和神的家中了;我們該好好看重這地位,不可離開神的國和神的家。

          (四)信徒在教會中不要作客人,坐享別人的侍候,應盡家人的本份。

          (五)只要脫離自我中心,就能體會到神為我們預備的屬靈大家庭生活是何等美善。

【弗二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原文字義﹞「建造」建築,構造;「根基」奠基石;「房角石」轉角的石頭。

﹝背景註解﹞猶太人建築房屋,在安放根基之時,是先在最外角安置一基石,稱為「房角石」,它是一座建築物底部轉角處的巨石,用以連接牆垣的,是支持和穩定全建築物的石頭。

﹝文意註解﹞「使徒和先知的根基」:是指使徒和先知所見證的真理和教訓,乃建造教會的根基。嚴格地說,使徒和先知所見證的真理和教訓,就是基督自己。

          「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基督耶穌對我們信靠祂的人,是『磐石』,是托住我們的;是『房角石』,也叫『頭一塊石頭』,是牢靠的,是試驗過的,是聯絡我們的,使我們一同被建造成為靈宮。

     ﹝話中之光﹞(一)建造教會的根據,乃是使徒和先知所留給我們的聖經,不是根據眾人的意見。

          (二)教會所作的見證,不能多於使徒和先知所作的見證,也不能少於他們所作的。

          (三)基督就是教會的「房角石」,教會中的各族、各方都因著祂聯在一起;我們凡事都要以基督為最終的依歸。

          (四)「被建造」表示我們不能自由獨立,憑自己揀選,而應照主的安排與別的弟兄姊妹聯合起來事奉主。

          (五)若沒有「被建造」起來,絕不是房屋;教會要成為主的殿,信徒也必須「被建造」起來。

【弗二21】「各(或作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原文直譯﹞「在祂裏面,全體建築物都聯結在一起,逐漸增大而成為在主裏面的聖殿;」

     ﹝文意註解﹞「聯絡得合式」:『聯絡』指骨頭的關節的接合;『聯絡得合式』就是聯結、配搭在一起的意思。

          「漸漸成為」:『漸漸』表示繼續不斷地成長;『漸漸成為』是『漸漸因增長而成為』的意思;信徒是活石(彼前二5),所以會長大,每塊石頭都長,就是全教會都長。

          「聖殿」:就是聖屋,這一所屋是聖的,是和神配得來的。

     ﹝話中之光﹞(一)『全房在祂裏面聯絡得合式,漸漸長成主的聖殿』(原文)。可見教會的建造,實在就是基督度量的增長;這不是一個手段作法的問題,乃是一個生命生長的問題。

          (二)只有我們肯讓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自由長大,才有教會真實的建造。

          (三)「漸漸」兩個字表明了教會的建造還在進行,神沒有歇下祂的工,祂繼續在教會中工作,直至完成祂的心意。

          (四)「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表明神的兒女必須與主有正常的關係,才能與別的聖徒有正常的關係。

          (五)「各房」也可譯作『全房』。教會合而為一,在同一的目的上榮耀神;而分開各有各的用處,『全』不害『各』,『各』不妨『全』,這就是教會真實的奇妙。

          (六)「主的聖殿」表明教會是屬於主的;基督徒最容易出的毛病,就是不把教會歸給主,而把教會據為己有。

          (七)聖殿是禱告敬拜神的地方,教會若成了基督徒的社交應酬場所,就失去了聖殿的性質。

          (八)教會是一活的機體,故會增長。

          (九)信徒之間若不互相聯絡,就不能在恩典中長進。

【弗二22】「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原文直譯﹞「你們在祂裏面也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

     ﹝文意註解﹞「藉著聖靈」:神在聖靈裏與我們來往。

          「居住的所在」:指廿一節的聖殿,就是聖屋說的。

     ﹝話中之光﹞(一)居所的意義重在安息,教會必須能讓神得著安息,才算是神居住的所在。

          (二)神在教會中能得著多少的安息,就看聖靈在教會中能作多少的工。

          (三)任何建築材料,若沒有「被建造」起來,就沒有多大的用處,也就不能成為房屋;信徒也必須被建造起來,才有用處。

          (四)教會裏面任何事物全靠基督;除非靠著祂,就無建造可言。

          (五)『屬靈』是這靈宮的基本原則;我們不可把世界的觀念、作風、方法等帶入教會,以致使教會漸漸變為一個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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