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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6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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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8-26 07:23:2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8-26 07:30 編輯

【詩二十二14】「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熔化。」

         「脫了節」原文直譯是「離散」(伯四11;四十一17;詩九十二9),比喻成群的猛獸吞吃獵物,各自分得一塊。──《聖經綜合解讀》

  如水被倒出來。參書7:5。似乎指喪失力量(撒下14:14)。

  熔化。他的意志不再堅強。他已心力交瘁(見哀2:11)。 ──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14 骨頭脫節】「脫節」是稍加詮釋的翻譯,希伯來原文直譯是「離散」(相似的動詞形式只在三處經文中出現:伯四11,四十一17;詩九十二9),即成群的猛獸吞吃獵物,每只各自分得一塊的樣子。古代近東有些文化有二階段安葬的習俗。遺體首先(在墓穴等地)攤開安放,直至化為白骨為止;這時再將遺骨埋葬在最後安息之處。即使身體被野獸所食,骨頭若能收集,這人仍可得到正當的葬禮。如此,亞述巴尼帕說他懲罰敵人的方法,是將他們的骨頭拿出巴比倫,四散於城外。他又誇口說要掘開敵國先王的陵墓,丟散其遺骨,「使他們的鬼魂受害不得安息」。進一步資料可參看:詩篇五十三5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二十二14~15】表現人性的悲哀與挫折,亦可視為對基督受辱與十字架受苦難的預言,與16~18節相聯,就更加明確。 ――《聖經精讀本》

         14~15節所描述的正是在十字架上的極端痛苦,雖然羅馬時代才發明十字架酷刑,但聖靈提前一千年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痛苦感受啟示給大衛。無論我們如何借著繪畫、電影來想像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情形,都無法真正體會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極端痛苦,唯有詩篇第二十二篇把主耶穌自己的感受發表了出來。──《聖經綜合解讀》

【詩二十二14~17】詩人由於敵人的攻擊而導致心神憔悴和消瘦,像患了重病,又猶如一個沒有半點活力的死人。――《串珠聖經註釋》

【詩二十二15】「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

         “瓦片”。破爛瓦器的碎片。――《詩篇雷氏研讀本》

  瓦片。他不再像生長的樹木一樣充滿活力,而是乾燥易碎,就像脆弱的陶器。

  舌頭貼。可能指極其乾渴。

  死地的塵土。比喻死亡。死亡與墳墓的塵土有聯繫。──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16】「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

         “犬類”。出沒於街上到處覓食,貼切地形容那些野蠻的仇敵。――《詩篇雷氏研讀本》

         「他們扎了」:多數古卷作「如同獅子」,形容上文的「惡黨」。――《串珠聖經註釋》

         惡黨……紮了: 當與耶穌基督十字架受難相聯理解時,因“紮了”的希伯來原文翻譯得頗為牽強,引起解經家諸多議論。譯為“紮了”較具說服力,理由之一是,編撰於十字架事件前二世紀的七十士譯本(LXX),亦將此詞譯成“紮了”。多數手抄本聖經都與七十士譯本保持一致。馬索拉抄本譯成“割了”(或“毀了”),淡化了原文意思。英譯本中,RV、RSV、NEB也採用這種譯法。這種譯法基於敘利亞、阿拉伯語的舊語法,較少參考舊約聖經希伯來語法,削弱了暗示基督十字架事件的核心。 ――《聖經精讀本》

    他們扎了或只譯為「扎」,這個希伯來字很難解,但這是最可能正確的譯法。支持此譯法的一個有力論證,便是七十士譯本也認為是如此,而這個譯本完成於主釘十架之前兩世紀,因此是沒有偏袒的見證。所有主要的譯本都不同意馬所拉經文所加的母音,(這是在基督教時期才加在經文上的),因為在此不甚符合文意(見 RV、RSV、NEB的小字),而大多數譯本都與七十士譯本一致。「扎了」之譯法所未能解決的語文困難,其他方式所作的更改(如:「捆了」或「亂砍」)也無法解決,只是將一個普通的希伯來動詞(挖、鑽、扎),換成假設的動詞,以避免對十字架的明文預言,而這些假設的動詞只見於亞喀得文、敘利亞文,和亞拉伯文,並不見於聖經的希伯來文。──《丁道爾聖經註釋》

         古代迦南地的狗經常在郊外(詩五十九6、14)或城內(王上十四11)的垃圾堆中覓食,因此,稱人為「犬類」(16節)在聖經中表示嘲笑輕蔑。──《聖經綜合解讀》

         ●「扎了」:SH 7388,「獅子」。不過七十士譯本等就翻譯為「扎了」。由於馬索拉經文是在西元第二世紀以後定型的,可能刻意要避開耶穌的十字架經驗(甚至用了不合邏輯的「獅子」也不再乎)。因此一般認為七十士譯本(西元前兩世紀)比較可信。

         ◎ 22:16~18 再次由另一個角度描述敵人怎樣凶狠的要吞吃作者,有如一群狗要吞吃獵物一樣。

         ◎此處的記載,讓人不能不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經歷,也幾乎是完全應驗了此處的記載。──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犬類。兇殘咆哮的惡犬般的人成群地圍著他,想要奪取他的性命。東方的城市裡到處有成群的餓狗,經常以沒有埋葬的屍體為食(見王上14:11;參詩59:6,14,15)。詩人在巴珊公牛和獅子後,再加上餓狗,以進一步強調環境的險惡(見第12,13注釋)。

  他們紮了(ke'ari)。可譯為“像獅子”,如賽38:13。這是在《舊約》中唯一出現的另一次。本句可理解為:“他們像獅子一樣纏住我的手腳”。Ke'ari譯為“他們紮了”不太準確。這可能是拼寫的錯誤。一些古卷,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和武加大譯本根據原文保留了原意。救主曾用這些話預言祂將受到的待遇(。參約20:25~27)。 ──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16 犬類】本段將狗等同于惡人。雖然在極早期的新石器時代,近東已將狗只馴養,狗依然是經常在城鄉郊外(詩五十九6、14)或城內街道(王上十四11)垃圾堆中覓食的食腐動物。因此,「狗」字在聖經之中往往有嘲笑輕蔑的意思。然而古代近東各處地方可能未必如此。亞實基倫發現了一個波斯時代的大型狗墳場(顯然與祭儀無關),有七百多個墓穴。信奉祆教的波斯尊崇狗類,但不把牠們葬於墳場。狗(特別是小狗)是安那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避邪和淨化禮儀的要角。屬安那托利亞的赫人以及腓尼基很多祭儀人員(他們在以色列遭受嚴譴)都被稱為「狗」。最後,美索不達米亞人認為犬類是有醫療用處的。事實上,美索不達米亞的醫治女神甯卡拉克經常是以狗像作為代表。又請參看:列王紀上二十一19。──《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二十二16 對手腳的描述】解釋本節對手腳的描述十分困難。傳統譯作「扎」的希伯來語動詞全本聖經只是在此出現,並且若不修訂原文(將 k'ry 改為 k'rw),也不能如此翻譯。按照現有的寫法(k'ry),本節表示詩人的手腳「好像獅子」。部分解經家因此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詩人的手腳好像被擒的獅子一般,被綁在擔挑之上。可惜現存所有獵獅場面的繪畫和描述,都沒有顯示是如此搬運獅子的。若是一定要將這字(k'ry)視作動詞,合宜的物件必須從與希伯來語有關的閃族語言中挑選。可能性最高的一個類似亞喀得語和古敘利亞語的同源字,其意思是「收縮」或「枯萎」。亞喀得的醫藥文獻描述的病症之中,有一樣是手腳皺縮的。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對這字的詮釋沒有幫助,因為它沒有提到本句。──《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二十二17】「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

         “數過”。受害者就象一副活骸骨。――《詩篇雷氏研讀本》

         苦痛令詩人形銷骨立,瘦到連骨頭有多少根都可以看得到,為仇者所快。有人根據18節分外衣和裡衣及20節的“脫離刀劍”,推測本節或指詩人受到匪徒的襲擊,衣服被剝盡,赤身露體。骨頭“數過”,有展露之意。――《啟導本詩篇註釋》

         「數過」(17節)是因為詩人骨瘦如柴,所以能數出來。──《聖經綜合解讀》

  因為骨瘦如柴,所以能數出來。關於該動詞的類似用法,見詩147:4。──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18】「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

         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5節的腳註。把耶穌釘十字架和做出這些行為的人完全不知道這裏的預言。――《詩篇雷氏研讀本》

         古代中東法律,規定控方或逮捕罪犯的人可以取得被告的衣裳。本節“外衣”、“裡衣”為詩中對仗用的同義字,都指衣服。詩人僅有的蔽體衣服被剝,奄奄一息,仇敵抽籤決定歸誰。此事也發生在耶穌身上(太二十七35)。――《啟導本詩篇註釋》

         暗示敵人以為詩人快要死亡,準備瓜分他的衣服。

          新約的作者曾引用1~18節部分經文描寫基督受難的情景。――《串珠聖經註釋》

         衣服是古人的重要財物,「為我的裡衣拈鬮」是因為敵人認為詩人即將死亡,所以準備瓜分他的衣服。此事應驗在主耶穌身上(太二十七35)。──《聖經綜合解讀》

  。指“瓜分”。

  拈鬮。這個預言的應驗,見太27:35;路23:34;約19:23,24。──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18 為衣服拈鬮】羅馬士兵雖然有權奪取罪名成立之犯人的衣服(士兵為耶穌的裡衣拈鬮賭博),卻沒有證據證明舊約時代在處決中監刑的士兵有這種權利。但無論如何,現有資料證實這時代的戰利品有時是拈鬮分配的,因此,人死時衣裳會如此被分,也不是難以明白的事。應當指明的一點是,本節沒有說拈鬮分衣的是行刑的人。處理遺產的程式亦經常使用拈鬮的方法,將產業分配給繼承人。美索不達米亞一首哀悼詩歌就表達了這一點。躺在床上彌留的人哀歎人還未死,財物已經被人分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詩二十二19】「耶和華阿,求你不要還離我;我的救主阿,求你快來幫助我!」

         我的力量: 這種措辭較罕見,也有人譯成“我的赦免”。 ――《聖經精讀本》

         我的幫助(19節,和合:來幫助我)是一個很少見的字。──《丁道爾聖經註釋》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大的痛苦,不是肉體的痛苦,也不是門徒的離開,而是因為擔當世人的罪孽,而感受到被父神「遠離」(19節)的感覺。地獄的最大痛苦就是永遠與神分離,連主耶穌都難以忍受這種暫時的痛苦經歷,我們怎麼敢藐視神的救恩呢?──《聖經綜合解讀》

         ●「我的救主啊」:SH 5833,「幫助」、「幫手」。

         ●「幫助我」:SH 3600,「力量」、「我的幫助」。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你”在原文中放在句首作為強調,與迫害者形成對比。這裡用更懇切的語氣重複第11節的祈禱。──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19~21】主施救恩。凡有“主”這一稱呼,形成句子的高潮(1~21節),是結構上一大轉折。19節特意反映3~5節的內容,像3~5節一樣,懇求神速來幫助詩人。20節(省略了“主啊”)在一定程度上涵蓋9~11節的內容。21節(也省略了“主啊”)懇求神從殘暴、不義、貪婪之徒手中解救自己。 ――《聖經精讀本》

         但……。這是幾個「你」段落的最高潮,也是全詩的轉捩點。第一次的「但你」刻意以客觀的筆法來寫(3~5節);第二次這種成分就比較少(9~11節);第三次則是一連串緊急呼籲,因為敵人似乎要撲過來了,他們一副兇狠、汙穢、貪婪、來勢洶洶的模樣。──《丁道爾聖經註釋》

         ◎前一段詩人用野牛、獅子與犬類來描述敵人,這一段繼續用這三種野獸來形容威脅作者生命的敵人,求神拯救其脫離這些敵人的威脅。

【詩二十二20】「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救我的生命脫離犬類,」

         “我的生命”。即我寶貴的生命。――《詩篇雷氏研讀本》

         「靈魂」:與下一句的「生命」同解,沒有特別含意;事實上,有學者把此節譯為「求你救我的頸脫離刀劍,救我的頭脫離斧子」。――《串珠聖經註釋》

         我惟一的: 亦可譯為“我的生命”。因我惟一擁有的就是生命,比一切更珍貴。NEB就從此角度譯為“我最寶貴的生命裡”。 ――《聖經精讀本》

    我的生命直譯為「我惟一的一件」……我所剩惟一之物,我最親密的財產;參 NEB,「我可貴的性命」。由此看來,犬類之力是何其有力的猙獰對比。──《丁道爾聖經註釋》

         ●「生命」:SH 3173,「獨一者」 詩 22:20 35:17 都出現過,意義應該就是「生命」。──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靈魂。見詩3:2;16:10注釋。

  生命(yechidah)。意為“獨自”,如獨生女(士11:34)。該詞是陰性的,因為yechidah 與“靈魂”相對應。“靈魂”在希伯來語裡也是陰性的。七十士譯本裡把yechidah譯為monogenes;在約3:16中為“獨生子”。

  犬類。參第16節。 ──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20~21】本節用“刀劍”、“犬類”、“獅子”和“野牛的角”來形容攻擊他的敵人。刀劍令人橫死,犬類為結黨橫行之輩,獅子、野牛均為兇殘的野獸。詩人的哀求得蒙應允,詩章也從祈求轉為讚美。――《啟導本詩篇註釋》

         「禰已經應允我」是十字架轉為榮耀冠冕的轉折。雖然有時我們還在「刀劍」(20節)、「犬類」(20節)、「獅子」和「野牛」的圍困之中,但我們一旦知道神「已經應允我」,沒有向我們「掩面」(24節),沮喪和憂愁就能變成平安、喜樂和讚美(22~23節)。──《聖經綜合解讀》

【詩二十二21】「救我脫離獅子的口;你已經應允我,使我脫離野牛的角。」

         彌賽亞的拯救借祂從死裏復活而成就。――《詩篇雷氏研讀本》

         應譯作「求你救我脫離獅子的口,應允我,使我勝過野牛的角」。――《串珠聖經註釋》

    惟獨RV的譯文表達出那突然間戲劇化的轉變,希伯來文是由最後一個字呈現出來。我受苦的靈魂(和合本未如此譯)是一修改的譯法,希伯來經文只有一個完成式的動詞。若這個經文正確,則此一單字是一聲呼喊,迎向那最後一分鐘才出現的拯救。「……脫離野牛的角。──已經──應允──我!」──《丁道爾聖經註釋》

         ●「你已經應允我」:原文是放在句子的最後,做為整段經文的關鍵轉折。本詩一開始作者等待不到的「神應允」終於來臨。──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獅子的口。參第13節。

  你已經應允我。詩人的祈禱以完全的安寧結束。他知道神就在身邊幫助他。本節所體現的情感劇變是許多詩篇所共有的特徵(見詩3篇;6篇;12篇;28篇等)。也許本詩是希伯來詩歌戲劇性獨白最典型的例子。

  野牛(remim)。見伯39:9注釋。本節把獅子和野牛比作攻擊的武器。見民22:22注釋。

  雖然受到“餓狗”,“獅子”,“公牛”和“野牛”的圍困,受難者知道自己沒有被拋棄。沮喪和憂愁變成了信靠,平安和歡樂讚美。第22~31節是讚美的凱歌。孟德爾松在為本詩配合唱譜的時候,從這裡起突然由小調轉為大調旋律,以表達情感的劇變。──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22】「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

         本節至末節為神拯救受苦的義人而歡呼,不但在聚會中如此,全人類和後世的人都會歡呼不息。

《希伯來書》作者引用本節經文說明耶穌基督與信徒的關係情同弟兄(參來二12注)。――《啟導本詩篇註釋》

         來二12引用22節來形容主耶穌與信徒的關係。──《聖經綜合解讀》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他要在聚集的崇拜者作出讚美的見證(見詩1:5;賽38:19,20)。 ──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22~26】以公開獻祭(25節)和擺設筵席(26節;比較利七16)來表達感恩。第22節(如同第1節;參看二二1的腳註)用來指基督(來二12)。――《詩篇雷氏研讀本》

         獻禮。向神許願的敬拜(民7:1~11),至少要持續兩天以上的慶典才能舉行獻禮。一般會獻上犧牲祭,請為奴的、貧窮的,特別是利未人,在耶和華面前吃喝歡喜(申12:17~19)。 ――《聖經精讀本》

         第25節描述了這些經文的背景,因為律法鼓勵許願的人,若他們的禱告得到應允,便要向神有所表示,以獻祭來還願,事後並舉行慶賀宴會(26節),可能延續兩天之久(利七16)。他們的快樂不應該只由自己或家人享受,更應該邀請他們的僕人,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參26節),尤其要請利未人,來與他們一起在耶和華面前同吃同喝(申十二17~19)。他們也必須告訴會眾,神為他們做了什麼事(22節;參四十9、10,一一六14),並請會眾同來吟唱類似這裏的詩篇(參三十四3及隨後的見證)。

  但是希伯來書二11、12指認第22節為彌賽亞的話,說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因此祂不僅高高在天,且站立在「會中」(22節),而在祂的感恩宴會上,謙卑人也受邀來吃得飽足(26節),並且永遠活著(26節,這不只是一種口頭說法,而是實際狀況)。──《丁道爾聖經註釋》

         ◎很顯然的此處詩人認為自己的遭遇,可以歸入 22:3~5 的那些依靠神而不羞愧的例子,作為對神讚美的題材。我們是否也有類似的經驗,讓我們可以頌讚神呢?

【詩二十二22~31】因深信神聽祈禱而獻上感恩:詩人信得過神必府允祈求,故立刻感恩多謝神。――《串珠聖經註釋》

【詩二十二23】「你們敬畏耶和華的人要讚美他!雅各的後裔都要榮耀他!以色列的後裔都要懼怕他!」

  呼籲全體以色列人,所有神的子民加入讚美的行列。── SDA聖經注釋

【詩二十二23~24】勸勉旁觀者一同讚美神。――《串珠聖經註釋》

【詩二十二24】「因為他沒有藐視憎惡受苦的人,也沒有向他掩面;那受苦之人呼籲的時候,他就垂聽。」

         ●「受苦的人」:SH 6039+SH 6041,「受苦之人的苦處」、「困苦人的痛苦憂傷」。── 蔡哲民等《詩篇研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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