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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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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0-21 07:03: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10-21 07:04 編輯

【約一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原文字義﹞「太初」起初,開端;「道」話,言語(用於表達思想、觀念、智慧);「同在」陪伴,向著,在...面前,面對面。

    ﹝文意註解﹞「太初有道」:『太初』與『起初』(創一1)原文同字,但兩處的意義卻不同;『起初』是指神創造的開始,亦即時間的起頭;『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存在──自有永有。

                『有』字乃過去未完成時式,表示連續、不受時間限制的存在;換言之,『道』之存在將會持續下去,並沒有停止其存在的一天。

                『道』(logos)指『話』或『言語』,但與平常應時的『話』(rhema)有別,這裏的『道』指『常時存在的話』。言為心聲;言語乃是一個人心思意念的表達。這裏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

                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祂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是祂將神表明出來(參18節)。

          「道與神同在」:這句話至少有下列四個意思:(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2)表明『道』與『神』處於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後之別;(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耶穌基督與父神同時存在,是與神同等的(腓二6),並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道就是神」:本句表明道與神二者原為一;並非道是道,神是神,彼此分開。這裏暗示神的身位乃是複數卻又是一。

                『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後來才逐漸變成的。

                注意,本節的『神』字原文無冠詞,表示所強調的是這名詞的屬性;『道』自己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而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道』乃是三一神的一部分。

                耶穌基督與父神原為一(參十30),祂就是神。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要明白一件事物,必須追溯到最起初的情形。

          (二)話語是一個人的顯露與表明。一個人若保持緘默,他就顯得神秘。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將奧秘的神表明、彰顯出來了。

          (三)從前神是神,人是人,彼此無關;但如今基督來了,乃是神的話來了;當話一臨到,神也就臨到人。

【約一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背景註解﹞在第一世紀末葉,盛行一種異端,他們認為:耶穌基督原來是一個平常的人,並不是神,乃是在某一個時點才成為神。

    ﹝文意註解﹞「這道」:或『這一位』,是暗示並強調前面第一節的整個『道』的界定。

          本節不僅是第一節的重複,並且也是一個確認:指出耶穌基督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是神,並不是突然由人變成神的。

    ﹝話中之光﹞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恆的,絕對的。從亙古到永遠,祂就與神同在,祂也是神。難怪在《約翰福音》裏沒有提到耶穌的家譜,因為祂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

【約一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原文字義﹞「萬物」萬有,諸世界;「造」變成;「被造」開始存在。

    ﹝文意註解﹞「萬物是藉著祂造的」:按原文意指『萬物是透過祂而成為存在』;含示是祂『使無變為有』(羅四17)。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意指祂所創造的被造之物,本來都是美好的,每一樣都是正面且肯定的。今天許多污穢、醜惡的情形,乃是墮落之後受罪惡敗壞的結果。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不但不是被造物,反而是神創造萬物的憑藉(參西一16~17;來一2);離開了祂,便沒有萬物。

    ﹝話中之光﹞(一)受造之物是藉話而有的,離了祂沒有一樣會有;也就是說,離了祂沒有一樣事物能夠存在。

          (二)在神的創造裏面,並沒有勞力,只有神的話。神說要有甚麼,就有甚麼(參創一章)。在新造的裏面,並不需要勞力工作;當神的話──基督──臨到人的身上,舊造就變成了新造,原來所沒有的變為有了。

          (三)我們所信的,是那『稱無為有』的神(羅四17原文);我們只要在信心裏領受神的話,雖然本來一無所有,貧窮、軟弱,就要變得樣樣都有,富足、剛強了。

          (四)在提到『生命』(參4節)之前,先在這裏提到創造;這說明了創造是為著生命,因為生命必須先有容器,然後才能接受生命。神創造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裏面有靈的人(參亞十二1)是為著裝神的生命。

          (五)庫爾曼(Cullmann)說:神第一步向人啟示的,就是祂的創造。

【約一4】「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文意註解﹞「生命在祂裏頭」:這裏的『生命』,不是指人原有的生命,而是指神的生命,就是《創世記》二章裏『生命樹』所表徵的神生命(參創二9)。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神的生命在人的裏面會給人感覺,叫人認識屬神的道路。這就是生命的發光照亮。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參詩卅六9)。

    ﹝話中之光﹞(一)生命是在祂(話)的裏頭;生命是話的內容,話是生命的彰顯。我們只有在神的彰顯裏,才能領略到生命。

          (二)生命是在祂裏頭──祂就是生命(參十一25;十四6),所以祂來了,就是要叫人得生命(參十10)。

          (三)主耶穌雖然創造了萬物(參3節),但是神的生命卻存在祂自己的裏頭,並沒有造到萬物裏面去。然而對我們這些接受主作救主的人,祂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頭。阿利路亞!我們有一個萬物所沒有的宇宙至寶──神永遠的生命。

          (四)人受造的生命並不是真正的生命;真正的生命乃是神聖的生命,也就是基督自己。在我們未接受基督以前,我們所有的生命充其量不過是短暫的生命。就某方面的意義說,我們在得救以前是沒有生命的。

          (五)在基督裏的生命,是永遠、不變、恆久的。所有的人都需要這個神聖非受造的生命,就是在基督裏的生命。這生命是為著人,人也是這生命的接受器。

          (六)神的生命一進到我們裏面,就成為「人的光」。我們就在這一個光中,一面看見主耶穌是何等榮耀、尊貴、偉大、豐富;一面也看見自己是何等污穢、卑賤、渺小、貧窮。

          (七)神是那使無變為有、叫死人復活的神(羅四17);祂的兩大工作:(1)創造之工(3節);(2)生命之工;這兩樣工作都是在於基督,也都是藉著基督。哦,在基督之外,神再無任何工作了!

          (八)光是從生命發出來的。必須先有生命,然後才會有光;沒有生命,就沒有光。我們若要追求光,便須得著生命並被生命所充滿。

          (九)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祂就帶著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的裏面;我們的裏面也就立刻感覺到光照,這就是生命的光在裏面發光照亮我們。

          (十)神作工的原則,總是先有光(參創一3);基督作人的生命,也是先作「人的光」。

          (十一)為著舊造,需要天然的光(參創一3~5,14~18);為著新造,需要生命的光。我們必須有光,才能看見神的作為。

          (十二)沒有生命和光,一切都是虛無、混沌;沒有基督的人生,乃是虛空、黑暗、死沉的人生。

【約一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原文字義﹞「接受」抓住,擒拿,把握,克服,勝過,理解。

    ﹝文意註解﹞「光照在黑暗裏」:『照』字有『光不斷地照亮』的意思。光照在黑暗裏的目的,是要顯出人在黑暗中邪惡醜陋的光景。

          「黑暗卻不接受光」:『黑暗』是『光』的反面,光既是指基督,則黑暗應是指反對基督的權勢,並在其權勢之下的人和體制。

                『接受』(comprehend),可以指用心思去掌握,也可以指用武力去制服;本句可能含有此兩面的意思,表示黑暗既未能理解光,也未能勝過光。

          本節經文可說是《約翰福音》的提綱挈領;本書中後面的發展,都在說明光(耶穌基督)與黑暗(世界的王)之間的鬥爭。

    ﹝靈意註解﹞光象徵良善、生命、喜樂、拯救;黑暗象徵邪惡、死亡、憂愁、沉淪。

    ﹝話中之光﹞(一)當生命的光照在我們裏面,黑暗就不能勝過它;相反地,光卻能驅散黑暗。

          (二)雖然光具有驅散黑暗的能力,但是光有可能被拒絕(「不接受」);我們若是陷在黑暗中,正表明我們自己對光的態度有問題。

          (三)我們若想得著光照,就必須:(1)不可靈裏沉睡,而要活在生命中(參弗五14);(2)心轉向主,帕子才能除去(參林後三16~18)。

【約一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原文字義﹞「差來」差遣,執行使命,作其全權代表。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指出現在歷史舞臺上的一個人。

          「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差』字含有『使者受差遣,負特別使命』之意。

          「名叫約翰」:本書從不提及使徒約翰的名字,因此不像其他三卷福音書,須加『施洗』以示分別,而單單稱呼約翰即知是指『施洗約翰』。

【約一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原文字義﹞「見證」證明,作證;「這人」這一位。

    ﹝文意註解﹞「叫眾人因他可以信」:『因他』指『因約翰的緣故』;約翰是最先向人指出主耶穌就是那光的見證人,所以就廣義而言,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經過施洗約翰的指引才相信主耶穌。

    ﹝話中之光﹞(一)凡『從神那裏差來的』(6節),必定「為光作見證」,也只是「為光作見證」。這說出:

                1.在神只有一個獨一的見證,就是祂的兒子基督。

                2.是否真實出於神,就看是否專一為基督作見證。

          (二)施洗約翰並不叫人注意他自己,而是指示人歸向及留意基督;主忠心的僕人,總是引導人注目基督。

【約一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文意註解﹞約翰只是點著的明燈(參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參九5),他自己並不是那光。

    ﹝話中之光﹞(一)正如為光作見證的約翰,被當時一些人誤以為他就是那光;今天也有同樣的危機,主的見證人會被人誤以為是基督。

          (二)傳道人固然配得著信徒的尊敬(參提前五17),但要小心守住自己的地位,以免重蹈撒但的覆轍──高抬自己,要與神同等。

【約一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原文直譯﹞「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來到世界的人。」或譯:「這普照世人的真光來到世界。」

    ﹝原文字義﹞「真」真正的(與『假冒的』相對);「照亮」照耀,啟示,指引;「世上」世界(kosmos)。

    ﹝文意註解﹞「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世上』在原文與『世界』(參10節)同一詞,『世界』原意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但約翰常用這詞來指離開神而在魔鬼權勢下生活的世人(參七7;十五18~19;十七14)。『照亮一切的人』是普照的意思,光照好人,也照歹人(參太五45)。

    ﹝話中之光﹞(一)可見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別。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會裏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會有假基督、假道(異端)、假先知。所以信徒應當慎思明辨。

          (二)光雖然普照全人類,但有的人受益,有的人則未受益,乃因各人對光的反應不同(參八12)。

【約一10】「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

    ﹝原文字義﹞「認識」知道(不僅是理性的知識,且是處在正確的關係之中)。

    ﹝文意註解﹞「世界卻不認識祂」:『世界』在約翰的著作中具有獨特的意思,指混亂、墮落的世界;『不認識』乃是不能分辨,蒙昧無知;人的心眼因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所以不能認識基督(參林後四4)。

    ﹝話中之光﹞(一)世人對真神似知不知,他們對神的認識只在暗中摸索,只靠想像猜測,缺乏絕對的把握,才會錯認假神為真神(參徒十七22~24;羅一21~25)。

          (二)基督徒理應認識基督,但許多信徒對主的認識相當浮淺。

【約一11】「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原文字義﹞「自己的人」某人自己的,屬於某人的,個人的。

    ﹝文意註解﹞「自己的地方」:原文是中性詞,含有『自己的家』之意,廣義泛指全世界,狹義特指猶太地方(巴勒斯坦)。

          「自己的人」:原文是雄性詞,廣義泛指全體世人,狹義特指猶太人(神的選民)。

    ﹝話中之光﹞(一)按理,基督教是基督「自己的地方」,基督徒也是祂「自己的人」;但許多『組織的基督教』和『掛名的基督徒』,並「不接待」基督。何等可悲!

          (二)主耶穌降生時被放在馬槽裏,乃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參路二7);今天在我們信徒的心房裏,是否有「接待」祂的地方呢?

          (三)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世人棄絕主,叫祂無處安身,但我們信徒理應歡迎接待祂,讓祂安家在我們的心裏(參弗三17)。

【約一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原文字義﹞「賜」給;「權柄」權利;「作」成為。

    ﹝文意註解﹞「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信』字指『信入』;本節表示相信意即接受。『名』代表整個人(參摩五8,27;賽四十八9;詩一百十三1;約十五21;十七26;徒四12),所以『信祂名』意指接受耶穌基督。

          「祂就賜他們權柄」:『權柄』在此指特別的恩典;含有確據、可倚託、靠得住之意。

          「作神的兒女」: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人並非生來就是神的兒女,惟有藉著接待基督,才能獲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

【約一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原文字義﹞「從」出於;「血氣」血(複數);「生」生育,出生(被動語態);「情慾」肉體的意志。

    ﹝文意註解﹞「從血氣生的」:『血氣』指人血肉的身體(參三6)。

          「從情慾生的」:『情慾』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敗壞的意志。

          「從人意生的」:『人意』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善良的意志;也有解經家認為『人意』是指從人來的幫助(加一11~12)。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命,全然是屬靈的,與人的血肉和天然生命絕對無關。

          (二)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聰明或才幹,來臻於光明至善的境界。

          (三)「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四)「不是從情慾生的」: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意志;我們得救時雖然需要決志,但沒有悔改相信的決志,仍然不能叫我們得救。

          (五)「不是從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傳道人的幫助;雖然我們得以聽到福音,乃是別人的一種幫助,但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仍不能使我們真實得救。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原文直譯﹞「話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原文字義﹞「住」支搭帳棚,居住;「真理」實際,誠實;「見」觀看,看見,注視;「榮光」榮耀,值得尊敬和頌揚之物。

    ﹝背景註解﹞當時智慧派學說(Gnostics)認為: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聖潔的神根本不可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據智慧派的學說,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參約壹四2)。

    ﹝文意註解﹞「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裏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肉身』的原文與『肉體』同一個字,惟聖經裏的『肉體』含有墮落和罪惡的意思(參羅七18),故此處仍以翻作『肉身』為佳。基督成為肉身,僅有罪身的形狀(參羅八3),而沒有罪的性情(參林後五21)。

          「住在我們中間」:『住』字原文作『支搭帳幕』;基督作為神的帳幕,是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祂無論到那裏,神也就到那裏。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恩典』特指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真理』特指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實際體驗和經歷。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所以我們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人在基督裏所能享受和經歷的神,乃是豐豐滿滿、綽綽有餘的。人若未能豐滿地享受並經歷神,問題乃在於我們這一邊,並不在於基督。

                在《約翰福音》書中,『恩典』是以『愛』的方式出現,特別表現在主耶穌的行動裏;『真理』則於主耶穌的話語裏特別明顯。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這是指基督在山上變化形像(參太十七1~2,5;路九32;彼後一16~18)。『榮光』是用於描述神的臨在(參出廿四16;四十34~35)。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父獨生子』原文尚有para一字未能翻譯出來,該字的意思是『從』和『在旁』。故『父獨生子』有二意:(1)這位獨生子是從父而來;(2)祂仍舊與父同在。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來到人間與我們同住,把恩典和真理充充滿滿的帶給我們。我們不需要再另求別的恩典和真理,因為主自己就是恩典和真理,並且是充充滿滿的賜給我們。

          (二)基督──父獨生子──的描述:(1)所是──「道成肉身」;(2)內容──「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3)彰顯──「榮耀」。

          (三)基督並不是藉著道理教訓將神顯明給我們;基督乃是藉著祂自己作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一切,叫我們領略到神的豐滿。

          (四)神不是一位教訓、道理、規條、律法或恩賜的神;神乃是一位可以享受的神;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享受。

          (五)恩典不是物質事物的賜給,也不單是屬靈事物的賜給,恩典乃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所以我們越多享受基督,就越多經歷恩典。

          (六)恩典不是別的,恩典乃是基督自己;基督乃是至寶,基督之外的萬事,都不過是糞土(腓三8)。

          (七)基督就是真理(參十四6),我們得著了祂,也就得著了真理;基督以外的萬事都是虛空(傳一2),惟有基督才是實際(真理)、才是實在。

          (八)人若感覺虛空,問題必是他的裏面沒有被基督充滿;充滿基督的人生,乃是最充實、最實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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