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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7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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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7 07:28: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12-7 07:29 編輯

【羅十二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原文字義〕「慈悲」許多憐憫,多種憐恤(原文為複數字);「勸」求,懇求;「事奉」敬拜,伺候,服事;「理所當然的」合理的,聰慧的,合邏輯的,合理智的。

    〔文意註解〕「所以弟兄們」:『所以』是根據前面所述的真理自然得出後面的結論。本書九至十一章論到由於神的憐憫,使救恩得以臨到我們外邦人身上(參羅九15~16,18,23~25;十12;十一30~32),這是何等的恩典!但是恩典中也帶著警告――我們若不長久在祂的恩慈中,就會被砍下來(羅十一22)――為著不讓警告的話成為事實,保羅就提出下面的勸勉。

                『弟兄們』表示這是對蒙恩的信徒說的。

          「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神的慈悲』指神的恩慈和憐憫。不只羅馬九至十一章,講到神的恩慈和憐憫,甚至在一至八章,也都顯露了神那逾格的愛――是祂豐富的恩慈領我們悔改(羅二4),在律法之外使我們因信稱義(羅三21~22;四24),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的裏面(羅五5),並一直用愛保守我們直到那日(羅八35~39)。對於神這樣的慈悲,我們該當有怎樣的反應呢?

                在這裏我們看見使徒『勸』信徒。他原可以命令,但是他喜歡勸,因為他知道他所勸勉的事若非甘心樂意,就作不來,就是作了,也是沒有用處的。

          「將身體獻上」:注意,這裏不是說將『靈』或『魂』或『心』獻上,乃是說將『身體』獻上。我們人是在身體裏。我們要把自己獻給主,就得將身體獻上;不然,我們的奉獻就是抽象的,渺茫的,不得具體,不能實際。在此我們須要看見『將身體獻上』的意義:

                (1)神的救恩必須達到人最外面的身體才可以,否則,就救恩的效力尚是不完全。

                (2)身體代表全人所有的,身體的獻上就是全人的獻上。全人不僅包括我們的所是:靈、魂(又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和身體,全人還包括我們的所有:時間、金錢和才幹等。

                (3)身體有一個特點,就是它和外面的人事物發生關係,並且講究時間和地點。所以獻上身體,也包含了獻上與身體相連帶的時間與地點,並一切與外界的接觸。我們據此得出一個結論,獻上身體就是為主生活,並為主作工。

          「當作活祭」:『活祭』意指活著的祭物,或新生命(羅六4)的祭物;它表明了新約的獻祭和舊約的獻祭不同:

                (1)舊約裏的祭物,都是先殺死後才獻上給神,是死的祭物,但新約所獻的乃是活的。

                (2)舊約裏的祭物,都是身外之物,是作代替之用的,但新約所獻的乃是自己。

                (3)舊約裏的祭物,都是獻上一次就燒掉了,就不能拿來再獻,但新約裏的祭,乃是天天獻、天天燒,卻又一直是活的,是一直燒的。

          「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聖潔』意即分別出來歸神為聖;『神所喜悅』乃因神拯救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得著我們。

          「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奉獻的目的和結果是事奉。事奉這兩個字在原文裏的意思,就是像我們所說的『伺候』,意即準備著在那裏服侍。奉獻的目的,不一定是勞碌作工;奉獻的目的是伺候神。祂要你站住,你就站住;祂要你站在旁邊,你就站在旁邊;祂要你跑,你就跑;這個就叫作伺候。

    〔話中之光〕(一)聖靈常在我們裏面藉著神的愛,求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神。神的愛,常是聖靈用以來感動我們的一大能力。

          (二)沒有一個人能憑他自己來答應奉獻的要求,但神的愛卻能叫一個最自愛、最軟弱的人,甘願為祂捨去自己的一切。

          (三)獻上身體是因為神的慈悲。因為神一切的恩待與愛心的緣故,所以,身體應當獻上――『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

          (四)只有對基督豐滿救恩的看見,才是奉獻的最高動機;而奉獻的真實目的,也正是讓神把這救恩,完滿的實施在我們身上,使我們都能模成神兒子那榮耀的模樣,使祂自己得到最豐滿的彰顯。

          (五)聖經沒有一次說奉獻自己的『心』的,聖經是說奉獻自己的『身體』。沒有一個人奉獻了自己,還把身體留下不奉獻給主的。從今以後,我的口、耳、眼、手、腳,都不是我自己的。你每天的生活,你的全身體都是為主的,你不過是經理人而已。

          (六)我們一獻上身體,就再沒有自己的自由,自己的打算,自己的享受,自己的前途,自己的用處;只有一件事,就是為神的目的,神的計劃,神的旨意而活。

          (七)神既然已經在我們裏面(靈)得著地位了,就要求我們把外面(身體)也奉獻給祂。我們既然靠祂而活了,祂就盼望我們再為祂而活。靈既然更新了,祂喜歡我們的身體也完全交在祂的手裏,好叫更新的靈有一個同心的身體與祂合作。

          (八)我們一面是祭司,『將身體獻上』;一面又是祭物,『當作活祭』。

          (九)注意,按本節原文,所獻的身體是複數,但成為活祭是單數;這暗示了我們的奉獻歸神,是使我們在教會中合一事奉的基本因素,只有真正奉獻了的信徒,才能與其他奉獻了的信徒在事奉上合而為一。

          (十)這裏所說的祭,乃是重在燔祭。一個祭物燒成了灰,才變作馨香之氣,成為神的享受。可惜好些人肯奉獻,卻不肯讓神來對付。只有經過神對付的,才是為著神的。

          (十一)神要我們的身體活著為祭獻給祂。活著死,就是這裏的意思。活著多久,就獻上為祭像死的一般多久。活祭就是說,我們的生活是向自己死而向神活。

          (十二)因著主的愛和主的恩,因著主榮耀的吸引和生命的影響力,我們就天天把我們的一切都置於死地,而讓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來,這就叫作活祭。

          (十三)活祭就是將生命的主權交在神的手中,讓神的旨意實行在我們的生活上;我們的生活若按著神的旨意去過日子的話,那麼我們的生活就必充滿了見證,就必蒙神的悅納。

          (十四)祭物乃是叫神喜悅,使神滿足的。祭物一獻給神,牠的活動和命運,就都由神作主,不能由得自己。聖靈在我們裏面怎樣帶領,我們的身體就怎樣隨著活動。這樣,這身體就是為神而用的活祭。

          (十五)一個獻身的人就是一個不怕死的人,他們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雖然活著卻是一個已經獻上的祭,隨時都可讓神使用,或殺、或燒、或栓在祭壇角上,都在乎神,我們已經奉獻的人就是要事奉神。

          (十六)使徒在這裏不是光勸少數有特殊恩賜的人,要獻上自己以事奉神,乃是勸全體蒙了神救恩的人,都要將自己獻上以事奉神。所以,我們今天在新約之下,對自己或對別人,都不可有不必事奉神的觀念和看法。

          (十七)真實的事奉,乃是讓神在我們的工作、生活、奉獻上有所享受。在一切的事奉上,神的享受是居首位的,而別人的享受是居次要的,這樣,事奉的人就須完全犧牲。

          (十八)我們常常熱心工作,好像是事奉神,但實際上卻是自己在暗中享受自己工作的成就,或是要博得人的稱讚、人的稱許、人的歡心。

          (十九)我們的事奉,並不在乎有多少的熱心,有多少的殷勤,乃在乎我們作活祭的成分有多少。

          (二十)『乃是理所當然的,』沒有一個人是愛主太多了。

          (廿一)我們蒙恩以後,就成為神的兒女;凡我們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因此奉獻乃是理所當然的事。

          (廿二)我們信徒以順服的生命來事奉神,是對神的恩典惟一合理(或合乎邏輯)的反應。

【羅十二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原文直譯〕「不要模成這個世代的模樣,卻要因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證實何為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

    〔原文字義〕「世界」世代;「心意」心思;「察驗」察看並分辨,證實,驗證。

    〔文意註解〕「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世界』原文是『世代』,等於今天的人所說的『摩登』,所以也可譯作『時髦』。『世代』是『世界』的一部分,是『世界』的一環,是顯在你跟前的『世界』。『效法』原文的意思,是『同形於』、『同化於』。不要效法這個世代,就是不要跟從這世代的時髦,模成這世代的樣子。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心意』原文是『心思』。心思是我們的思想機關。我們的心思原是墮落的,受了罪惡、世界、人情、風俗,極深的浸染,充滿屬世的思想,屬人的觀感,所以必須更新,就是必須脫去一切舊有的思想、觀念、眼光、看法,而重新受神的教導。『變化』指繼續不斷的過程,而不是單一事件。

                我們重生的時候,神的靈進到我們的靈裏,我們的靈就得著更新。此後聖靈就從我們的靈裏往外開展,直到魂的各部分,特別是達到心思部分。聖靈要從我們靈裏發出光來,照耀我們的心思,除去我們心思裏的昏暗,改正心思裏的妄謬。這樣消除黑暗,改正妄謬,就是聖靈在心思裏作更新的工作。

                當人信主的重生的時候,人的心思有第一次的改變,並且是一個很大的改變,這個叫作悔改。悔改的意義就是心思的轉變(a change of mind)。這一個悔改,就是心思變化的起頭。此後還得天天更新,按著所看見的亮光,越過越更新,越過越向著神,也越明白神的心意。老實說,心思是人裏面的眼睛。悔改的時候,就是眼睛開啟的時候,更新是叫眼睛更亮。眼睛多亮,生命就多長進。所以,心思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心思的更新多少,同時也就變化多少。人生命的變化,是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的。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神雖然是藉著祂的靈,把祂的旨意啟示到我們的靈裏,叫我們的靈直接感覺得到,但是我們還需要用心思來領會我們靈裏所感覺的。靈是在我們的最裏面,心思是在靈的外面,包圍著靈。如果我們的心思沒有更新,就不能領會而透出聖靈在我們靈裏所給我們的感覺;即使領會,也不會準確,也不會透出神旨意的本來面目。

                『察驗』原文意為證實,就是用聖經的真理來對證我們心靈中所受的感動是否是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有三個特點:(1)『善良』,與邪惡相對;(2)純全,與混亂相對;(3)可喜悅,與憂傷相對。凡合乎神旨意的事,必然會把我們帶離罪惡與黑暗,而得著神的喜悅。

          J.B. Philips把本節意譯如下,頗能掌握這命令的意味:『不要讓環繞你的世界把你壓榨成它的模樣。』相反的,藉著我們思想上的『更新』,經歷一完全的改變(變化譯自希臘文的『蛻變』);這樣,我們就能察驗(或證實)神的旨意,並且會發現這是叫我們得到完全滿足的。

    〔話中之光〕(一)『將身體獻上』(1節),『…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旨意。』只有把自己奉獻給神,要為神活著的人,才能明白神的旨意。

          (二)奉獻是明白神旨意的基本條件,也是要領會神旨意的必過關口。

          (三)一節題奉獻,二節題察驗神的旨意。要明白神旨,必須先獻作祭。沒有奉獻,一切還是以自己為中心。奉獻只為神活,在神事的範圍裏,神才把旨意啟示給他。活祭在消極方面,停下已往一切的活動;在積極方面,為神活。

          (四)羅馬六章的奉獻,是叫自己得益處,叫自己結成聖的果子。羅馬十二章的奉獻,是叫神得益處,叫神的旨意得著成功。

          (五)只有真實奉獻事奉神的人,才敢、才能不效法這個世代(原文)。人們都是順著潮流流,隨著世代走,但基督徒的心與世人不一樣,他們的心意更新了,他們的心意變化了,他們的目標是神的旨意,他們決心要按著神的旨意行事,絲毫不茍,萬般不變。這樣的人就是一個奉獻的人;奉獻的人是只有神而無己的,他們決不會因計算自己的利益而背棄神。

          (六)在羅馬書中有兩個『模樣』,是彼此相對的:一個是神兒子的模樣(羅八29),一個是這世代的模樣。我們若不願被模成這世代的模樣,就要好好把自己獻上,讓神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模樣。而被模成神兒子模樣的關鍵,就在於裏面被開啟,心思被更新,老舊觀念被打倒,越過越認識神那善美、完全、可喜悅的旨意,就是豐滿的基督。就在這逐漸更新、認識的過程中,神就越過越向我們證實祂的旨意,我們也越過越成為神旨意的證實。

          (七)每一個世代各有其特殊的形態、特徵、時尚與潮流;基督徒活在世上,不要照著這世界的風氣、流行、時尚來生活。

          (八)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才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所以,在尋求神的旨意時,還是應該用思想意志的;當然,這個思想意志應該靠著聖靈的工作『更新而變化』才對。

          (九)人不明白神的旨意,不是方法的問題,是你這一個人的問題。許多人懂得知道神的旨意的方法,但是他那個人不對,因此他仍舊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那一種的人能知道神的旨意?就是蒙神拯救脫離他頭腦力量的人。你的心意(或心思)要更新而變化,然後才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

          (十)心思的更新是一件太重要的事!一個人重生之後,他的屬靈生命有多少,完全是在乎心思更新有多少。雖然今天我們都有一個新的生命,但是請記得,我們的心思卻不能很快的都變作新的。這一個是需要時間的,這一個是聖靈在我們身上天天的工作。屬靈的事,是需要更新的心思來領會的(林前二14);靈裏的啟示,也是需要更新的心思來明白的(弗一17~18)。可見心思的更新在屬靈的長進上是多麼緊要呢!

          (十一)一個更新的心思,就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多少時候,這也好像是神的旨意,那也好像是神的旨意。多少時候,我們不是誤彼為此,就是誤此為彼。更新的心思,才能對於神的旨意沒有錯誤。

          (十二)要記得,我們所負責的是遵行神的旨意,神所負責的是我們遵行神旨意之後所有的結果。我們不負責找順利的出路,基督徒的愚笨在神手裏沒有用處,基督徒的聰明在神手裏也沒有用處,我們作基督徒所有的事,就是要尋求神的旨意。我們活在世界上,不是憑我們的頭所想得到的,乃是要察驗何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十三)按神的旨意事奉神,這是最得神喜悅的事奉,所以按神的旨意事奉神是我們事奉的原則。相反的,人意的事奉是自己認為對的;而這自己認為對,多少含著自義、自是的成份在內。同時,按人意的事奉,也是拒絕神旨意的事奉,或輕忽神旨意的事奉。

【羅十二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原文字義〕「看」想,估量,認定,自以為;「大小」量器,容器,身量;「合乎中道」謹慎自守,心裏明白過來。

    〔文意註解〕「我憑著所賜我的恩」:指憑著他的使徒職分(弗三7)。

          「對你們各人說」:意即這是對每一個人說的話,誰也不例外。

          「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原文意為不要有一個意念是高過你所當有的意念。

          「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信心』在此處不是指得救時的信心,乃是得救之後生活和工作上的信心。信心是基督徒生活的記號,也是衡量事奉能力的標準。

          「看得合乎中道」:原文意思除了對自己應冷靜衡量評估之外,還指生活也應不偏不倚,敬虔且合乎中庸之道。信徒對自己的估量若不合宜,太高必驕傲,太低必自餒。

    〔話中之光〕(一)在配搭事奉中最大的難處,就是我們『想』(『看』的原文意思)自己過於所當想的,以致無法發揮通力合作的效果。所以真要求主使我們不要照著自己想,乃要照著神想。

          (二)若要有正常的教會生活,首先所要對付的,就是對自己的高估、高抬,超過了神所分賜的程度,以致踐踏了別人。

          (三)我們的靈命到甚麼地步,神對我們的託付也到甚麼地步,而我們對自己的意念、思想、看法也要隨著到甚麼地步。

          (四)主把祂的工作分給各人,各人有各人的一分,我們總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主分給我這一分,我就忠於自己這一分;主分給他那一分,我也尊重他那一分。

          (五)我們不能有多大的成就,除非我們清楚知道我們之所能及我們之所不能。一種誠實估計我們的能量,沒有自大,也沒有自卑,是我們有用的人生第一個要素。

          (六)信徒再大,在基督身體上也不過是一個肢體;再小,也仍然是一個肢體;因此,既不驕傲,也不自餒,只要站住自己的地位就是了。

          (七)恩賜(6節)與信心的大小是成正比例的。信心大,恩賜也大;恩賜大,信心也大。這二者必須平衡。這樣才不致因信心太小而糟蹋恩賜,也不會因為信心太大而濫用恩賜。

          (八)神是全知的,祂知道我們的信心有多大的容量,能夠作多少的工作,所以祂就給我們多少的信心去運用相等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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