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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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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8-28 07:06: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8-28 07:07 編輯

【伯一13】「有一天,約伯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本節至22節記約伯受的首次考驗,撒但以無情的手段奪去了約伯的財產和家人,災禍接踵臨門,每次都留下一個僕人來向約但報告凶訊。

    撒但趁約伯家宴之際,從原野的牲畜到屋中的人,片草不留,全予毀滅,人的品格遇此猝然而至的災禍,沒有能不露本相的。撒但不予約伯一點思考或裝假的機會。――《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場景再次轉換到約伯身上。在連續的一瞬間,四個使者帶著消息而來,以致快樂的世界迅即傾圮。既然,他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裏赴筵,這很可能是一週之循環的開始。德里慈(F. Delitzsch)適切地注意到(I, p.60)這一定是約伯獻祭以確保神的恩寵的那一天。恰恰是在他剛剛更新與他的主之和好時,這類的消息就抵達,再沒有比這更令他茫然若失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有一天。見第6節註解,並參伯2:1。三段文字均用“有一天”引出,提供了三個連續事件的背景。第一和第三次地點不明,也許在天上(見第6節注釋)。現在說的第二件是在地上。一開始是約伯的兒女按常規舉行宴會,這次是在長兄家裡。孩子們過著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約伯的生活是安靜的。──《SDA聖經注釋》


【伯一13~19】在短短的一天之內,各樣災難就接踵而至向約伯襲來,約伯並沒有把這些災難視為偶然,而是承認它是神允許才發生的。希伯來人的神觀就是否認偶然,相信神的護理介入到世界的大小事中,這與約伯的神觀相一致。在古代近東地區,牛、驢、羊、駱駝等牲畜都是非常重要的必需品。因此,全然失去它們意味著生存面臨著威脅。 ――《聖經精讀本》

         撒但工作勤奮,是個出色的破壞者。牠得到神的允許後,一天之內,就從四個方向交替帶來兩次天災和兩次人禍(13~19節),使約伯的完美世界頃刻崩潰。每個噩耗接踵而來,都在約伯的心中加增了重重的一擊:牲畜(14~15節)、羊群(16節)、駱駝(17節)和兒女(18~19節),約伯「一切所有的」(11節)全都被毀了。更「完美」的是,撒但還留下了約伯的妻子,繼續給約伯雪上加霜(二9)。──《聖經綜合解讀》

【伯一13~19神為何要使敬虔的約伯受苦?】

答:1 神以約伯那樣「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的美好見證,讓撒但察看,為要得著無比的榮耀。然古往來今,撒但對於愛神的兒女不肯甘心。總要行出嫉妒,譭謗,譏誚,控告,蓄意破壞之能事。來使他們遠離真神,後退失敗,而跌倒才算甘休。神已深知撒但一貫的伎倆,肆意攻擊約伯,千方百計使他家破人亡,多受苦難,悲不自勝。但神有權柄限制撒但,只要存留約伯的性命,祂為要證實約伯的忠誠信仰生活。一時容許撒但的攻擊,使約伯能夠忍耐到底,信心超於堅固不拔的地步,讓撒但羞愧後退,為神的名得勝。(伯一1,8,13,一二11;雅一2,3;林前十13;約十六33;林前十五57;約壹五18)。

2 約伯的受苦,從撒但的觀點看,乃是試探,從神的旨意言,乃是出於試煉。約伯經過神的試驗,不以失去他的財產,家庭,健康的一切為念。仍然持守他的純正,並不以口犯罪,離棄神。他曾大聲說,「祂雖殺我,我仍要信靠祂,」(伯十三15直譯)。其至死向神的信心,該是何等寶貴。當他受到友人斥責,自以為義,頗受苦楚冤屈之時,而聽到神在旋風中回答聲音以後,複以自卑悔改的態度見神。認識自己,為罪自責,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因此神使約伯從苦境中轉回,所賜之福較昔為倍。由此可知他的受苦問題得以明白,不是神的任意刑罰。乃是于他受苦有益,對神認識更深,仰望更切。而致苦盡甘來,在他的生命中結出了成熟的果子,實為後世信徒之良范.(伯一22;二3;十一3,4;廿七5,6;卅二1,2;卅三—卅七;卅八1;四十3,4;四二1—6;雅一2—4,12;來二18;彼後二9;詩四二11;一一九7;約十五2;來十二10,12)。——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伯一13~22】約伯在一連串的打擊中仍對神信靠不移,顯示撒但第一回合的考驗失敗了。――《串珠聖經註釋》

         當我們遭遇苦難的時候,心中總是會問:「我做錯了什麼,竟然要遭此報應?」但是,約伯的財產和兒女在一日之內全部喪失,卻是「伏在地上下拜」(20節),在極度的悲哀中稱頌神。他之所以稱頌神, 並不是因為神所賜「一切所有的」(11節),而是單單因為「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21節)。約伯的敬虔與利益完全無關,因果律在他身上似乎不起作用(11節)。──《聖經綜合解讀》

         ●此段用兩次天災、兩次人禍,穿插著構成對約伯財產與兒女的掠奪。──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一14】「有報信的來見約伯說:“牛正耕地,驢在旁邊吃草,」

         巴勒斯坦人在初冬耕種。――《串珠聖經註釋》

這四個災禍,每一個都用相同的格式來形容,就像是民間故事一樣。最大的災禍是沒有一個倖存的人(出十四28)。在敘事詩的傳統中,需要一個逃難的人──稱為「那逃脫的人」(參創十四13;結廿四26)──來傳達訊息。每一個新的報告都像是在約伯心中加上重重一擊一樣。田裏的牲畜(13~15節)、羊浛(16節)、駱駝(17節),最後則是他的兒女們(18~19節),這一切全都失去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說明這一天不是節日。――《SDA聖經註釋》

【伯一14~19】撒但利用大自然和異族來襲擊約伯一家。――《串珠聖經註釋》

【伯一15】「示巴人忽然闖來,把牲畜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示巴人”。住在烏斯和南部的遊牧貝度因人(bedouins)。――《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示巴人”:示巴在耶路撒冷南1500公里,位於今阿拉伯大沙漠之南,其女王當年曾親訪所羅門王(王上十1~10)。示巴人以善經商聞名。此處所指當為示巴人更古的祖先(參創十7;二十五3),屬阿拉伯遊牧民族,以殘酷、劫掠著稱。

    約伯所受第一災乃人為的災,接上來的為天災。――《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示巴人」:屬亞拉伯人。――《串珠聖經註釋》

         示巴人: 是以殘忍與掠奪而臭名昭著的阿拉伯人,指生活在烏斯與其南部的遊牧民族(王上10:1;賽60:6),其地據推測是今日的葉門。 ――《聖經精讀本》

示巴人在聖經中位在二或三個地方。最為人所熟知的,是在南亞拉伯的示巴王國,因著訪問所羅門的那位女王而聞名100,這些人是以貿易商而知名,不是強盜,至少不會從家鄉千里迢迢到此當強盜。在有些經文中,示巴與底但(Dedan)有關,已與以色列近得多了,但這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他們的旅行商隊從那條路而來;如果約伯的家位在北方的外約但(見一1的註釋),這甚至距離示巴人的巢穴太遠了。擄掠而來的牛驢不可能被帶到遙遠的沙漠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示巴人」(15節)來自南方,可能居住在阿拉伯半島南部的葉門。──《聖經綜合解讀》

         ●「示巴人」:居住在阿拉伯西南部。──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示巴人。可能是古實(創10:7)的後裔,或是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的後裔(創25:3)。示巴人經確定生活在阿拉伯的不同地區。所以不能以示巴人的位置來確定烏斯(見第1節注釋)的位置。──《SDA聖經注釋》

【伯15 示巴人聖經中一共有三種名叫示巴人的人。一種人來自示巴。示巴就是現代的葉門,在這時代已經極度都市化,其文明已經達到十分複雜的程度(王上十)。現存很多碑文都是來自這地區的示巴人。此外,衣索匹亞亦有示巴人(賽四十三3;和合本:「西巴」)。約伯記六19將示巴人等同於阿拉伯半島北部的提瑪。這大概就是主前八世紀末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和撒珥根二世的亞述碑文中提到的示巴。約伯記第一章提到的,大概就是這種示巴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5~17】示巴人來自阿拉伯西南方,而迦勒底人來自波斯灣北部地方。――《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15~17  示巴人、迦勒底人都很熟啊,他們是……】示巴人來自阿拉伯西南方,而迦勒底人來自波斯灣北部地區。――《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16】「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將群羊和僕人都燒滅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也許是閃電。――《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天上降下火來”:此火指閃電,極不尋常,因擊殺羊群七千隻和看守的人。――《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火」:指閃電;這次雷殛極其厲害,有七千隻羊和一些僕人都死了。――《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火”為形容雷電的修辭短語(參王上18:38;王下1:10~14)。在這裡,這非比尋常的雷電擊殺了七千隻羊。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神……火: 似乎是“閃電”或“火與硫磺陣雨”。這火並不是自然現象,而是撒但欲加害於神子民之邪惡的破壞性行為。 ――《聖經精讀本》

「神火」(呂譯;參思高),通常用以指閃電(王上十八38;王下一10~14;伯二十26),除非是火山爆發(創十九24)。要燒滅為數達七千的羊群,必須是件非比尋常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火」(16節)來自西方,可能是地中海橫掃過來的風暴所引起的閃電。──《聖經綜合解讀》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指的應該是「閃電」。──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很多注釋者認為本節的火是閃電。但不必作這樣的假定。毀滅的方式無論怎樣,古人都認為來自神。人們不理解這種在今天十分顯著的善惡之爭事件,把仇敵的作為歸因於神。即使撒但的詭計已經暴露,人們仍把神所許可的行為,歸在神身上。――《SDA聖經註釋》

【伯16從天上降火本節將閃電形容為「神的火」。在列王紀上十八38,耶和華與巴力的競爭中,閃電也被形容為「耶和華降下火來」(又見:王下一12;伯二十26;民十一1~3,十六35,二十六10)。風暴之神的肖像通常都是手執霹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6  天上真的降下火來了麼?還是……】“神的火”為形容雷電的修辭短語(參王上18:38;王下一10~14)。在這裡,這非比尋常的雷電擊殺了七千隻羊。――《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一17】「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迦勒底人分作三隊,忽然闖來,把駱駝擄去,並用刀殺了僕人;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迦勒底人”。在另一個地帶過遊牧生活的掠奪者,不要與後期的迦勒底人混淆,後者住在(並且有一段時期統治了)巴比倫帝國(主前七至六世紀)。――《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迦勒底人”:在舊約後期;指在伯拉大河流域的巴比倫人,尼布甲尼撒所建新巴比倫帝國的統治者來自此族。本書所記的事發生甚早,指的當為定居米所波大米南部的早期遊牧民族迦勒底人。

    闖來搶劫約伯家財的南有示巴人,北有迦勒底人,都是兇悍的野蠻民族。――《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迦勒底人」:或許是來自北部的一群遊牧民族(示巴人卻來自南方)。――《串珠聖經註釋》

迦勒底人據悉是於主前第九世紀居住在底格裡斯河(譯註:聖經上譯作伯拉大河)附近。他們是屬亞蘭族的,要解釋他們在南方的外約但劫掠,就跟解釋示巴人在北方的外約但一樣困難。如果約伯是住在加利利東方的話,就在這兩種人可及的範圍之內。

「三隊」雖然分作三隊攻擊的戰略在聖經中用過幾次,情況卻相當不同。如果基甸的戰術是類似的話(士七16),目的一定是要把牲畜驅趕往同一個方向。——《丁道爾聖經注釋》

         「迦勒底人」(17節)來自北方,此時在美索不達米亞西北部的黎凡特地區遊牧,主前11~9世紀才移居到美索不達米亞東南部的巴比倫。──《聖經綜合解讀》

         ●「迦勒底人」:亞蘭族的遊牧掠奪者,大約西元前1000年才定居於米所波大米南部。──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迦勒底人。希伯來語是Kasdim。七十士譯本為“騎馬人”,說明譯者認為迦勒底遊民用了騎兵。

  突然闖來。或“突襲”。這中突襲在阿拉伯或近東地區經常發生。──《SDA聖經注釋》──《SDA聖經注釋》

【伯17 迦勒底人從亞述納瑟帕二世(主前884~859年在位)年間開始,亞述年表已經有迦勒底人的記載。他們似乎是在巴比倫定居的半遊牧民族,在主前八世紀末成功地控制了該地區。到了主前七世紀末,更接續亞述人在近東建立帝國。其勢力在尼布甲尼撒二世(主前605~562年在位)年間達到高峰,耶路撒冷就是滅在他的手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一18】「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說:“你的兒女正在他們長兄的家裡吃飯喝酒,」

四次報告使用重複的話,支援這一節的讀法為 `o^d,還,而不是馬所拉經文(MT)的 `ad。——《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一19】「不料有狂風從曠野刮來,擊打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少年人身上,他們就都死了;惟有我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

         接著人為災禍,又來天災。這次是狂風,從其風勢的厲害看,當屬旋風。

    撒但可以用人力也用自然來達到他的目的。他一舉而盡殺約伯的眾兒女。約伯和他的妻子未參與宴會,妻子與他分擔此打擊,直到約伯的肉體遭逢苦難,她才發出怨言(二9)。――《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狂風」:或許是旋風,所以連房屋也被刮起。

          「少年人」:包括約伯的兒子和僕人。――《串珠聖經註釋》

         狂風: 據此風擊塌房屋的力量來看,似乎是突然發生在沙漠的“旋風”或“龍捲風”。 ――《聖經精讀本》

狂風一定是某種旋風,尤其是因為只有居住在一個地方的人被害死了。房屋顯然不是帳篷,但既然必須有位使者來報信,這裏所說的就比較像是田地裏的房屋,而不是城市裏的。這個安排使我們想到睚珥把他的財產分配給定居在三十座稱為「城邑」裏的三十個兒子(士十4)。受難者被稱為少年人,直譯為「男孩子們」,同樣的詞句用來指在前面的災禍中被殺的「僕人」;這裏可能包括約伯的孩子們在內,但他們的死,比較像是由只有那使者得以倖免的情形中所暗示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狂風」(19節)來自東方,可能是來自曠野的旋風。──《聖經綜合解讀》

從曠野。刮過曠野的大風十分強烈。第一和第三場災難來自掠奪成性的示巴人和迦勒底人。第二和第四場的災難是火和風引起的,是人力所無法控制的。

  少年人。希伯來語是ne'arim,在伯1:15,16中譯為“僕人”,在伯1:19中包括兒女兒(伯1:18)和照料他們的僕人。約伯根本沒有機會從這些打擊中恢復過來。接二連三的悲劇,一次比一次嚴重。在幾分鐘之內,他的世界崩潰了。──《SDA聖經注釋》

【伯一20】「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撕裂外袍,剃了頭”。這個時期常見、表達悲痛的做法(二12;創三七34)。“下拜”。悲痛與敬拜往往互相為伴。――《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撕裂外袍和剃頭都是悲傷哀慟的表示(參創三十七29,34;賽十五2)。“外袍”乃社會上有地位的人所穿(撒上十五27;是吧4;二十八14)。約伯伏在地上不是絕望而是謙卑在神腳前,相信祂的慈愛和保守(參撒下一2;九6;代下二十18)。這一連串厲害異常的打擊,一點不能改變他對神的敬愛和信心。――《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撕裂外袍」:表示悲哀(參串)。

          「剃了頭」:也是傷痛的表號(參賽15:2; 耶7:29)。――《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的回應是極優秀的,他的動作是深思熟慮而高貴的,像大衛(撒下十二20)與希西家(王下十七1)一樣。顯要之人在他們的裏衣之外還會穿著一件外袍,把它撕裂了,是象徵接到壞消息之後立即產生的悲傷。剃頭則是在米所波大米與迦南舉哀禮儀的一部分,在古代的文獻中經常有所描寫。因為它與異教的關聯,故它事實上是被律法禁上的,卻經常在舊約聖經中提及。——《丁道爾聖經注釋》

         「撕裂外袍,剃了頭」(20節),是古代中東人表達悲哀的方式(創三十七34;書七6)。──《聖經綜合解讀》

         ●「撕裂外袍」:表達悲哀的方式 創 37:34 書 7:6 。

         ●「剃了頭」:是米所波大米與迦南人表達悲哀的方式。──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撕裂外袍。,表示悲傷的習慣做法(見創37:29,34;44:13;王上21:27;賽15:2;耶47:5)。

  伏在地上下拜。希伯來語是shachah。約伯沒有咒詛示巴人和迦勒底人,沒有咒詛火和風,也沒有咒詛准許降下如此不幸的神,卻伏在地上下拜。參大衛的經歷。他失去自己的孩子以後“進耶和華的殿敬拜了”(撒下12:20)。──《SDA聖經注釋》

【伯一20~22】約伯沒有掩飾他那難以抑制的悲痛,然而他並沒有對神失去信心。約伯流露的感情顯示出他有人性,非常愛自己的家人。神創造了我們的情感,而像約伯那樣表達自己的感情並非不當或犯罪。如果你經歷了一次巨大損失、失望或傷心,就坦承你的感情,表達自己的悲傷吧。

         約伯在撒但第一輪攻擊中失去了財產和家人。但他正確地回應神,知道神對賜給他的一切擁有主權。撒但輸掉了第一輪。約伯經受住了考驗,證實了人愛神是因為祂是神,而非因祂的賞賜。――《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一21】「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約伯在極大苦難中仍能憑信心鎮定如山,稱頌神的名。“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為詩歌式形像表達,即“來時空手,去時空手又何妨”,何況人生禍福在神手中,賞賜或收回,悉聽主旨。――《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 突出地刻畫了約伯的信仰態度。亦即:①他告白神是萬物之主宰,自己不過是管理從神領受之物的管家(彼前4:10);②告白掌管人生死禍福的是神,人作為被造物理當順服神的主權,稱讚神的名。然而,隨著極度困境的長期延續,約伯如此忠誠耿直的信仰也開始動搖。雖然他並沒有按照撒但的詭計而陷入咒詛神的地步,卻被深深的懷疑與失意所困,以致咒詛自己的生日,而向神發怨言(3:1;10:18)。這些事實使我們:①充分理解約伯所承受痛苦的嚴重性;②目睹約伯起初所擁有之信仰的局限。然而,有一個明確的事實,那就是約伯竭盡全力想要持守對神的信仰,並且這一事實是耶和華誇讚約伯的主要原因(8節;2:3)。 ――《聖經精讀本》

         雖然盜賊、閃電和旋風都是當地常見的天災人禍,雖然是撒但的手在攻擊,但約伯卻在每個不幸的背後都看見了神管理的手。神從來不會袖手旁觀,宇宙中並沒有真正的意外,所以約伯既沒有咒詛示巴人和迦勒底人,也沒有抱怨火和風,而是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21節)。既然一切天災人禍都是出於神,人不但應該順服神的主權,也應該從神的身上尋找答案。在約伯的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地位,甚至都沒有把不幸歸咎於牠,安慰自己「賞賜的是神、收取的是魔鬼」,所以使惡者大大蒙羞。今天,我們卻常常抬舉撒但,動輒把自己的軟弱推給牠,讓牠替人背黑鍋。──《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雖然每個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會承認,我們應當「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但是,只要神收回我們的財富、親人和事業,就會顯明我們內心真正的光景。當你「一切所有的」(11節)都被毀了的時候,還有信心宣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嗎?還能承認自己只是財產與兒女的管家嗎(彼前四10)?還能「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7)嗎?你所信的是「永生」(約三16)、是「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還是神自己呢?──《聖經綜合解讀》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與 1:11 中撒但預期的相反。──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歸回。本段用語不必過於強調。因為這是詩歌,不是散文,只是用詩歌的方式表達一個人離開世界時,如同進入世界時一樣赤身無助。約伯在這裡不是討論神學、玄學和生理學。

  賞賜的是耶和華。這句話已成了表達基督徒信心的經典用語。人類墮落以後,撒但一直誹謗神的品格。他竭力將自己所犯的罪歸咎於神(見《善》534頁)。

  應當稱頌的。約伯做法有力地駁斥了撒但的指控(第1節)。對於撒但的問題“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約伯的回答是:對。撒但困惑了。他看到很多人在相似的遭遇下咒詛神。約伯的態度真是不可思議。──《SDA聖經注釋》

【伯一21~22】撒但第一次的攻擊是針對約伯的財產。其目的是揭露約伯事奉神的真正動機,而撒但曾指出約伯的動機是自私的。神容許撒但試煉約伯,撒但馬上作出這個攻擊。約伯知道一切都有神的安排,並以正確的態度對待他的財物。財產是神所恩賜的禮物,而不是人自己賺取和有權保留的東西。――《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一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或作“也不妄評神”)。」

         “以神為愚妄”就是否定神的造物主身分,否定祂對受造之物的主權。約伯既不妄評神,也不犯罪,一心仰望神。――《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約伯通過了第一次的考驗。他沒有「以上帝為處理失當」(呂譯)。希伯來文 tipla{h (約伯不以之歸於神)的意義經常被人討論,但沒有肯定的結果。它可能不是指約伯講話的態度是「愚妄的」(參和合本小字妄評神,及 AV);摩法特(Moffatt)說他不「觸怒神」,但經文的意思顯然是他在神裏面沒有像人所可能預期的一樣,找到 tipla{h 的過失,我們所能得到這個字根最接近的意義是「沒有味道」,像在六6一樣;但沒有證據顯示它是指把東西吐出來,以表達道德上的憎惡之情101。——《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但既沒有犯罪,也沒有妄評神,更沒有棄掉神。他的信心並不是因果律所能解釋的(9~11節)。但是,這信心並沒有解除約伯的傷痛,反而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因為他憑信心相信,這一切不幸都是神允許發生的,而他所信的是公義良善、大有能力的神,所以就更無法理解為什麼「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六4),為什麼「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九22)。──《聖經綜合解讀》

         這位「完全正直」(1節)、無可指摘的信心偉人,突然莫名其妙地跌了一大跤,在疑惑的沼澤中擱淺了。約伯親身經歷的無妄之災,使他心中因果報應、賞善罰惡的傳統公式(二十二21~30)全然崩潰了,人的選擇和行為還有道德意義嗎?義人和惡人還有區別嗎?約伯不得不在痛苦的思索中接受拆毀,從一位「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節)的信心偉人,逐漸被還原成一位真實的亞當後裔。──《聖經綜合解讀》

         ●「並不犯罪」:也可以翻譯為「不以神是錯的」。

         ◎神容許撒但在很短的時間中奪取約伯的一切,而且還用了兩次天災,讓約伯知道這是神的工作。約伯也的確認為這是神的作為,在他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存在。

         ◎約伯是悲傷的,他用行動表明了自己深切的悲哀,但他的禱告卻是順服的,承認神可以賞賜、收回原本不屬於約伯的東西。以致撒但的控告完全失敗。約伯的反應說明他的敬虔跟利益無關,「信仰,不全是因果關係可以說明的」。

         ◎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的?神有權可以收回?我們是否真的由內心相信我們只是我們財產與兒女的管家?願意順服神給的境遇?一無所有了,我們還信神嗎?──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這是希伯來的習語。Tiphlah(愚妄)似乎指與神品格不一致的地方。約伯沒有說出他後來需要後悔的話,也沒有屈從於自憐和過度的悲傷。任何比較軟弱的人在如此重大的打擊之下都會崩潰,他卻仍保持冷靜。――《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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