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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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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8 06:14: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4-1-19 06:10 編輯

【約十三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祂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

    ﹝文意註解﹞「主阿,你洗我的腳麼?」這話的意思是說,『你』竟然要洗『我』的腳,這種事太不合宜,我不配受,我也不敢當。

【約十三7】「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文意註解﹞「你如今不知道」:『知道』指裏面主觀的知覺。

          「後來必明白」:『後來』是指主耶穌死而復活之後;『明白』指外面客觀的認識。

    ﹝話中之光﹞(一)信徒對臨到他們的事,往往當時不明白其所以然,等到事過境遷,從經歷上學取一些屬靈的功課,才發覺萬事都是為著他們的益處(參羅八28)。

          (二)可惜有更多的信徒,由於當時不明白主的旨意,而心生疑慮和抗拒,以致不能領受該得的教訓,白白受苦,卻失去了神賜恩典的機會。

          (三)在教會中所發生的許多事件,在真相大白之前,最好不要妄下斷語(參林前四2~5)。

          (四)主作事的法則,不是根據人的明白不明白,而是根據神所定的旨意;主作事永遠不受人的限制。

【約十三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文意註解﹞「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永不可』含有『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的意思;他說這話,是因認為這種事乃大逆不道。

    ﹝靈意註解﹞「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指彼得若不接受『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就無法與主相交(參約壹一6~10)。

                『無分』在此不是指在救恩上無分,而是指在靈性的交通上發生難處,彼此無法保持聯結。

    ﹝話中之光﹞(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神深奧的事(參林前二14)。

          (二)有些不信的人,他們憑著自己天然的觀念,認為主的救恩太不合邏輯,罪人豈可白白領受恩典,因而不肯接受救恩。

          (三)謙卑固然是一種美德,但出自天然的謙卑,並不能給信徒帶來屬靈的益處,反而往往有害。

          (四)「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我們能否享用主,全在乎讓不讓主來潔淨我們生活上的污點;因為那些污點若得不到潔淨,就會阻塞我們與主之間的管道,叫主的豐富不能輸送到我們身上來。

          (五)信徒身上屬地的玷污愈被潔淨,與主之間的交通就愈加通暢,生命的享受也就愈加豐富,結果屬靈的敏感度提高了,與世界分別的效果也就更好。

          (六)信徒的難處常在於我們的『腳』──我們常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參林前三3),所以我們理應被主『洗腳』──照主所行的去行(參約壹二6)。

【約十三9】「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文意註解﹞彼得的反應趨向另一個極端,剛才是完全不肯讓主洗腳(參8節),現在反過來,卻要讓主洗全身;兩種反應都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一)過猶不及;信徒在屬靈的事上,應當看得合乎中道(參羅十二3)。

          (二)我們對神的話不可隨意加添或刪減(參啟廿二18~19);神所沒有說的,不要擅自追加;神所說過的,不要擅自削減。

【約十三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背景註解﹞「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古時猶太人赴宴時,先在自己家裏洗澡,抵達主人家後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乾淨了。

    ﹝文意註解﹞「然而不都是乾淨的」:指猶大存心出賣主,所以他在主面前是污穢、有罪的(參11節;太廿七4)。

    ﹝靈意註解﹞「凡洗過澡的人」:『洗澡』象徵重生時的洗滌(參三5;多三5);信徒的罪惡在重生時已被主的寶血所清洗,故『洗過澡的人』指因信主而蒙神赦罪的人,亦即已經得救蒙重生的人。

          「只要把腳一洗」:信徒日常生活行走在地上,由於腳部須與地接觸,難免沾染污穢,故須經常洗腳。『洗腳』象徵生命的活水除去我們日常的失敗、軟弱、虧欠。

          「全身就乾淨了」:『全身』指全人,包括靈、魂、體;『乾淨』指罪過蒙神赦免,洗淨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

    ﹝話中之光﹞(一)在基督徒生命的經歷中,開始時只有一次重生的洗澡,但此後的洗腳乃是多次不斷繼續的。

          (二)一次的洗澡,叫我們得著生命;多次的洗腳,叫我們恢復生命的新鮮,並且滿有生命。

          (三)血的洗,叫我們在神面前能站立得住;水的洗,叫我們裏面覺得新鮮、舒暢、有精神。

          (四)零碎的對付(洗腳),必須根據十字架基本的拆毀(洗澡);必須先有十字架基本的認識,然後枝節的潔淨,才有屬靈的價值,而不是人工的。

          (五)信徒得救以前所有的過犯,在得救之時已經完全得著赦免;得救以後若有甚麼過犯,只需要針對那一個過犯認罪悔改就夠了,不需要念念不忘舊罪,再三承認同一個罪。

【約十三11】「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文意註解﹞「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主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要出賣祂(參六64,70~71)。

【約十三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

    ﹝文意註解﹞「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他們』包括猶大在內。

【約十三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文意註解﹞「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夫子』指教導別人的人;『主』指擁有主權可以指揮和使用別人的人。

    ﹝話中之光﹞基督是我們的「夫子」,我們理當注意、明白並領受祂的教訓;基督是我們的「主」,我們理當順服、聽從並遵行祂的命令。

【約十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文意註解﹞「尚且洗你們的腳」:『尚且』表明我們沒有理由不照樣去作。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有時也可以指是一項按著字面去作的實際舉動(參提前五10)。在聖徒們中間,如果真有主的感動,可以因著愛心和謙卑的緣故,有彼此洗腳的事,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一項儀式,像有些教派所作的,對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益處。

    ﹝靈意註解﹞「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主這個命令,應是著重在『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參10節註解)。在教會中,我們若發現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穢之處,應當本著愛心,以謙卑的態度,彼此有所對付(參太十八15)。

    ﹝問題改正﹞聖徒『彼此洗腳』這事,我們原有主耶穌的榜樣、解釋、教訓和補充例證,按理,應當能夠被實行得好。但是綜觀教會二千年來的歷史,它竟被許多教派和信徒個人誤解和誤用,而成了一項最不容易實行的真理,其原因如下:

          (一)誤以『實事』當作『虛禮』,結果僅有洗腳的動作,卻無洗腳的意義。

          (二)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動機是祂『愛到底』(參1節)的愛,缺乏這個『極度之愛』的洗腳,只有形式,而無內容。

          (三)主耶穌替門徒洗腳所顯的榜樣,乃是從『最尊高』(參3節)降為『最卑下』(參4節),凡不能從自己心中的寶座上下來的,必然實行不好。

          (四)洗腳所用的『水』(參5節上)出了問題:(1)不純,加添了人意;(2)太熱,直言定罪,使人難於忍受;(3)太涼,不切實際,使人難於幡然悔悟。

          (五)洗腳時的『動作』(參5節中)出了問題:(1)沒有下跪,不肯遷就人;(2)潦草敷衍了事,不夠周全細緻。

          (六)洗腳後沒有用手巾擦,或擦而未乾(參5節下):沒有成全到底。

          (七)洗腳的目的是叫別人恢復與主的正常關係(參8節),但許多人卻由於看不慣別人而給他洗腳,結果變成洗腳是為叫自己心裏覺得痛快、舒服。

          (八)洗腳的部分是『腳』,不是『全身』(參10節),但許多時候卻在不知不覺中擴大洗的範圍,變成了數人罪狀,挖人瘡疤。

          (九)認真地說,本章所謂的洗腳,並不是以罪為主要的對象,而是以生命和能力為對象,目的是為恢復生命的新鮮。

          (十)『彼此洗腳』必須是『彼此相愛』的表現(參34~35節),但許多人常常捨本逐末,捨棄了愛人、要得著人的本意,而去追求事情的對付乾淨,結果事情不但沒有處理得好,反而叫洗腳的對象受到傷害。

          (十一)由本章中所舉兩個被主洗腳之門徒的事例來看,洗腳對於下列兩種情形,似乎並無助益:(1)裏面被撒但所佔有──猶大(參11,18節);(2)天然的己生命很強──彼得(參38節)。

    ﹝話中之光﹞(一)「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就是在教會中彼此用生命供應其他的肢體。洗腳的工作,是教會應當繼續執行的。在基督徒互相的幫助中,沒有一件事比彼此洗腳更寶貴,沒有一件事比以生命供應別的肢體更緊要。

          (二)「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洗腳是彼此的。我們在主面前要學習供應別人,同時也要學習從別人身上得著供應。

          (三)一般說來,人都喜歡得著別人的服事,而不大喜歡去服事人,但是主在這裏乃是要我們「彼此」服事。

          (四)我們如果要在主的面前好好走前面的路,就要有受別人洗腳的經歷,也要有為別人洗腳的經歷。

          (五)聖徒們應當時常藉著聚會、唱詩、禱告、交通,流出基督生命的活水,彼此洗除身上屬世的污穢。

          (六)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自己先得是新鮮的。如果神在我們身上常有新的作為,我們對於別人就能常常有新的供應。

          (七)如果我們是活在主面前,摸著了生命,那麼,每一次我們碰著人的時候,就能用生命供應別人,不知不覺就有生命的水流到別人身上,叫他們的腳被洗淨了,彼此之間就有甜美的交通。

          (八)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約十三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文意註解﹞「我給你們作了榜樣」:『榜樣』不僅是指所作的事,並且也指作事的人,特別是作事之人的存心與態度。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主在此絕不是設立一項『洗腳』的儀式,叫我們定期舉行洗腳的禮儀。

【約十三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原文字義﹞「僕人」家奴,奴隸;「差人」被差遣的人,使徒。

    ﹝話中之光﹞(一)我們是主的奴僕,理當凡事順服祂。

          (二)主的腳蹤乃是事奉主者追隨的榜樣;事奉主的人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約十三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文意註解﹞注意本節的三個次序:(1)知道;(2)去行;(3)有福。

    ﹝話中之光﹞(一)信徒「知道」屬靈事物的目的,乃為著『遵行』,這樣,才能帶來『祝福』;『知』而不「去行」,就必多受責打(參路十二47~48)。

          (二)「知道」而不能「去行」,等於不知;能付諸實行的知,才是真知。

          (三)人最大的福氣,就是在『知行合一』中,既叫別人得福,也叫自己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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