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教會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21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2023年11月27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Rank: 8Rank: 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3-11-27 07:57: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11-27 07:58 編輯

【民三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6~10節指定利未支派辦理帳幕的事。

【民三6】「“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

   〔呂振中譯〕「『你要叫利未支派走近前來,讓他們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伺候他。」

   〔原文字義〕「利未」結合;「近前」靠近,到達,接近;「服事」服事,伺候,供職。

   〔文意註解〕「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利未支派』利未是流便和西緬的同母弟弟,因另有任務,故未列在軍隊中(參二32~33);『好服事他』意指在祭司的指揮下處理祭牲、看守會幕和器具,以及搬運會幕和器具等工作(參7節)。

   〔話中之光〕(一)在神向摩西所說的話中(6~8節),把事奉的實意啟示了出來。不在這些原則中活出來的就不是事奉,因為事奉的實意是透過這些原則表明了出來。

         (二)在此,亞倫預表基督,所以「近前來」,就是進到基督面前來,表示在主與事奉的人中間發生了交通,有了交通就有了事奉的開始。這是事奉的第一個原則。

         (三)在舊約的時候,祭司接受職份是藉著獻平安祭而作成的,平安祭就是一個交通的祭,人在交通中接受事奉的託付。新約的教會是在交通中建立的,在門徒聚在一處與主有交通時,聖靈照著主的應許降臨建立教會。彼得是在與主的交通中,接受差遣到哥尼流的家去,保羅和巴拿巴是在弟兄們的禁食禱告中明白神的安排到外邦人中去作工的。

         (四)要有事奉,就只有經過交通才能產生。交通要嚴肅確實,因為是近到主的面前來,不能馬虎,不能隨便。成了宗教儀文形式的,不能算是交通,為了應付人而向神應付一下也不能算是交通。

         (五)「站」一面表明作僕人的態度,又一面是表明等候差遣。到主面前去事奉的人,都要懂得「站」在主的面前,不會「站」的人定規是不會事奉的人。

         (六)事奉是要「站」的,因為事奉的人不能越過主的地位,一越過主的地位,這人就成了主人,不再是作僕人。認識事奉的人永遠知道自己是僕人,並且是隨時都預備好了,只等候主的差遣。這樣作就是會「站」,是摸著事奉的路。

         (七)「他」指亞倫,而亞倫預表基督;「服事他」就是事奉主。在我們的事奉中,我們常是在人身上作工,或是服事弟兄姊妹,或是在眾人中傳誦主的真道,好像我們所作的只是在服事人,但重要的是,我們服事人的結果必須把人帶到主面前來。

【民三7】「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

   〔呂振中譯〕「他們要守盡亞倫的職守,也要在會棚前守盡全會眾的職守,來辦理帳幕的事務。」

   〔原文字義〕「守」保守,遵守;「辦理」工作,服事;「事」勞動,服伺。

   〔文意註解〕「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意指替祭司看守會幕的器具,又替會眾辦理帳幕的事(參8節)。

   〔話中之光〕(一)利未人所作的是根據神要他們作的,他們作工的地點是在會幕前,他們作工的內容是「守所吩咐」的,他們具體的執行是辦理帳幕的事。

         (二)事奉的要點是作神所要作的,是在人順服神的安排裡作工去滿足神的心,是根據神去作他所要作的。

         (三)從舊約到新約,我們看見神有一個需要,就是祂要得著人在祂的榮耀裡。按著神的需要去供應神,這就是事奉,我們傳福音不是因為人的需要,而是因為神要這樣作,我們追求生命的成長,不是因為我們自己需要,而是因為神喜悅我們這樣作。作神所要作的,供應神所要的,這樣作的才是事奉。

         (四)為了更好地「辦理帳幕的事」,神也要在今天的教會中「揀選」一批足以滿足日常事工之需的全職侍奉的「利未人」。對於這個特殊的群體,教會和信徒都應予以尊重、擁護、支援和供應,因為他們其實也是「代替」我們事奉神。我們怎能對他們的生活之需不聞不問呢?

【民三8】「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

   〔呂振中譯〕「他們要看守會棚裏一切的器具,也要守盡以色列人的職守,來辦理帳幕的事務。」

   〔原文字義〕「看守」保守,遵守;「器具」器皿,用具,物品。

   〔文意註解〕「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吩咐以色列人的』本來辦理帳幕的事是全體以色列人該作的,後來改由利未人擔任(參38,41節;八16;出十三11~16)。

   〔話中之光〕(一)在神的聖工上,必須遵從神的安排。守自己的本分,不是擅權越分;不守自己的本分,以為自己很高明,想要照自己的意思來,就是擅權越分,是最得罪神的事。

【民三9】「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

   〔呂振中譯〕「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完全給他的。」

   〔原文字義〕「選出來」(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意指選定利未人作祭司的幫手。

         「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意指神特別選出利未人作祭司的幫手;他們不同於在會幕周圍作雜事的外邦奴隸(參書九27)。

   〔話中之光〕(一)利未人的存在和他們的所作,都顯明了他們的功用,他們活著的目的是事奉神,他們存在的意義也是事奉神,他們整個的人就是一個事奉,他們就是神在地上的見證,也成了神在人中間所顯出的恩典。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