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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1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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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8-11 08:07: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3-8-11 08:07 編輯

【羅五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原文字義〕「軟弱」無力、無助;「罪人」不敬虔的人。

    〔文意註解〕「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意即當我們無力抗拒罪惡,又無能遵行神旨之時。

          「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所定的日期』就是神在創世之前即已安排好的時候(弗一10;加四4;多一3)。這裏的『罪人』在原文不同於第八節的『罪人』;此處是指『不虔』(羅一18)的人。

          這裏強調神的愛是主動的,是計劃好的,是賜給不配得的人的。

【羅五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文意註解〕「為義人死,是少有的」:保羅在前面曾引證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故這裏的『義人』不是指完全無過的人,而是指『盡其本分,不虧負別人所該得的人』。

          「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仁人』原文在前面有定冠詞,是指『在別人所該得的之外,另予額外施捨的人』。『或者有敢作的』指人因受感而生發勇氣去犧牲自己。

          本節表明神的愛是超越所有人的反應的,是沒有動機、緣由的。

    〔話中之光〕(一)人的愛最多能為自己所愛的人而死,絕沒有人願意為不可愛、又不愛自己的人犧牲。

          (二)我們既非義人又非仁人,乃是一個不仁不義的『罪人』,但基督卻『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8節),這愛實在是超過人世所有,只有『神的愛』才辦得到。

【羅五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文意註解〕『還作罪人的時候』意指還在行不義的事(羅一18,28)、虧缺神的榮耀(羅三23)的時候。基督就在我們這樣頂撞神的光景中,仍然來為我們死,神愛我們的心,就在此顯明了(約壹四9)。聖靈將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我們眼前(加三1),向我們顯明神的愛,這使我們在患難中仍能有滿足的喜樂。

    〔話中之光〕(一)主為我們受死,並不是因為我們『配』,卻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在此表明祂的死並非被動履行義務,乃是主動彰顯神愛。

          (二)聖父與聖子既完全合一,故後者的自我犧牲乃是前者愛的標記――基督的死的確將神的愛展示得淋漓盡致。

          (三)既然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神的愛就已經顯明了;如今我們是祂的兒女,無疑地神必定更加豐盛地愛我們了。

【羅五9】「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原文直譯〕「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從神的忿怒中得救。」

    〔文意註解〕「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祂的血』指耶穌基督的犧牲之死;『靠著祂的血』與十節的『藉著神兒子的死』是同義平行句。

          「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這裏『神的忿怒』不只指神既有的忿怒(羅一18),也指神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

          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一面流血解決我們的罪行,使我們得以稱義;一面將『舊人、我、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羅六6;加二20;五24)都和祂同釘,解決我們的罪性,免除遭神忿怒的因素。這是救恩的頭兩面的功效。

【羅五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文意註解〕神的兒子不只為我們受死,並且也為我們復活。祂的死,解決了人和神之間一切的難處,使我們不再與神為仇為敵,而得與神和好(西一21~22);祂的復活,將神的生命分賜給我們,使我們能憑這生命而活,並且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這裏的『得救』,不單指從一切消極的事物中蒙拯救,也指經歷神全備的救恩,最終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羅八29)。本節是敘述救恩兩面的功效。

    〔話中之光〕(一)耶穌基督的死和生,都與我們的救恩有密切的關係。祂的死,解決了我們『罪行』的難處;祂的生,解決了我們『罪性』的難處。

          (二)我們所信的基督不是死的,乃是永活的主,如今就活在我們的裏面,帶著我們活出新造的生活。

          (三)我們需要天天在祂的生命裏得救,脫離許多消極的事物,包括罪的纏擾、世界的吸引、己的出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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