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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4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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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5-24 07:27: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1-5-24 07:27 編輯

【箴十六3】「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交托是信心的行為。―― 倪柝聲

神可信靠的手;我們的作為與謀算(AV、RV「思想」),若不只是我們自己的,也是祂的,就只有更加輕省(交託直譯為「輥去」,像詩三十七5一樣62),更能成就。——《丁道爾聖經注釋》

         要把你的重擔交託耶和華;這些重擔或會使你憂慮,對神來說卻沒有什麼大不了。──《箴言雷氏研讀本》

         「交托」:原是描寫滾石輥動。──《串珠聖經註釋》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 “交托”意味著完全依賴。意指要尊神為生命的主人,並與神相交,將一切憂慮與未來之事,均交托給神並信靠祂 (詩37:5;彼前5:7)。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4】「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有為尊榮,有為羞辱」 AV(「全都是為了祂自己」)是誤導人的,這句話字面的意義是「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它的答案」,其意思可以是「……為了它的目的」或「……為了它的相對物」。最後一個字──禍患,也就是「患難」(RSV)──大概的意思可能是指惡人所受的苦或他們所造成的苦難:參約伯記三十八23;以賽亞書五十四16。

一般的意義是:在神的世界中,至終沒有不正中標的的結局,每一樣東西必定都有某種用處,也切合於它恰當的命運,此處並不意味著神是邪惡的源頭:雅各書一13、17。——《丁道爾聖經注釋》

         “各適其用”。或譯作:為了它們和祂自己的目標,包括為惡人的審判之日造了惡人。──《箴言雷氏研讀本》

         下半節指惡人有必然的結局。──《串珠聖經註釋》

         神造的萬物各有其用處,祂是人生也是宇宙的主宰,賞罰分明。祂有時藉惡人彰顯祂的大能(出九16),但惡人難逃刑罰(雅一15,17)。──《啟導本箴言註釋》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 若不是神的旨意,連一隻鳥都不會落在地上,與此同時,一切被造物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太10:29)。甚至連那些敵擋神的惡人,也為神的萬事互相效力的計畫而存在(羅8:28)。但聖經並不認為神製造惡。整個人類歷史可以說是關於救贖的大型電視劇。聖經教導我們,神終極的計畫與關心就是拯救其子民,神為了救贖計畫而忍耐那些被比喻為“稗子”(太13:29)或“震怒的器皿”(羅9:22)的邪惡勢力,直到審判的日子。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5】「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聯手,他必不免受罰。」

神所恨惡的態度;驕傲的人在箴言中乃是置身於最壞的行列中,在六17之「七樣可憎惡的事」中名列榜首。這種人無疑會為了自己與行淫之人(六29)、作假見證之人(十九5),和類似淫婦之罪人不同而感謝神,卻沒有想到自己也必定會和他們一起受審判。也見第18、19節的註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連手”。比較第十一章21節及其腳註。──《箴言雷氏研讀本》

         「聯手」:聯盟。──《串珠聖經註釋》

         “聯手”:看十一21注。本節下半是說:“可以確定的是:他必不免受罰”。──《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6】「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敬畏耶和華的,遠離惡事。」

真誠的宗教;這二行說明憐憫(h]esed[)與誠實(更好是像 RSV 一樣譯作「忠誠與信實」)在這裏乃是人的,而不是神的。參二十28。「得除」(AV、RV)= 得贖(和合、RSV)。這並不是否定恩典,而是一個具有特色的要求:「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丁道爾聖經注釋》

         “憐憫”。忠貞的愛。“誠實”。信實。人類的罪得贖,是由於神忠貞的愛和信實。敬畏耶和華能使人在受引誘時遠離罪惡。──《箴言雷氏研讀本》

         「憐憫誠實」:信仰的內涵,是神對選民的基本要求,並非得救之途徑。這是真正悔改的人應有的表現,正如下半節所言,敬畏神的人會遠離罪惡。──《串珠聖經註釋》

         神喜悅人能愛人(“憐憫”)又誠實。信神的人若肯認罪,又能遵行神旨,神會赦免其罪,不予責罰(賽一18~19;結十八23,30~32)。從這角度說,憐憫、誠實使罪“得贖”,也就是能止息神的忿怒。但不可誤以為靠憐憫、誠實可以得救。得救須靠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弗二8)。──《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7】「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

「神若幫助我們……」聖經其他地方(如:約十五18起),顯示出這並非一條一成不變的定律,但卻是鼓勵人不要懼怕。「要顧念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意願;祂能處理你所懼怕的人!」參二十九25。——《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8】「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無論如何,總要諴實;與十五16相近的一個訓誨,以絕對道德化的詞語來陳述後者以福祉來說明之事,見分題研究:「神與人」,原書第27~32頁。——《丁道爾聖經注釋》

         “財利”指收入。──《箴言雷氏研讀本》

         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雖然財利不多較為貧窮,只要行公義,就勝過那些多有財富的人。凡世上的財寶,根本上都是服務於人,惟有將財寶使用在彼此造就或當用之處時,才有真正的價值與意義。但是,許多人都已淪為錢財的奴隸,把別人視為剝削的物件,最後還沒有享受財富所帶來之喜悅,就黯然死去。這是現代社會主次顛倒的代表性實例,也是人類悲劇的重要因素之一<傳 緒論,聖徒對金錢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9】「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神合宜的引導;與第1節類似的這節經文用指引這個字來說明它特殊的論點,這個希伯來文(參12節「堅立」)暗示出神不僅是最後的決斷者,也是最準確的。見二十24的註釋;參耶利米書十23的告白與詩篇一一九133的禱告。——《丁道爾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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