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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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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22 07:34: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11-22 07:34 編輯

【腓二12】「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原文直譯﹞「...作出你們自己的救恩。」

﹝原文字義﹞「恐懼」懼怕,敬畏;「戰兢」發抖;「作成」作出,繼續進行,完成;「得救的工夫」救恩,痊癒,健康。

    ﹝文意註解﹞「這樣看來」:承接上文,表示下文十二至十八節告訴我們,在實際生活中,如何才能作到『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順服」:不是指順服人,而是指以順服神的心來順服使徒的教訓。

          「就當恐懼戰兢」:『恐懼』指對神敬畏;『戰兢』指對自己沒有自信。『恐懼戰兢』不是因為懷疑或憂懼,而是指放下自信,以一種積極敬畏之心和專一的心志,更依靠那得力之源。

          「作成得救的工夫」:『作成』指努力到底。全句不是指靠行為來賺取救恩,而是指得救以後靠著神的生命,行出信心的實際(雅二14~26),亦即把神作在我們裏面的救恩,用行為表達出來。

    ﹝話中之光﹞(一)神救我們,不是叫我們沾染污穢,乃是叫我們成為聖潔。

          (二)我們所信的主耶穌既是順服的,我們信徒也當同樣順服,活出神的救恩。

          (三)「作成」得救的工夫,不是要作甚麼工,乃是要我們順服,並且是恐懼戰兢的順服;順服的心,是信徒作成得救工夫的起點。

          (四)信徒要竭力順服聖經的教訓,不單是在人面前(特別是在傳道人面前)才順服,而是隨時都要順服。

          (五)信徒屬靈生活所該有的表現,不但在帶領我們的人面前應當注意,就是沒有人在面前,仍要直接向主負責(參西三22~23)。

          (六)人雖不能憑善行來得救,但能用善行來成就神的美意。

          (七)信徒在活出神的救恩時,應當「恐懼戰兢」,如過於自信、輕忽,就無法達成神在他們身上的美意(弗二10)。

          (八)教會竭力保持合一,避免分裂,就是作出我們的救恩。

          (九)只有信徒們都好好的對付屬靈的疾病──自私、自傲、自利──才能使教會在合一上恢復『健康』(「得救」原文字義)。

【腓二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原文直譯﹞「因為神照祂的美意,在你們裏面大能地運作,使你們能夠又立志、又有效地作出來。」

    ﹝原文字義﹞「行事」發動,動力,大能大力;「運行」(原文與『行事』同字)。

﹝文意註解﹞「立志行事」:『立志』指裏面的定意;『行事』指外面的作為。合起來意即照心裏所定意的,在外面把它行出來。

          「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指不但裏面的『立志』,而且外面的『行事』,全都根據於神的『運行』。

﹝話中之光﹞(一)不要怕作不成得救的工夫,因為關鍵是在乎神。

          (二)先有神的「運行」(work in),後有我們的「行事」(work out);我們活出救恩的能力,是在於神在我們心裏的運行。

          (三)神在我們的裏面『用力』,我們順著在外面『用力』,這是何等的省力;但神若不用力,而光是我們自己用力,這是多麼的吃力!

          (四)信徒只管順服神在裏面的運行,因為這個運行是大能大力的,並且神必負我們完全的責任。

          (五)神要人與祂配搭合作,所以一面有神大能的運行,一面也須人的立志行事。

          (六)神不願意我們作一個機械人,自己毫無意願去作,而完全任憑神來推動。

          (七)許多信徒僅僅照神的運行而「立志」,卻單憑自己的力量,而未照神的運行來「行事」,結果難免失敗。

          (八)神的美意就是要我們把所得著的救恩從身上活出來。

【腓二14】「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

    ﹝原文字義﹞「發怨言」嘀咕,鴿子咕咕聲;「爭論」懷疑,爭執。

﹝文意註解﹞「凡所行的」:表示所有的行為。『行』現在進行式,是經常、習慣的,不是只一次的行為。

          「發怨言」:是對神不服,對人不平;一面不順服神的安排,一面不接受別人的對待。

          「起爭論」:指對疑惑不決的事,爭辯不休(羅十四1)。

    ﹝話中之光﹞(一)人所以會發怨言,是因為對現況不滿,表明他還沒有學會順服,也還未作出得救的工夫。

          (二)主在世時,常常受到別人不合理的待遇,但祂卻甘心忍受;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人,也應接受別人不合理的待遇,而不發怨言。

          (三)一個不向後看,只向上、向前看的人,永遠不會發怨言;一個不發怨言的人,是一個對神最有信心的人。

          (四)爭論是堅持己見、不肯接納別人意見的外在表現,是破壞肢體生活的起點,也是最容易叫人跌倒的。

          (五)不是只在一件事上,而是在所有的事上,不發怨言,不起爭論。

【腓二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原文字義﹞「使」生成,變成,改為;「誠實無偽」純一不雜,清白純淨,無害,裏外如一;「彎曲」彎翹,扭彎,不平;「悖謬」顛倒黑白,乖僻,濫用,脫了節;「無瑕疵」無混亂,無攙雜;「明光」發光體,光輝;「照耀」顯現,發出,握緊。

﹝文意註解﹞「無可指摘,誠實無偽」:不是指絕對無罪的完全,而是指全心全意、單純願意遵行神的旨意。『無可指摘』著重在外面的行為,不給人有毀謗的把柄;『誠實無偽』著重在裏面的存心,應當純潔沒有雜質。

          「彎曲」:形容這世界的詭詐,使人難以分辨曲直。

          「悖謬」:形容這世界的謬解真理,叫人不能分別是非,從而違背神意。

          「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兒女具有父親的生命,這裏表明我們的『無瑕疵』是從神的生命來的。

          「好像明光照耀」:是生命的表明(約一4)。

    ﹝話中之光﹞(一)這個世代以『自私的觀點來衡量一切真理』,沒有正直可言,所以是既彎曲且悖謬的。

          (二)這個世代會越過越彎曲,越過越悖謬,所以基督徒活在世上,不但不可隨從世俗,同流合污,反該靠著主恩,作中流砥柱,更進而引導世人回歸真正的真理,這是我們基督徒的職責。

          (三)信徒是世上的光,是要照耀、見證給世人看的;一個屬基督的人,他的生活應該是明亮的。

          (四)信徒的光不是直接發光,而是返照主的榮光(林後三18);只有與主沒有間隔的人,才能發出生命之光。

          (五)信徒的責任是讓世人看見,神才是我們生活中的絕對標準,祂是宇宙間永恆不變的真理。

【腓二16】「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

    ﹝原文字義﹞「生命的道」生命的話;「表明」緊握,持守,發表,呈獻,舉起持之以示人,端酒給客人喝。

    ﹝文意註解﹞「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生命的道』即福音──給人新生命的信息。全句意即『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

          「基督的日子」:指基督再來掌權的日子。

          「空跑」:『跑』指為傳福音而奔波(羅十15)。

          「徒勞」:『勞』指為作主工而勞苦(林前十五58)。

    ﹝話中之光﹞(一)信徒所領受的生命之道,必須藉生活加以表明,使人看見。

          (二)「生命的道」在信徒的裏面運行作工,信徒只要順從它的運行而行事為人,便會將它「表明出來」。

          (三)傳道人最重要的事工,便是在信徒的心裏栽種「生命的道」;並且將來要照各人所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參林前三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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