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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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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0-28 07:19:5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10-28 07:20 編輯

【彼前二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原文直譯〕「對於來到(主面前)的人,祂就是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絕的,卻是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原文字義〕「活」活著,存活;「棄」查驗後棄絕,視為無用的;「揀選」選擇,選上;「寶貴的」珍貴的,值錢的。

    〔文意註解〕「主乃活石」:『活石』表明主的兩大功能:(1)祂是活的,能供給生命(參約三15~16);(2)祂堅定、穩固有如石頭,是神建造的基石(參林前三11~15;弗二20~22)。

          「固然是被人所棄的」:『被人所棄』指被不認識祂的猶太人所棄絕;他們是因視祂為無用、沒有價值,故棄絕祂(參可六3)。

          「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所揀選、所寶貴』乃和『所棄』相對;人因不識其珍貴而捨棄,神卻因看祂為尊貴而選上。

    〔話中之光〕(一)主是活的;雖然曾經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凡活著信祂的人,也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6)。

          (二)主是跟隨我們的靈磐石(林前十4),藉著供應我們活水,使我們得以變化更新,從無用的塵土變成活石(參5節)。

          (三)基督是建造教會的磐石(參太十六18),是神眼中看為寶貴的;然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忽略祂,或是尊祂為大呢?

【彼前二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原文直譯〕「你們也像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的殿宇,進入一班聖潔的祭司體系,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屬靈祭物。」

    〔原文字義〕「建造」豎立,造就,蓋造,造成;「靈」屬靈的,靈性的,屬靈氣的;「聖潔的」聖的,成聖的,聖別的;「祭司」祭司體系,祭司團,祭司的集合體;「奉獻」帶來,呈上,承擔。

    〔文意註解〕「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你們』指一切的基督徒;『來到主面前』此句按原文是放在第四節,指在心靈裏接受主,和祂產生生機的聯合;『也就像活石』指與主有一樣的性質(參4節;彼後一4)。

          「被建造成為靈宮」:『被建造』表明生命改變的首要目的是為神所用;『靈宮』指聖靈所居住的所在,就是主的聖殿(參弗二21~22)。

          「作聖潔的祭司」:『聖潔』在此重在指分別出來歸於神;『祭司』指為著獻祭而被分別出來侍立在神面前的人,此處按原文不是指個別的祭司,而是指集合的祭司。

                在此我們看見新約時代兩個很重要的啟示:(1)新約時代人人都是祭司(參9節;啟一6),獻祭不再是屬於特權階級的事;(2)神所要用於屬靈建造的,不是單獨個人,乃是全體信徒。

          「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藉著耶穌基督』指祂是我們獻祭的本源、憑藉和實質內容;『奉獻神所悅納的』暗示可能有些獻祭並不蒙神悅納(參利十1~2);『靈祭』指非牛羊,乃是屬靈的祭物,包括身體(羅十二1)、頌讚(來十三15)、行善和捐輸(來十三16;腓四18)、福音的果子(羅十五16)、和禱告(啟八3~4)等。

    〔話中之光〕(一)人的本質是塵土所造(參創二7),頂多只能燒作『磚頭』,用以建造反對神的巴別塔(創十一3~9),和神的建造無分無關。

          (二)須是「活石」方能被神用來作建造的材料,因此我們單是得救還不夠,必須被聖靈變化更新,從死的泥土變成活石。

          (三)主說有的信徒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極可能他們只追求字句道理,而忽略了屬靈的實際(參林後三6)。

          (四)救恩的主要目的,不是叫我們能以上天堂,而是將我們建造成為靈宮;可惜許多信徒自私到只顧自己的福利,而不顧神的心意。

          (五)神的建造有幾樣特點:(1)須是活的,不是死的;(2)須是活石,不是死磚;(3)須是屬靈,不是物質;(4)須是集體,不是單獨。

          (六)「建造」表示是將材料聯結在一起,而非僅僅堆聚在一起;聖徒們在真道上生命和愛心的相聯,才是神所要的建造(參弗四3,15~16)。

          (七)基督是我們親近神的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我們若不藉著祂,便不能蒙神悅納。

          (八)神所要的是「靈祭」,因此我們必須先有屬靈的經歷和享受,才能有所獻上。

【彼前二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原文直譯〕「因為經上有記載說:『看哪,我把一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祂的人決不至於羞愧。』」

    〔原文字義〕「因為」所以,原來,為這緣故;「經」作品,聖經,那書;「房角石」基石,首石;「安放」設立,放在;「羞愧」慚愧,羞恥。

    〔文意註解〕「因為經上說」:下面的話引自賽廿八16。

          「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所揀選所寶貴的』指主耶穌基督(參4節);『房角石』相當於今日建築工程上的基石(參弗二20);『安放在錫安』意指將祂顯明於神子民中間,或作設立祂為神旨意的中心。

          「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信靠祂的人』意指以信心接受祂的人,或因信心而將一生寄托於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希伯來文原意是必不着急或焦慮,希臘譯文轉成不羞愧,意指信靠祂的人必高枕無憂,毋需逃難,以致蒙羞。

    〔話中之光〕(一)「房角石」原屬建築工程上最重要的基石,而不是一種裝飾品;可惜許多基督徒把基督當作裝飾品或口號而已,而不是建造人生的根基或指標。

          (二)凡把一生建築在基督身上的人,可以安然經歷任何風波,因為祂永不動搖(參太七24~25)。

          (三)我們不可將任何屬靈偉人、屬靈道理、屬靈作法等取代基督,作為建造教會所不可或缺的「房角石」。任何表面高舉基督,實際卻以人、事、物為中心的教會,結果必然四分五裂,自取羞辱。

【彼前二7】「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原文直譯〕「這樣,在你們信的人,(祂就顯為)寶貴,但在不信的(人),是『建造的人所棄的那塊,卻成了房角的首石(或基石)』」:

    〔原文字義〕「信」信靠,信服,交託;「寶貴」尊貴,貴重(名詞);「不信」不相信,失信;「匠人」(和5節的「建造」同字);「房角」轉角處,角落;「頭塊石頭」元首,頭。

    〔文意註解〕「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所以』承接上文,表示主值得信靠;『祂…就為寶貴』指祂寶貴與否,因人而異;『在你們信的人』指信心是我們的靈眼,能看出神所要我們看見的。

          「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在那不信的人』指沒有屬靈眼光的人;『有話說』下面的話引自詩一百十八22。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匠人』指猶太人的政教首領;『所棄的石頭』指被他們棄絕並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已作了』指基督在復活裏已經被神高舉(參徒四10~11;五30~31);『房角的頭塊石頭』指建造教會的根基和連絡全體的基石。

    〔話中之光〕(一)信心能叫我們看見並經歷基督的寶貴;我們越有信心,就越以基督為至寶。

          (二)基督是教會「房角的頭塊石頭」,各族、各方、各民都因祂聯結在一起,一同建造在祂上面。

          (三)基督徒凡事都要遵祂而行,以祂的心意為心意,以祂自己為準繩和依歸。

          (四)神的心意不僅要藉著耶穌基督拯救我們,並且要藉著祂建造我們;救恩的目的是為著建造,我們不能只寶貴救恩而不寶貴建造。

          (五)許多時候,事奉神的人對屬靈事物的看法,竟與神的看法南轅北轍,神所寶貴的,人們竟然撇棄不用;相反地,神所棄絕的,人們卻視如珍寶。

【彼前二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然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譯: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原文直譯〕「並且是『一塊絆腳的石頭,和一塊(使人)跌倒的磐石』。他們不順從,就在話上跌倒;他們所以如此,乃是被預定的。」

    〔原文字義〕「絆腳的」絆跌物,礙腳物;「跌人」撞跌,網羅,能移動的機關;「盤石」岩石,巖石;「不順從」不信服,悖逆;「道理」話,言語;「絆跌」撞著,跌在;「預定」安放,設立。

    〔文意註解〕「又說」:下面的話引自賽八14~15。

          「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絆腳的石頭』原文意指散放在路上會碰到行人的腳使其絆倒的石頭或東西;『跌人的磐石』原文意指高出地面會使行人撞跌在它上面的大塊石頭。

          「他們既然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不順從』指不信(參7節);『道理上』原文是在這話上,也就是6~8節所引的話;『絆跌』意指不能在正路上奔行。

          「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預定的』並不是指神預定有些人不會相信主,他們注定會絆跌;乃是指凡是不順從真道,不肯相信並接受基督的人,他們必然的結局乃是因祂而絆跌。

    〔話中之光〕(一)人對基督只有兩種選擇:信靠祂,以祂為寶貴(參6~7節),或棄絕祂,因祂而絆跌(參本節)。

          (二)信靠基督就是順從神的話;不順從神的話就是不信靠基督。

          (三)我們的信心乃從神的話而來(參羅十14,17),所以我們應當常讀聖經,多聽主話;然而我們若聽見了祂的話,卻硬著心不肯順從,便會惹神發怒(參來三8),以致跌倒(參來四11)。

          (四)我們若對聖經持著某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就無法接受神向著我們的新啟示,以至於「在道理上絆跌」;因此,我們每一次來到神的話跟前,要先倒空一切,尋求神賜給新的亮光。

          (五)有其「因」必有其「果」,這是神所「預定」的自然律;所以每當我們看見「壞果」時,就要在神面前求問究竟那個「壞因」是甚麼(參太七16~18;十二33)。

【彼前二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原文直譯〕「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體系,是聖潔的國度,是神(或特作神)產業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了你們出黑暗而進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眾美德。」

    〔原文字義〕「族類」家族,親屬,國人;「有君尊的」帝王的,皇家的;「屬」在…裏面,進入;「宣揚」說出,宣告,報信;「召」召喚,稱呼,邀請;「奇妙」希奇,驚奇;「美德」好行為,德行。

    〔文意註解〕「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惟有你們』這個子句在原文相當著重,表示我們基督徒是一群特別的人物,和前面那些不信和不順從的人(參7~8節)完全兩樣;『被揀選』表示揀選者(神)對祂所揀選的人存有特殊的目的和用意;『族類』表示這一班人在生命和生活習性上與世人迥別,自成一族。

          「是有君尊的祭司」:『有君尊』表明身分和職任的尊貴,有如皇家貴族,因為我們所服事的是萬王之王(參提前六15),將來也要與祂一同作王(參提後二12);『祭司』原文與5節相同,乃指祭司團或祭司體系。新約時代,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且一同事奉神。

          「是聖潔的國度」:『聖潔』原文也與5節相同,重在指分別出來歸神為聖(參林後六17);『國度』指掌權的範圍,此國度相當於神的國,亦即神掌權的範圍(參太六10)。

          「是屬神的子民」:『屬』字強調所有權;『屬神』表示神擁有我們,視我們為祂的產業;『子民』有兩面的意思:(1)我們既是屬於神的,所以也順服祂;(2)神不僅治理我們,並且保護、養育我們。

          「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要叫你們』指明救恩的目的;『宣揚…美德』指明信徒的職責;『宣揚』包括口傳和身傳(後者即行事為人,參腓一27);『美德』指神的性情(參彼後一3~4)顯明於人前;『那召你們…者』就是神自己;『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喻指我們從不信、敗壞而進到因信蒙恩的光景(參徒廿六18),前者指得救以前在黑暗的權勢底下(西一13),活在罪惡、暗昧、無知、死亡之中(參弗二1~2;四18),後者指得救以後成為光明的子女,結光明的果子(參弗五8~9)。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乃是一班奇特的人,被神揀選出來歸於祂自己,為神而活,在世上為神作見證。

          (二)信徒在神面前擁有「君尊」的地位,說話、行事必須合乎聖徒的體統(弗五3),維護自己的尊嚴,才不致羞辱主名。

          (三)我們是「君尊的祭司」;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特權直接到神面前;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向神獻上他的事奉、敬拜及他的一切所有。

          (四)「祭司」的拉丁文含有「築橋者」的意思;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在神與人之間作橋樑,將神顯揚給人,將人帶到神面前。

          (五)「祭司」的主要職責是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參5節),我們必須每天致力在神面前有屬靈的經營,才能有所獻上。

          (六)基督徒最佳祭物,乃是我們的心和我們自己(參羅十二1);神最渴慕的,乃是我們心底裏對祂的愛,及我們生命中對祂的事奉。

          (七)基督徒是「屬神」所有的,祂不但創造了我們,又用祂愛子的血買了我們,所以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也不再能為自己而活(林前六19~20;羅十四7~8)。

          (八)我們既是「屬神的子民」,便須絕對服在神的權下,遵祂的旨意而行,所以要凡事尋求明白神的旨意,並且照著去作。

          (九)一方面我們是神的產業,另一方面神也是我們的產業;一方面神在我們身上有所經營(參弗二10),另一方面我們也當配合神的工作,在神裏面有所經營,努力作成得救的工夫(參腓二13)。

          (十)黑暗乃是因離開了主,跟從主就必得著光(參約八12);信徒若要作世上的光,便須與主同活,因為祂就是光。

          (十一)黑暗是屬於死亡的範疇,光是屬於生命的範疇;基督徒既已出死入生(參約壹三14),便不可有「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光景(參啟三1)。

          (十二)基督徒的生活言行,必須宣揚神的美德,也就是彰顯神的生命和性情,並見證神在基督裏所成功的救恩。

【彼前二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原文直譯〕「你們從前不是子民,如今卻是神的子民;從前沒有蒙憐恤,如今卻蒙了憐恤。」

    〔原文字義〕「從前」那時,以前,向來;「憐恤」可憐,憐憫。

    〔文意註解〕「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此句引自何一9~10;二23。『從前』指未信主以前;『現在』指已信主之後;『子民』指我們與神的關係、身分和地位。全句意指我們在神面前的身分和地位已經有了改變,今是昨非了。

          「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未曾蒙』指無分無關;『卻蒙了』指親身經歷、享受了;『憐恤』即憐憫,它比愛更容易臨及不夠資格被愛的人,所以憐憫是在愛以先。我們的光景夠不上得著神的愛,所以在蒙神的愛之前,須先蒙神憐憫(參何二23;羅九25)。

    〔話中之光〕(一)基督教信仰的特點乃在於不諱言自己原本算不得甚麼,卻得到神的抬舉;自己原本敗壞不堪,卻蒙了神的憐恤。

          (二)基督徒乃是從平凡中被呼召出來,成為不平凡的人;基督徒的不平凡處,乃在於我們具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參彼後一3~4),並且我們都負有宣揚神美德的使命(參9節)。

          (三)「子民」含有一種團契的觀念;基督徒是一群人從世界裏被神呼召出來,聚集在一起為著神的心意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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