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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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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21 07:36:2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11-21 07:36 編輯

【賽四十三1】「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呂振中譯〕「但現在呢、雅各阿,那創造你的永恆主、以色列阿,那形成你的主、這麼說:『你不要懼怕,因為我贖回了你;我呼喚你的名召了你;你是我的。」

   〔原文字義〕「雅各」抓腳跟的人;「創造」造作,創造者(分詞作名詞);「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造成」做成、形成,造成者(分詞作名字);「如此」這樣;「說」回答、承諾、吩咐;「害怕,令人畏懼」;「救贖」救贖者(分詞作名詞);「提」稱呼、召、喊叫、召集;「屬」給、往、向、到、歸屬於。

   〔文意註解〕本章論造物主神超越審判的赦罪恩典。這兩章主題內容密切相關(四十二~四十三)。前段(四十二18~25)論以色列犯罪導致公義審判。本段講神賜恩全然墮落的百姓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恩慈憐憫Unconditional grace。

         「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耶和華神直呼雅各以色列的名,要他們專注一件事:忘掉一切,但切莫忘記他們是屬神的。若記得自己是神所造的,屬於神,就不致害怕。神「現在」(原文「但現在」有深意(參話中之光(三))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神呼籲他聽:創造你雅各、造成你以色列的神的話。「創造」、「造成」是指神揀選從亞伯拉罕到得迦南地為業的全過程。以色列的名是神起的;神曾領他們出埃及、救他們過紅海如行乾地(創卅二28;出十五16)。

         「救贖了」、「呼召你」兩個動詞都是完成時,已生效。從十誡和律法就能明白神的救贖和專愛。「提你的名召你」給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給雅各起名以色列,就已完成。且有用頭生作代贖的條例(出卅四20;民三45;十八16),下文更說明了代贖的意義(3~4節)。

      先知以賽亞把神創造與救贖的主題連在一起。以賽亞書講創造比較多,重要目的是帶出救贖的主題:創造人的神也是拯救人的神。在出埃及記摩西用神創造來描述神拯救。本章神用出埃及講完成神的創造。一連三章(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多次用創造Bara相關的三個動詞:(1)創造Bara,第一動詞,只用於神。之前沒有,現在神使之成就,創世之前不存在。無世界,無動物、無人類,地是空虛混沌,神使之存在。(2)塑造,第二動詞用模子模造,像陶匠用泥土造器皿。(3)救贖,第三動詞更多用到,把神創造與救贖連結。

         1節,創造以色列的神,也是拯救以色列的神。

〔話中之光〕(一)舊約講創造在創世記並不多,先知書特別是以賽亞書更多講神創造,為使人認識耶和華神是造物主獨一真神。祂與我們直接關聯,有特殊關係。

         (二)造天地的主,是造以色列的主,是拯救以色列的神。同樣地,這位創造我們的神,也是拯救我們的主。

         (三)「現在」原文「但現在」,以賽亞書用15次,耶利米書12次,其他先知書很少,以西結書1次。這有深意。本段緊跟前段,詳述以色列既沒認識神過去為其所做,也沒回應神的慈愛,而面臨神的極嚴厲的審判。儘管火曾燒着以色列(四十二25),「但現在」神要審判後施恩救他,如此說:你不要害怕!神必行動,使它必不再發生,新秩序必來(2節)。

         (四)「你不要害怕」,因為神揀選你愛你。不必擔心被丟棄,或懷疑自己的歸屬(四十一10,13~14;四十三1,5;四十四1,8)。

【賽四十三2】「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

   〔呂振中譯〕「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蹚過江河,水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燙傷,火燄也不著在你身上。」

   〔原文字義〕「經過」走過、趟過、穿越、漲溢、離開;「與」跟;「江河」河流;「漫」浸泡、沖洗、清洗;「火」火焰;「行」行走;「燒」燃燒;「著」燒著、燒焦。

   〔文意註解〕「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都是描述歸屬於神,有神同在的結果。不是神瞬間賦予人忍耐的品質,或環境發生巨變,而是經歷神同在的平安。先知不着眼於單一歷史處境,必建立主的永愛和應許不變的信念。

         2節,因神同在得蒙保守,經歷水火不怕遭害。

   〔話中之光〕(一)神並沒允許不遇洪水火災,卻應許神親自同在,使人經過水火,可以存活(詩六十六12;彼前一6~7)。

         (二)儘管亞述和巴比倫攻擊征服,可以看成洪水和火,先知教導講論神的同在永遠不變,無論身置何方,基督之愛不能隔絕(羅八31~39)。

         (三)前文,嚴責以色列不信,四圍如火著起燒著他。因他背道不聽訓誨,神的烈怒爭戰猛力傾倒在他身上。 但現在神顧念他,非因他順服,神以主權宣告出於恩典慈愛,要救選民(1節;四十二25)。

【賽四十三3】「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

   〔呂振中譯〕「因為我永恆主是你的神,是以色列之聖者,是拯救你的。我使埃及做你的贖價,使古實和示巴做你的替身。」

   〔原文字義〕「耶和華」神、上帝的名字「雅威」,猶太人尊稱為「上主」;「神」上帝、神明;「聖者」聖的、神聖的(作名詞);「救主」拯救、拯救者(分詞作名詞);「贖價」贖金、賄賂;「古實」黑。

   〔文意註解〕「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我已經使埃及作你的贖價,使古實和西巴代替你」講神有絕對主權以埃及、古實、西巴作神選民以色列的贖價。「西巴」是古實的兒子(創十8),居伊索比亞一帶。這三國代表非洲,後為居魯士繼任者甘比西斯征服埃及26王朝(主前525)。以色列民由居魯士古列幫助重歸故土。本節與下節總體解釋了耶和華神是救主。祂有五個特質:如下:(1)神的聖名是耶和華,祂本性是全能的神;(2)神與民的關係,「我是你的神」。(3)真神的本性是聖潔的神。神的道德屬性:聖潔公義,慈愛信實。唯獨耶和華為聖。以賽亞稱呼耶和華是「以色列的聖者」為本書卷的顯著特色。(4)拯救的能力,能夠救選民脫離危難。(5)歷史證據,救百姓脫離埃及為奴之地。

         3~4節,神的聖名表達全能救主的公義、慈愛、信實。

         3節,全能神的聖名公義聖潔,與選民同在必能拯救。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神是救主。文意註解所提的五個特質,類似於閱讀並理解十誡的前言(出二十2;申五6)。

         (二)以賽亞書前半部(一~卅九)主要指責以色列百姓的罪惡;後半部(四十~六十六)則講這位以色列的神要來拯救以色列,要將祂聖潔的美德分賜給祂的百姓。

【賽四十三4】「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換你的生命。」

   〔呂振中譯〕「你在我眼中被看為至寶,你受尊榮,而我愛你,因此我使沿海地帶〔傳統:人〕代替你,使列國之民替換你的性命。」

   〔原文字義〕「寶」寶貝、珍貴;「尊」尊重的,受尊重、得榮耀,榮耀、加重;「代替」位置、地方,在…之下,代替、因為;「生命」人。

   〔文意註解〕「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替換你的生命」從第一節就看出,神出於五個特質的屬性,定意要救贖自己的百姓。與上節平行,說明神為祂百姓找贖價的原因有三:(1)祂是他們的神,祂屬於他們,彼此相屬;(2)他們在神眼中為寶為尊,份量極重,不惜代價要救贖回來。(3)神的恩典出於神的愛。雖祂深知百姓本相不堪,仍在神眼中為寶為尊,不惜代價拯救(1~4節;四十二18~25)。

         4節,神願付代價,救贖屬於神為寶為尊的人。

   〔話中之光〕(一)神領以色列出埃及,為要歸祂做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二)神從出胎造就祂的義僕,要使雅各歸主,看祂為尊貴,成為祂的力量。神還要使祂做外邦人的光,叫祂施行神的救恩,直到地極(四十九5)。

         (三)在選民的一切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祂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祂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從古時,就常保抱他們,懷揣他們(申七7;六十三9)。

【賽四十三5】「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又從西方招聚你。」

   〔呂振中譯〕「你不要懼怕,因為是我與你同在;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而來,我必從西方招集你。」

   〔原文字義〕「害怕」令人畏懼;「與」跟;「後裔」種子、後代、子孫;「東方」日出的方向;「西方」日落之處;「招聚」聚集。

   〔文意註解〕「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這是與上文一樣的再次重申(1~2節)。神決斷,神「必領」亞伯拉罕的「後裔從東方來,又從西方招聚」他們。

         5~6節,從東方、從西方、 從北方、從南方,分散在各地方的百姓統統都要帶回來,即新的出埃及主題。

         5~7節,為榮耀神自己的名,必從四方領回祂所造作的百姓。

         5節,不要害怕,有神同在,從東方西方招聚他們。

   〔話中之光〕(一)神百姓不必擔心,因為神一直與他們同在。抓住神同在這點,就有盼望。他們雖分散四方,但神無處不在,必再次招聚他們(1~5節)。

         (二)預言以色列民被擄後的歸回。主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耶卅10~11)。

【賽四十三6】「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

   〔呂振中譯〕「我必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要將我的眾兒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女兒從地儘邊領回,」

   〔原文字義〕「說」回答、承諾、吩咐;「拘留」抑制;「眾子」兒子、孫子、後裔、成員;「來」進入、臨到、發生「女兒」女子、孫女、成員、鄉鎮;「地」邦國、疆界;「極」結尾、極處。

   〔文意註解〕「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神將他們稱為「眾子」、「眾女」,顯示神與以色列如父母兒女般至親的關係。「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重申神給摩西的應許:「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申卅3~6)。可從三方面理解這應許:(1)誇張式表達先知心中所想,如主前721以色列和主前586猶大發生百姓局部分散。無論何往,神必使他們歸回。(2)預言後來更大分散,如主後35和70年猶太人分散到全地四方,直到廿世紀才開始歸回。(3)如新約聖經所言,凡像亞伯拉罕信神的人都被看為神兒女。從靈裏說,神已招聚、且繼續招聚他們,直到那日。

         6節,神應許將祂兒女從全地四方帶回來。

   〔話中之光〕(一)這節用詞相當於以賽亞書四處用法(十一11~12;廿七13;四十九12;六十4)。

         (二)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海角,神也必從那裡將兒女,從東西南北各地招聚回來(四十九12,22;六十4,9;六十六20;耶卅10~11;申卅4;詩一百零七3)。

【賽四十三7】「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

   〔呂振中譯〕「就是一切以我名為稱呼的人,我為自己之榮耀所創造、所形成、所製作的。』」

   〔原文字義〕「凡」全部、整個、各;「稱」喊叫、召集、稱呼、求告,稱為……的人(分詞作名詞);「名」名字;「創造」造作、做成、作成。

   〔文意註解〕「凡稱為我名下的人」神的選民。「凡」字,先知用兩個相關子句「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及「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來限定;並且這「凡」字,與之前兩節是同位語。到底何種條件使他們合格被招聚?不在於他們,而在於他們與神的特殊關係:(1)他們按神的聖名被召,屬於神,是神家中成員(申廿八10;耶十四9;十五16;結卅六20)。(2)是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神「所作成、所造作的」。他們的存在,必與神同在,因關乎神的榮耀。

7節,凡稱為神名下的人,是為神的榮耀所造作的。

   〔話中之光〕(一)神的名和屬性表達於神的一切所為:創造、作成、造作,是為神的聖名的榮耀,神的百姓有神的名在他們身上,無論何處何事,仍歸於神(1~7節)。

         (二)以色列、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存在,在於將以色列聖者的榮耀彰顯出來,充滿全地(六3)。

         (三)唯獨以色列的神,能夠拯救耳聾眼瞎的僕人以色列。不但從審判被擄到異地外邦,能使他們歸回並復興他們。而且,因祂是獨一真神創造主,必能拯救。祂能預言新事並成就。除祂以外,並無別神(四十三11~13;結卅六20~25;耶十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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